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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峰谷电价日期

1、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力用户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15〕80号)规定,潍坊市将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2、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电力用户,包括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各地不得在峰谷分时电价之外加收任何其他费用;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确保我市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运行,除上述已公布执...

1、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电力用户峰谷分时电价的通知》(鲁价格发〔2015〕80号)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潍坊市将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2、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电力用户,包括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3、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各地不得在峰谷分时电价之外加收任何其他费用;

也不得借机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严禁对居民生活采取“一刀切”停电措施,确保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需求;

同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争取社会理解支持配合,让广大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维护改革成果,确保我市电力供应安全稳定运行,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4、目前,除上述已公布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用户外,未列入电力直接交易试点范围内的小型工商业用户暂缓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待纳入后再另行通知。

5、原则上每季度结算一次,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电量或者电价的用户,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供电公司核定并报当地物价部门批复后执行。

6、鼓励居民用户积极参与电力直接交易,逐步降低用能成本。

自2017年1月1日起,将向居民用户开放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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