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山西省阶梯电价如何计算?
- 山西省居民用电一度电多少钱?
- 山西电价第一阶梯是多少?
- 山西太原的商业用电多少钱一度?
- 2021山西省供暖电表什么价格?
-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 2022年商业电价?
- 大同峰谷用电的时间是怎么规定?
山西省阶梯电价如何计算?
每一省内的电价规定都不一样。山西省阶梯电价第一档是170度,第二档是260度,每月电量控制在260度以下就没有大的影响,假如您每月300度:300度按月来算的话是:原电价*170+(原电价+5分)*90+(原电价+3毛)*40即得。希望可以帮到您,原电价打95598即可得知,最高的原电价加三角应在9角一度左右。
山西省居民用电一度电多少钱?
现在的电费价格需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通知,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指导试行居民用电消费分层电力定价的,调整每月用电量的住宅用户分为三个级别,和电价应增加在不同的水平。
第一级:对于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价维持不变,为0.5469元/度。
第二级:每月电费210-400度的用户按第一级电价每度多收取0.05元,是0.5969元/度。
第三级:月用电量超过400°c的用户,比第一级每度多收0.3元(0.8469元)。
山西电价第一阶梯是多少?
以2017年为例: 山西阶梯电价计算方式: 第一档电量:月用电量170度以下(含170度)
第二档电量:月用电量171度至260度(含260度)
第三档电量:月用电量261度以上 注: 第一档 电价0.477元/千瓦时 第二档 电价0.527元/千瓦时 第三档 电价0.777元/千瓦时 举例说明山西阶梯电价的具体计算方法:
假设: 山西陆先生家一个月用电量有270度,这边月用电电费的计算有三个部分。
陆先生家月用电电费为“第一档电量电费”+“第二档电量电费”+“第三档电量电费”, 即170*0.477+(260-170)*0.527+(270-260)*0.777=136.29元
山西太原的商业用电多少钱一度?
一度商业用电0.66元左右,在太原市某小区租赁商铺搞经营的老王从物业公司购买,得花1.1元。 老王想不通,电价是政府定价,怎么从物业公司买的电,每度比定价高出0.4元还多呢?物业公司电价标准是怎么核算出来的,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物业公司加价售电的行为合法吗?老王心里充满了疑问。 在太原市青年路,相隔不过200米的两家商铺,同样是一度商业用电,一家是0.9元,一家是0.8元,都高过政府定价。 在太原某小区开公司的刘先生也说,由于供电部门没有抄表到户,小区的电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价格都比政府定价高。另外,一些出租房屋的房东也擅自抬高电价,一度商业用电电价都要卖到1元钱以上。 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在供电部门直接购电之外,\二手高价电\现象在太原市普遍存在,同城不同电价的情况已存在了好多年。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屋出租方在代收电费、代售电时,是否有权自行定价、自行加价?电价是如何算出来的?\二手高价电\现象是否合法?供电部门、物价部门对此是什么态度?带着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 物业公司和房屋出租方的理由:\因为小区的配电设施都是物业公司投资建设的,多收取的电费中包含了设施损耗等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有一定的损耗,我们把这部分费用计入公共部分进行分摊了。\\物业管理企业在转供电管理过程中,为弥补线路损耗和管理开支,在收取电费时需要加价弥补损失。\"部分房东则称,加价是因为存在电力损耗。 供电部门的解释:凡是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直接售出的电全都严格遵守国家价格规定,供电部门不直接收取的用电收费,就与供电部门无关了。\"二手高价电\"现象只存在于供电部门直接管辖范围之内的有关单位(一般为租房单位)或物业公司的代收、代售行为中。由于受条件限制,供电部门目前还做不到对所用用户全部抄表入户直接收费,所以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太原市物价检查所郝爱强副所长说,电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采取政府定价的方式。物业公司是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单位委托,在按规定收取电费,物业公司无权自行加价。\"二手高价电\"销售行为中,电价超出了政府的定价,这种擅自加价、变相涨价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用户发现有加价售电的行为,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明确规定,对这类价格违法行为,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应当退还消费者多付的价款。 太原市目前对商业用电价格采取的是峰谷电价。对于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用户如何执行峰谷电价,郝副所长指出,用户可以和实际售电单位协商安装峰谷电表。非直接电力部门直接收取的电费,用户在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情况下,售电单位必须按平时电价售电
"2021山西省供暖电表什么价格?
