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峰谷比例计算公式?
凭电费收据发票到你所在的供电营业所交上100元安装费就可开通峰谷电!!!
并不是每户居民都适合“峰谷电价”。虽然实行峰谷电价后,夜间的费用只需0.28元一度,但只有那些用电量高的居民才比较实惠。如果要使每月平均电价比现时电价每千瓦时下降0.05元,一户人家每月用电总量在170度以上,那么每月的电费支出就可下降8.5元以上。这样,只需一年时间,就能收回申请“峰谷电价”时缴纳的100元成本费。因此,电力部门请市民申请前仔细算一笔账,根据自家的用电实际考虑是否申请安装。
峰谷电到什么比例才省钱
“峰电”电价比原来一户一表时上涨了0.03元,而“谷电”便宜0.25元。装了峰谷电表后,只知道“谷电”用得越多越合算,但究竟“峰电”和“谷电”在怎样的状况下才算省钱,而且究竟省了多少钱呢?
告诉您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只要看看“峰电量”和“谷电量”的实际比例,就可以清楚自己是不是“有利可图”了。您不妨用下面这把“尺子”衡量一下:
峰电量 ∶ 谷电量 平均电价
1 ∶ 2 0.373元
1 ∶ 1 0.42元
2 ∶ 1 0.467元
3 ∶ 1 0.49元
4 ∶ 1 0.504元
5 ∶ 1 0.513元
……
8∶1 0.529元
由此可知“峰电量”和“谷电量”的实际比例大于8∶1时,平均电价将超过一户一表电价(0.53元/千瓦时),小于8∶1申请使用峰谷电价比较划算。
市区申请使用峰谷电表的营业网点地址
城南区域
单 位 地 址
供电局客户服务中心 民权路16号
滨江中心供电所 滨江区火炬大道19号
浦沿供电营业所 滨江镇前路102号
长河供电营业所 滨江长江北路18号
西兴供电营业所 滨江青年路1号
西湖供电营业网点 龙井路198号
四季青供电营业网点 太平门直街379号
城西区域
单 位 地 址
供电局营业厅 之江路158号
留下供电营业所 留下镇古灵慈桥38号
三墩供电营业所 三墩街247号
蒋村供电营业所 蒋村街36号
龙坞供电营业所 留转路73号旁
周浦供电营业所 周浦街跃河桥18号
袁浦供电营业所 袁浦新沙路498号
城东地区
单 位 地 址
供电局营业厅 下沙路568号
彭埠供电营业所 艮山东路341号
下沙供电营业所 下沙镇丁字路118号
九堡供电营业所 老杭海路69-71号
城北区域
单 位 地 址
湖墅南路供电营业厅 湖墅南路11号
绍兴路供电营业厅 绍兴路157号
笕桥供电营业所 机场路216号
半山供电营业所 沈半路538号
祥符供电营业所 三墩路39号
康桥供电营业所 康桥路134号
上塘供电营业所 拱墅区湖州街18号
丁桥供电营业所 丁桥镇笕丁支路173号
平电量和谷电量比例为多少最划算?
谷电占11%以上是划算的。对于早出晚归的人来说,峰谷电绝对是个省钱的好选择,在价格便宜的谷电时间用电很省钱。峰谷电时间是根据全省居民用电负荷曲线确定的,根据曲线,居民用电是在晚上10点以后进入低谷时段,所以计时也从这个时候开始。
电力部门介绍,根据计算,一般低谷用电占整个用电量11%以上是划算的。11%这个数字算出来其实非常简单,设峰电用电量为X,谷电用电量为Y,只要安装后的电费小于安装前的,即是划算的,根据0.568X+0.288Y≤0.538(X+Y)的方程式,可以算出谷电要占11%以上。
电力系统的峰谷差率?
