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陕西省西安市电价峰谷平时段划分,以及西安电力峰谷平时间段划分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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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居民用电收费的峰平谷时间段如何划分?
T1是尖段,T2是峰段,T3是平段,T4是谷段 但很多地没有执行尖段。 国家规定7:00-11:00 19。00-23是峰。 11:00-19:0是平,23:00-第二天7:00是谷。尖在峰段内, 由于时差,个别地区的可能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
电力尖峰平谷四时段时间划分是什么?
用电峰谷平时间段的划分一般如下:
高峰时段:08:30-11:30;18:00-23:00 。
平时段:07:00-08:30;11:30-18:00 。
低谷时段:23:00-7:00。
尖峰是一天中用电高峰(07:00——11:00;19:00——23:00),这时候的电费比平时略贵。谷峰是一天中用电的低谷期(23:00——07:00),这时候的电价最便宜。平峰是平谷期(11:00——19:00),电费的计算跟平时一样。因此鼓励人们错峰用电。
峰谷电价
也称“分时电价”。按高峰用电和低谷用电分别计算电费的一种电价制度。高峰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集中,供电紧张时的用电,如在白天,收费标准较高低谷用电,一般指用电单位较少、供电较充足时的用电,如在夜间,收费标准较低。
实行峰谷电价有利于促使用电单位错开用电时间,充分利用设备和能源。有很多国家都实行峰谷电价,峰谷之间的价差有的达50%。我国有的地方也在试行。
作用
峰谷电价制度能充分发挥价格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用户削峰填谷、均衡用电的积极性,峰谷电价的应用,缓和了电力供需矛盾,提高了电网负荷率和设备利用率,达到控制高峰负荷、充分利用电网低谷电量,充分挖掘发、供电设备的潜力,全面提高全社会的经济效益的目的;同时也达到了成本合理分摊的目的。
到目前,西安市是否实行了峰谷电价制度?
11月11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和促进新能源消纳,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提升整体利用效率,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除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机关、部队、医院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和季节性电采暖电价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排灌用电暂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省发改委将根据电力供需状况逐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除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峰谷分时电价每日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每个时段8个小时。高峰时段为8:00-11:30、18:30-23:00,低谷时段为23:00-7:00,其余时间为平段。
峰谷分时电价浮动比例保持不变,大工业生产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63∶1∶0.37,农业生产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平谷比价为1.5∶1∶0.5。市场交易电力用户以当月购电价格(含电能量交易价格和输配电价)为基数浮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
每年夏季7月、8月,冬季1月、12月对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施尖峰电价,夏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9:30-21:30,冬季尖峰时段为每日18:30-20:3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峰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20%。
市场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规定的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尖峰电价单列)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对目前不满足分时计量条件的用户,电网企业应在2022年一季度前完成计量装置升级改造工作,并于改造完成的次月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根据全省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等情况,省发改委适时研究调整分时电价执行范围、时段划分、浮动比例。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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