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怎样分摊,车库到底该公摊多少面积?
车库的公摊面积根据座落位置采用不同的方法:
1、有直接对外的单独门出进,此种车库的公摊面积包含:车库部分内的半砖厚内墙面积,半砖厚外墙的分摊面积(根据分摊系数确定);
2、半地下室的自行车库,此种车库的公摊面积包含:第一种情况的分摊面积+公共部位的通道面积的分摊;
3、全地下室的汽车库或者汽车车位,如果是车位,则按照地下室外墙的分摊面积+公共部位的通道面积的分摊+进出车库的坡道(可以计算面积部分)和楼梯部分的分摊面积;如果是独立封闭的车库,则按照第一种情况的分摊面积+公共部位的通道面积的分摊+进出车库的坡道(可以计算面积部分)和楼梯部分的分摊面积。
房地产会计核算将地下车库和门市放一起核算其成本可以么?
地下车库应分开,而且单独出售的车库应分开核算成本,非独立建造的地下车库,成本分摊计入房产成本。
门市作为销售部分单独核算成本。地下车库的电费谁承担?
您好 地下车库的电费需要您或者物业公司承担
地下车库属于公共用电,要是每户用电在物业收电费,那就公摊算在大家的电费单价里了,要是用户去供电局独立缴纳电费,那这部分电费就算在物业费里了。一般物业规定,所有公共用电(电梯和公共楼道照明,小区公共道路照明及消防用电,水泵用电)属于物业费里的成本。
不可售车位如何分摊开发成本?
根据《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三款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造的与清算项目配套的居委会和派出所用房、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按以下原则处理:
1.建成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2.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用于非营利性社会公共事业的,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
3.建成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入,并准予扣除成本、费用。”处理。(五)属于多个房地产项目共同的成本费用,应按清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占多个项目可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计算确定清算项目的扣除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企业建造的地下车位是否分摊成本,要看其是否在可售建筑面积内。如果属于可售建筑面积,应当分摊成本,如果不属于可售面积,则不用分摊成本核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三条 企业单独建造的停车场所,应作为成本对象单独核算。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 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的内容如下:
(公共配套设施费:指开发项目内发生的、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且产权属于全体业主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政府公用事业单位的公共配套设施支出。
公共配套设施费包括在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中。地下车位为利用地下基础设施形成的停车场所,应计入开发成本后摊入能够对外经营销售的成本对象,具体分摊方法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执
车库的维修基金按什么比例缴纳?
车位的维修基金比例也是按房屋的比例计算。修理基金的核算公式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份额×面积。
而维修资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