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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美洲说的什么语言(拉美则以混血种人居多)

拉丁美洲是指美国以南的美洲地区,拉丁美洲存在白种人、黑种人和黄种人,而拉丁美洲则受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南欧拉丁文化影响较深,拉丁美洲含有三大人类基本种族类型黄种人(美洲的黄种人主要为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后裔)、白人(美洲的白人主要为欧洲殖民者以及移民后裔)、黑人(美洲的黑人主要为殖民时代从非洲贩卖的黑人后裔)。以葡萄牙裔、意大利裔、西班牙裔...

从地理上,以巴拿马运河为界,美洲分为北美洲和南美洲。从政治地理学上,美洲分为北美地区和拉丁美洲,拉丁美洲是指美国以南的美洲地区,而北美主要则指美国、加拿大以及格陵兰岛地区等地。虽然都是在美洲,但是北美与拉丁美洲可谓是“两个世界”,两者的不同点可谓一堆。比如在种族上,拉丁美洲存在白种人、黑种人和黄种人,但混血种人占半数以上,而在北美,则是以欧裔白人居多。在语言上,北美以英语使用最为广泛,其次是法语等,而拉丁美洲则以西班牙语使用最为广泛,其次是葡萄牙语等。在文化上,美国、加拿大与英国属于”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圈“,英格兰人被认为是日耳曼人中的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的后裔,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则属于法语区。而拉丁美洲则受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南欧拉丁文化影响较深。经济上,北美主要是发达国家,而拉美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为主。

在种族上,拉丁美洲含有三大人类基本种族类型黄种人(美洲的黄种人主要为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后裔)、白人(美洲的白人主要为欧洲殖民者以及移民后裔)、黑人(美洲的黑人主要为殖民时代从非洲贩卖的黑人后裔),但是半数以上为这三种类型的混血种人,比如印欧混血、黑白混血、印黑混血、印欧黑混血等等。但是每个国家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比如在阿根廷和乌拉圭,白种人占90%以上,多为意大利裔、西班牙裔和德国裔等欧洲移民的后代,在阿根廷,意大利裔约占36%,西班牙裔约占25%,德国裔约占20%。在巴西的人口中,以葡萄牙裔、意大利裔、西班牙裔和德国裔等组成的欧洲白人后裔约占一半,还约38%的为黑白混血种人。而在南美的玻利维亚,印第安原住民约占60%,印欧混血人种约占26%。而在墨西哥,印欧混血种人约占60%,白人约占9%,印第安人约占30%。而在加勒比海上的岛国海地,黑人占90%以上。

而在北美,就相对简单多了。在2011年,加拿大人口约3000多万,在该年,加拿大的欧裔人口约占该国总人口的76.7%,其中英裔、法裔、爱尔兰裔、德裔最多。在2010年,美国人口3亿多,在该年,美国的欧裔人口约占美国总人口的72.4%,其中,德裔、爱尔兰裔、英裔最多。并且,在北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各种族有种“泾渭分明”感觉,在2000年,美国所谓的“混血”种人大概在其总人口的约2%。北美与拉丁美洲在种族构成上有如此重大区别,这是怎样形成的呢?

公元8世纪,摩尔人入侵西班牙,在几百年之后,1492年西班牙光复运动胜利,西班牙建立了强大的王国政府。以此为依托,西班牙可以更强有力地进行海外殖民,建立了西班牙殖民帝国。1492年,在西班牙王室的资助下,哥伦布领着一帮子人,带着枪,坐着三艘小船航行到了美洲。此后,在欧洲列强对美洲的殖民过程中,西班牙占得了先机,占领了拉丁美洲的绝大部分地区,而葡萄牙则占据了巴西,像英国、法国、荷兰在拉丁美洲也占领了一些个岛屿和陆地。当时的西班牙存在着很大的中世纪的封建残余,对于美洲更多地采用是军队占领的方式,对于美洲殖民地更侧重于对金银的掠夺,在这里发掘和开采金矿和银矿,输入到西班牙,在这里建立甘蔗种植园、可可种植园等各种种植园。