日本电力系统负荷峰谷差冬季约为最大负荷的35%,而夏季的约为50%。中国各跨省电力系统的负荷峰谷差一般约为最大负荷的30%~40%。
电力系统某一时间周期内最大负荷与最小负荷之差,通常以日为单位。
①研究电力系统调峰措施;
②作为电力系统调整负荷节约用电措施的依据;
③提供电力系统电源规划的参考条件。
山东峰谷电价上浮比例?
电费分时段收费标准是:将一天的24小时用电细分为5种电价标准,分别是深谷、低谷、平段、高峰、尖峰,不同时段的电价不同,最高最低的电价价格相差原则上不能低于4倍,其他地方原则上不能低于3倍。电价的确定修改大概是从2007年开始修改的。
峰谷差率和负荷率是怎么计算的呢?
负荷率=(日负荷曲线的平均值/日负荷曲线的最大值)×100%。
一般通过负荷率来得出电网负荷曲线,把各个时间段的用电负荷情况统计出来,绘制在一张以横坐标为时间,纵坐标为负荷的坐标图上。
可以绘制出一天的负荷曲线,根据曲线合理的安排生产,削峰填谷。也可以绘制出一年的负荷曲线,中国一般夏天用电多,可以根据需要多投入发电机,变压器。
赤峰有峰谷电价吗?
赤峰有峰谷电价
赤峰属于蒙东电网,早就实行峰谷电价
执行范围: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的100千伏安及以上工商业用户。
执行方式:市场主体在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应当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不低于本通知明确的对应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交易价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浮动比例执行。
2022年甘肃居民用电有什么规定?
11月11日前,甘肃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甘肃省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此举旨在更好适应新能源发电调峰需求,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充分发挥分时电价杠杆作用,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全省电力供需结构,加快建设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甘肃省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实施范围是:全省工商业电力用户(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除外)、农业生产电力用户(农业排灌用电除外)、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生活用电自主选择。
时段划分:峰、平、谷时段各设8小时,尖峰、深谷时段视条件择机研究制定。在此其中,居民用户峰平谷时段划分保持不变。峰段为:7:00-9:00、18:00-24:00,平段为:00:00-2:00、4:00-7:00、9:00-11:00、17:00-18:00,谷段为:2:00-4:00、11:00-17:00。
同时,调整农业生产和工商业用户峰谷时段。调整后,峰段为:7:00-9:00、17:00-23:00,平段为:23:00-00:00、00:00-7:00,谷段为:9:00-17:00。
优化电取暖时段划分。对居民分户取暖用电、居民集中取暖用电及工商业取暖用电,低谷时段延长两小时,时段划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清洁取暖价格支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发改价格〔2021〕488号)有关规定执行。
在分时电价机制方面,目录分时电价:执行目录销售电价的居民、农业生产用户,高峰时段用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
市场交易分时电价: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用电企业,需签订分时段、带量带价中长期交易合同,体现发、用电曲线特性及分时价格差异。各时段交易申报电价的价差比例不得低于现行目录电价的峰、平、谷价差比例,即高峰时段交易申报价格不低于平段申报价格的150%、低谷时段申报价格不高于平段申报价格的50%。市场主体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高峰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上浮50%,低谷时段标准在平段标准基础上下浮50%执行。参与现货市场的价格不受此浮动比例约束,但要合理设定限价标准,促进市场形成有效的分时电价信号。
代理购电分时电价:为工商业用户代理购电的电网企业,应与发电企业签订分时段、带曲线代理购电合同,以体现不同时段价格差异,并向用户公示不同时段代理购电价格及用电价格。如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申报用电曲线但分时电价峰谷比例低于甘肃省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按照高峰时段不低于平段代理购电价格的150%、低谷时段不高于平段代理购电价格的50%执行。
省发改委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定期开展执行评估,密切跟踪我省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动态掌握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分时电价机制,宣传分时电价机制在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系统运行效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机制平稳实施。
据悉,此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执行期间,遇有国家政策调整,依国家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