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自2017年7月起无住房转让记录和自建私房等情况;5.现役军人家庭不得申请并安装分时电表;6.被拆迁家庭原则上不能安装分时电表;只允许申请一套分时电表;可作为住宅用途申请并安装分时电表;按照实际房屋结构进行核算后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5.房产证复印件;6.车辆行驶证复印件;7.银行...
一、申请条件:
1.普通住宅(含别墅)、高层公寓;
2.第二次及以上购房的非舟山户籍居民家庭,在定海区已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或者舟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三年,且自2017年7月起无住房转让记录和自建私房等情况;
3.新落户人员应当在办理落户手续前提出申请;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残疾人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家庭、低收入家庭、其他经认定为困难家庭的家庭不能申请并安装分时电表;
5.现役军人家庭不得申请并安装分时电表;
6.被拆迁家庭原则上不能安装分时电表;
7.同一用户名下有多处住宅的,只允许申请一套分时电表;
8.属于独立产权的车库、储藏室、车位等,可作为住宅用途申请并安装分时电表;
9.未列入《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范围内的其它住宅类型,按照实际房屋结构进行核算后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10.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租赁房不属于本次申请对象。
二、申报材料:
1.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4.社会救助证明;
5.房产证复印件;
6.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7.银行卡复印件;
8.水费账单复印件;
9.燃气账单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申请时间:2018年12月25日至2019年1月31日;
2.安装时限:各类分时电表必须于2019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