西班牙在西属美洲先后设立了四个总督区,1535年设立了新西班牙总督区,1542年设立秘鲁总督辖区,1718年设置新格拉纳达总督区,在1776年,从秘鲁总督辖区划分出了拉普拉塔总督辖区。在统治方式上,当时的西班牙国王对其美洲殖民地有绝对的统治力,拥有殖民地土地的最高所有权。在殖民地官员任命、宗教事务等等方面,当时的西班牙国王有着绝对的掌控力。

西班牙殖民者是把印第安人当作奴隶来看待的,尽管西班牙国王后来很快就宣布西属美洲的印第安人一样是他的“臣民”。但是,西班牙白人殖民者依然是奴役印第安人的,他们把这些原住民作为金矿或者银矿的矿工,作为种植园的工人。后来由于疾病和屠杀,印第安人人口锐减,欧洲殖民者又从非洲贩卖黑奴到美洲。一开始,西班牙往美洲的移民中,青年男人居多,妇女来美洲的较少,双方的比例大概是8比1。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一般来讲,人都是需要伴侣的。在当时,很多西班牙殖民军里的白人年轻士兵,就开始抢掠原住民女子作为伴侣。另外,尽管遭到严格禁止,一些白人妇女也偷偷地与印第安男子或者黑人男子结合。就这样,从西班牙殖民者殖民美洲的开始,种族间的混血已经开始了。欧洲的拉丁人相对而言比较热情浪漫一些,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属于南欧拉丁人,印欧语系罗曼语族。

在西属美洲,整体而言,西班牙移民、意大利移民等白人移民在人口数量上并不占绝对优势,尽管印第安人后来人口锐减,但是在拉丁美洲,印第安人的人口基数庞大,在一些印第安人稠密区,已经有了复杂的经济和组织机构。基于上述情况,从一开始,西班牙殖民者就把美洲原住民甚至黑人纳入了殖民地统治体系。一看混血人口增多,为了保证西班牙殖民者的地位,西班牙在西属美洲制定了一套叫做卡斯塔的种族等级体系,赋予每个种族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同时详细规定了不同种族结合后的后代的名称和地位,比如父母一方是西班牙人,另一方是印第安人,他们的后代叫梅斯蒂索人,父母一方是西班牙人,一方是黑人,他们的后代叫穆拉托人,比如父母一方是印第安人,一方是黑人,所产生的后代叫桑博人,来自西班牙本土的纯种白人以及在美洲所出生的纯种白人地位最高,基本不用交税和服役,而黑人和桑博人地位最低。

然而,后来时间一长,就混乱套了,比如桑博人和穆拉托人所结合的后代又该叫什么呢?从数学上来讲,所需要命名的名字简直是几何级的。后来有还意大利移民、德国移民等欧洲移民涌入了西属美洲。到了19世纪,西属美洲各国纷纷独立后都废除了这种种族等级制度,尽管在现实中这种种族等级制度依然有一定的影响力,但是到20世纪,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印欧混血种人和印第安人的地位都开始大幅抬高。而当时葡萄牙所统治的巴西,那里美洲原住民本来就少,葡萄牙人、意大利人等欧洲移民大规模地移居巴西,白人之间,或者白人与黑人之间大规模地混血,种族歧视的概念非常虚弱。与美国相比,在整个拉丁美洲,所谓的“种族歧视”要宽容的多,很多人一查“族谱”,可能都混有不同的民族和种族成分,半斤对八两,谁歧视谁?在拉丁美洲,族际之间的通婚是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

