本文目录
- 峰谷变电计费标准?
- 峰谷平电价24小时平均电价?
- 度,有朋友同样是250KVA变压器基本电价为0.73?
- 四川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 工厂用的250kva变压器有没有峰谷平?
- 晋州市与50千伏个人变压器峰谷电价?
峰谷变电计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是目前在城市居民当中开展试点的一种新电价类别。它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22:00—次日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
2、峰谷电价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
峰谷平电价24小时平均电价?
不同地区单价略有差异,单价供参考:高峰:1.3988,平段:0.8595,低谷:0.4447工商业峰平。
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小时(10:00-15:00;18:00-21:00),峰时段电价为:1.2893元。
平峰时段:8小时(07:00-10:00;15:00-18:00;21:00-23:00),平时段电价为:0.8731元。
低谷时段:8小时(21:00-07:00),谷段电价为0.4570元。
夏季尖峰时段:
7月、8月11:00-13:00和16:00-17:00
因有时差原因,各地的具体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
度,有朋友同样是250KVA变压器基本电价为0.73?
我帮您分析一下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1.峰谷分时用电,工业用电执行峰谷电价,即高峰时期电价高,低谷时期电价低,如果长期的避峰填谷用电,你的平均电价自然会下降;
2.线变损问题,虽然变压器是同样的容量,型号不同变压器自身的变压器损耗电量也不同;再有线路损耗根据线路长短,损耗也不会一样。
3.无功补偿问题,250KVA的变压器功率因数调整系数为0.9,即达不到0.9的功率因数就要面临罚款,而超过0.9就会得到少许奖励。如果你的无功补偿不到位导致系统功率因数低于0.9而罚款,也是电价上浮的原因之一。
四川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一、划分用电峰平谷时段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在执行范围方面,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二、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夏季为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为15:00—17:00;冬季为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为19:00—21:00。执行范围为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
具体链接: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