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峰谷电改了以后前面的电费怎么算?
- 峰谷用电时间段可以调节吗?
- 峰谷电变更后白天电价贵了吗?
- 山东省聊城市农村居民用电电价收费标准?
- 广东江门尖峰电价时段最新调整?
- 惠州新能源峰谷电价?
- 济南峰谷电价?
- 天津民用电有峰谷电价吗?
峰谷电改了以后前面的电费怎么算?
峰谷电更改以前的电费,按照没有加价和优惠的电价执行。因为峰谷电是按照时段划分,峰电加价三分钱,谷电优惠一毛七,但是在没有改峰谷电的时候,电价没有加价和优惠,山东都是按照每度电0.5469元执行的。电费可以每日一结,从开始执行峰谷电有加价优惠,那么之前就是原价了。
峰谷用电时间段可以调节吗?
不可以,是供电公司设置好的。
1.居民用电峰谷时段的划分的问题,是电力公司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来进行分别定价
2.第一时间段为高峰段,设定的时间为早上8:00—晚上22:00,共14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68元/kwh的收费标
3.第二时间段为低谷段,设定的时间为晚上22:00—第二天上午8:00共10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288元/kwh的收费标
4“峰谷电价”意义在于,鼓励居民利用低谷电价用电。同时,对电力部门来说,既缓解了高峰电力缺口,又促进了电力资源优化,是一项双赢策略
峰谷电变更后白天电价贵了吗?
用户采用峰谷电后,白天电价是比原来贵了。山东省的峰谷电时间段划分为:峰段为8点到22点,每度电加价三分钱,谷段为22点到次日8点,优惠一毛七。供暖季(11月到来年3月)峰段是8点到20点,加三分钱。谷段是20点到次日8点,优惠两毛。峰谷电政策就是为了削峰填谷,白天加价就是为了用价格手段压减用电量。
山东省聊城市农村居民用电电价收费标准?
山东聊城市2018年继续施行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分为早上8点到晚上10点的峰段电价和其余时间的谷段电价。所有“一户一表”的居民都可自愿申请安装峰谷分时电表。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实施居民峰谷电价政策,峰段8:00至22:00,谷段22:00至次日8:00。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采暖期峰段由14个小时减少至12个小时,调整为8:00至20:00;谷段由10个小时增加至12个小时,调整为20:00至次日8:00。谷段电价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并由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峰谷电能表。不选择执行的用户仍按原方式计价,选择执行的用户则要以年度为周期,一年内不能调整。
广东江门尖峰电价时段最新调整?
自2021年10月1日起,广东执行峰谷分时调整5尖峰电价的新政策,将全天划分为峰段、平段、谷段三个时段,峰段包括10时一12时、14时一19时共7小时,平段包括8一10时,12一14时、19一24时共9小时,谷段为0一8时共8小时。峰平谷比价:由1.65:1:0.5调整为1.7:1:0.38。而尖峰电价政策执行时间为7、8、9月整月,以及月最高气温≥35度C的高温天。
惠州新能源峰谷电价?
峰谷电价:基础(平段)电价为0.6202元/度、低谷电价为0.3101元/度、高峰电价为1.0233元/度。
合表用户:电价为0.6572元/度。
我市电价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调整峰谷时段及峰谷电价,二是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其中,峰谷时段主要调整的是高峰时段和平段,高峰时段由原来的14~17时、19~22时调整为10~12时、14~19时,低谷时段仍为0~8时,其余时段为平段。相比现行峰谷电价政策,峰段增加1小时,平段减少1小时。
济南峰谷电价?
本次调整,完善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结合山东电力现货市场形成的时段供需关系,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优化:12:00-13:00由平段电
价调整为低谷电价;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天津民用电有峰谷电价吗?
近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优化峰谷时段划分:根据我市电力系统负荷特性、可再生能源发展、系统调节能力以及电力供需状况等实际情况,将峰谷时段优化为:
高峰时段:9:00-12:00,16:00-21:00;
低谷时段:23:00-7:00;
平时段:7:00-9:00,12:00-16:00,21:00-23:00。
其中,1、12月高峰时段中11:00-12:00,18:00-19:00为尖峰时段。7、8月高峰时段中11:00-12:00,16:00-17:00为尖峰时段。
明确浮动比例:结合我市电力系统峰谷差率、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系统调节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我市峰谷浮动比例。高峰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50%、低谷电价在平时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54%,尖峰电价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按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计算的基本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参与浮动。农业用电峰谷分时价差不作调整,按照我委公布的峰谷分时电价水平执行。
执行范围和方式:除行政机关、学校(不含校办工厂)、部队(不含生产企业)、医院、地铁、自来水、城市公共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煤气、集中供热、电气化铁路、公交专用充换电设施、广播电视站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差转台(站)、监测台(站)、发电企业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电量外的执行工商业电价的电力用户以及农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尖峰电价仅在大工业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包括实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煤改电采暖峰谷时段和价格政策暂不做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