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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支付后分摊

应该除了车辆使用费(汽车租赁、燃油、路桥、停车费等)全额分摊外”车主不可避免的费用(食宿等)也应该全额分摊,可以避免的费用(游览门票等)可以由司机自行承担,那么乘客可以与车主AA分摊车辆使用的费用(燃油、路桥费、停车费等)是应该的。...

先支付后分摊,朋友相约长途自驾游?

可能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一个前提:什么角色的“朋友”?

1、如果仅仅是普通朋友,要以“帮忙”“解决困难”为主的话,应该除了车辆使用费(汽车租赁、燃油、路桥、停车费等)全额分摊外,车主不可避免的费用(食宿等)也应该全额分摊,视情况也可以支付一些司机的劳务费;可以避免的费用(游览门票等)可以由司机自行承担。车辆损耗、安全等需要车主自行保证。

2、如果车主本身就是旅行的成员之一,为了结伴才搭载了其他乘客,那么乘客可以与车主AA分摊车辆使用的费用(燃油、路桥费、停车费等)是应该的,其他费用司机自行承担。

3、如果车主在自驾游过程中,需要朋友作为助手、助理、向导、陪同、修理工同行等情况,那么不但搭载的乘客不需要分摊费用,有可能车主还需要给他们支付劳务费。

综上所述,除了纯粹的服务与被服务情况外,多数是朋友相约而行。团队的车辆使用等共同花费AA制外,所有乘客分别分摊一些旅途的劳务,毕竟旅行除了开车外,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有人承担,例如:订餐、找酒店、采购公共物资、摄影摄像、财务管理等,每个人都承担一些自己擅长的事务,也算是充分体验结伴旅行的乐趣,到了这个地步,其实就不会过多计较费用分摊了。

交强险走垫付算出险了吗?

算出险。

一、交强险垫付抢救伤者时的医疗费时,是不需要划分事故责任的。对伤者者救治过程中,由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邮费分摊是什么意思?

邮费分摊是指所邮寄快件的费用由寄件人和收件人共同来支付。一般情况下邮费都是由寄件人付费的,但也有一小部分的快件是收到货物以后再付费的。

邮费分摊这样的情况大多发生在大批量的邮寄快件时寄件人付一部分,等货物到了以后收件人再付另外一部分。

代理记账服务费需要按月分摊吗?

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费,如果采用按月支付,应予支付当月计入管理费用,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如果采用一次预付全年的代理记账服务费,预付时会计分录是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全年受益的各月分月摊销时,会计分录是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

结账时有人提出AA制?

前两天同学聚会,原本是12个人,说好的AA。结果有俩同学拖家带口的,最后成了17人!更过分的是,结账3200元,那两个带家属的同学竟然提出了“AAB制”,还是按12人付钱,每人266元。我气不过,带头和其他人一块撤了,索性让那俩同学平摊了所有费用,最后直接让他们各付了1600

上周六早上收到班群里消息,有同学提议说要提前庆祝“六一”,老小孩也得过儿童节!此言一出,很多人表示支持,大伙心态都挺年轻的。

大家在群里约好地点和时间,说好了AA制,当天晚上便都过去参加聚会了。在去之前,提议的同学作为组织者,说是一共12个人。可最后到场的,却是17人。

其中俩同学没有提前告知,然后就拖家带口一块去了,14个大人、3个小孩。一场好好的聚会,心情就被这样破坏了!而他们两个就像是商量好了似的,还大言不惭的说,

“过儿童节嘛!孩子非吵着跟来,有离不开妈妈,所以就把她们一起带来了!大家都自己人,不介意吧”?

把话说到这份上,加上你都把人拉来了,难道还能轰她们走不成?我们没有出声,还是组织聚会的同学最后开了口,

“没事,一块坐下吧!多加几副碗筷就行。桌子不大,大家挤一挤”!

众人落座之后,我们便喊来服务员点菜,这途中又闹了些不愉快!14个大人各点一个菜,然后想着有男有女,女人喝不了洋酒、啤酒,便商量着开三瓶红酒。可这时其中一个带家属来的同学,他老婆却特别扫兴,就非吵闹着她喝不了酒,孩子要喝饮料。后来没法,便单独给她们点了5罐苹果醋。

聚会过程倒是挺开心的,老同学聚在一块,边吃边聊,谈起了儿时过“六一”的情景。很多事情印象都还特别深刻,就是转眼大家伙都有自己的小孩了,不得不感慨时光匆匆。

酒足饭饱之后,组织者喊来服务员买单,一共是3200块钱,说按之前约定好的,他先结账,然后大家AA。可这会儿,有个同学的老婆就说,

“都要AA吗?我们女人家,吃得不多,像酒也没喝?还有小孩子,都在一旁玩着,吃得更少了。要平摊饭钱,这样不合理吧”?

其他人一听愣了下,转头看着那个同学,结果他也帮着他老婆说,“我也觉得确实不大妥当,还是按AAB制来付钱。咱们12个老同学平摊费用,家属就不用给钱了”!

我这人急性子,一听火气就上来了。本来说好的同学聚会,他不经大家同意,拖家带口来就算了。还要破坏饭局的规矩,说好的AA,现在就要变成“AAB”,叫家属在这儿觍着脸白吃白喝。

我直接上前制止了组织者付钱,然后知会了另外几位同学说,“都吃饱了吧?那咱们撤了,这餐那两位同学请客了”!

俩同学异口同声的问道,“什么意思?怎么成我们两个人请客了”?

我可不想跟他们费那么多话,推着其他同学就往外走,然后转头对服务员说,“这桌他俩买单,你问下他们,看看他们谁结账,或者他俩要AA也成”。

出了餐厅门,我估摸着那两个同学,现在估计在“互掐”,推搡着买单了。最后听说是AA,各自付了1600块钱,这才完事!

事后,有同学问我说这样做会不会太过分了,可我觉得对待这种厚脸皮的人,就该如此。从此友尽,同学聚会绝对不会再喊他们了。

说好的聚会吃饭,没有事先打招呼,就把家属带去的人,本身就是品格缺失!既然是他们先不遵守饭局酒桌的规矩,也不需要给他们脸面了带了家属还不算,结账了就说要“AAB”制,明显是让家属来蹭吃蹭喝,然后要大家付钱。说实话,这样的人够丢脸的,都不知道是不是他家穷得连饭都吃不起了好好吃顿饭,有些人却总想占别人便宜!天底下就没白吃的晚餐。最后我们干脆一个都不均摊这笔钱,直接让他俩AA,付了1600块钱,他们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这样的结果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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