峰谷时段计价方式:
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规定的居民用户类别执行。
用电量计价方式:
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各市发改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
平段电价计价方式:
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0元/千瓦时。
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
1.市场成员与准入要求
市场成员方面,889号文将储能明确为市场成员,后续各地出台文件也都点明了储能参与市场,只是从时序上看,安徽有“逐步引入”的提法。
自备电厂准入方面,江苏、安徽、蒙东、黑龙江、吉林、辽宁、湖南等地规则,在889号文基础上,增加了支付系统备用费的准入条款,对自备电厂承担公共责任的要求更为完整。其中,安徽方案还要求自备电厂单机容量在10万千瓦以上。
其他发电准入方面,除安徽、京津塘、上海外,其他各地均对分布式发电参与市场化交易提出了按试点规则准入的要求。特别的,还有海南对可再生能源另行规定,江苏和京津塘将“点对网”纳入本地平衡,安徽明确单机容量下限要求等。
电力用户准入方面,整体上都按照889号文“经营性电力用户原则上全部开放”进行规定。个别的,如安徽和上海相对谨慎的对逐步放开用户进入市场提出限制要求,而新疆、黑龙江则鼓励优先购电用户探索进入市场方式,扩大参与市场的主体范围。
2.其他要点
保底供电方面,除上海未明确保底供电价格范围或标准,各地一般依据889号文,按目录电价1.2-2倍或直接按1.2倍执行。其中,云南在征求意见稿到正式下发文件,有了参照文件的变化,说明公开征求意见时保底供电价格受到了一定关注。另外,黑龙江和辽宁文件规定兜底价暂按目录电价执行。
交易品种方面,少数地区对现阶段及未来交易品种进行创新,与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有关的交易备受重视,也是国家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加快配额制、绿证交易制度落地的机制体现。
峰谷电价方面,889号文相对于原规则,就已明确继续执行峰谷电价要求,从二选一变为“应当”独选项。除新疆外,其他各地基本遵循了889号文要求。此外,云南对一般工商业明确执行峰谷电价,而对大工业要求执行全时段竞价;山西则提出现货模式下不执行峰谷电价;江苏考虑统筹调整峰谷价格。
偏差考核方面,主要可区分为结算调整处理机制和上下调预挂牌处理机制两大类。其中,贵州和吉林规则兼顾了不同成熟阶段的需要,两类机制都有对应条款。
当前,现货市场建设正酣,对各地中长期交易规则的关注有所下降。各地或者尚未出台征求意见稿,或者征求意见后数月未正式印发,也体现出中长期交易机制设计的复杂性。我国未来是以中长期市场作为发现价格的主要市场,其规则是否完善直接影响到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关系到电力市场运行有效性。因此建议保持持续关注。
2022年商业电价?
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确定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
相比去年同时期1.0394元/千瓦时的单一制工商业尖峰时期用电价格,山东省今年1.1244元/千瓦时的工商业电价让很多厂商觉得“有点贵”。
各省电价调整
1.山东:高峰上调50%,尖峰上调70%!
作为轮胎生产大省,山东的此次电价上调,预计将对轮胎企业的生产成本控制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来看,自2022年1月1日开始,山东省工商业电价在基准价50%~170%之间浮动。其中高峰时段上浮50%;尖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50%,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2.江苏:工业用电上调70%!
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中明确,1月1日起,将对工业用电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并启动夏、冬两季尖峰电价,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调20%。
3.山西: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标准上调20%!
自2022年1月1日起,山西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
4.江西:高峰上调50%,尖峰在高峰基础上上调20%
自2022年1月1日起,江西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及其他电力用户的高峰时段电价上浮5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电价下浮50%。
5.云南:高峰上浮50%!
2022年1月1日起,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基础上上浮50%,谷时段在平时段电价下浮50%,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6.海南:强化错峰电价!
2022年1月1日起,海南省强化峰谷分时电价机制执行,包括扩大峰谷分时电价的实施范围、取消峰期计划电量政策、建立峰谷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
7.甘肃:高峰用电上调50%!
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限电政策刚过,大涨价又来,带动轮胎制造业成本抬升,2022年以来,轮胎行业依旧涨声一片,外资品牌与大厂品牌在成本压力下继续上调产品价格。
而轮胎制造业做为能源消耗的大户,电价的向上波动势必会影响到轮胎生产的成本和成品价格。
大同峰谷用电的时间是怎么规定?
用电高峰阶段是白天7点至晚上的11点
用点低谷阶段是晚上的11点至第二天的7点
收费标准先采取的是当月如用电低于60度即采用分段记费
上午7点至晚上11点是4角2分
晚上的11点到第二天的7点是1角3分
如当月的用电量超过60度则是算为2角8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