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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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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上海电表计价时间如何算?
上海市电表计价时间分为高峰时段电价和低谷时间电价,高峰时段电价为每一度电六角,低谷时段电价为每一度电三角。时间段分为:高峰时段为每日早上六点至晚上二十点,低谷时段为每日晚上二十点至早上六点。节假日和双休日均与平时一样计价。
峰谷电价时间段怎么划分?
峰谷电价时间段划分,以上海居民用电为例,峰谷用电时间是早晨6时开始到晚上22时正,晚上22时开始到第二天早晨6时正为谷时。一年:五口之家第一阶梯用电量为312O度,第二阶梯3120度至48∞度,48o0度以上为第三阶梯,第一阶梯谷时每度0.317元。峰时每度o.61元,超出第一阶梯后每度分别:加o.o6元和o.3元。::
山东峰谷电价上浮比例?
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是:将一天的24小时用电细分为5种电价标准,分别是深谷、低谷、平段、高峰、尖峰,不同时段的电价不同,最高最低的电价价格相差原则上不能低于4倍,其他地方原则上不能低于3倍。电价的确定修改大概是从2007年开始修改的。
什么是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
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是两个不同时段的用电价格,峰时段电价和谷时段电价是一天24小时内不同时段的称呼,峰时段是早晨6时到晚上22时,谷时段是晚上22时到次日早晨6时。而阶梯电价是全年用电量在3120度以内为第一阶梯,312o度到4800度为第=阶梯,超过4800度是第三阶梯。
黑龙江非居民用电峰谷平电价时段?
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为峰时段8个小时(7:00-11:30、17:00-20:30),平时段6个小时(6:30-7:00、11:30-17:00),谷时段10个小时(20:30-次日6:30)。从具体电价标准看,用户电压等级在1千伏以下的,居民用户电采暖电价峰时段为每度0.645元,平时段为每度0.513元,谷时段为每度0.2898元;其他非居民用户电采暖电价峰时段为每度0.6953元,平时段为每度0.5858元,谷时段为每度0.3263元。用户接入电压等级1千伏及以上的,每度电价相应降低1分钱。与以往相比,该电价政策延长了谷时段时间,降低了谷时段电价,有利于“煤改电”用户节省电费支出。
照明电价一览表?
上海市居民电费价格以阶梯电价计算,按年度电量为单位,分户均每年分三档实施,电价水平分档递增,同时推行分时电价。
第一档0-3120度(含),电价不作调整,未分时电价每度电0.617元;分时电价峰时段(早6点至晚22点)每度电0.617元,谷时段(晚22点至次日6点)每度电0.307元。
第二档3120-4800度(含),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5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03元。
第三档超过4800度,未分时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元;分时电价峰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36元,谷时段加价标准为每度电0.18元。
上海市电价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