在15到16世纪,英国的工场手工业开始迅速发展,“圈地运动”造成了很多失地农民。开始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的工业革命也发源于英国。同时,在16世纪,英国发生了宗教改革,清教徒(指要求清除英国国教中天主教残余的改革派)受到当时英国国教的压制。由于当时的拉丁美洲被西班牙和葡萄牙占据,英国和法国殖民者就把目光对准了北美。在早期,英国殖民者主要是殖民公司的方式殖民北美的,取得英国国王“皇家特许状”的公司就可以殖民北美了,他们领着一帮子人包括穷人、清教徒、渴望到北美发财和谋生的、以及其他各色人等坐着船航行到北美。这些人往往都是拖家带口去的,他们的目的就是在北美建立一个理想的家园。这些人在北美站稳脚跟后,对印第安人采取的主要方式是屠杀和驱离。另外一点,在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之前,从整体上,拉丁美洲的印第安人口可能更为稠密一些,还存在阿兹特克帝国和印加帝国,而北美的印第安人口可能少一点,主要是以部落的形式存在。

简单地看一下英国殖民者是如何漂洋过海殖民北美的,这个过程一点都不浪漫。1578年,英国的探险家和高级军官汉弗莱·吉尔伯特获得的了当时英国国王颁发的“皇家特许状”,在1583年,他率领260人,这些人成分很复杂,有海员、海盗、穷人、清教徒等等,他们坐着五艘船向北美出发了,他们到达了北美大西洋沿岸地区。后来,他率领船队回国补充给养时遇到了风暴,据说在刚遇到风暴时,他表现的相当无所畏惧,在船上的甲板上依然悠然地看书,但是,很明显的是,大西洋的风暴更不畏惧他,之后,他便淹死在了茫茫的深不可测的大西洋之中。

但是,不怕死的人很多。之后,这个吉尔伯特的弟弟雷利从英国国王手中又取得一个“皇家特许状”,在1587年,这个雷利派出120人航行到了今天美国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交界附近的罗阿诺克岛,这120人的首领叫约翰·怀特,之后这个怀特回英国补充给养去了,把他的闺女、女婿以及其他人都留在了那里,在1590年,当怀特乘船又回到这个罗阿诺克岛时,他发现这些所有人的都消失的一干二净,就是说这些人都神秘失踪了,至今这事都是一桩历史迷案。

从1607年开始,伦敦弗吉尼亚公司在北美的东海岸建立了弗吉尼亚殖民地,此后的100多时间里,英国在北美的大西洋沿岸地区陆续建立了十三块殖民地。七年战争(1756年-1763年)中英国战胜了法国,取得了法国在北美的大部分的殖民地。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1775年到1783年)爆发,美国取得了胜利。

在北美的十三个殖民地,在殖民地时期,来自英国以及欧洲其他地方的移民所建立的社区就是把印第安人以及黑人排除在外的,然而在此期间,欧洲白人移民与黑人或者印第安人依然有非常少量的通婚。在1661年,马里兰殖民当局就制定《反异族通婚法》,禁止白人与黑人或者印第安人通婚,后来弗吉尼亚等殖民地当局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美国独立后就不断开疆扩土,美洲原住民印第安人则被赶到了所谓的“保留区”。

美国独立后,随着美国国土的扩大和州的数量的增多,很多州都制定了《反异族通婚法》。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后来随着亚裔的进入,也开始禁止与限制白人与亚裔之间进行通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到后来这样的规定也被废除了。这种《反异族通婚法》主要是由美国州制定的,并没有上升到联邦法律的层面,在二战期间以及以后,美国的一些州开始废除这种法律,比如在1948年,加利福尼亚州就废除了这种法律,1967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弗吉尼亚州以及十六个州的《反异族通婚法》违反美国宪法。2000年,美国亚拉巴马州废除了《反异族通婚法》,自此,这种在美国持续了300多年的法律终于成为了历史。在2000年美国人口普查时,大约有2.4%的美国人回答他们属于“多种族”。

本文主要参考资料:J.布卢姆著《美国的历程》,姬虹著《美国移民跨种族婚姻的历史和现状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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