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都是出生后父母给起的。这名字一旦用了基本是不会去改。那这名字是不能改了吗?不是的。改名字要去哪里改?改名字需哪些手续?下面由小编为您介绍。
需要到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规定,对于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姓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是:本人或者父母申请;户口本;姓名变更更正的理由和相关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1、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2、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3、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4、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
1、变更姓名需要去本人的户口所在地进行办理,需要带着变更之前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元建议及复印件,还要有变更申请书和单位(街道办或者学校)开的变更姓名证明信,收养关系变更的要带着收养证。
2、上述材料准备好了,就向派出所户籍科提交,然后是派出所自己经过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地方分局进行再次审核。还有就是之前的名字会在户籍页“曾用名”一栏中体现。
身份证变更名字有严格的申报限制条件和理由
(一)户口本与身份证的名字不相一致的
(二)非自身原因而造成的身份证名字错误的;
(三)身份证名字或名字的谐音违背公共秩序、善良风俗,或者容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四)身份证名字中含有冷僻字,或者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法律上关于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是本人要表达变更名字的意愿,第二是变更名字的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变更名字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且一生只能变更一次名字。
成年人身份证变更名字一定要慎重,因为名字变更后会影响到自己的档案、学历证书、银行卡、社保卡、医保卡以及产权证等以往其他证件的使用,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公安部门也有规定,为保证社会关系的稳定性,成年人申请变更名字的,应当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