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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年底分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要分摊成12个月计征。实际上应该是按照1万元+3000元-5000元计算应税额度。...

个税年底分摊,2019年年终奖是否还有个税?

记得悲惨的过去,2008年月收入还只有1000多元的时候,发了一个年终奖2000元,结果被收取了100元的个人所得税。是一种想哭的节奏。

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年终奖的个人所得税要分摊成12个月计征。

这对于一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不会因为突然发个年终奖,一下子就按照更高的税率计税。

第一个例子:2018年底,我们当月的工资只有3000元,如果发了1万元的年终奖,实际上应该是按照1万元+3000元-5000元计算应税额度,是8000元。

8000元除以12约等于667元,属于不超过3000元的税阶,那么我们就可以按照3%的税率应税。8000元乘以3%,也就是240元。

这对于我们中低收入劳动者来说,真的不公平啊。如果我们每个月都是3000元,实际平均起来也就3667元。

所以,从2019年开始,个人可以选择是否按照个人综合所得计税。

第二个例子:如果我们月薪是5000元,年终奖发放2万元。我们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独生子女赡养老人2000元,这样我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实际上是7000元。

如果按照上述的方法计算的话,我们有14000元,要按照3%的税率征税,缴纳420元的个人所得税。

而如果按照全年综合收入计征,由于我们的综合收入只有8万元,低于全年的免税收入84000元,所以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月薪2万元的人来说,可能就不划算了。

第三个例子:月薪2万,年终奖5万元,个税起征点是8000元。

正常我们每月计税,月薪2万元,实际上应税额度是12000元,属于10%的税率,每月需要交税990元。

如果按照上述综合所得来计税的话,发放的年终奖会全部划入20%的税率,需要缴纳1万元的所得税。

而按照2005年国家发布的年终奖一次性计发办法,是属于10%的税率,实际交税是2480元。

计算方法是:5万元除以12等于4167元。

4167元乘以10%-210元(速算扣除数),等于206.7元。

206.7元乘以12等于2480元。

少缴纳7520元的个人所得税,减税幅度75.2%。

因此,国家为了贯彻这一税收优惠,虽然从2019年开始就已经开始用个人综合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了,但是个人仍然可以自我选择,是否依照2005年文件进行个人所得税扣除。

这一优惠政策将从2022年开始终止,到时候所有人就都公平了。

新个税实行后年终奖怎么扣?

我来科普一下关于新个税法的问题。在新个税法实行以后,年终奖发放在税收方面会有什么变化?对这一点,大家都非常关心,毕竟钱可不是小问题。

先简单概括一下新个税法的主要修改之处。有三个方面:第一个是对所得类型的合并,把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以及稿酬等四项所得,合并为一项综合所得,生产经营所得以及财产租赁,股息,利息,红利,偶然所得等保持原分类不变。第二个改变是增加扣除,不仅提高了固定扣除的标准,还增加了专项扣除的内容。第三个是平时预扣预缴和年终汇总结算相结合。

固定扣除的标准,原来是每月3500元,现在是每月5000元,也就是一年6万元的标准。专项扣除包括六项,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继续教育,住房利息,住房租金还有大病医疗。一般的非独生子女双职工有一个孩子的家庭,夫妻两人的专项扣除加在一起大约是一年5万元,平均每人2.5万元。也就是说,个人年劳动收入8.5万元以下,通常不用交个税。

在新的所得及扣除计算的方法确定以后,税务总局发布了新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文件。新的个税征管办法包括了三个要点。一是,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过去只针对年所得12万以上,现在实际上扩大到了大多数个人。二是,平时沿用原有方法进行预扣预缴。三是,到年终的时候,对全年的个税,进行一次结算。

一次性的奖金,个税里一直是当成工资薪金来对待的。按照新个税法的征管要求,每个月取得工资薪金的时候,按照累计月数乘以5000元,作为固定的扣除标准,把累计的收入减掉累计的扣除以后,得到的金额套用相应的预扣预缴税率,就可以计算出当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出于进一步减税的需要,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在年末紧急出台一份文件,在2021年底前,对一次性奖金提供一种优惠计税的办法,可以平摊至12个月,按照单独的税率表计算个税,不并入综合所得。但纳税人也可自己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举个例子来说明。

选择不享受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的情况

假设1月份收入4000元,因为小于固定扣除5000元的标准,所以1月份不需要缴纳个税。

2月份又取得8000元工资,这个时候,两个月累计收入12000元,累计扣除是5000×2等于1万元,也就是说有2000元需要预扣个人所得税,那么按照3%的预扣率,需要缴纳60元。 接下来的第三个月,如果发放6000元工资,又发了1万元的一次性奖金,也就是说,3月份当月收入是1.6万元。这个时候,再把一二月份收入加在一起是2.8万元。累计扣除是5000×3等于1.5万元。有1.3万元需要缴纳个税,按照3%预扣率是390元。因为前两个月份累计已经交了60元,所以,3月份只需要再交330元。此时,累计已交个税数是390元。

之后,每个月都按照这样的逻辑计算下去。 到年底的时候,把全年的综合所得加在一起,减去固定扣除6万和专项扣除后的余额,再套用相应的税率,算出应交个税。应交数与平时累计已交数进行比较,多退少补。

选择享受一次性奖金优惠政策的情况

前两个月情况同上。第三个月的1万元一次性奖金除以12,就是833块钱,按照3000以下执行3%税率计算,一次性交300元个税即可。

此时,前三个月正常工资这块是1.8万元,减去固定扣除后有3000元需要缴纳个税90元,因为之前已经交了60元,所以这块要补30元。由于该档税率恰好相等,所以加上一次性奖金的个税,3月份应交数也是330元。

要注意,虽然看起来与上面相同,但之后月份计算时,前三个月累计已交个税只是90元,而不是390元,一次性奖金的个税是单独计征的,这将影响到后面的计算。因此,只有在一次性奖金比较多的情况下,选择优惠才是划算的。但无论如何,只要一经确定计算方法,结果就不会再有变化,后面不允许往前追溯调整。

(本文根据最新文件做了修改)

年收入90万如何筹划个税?

年收入很高,又不想吃亏多缴税,那就提前做好规划,让自己的口袋不会变憋吧!

90万可以分为工资和年终奖来进行规划

首先先了解一个政策:

2022年开始,我国将废止年终奖单独计税的政策,年终奖也将并入综合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新年终奖几个要点:

1、税法规定以发放时间为准,2019年1月起发放的年终奖按财税〔2018〕164号计算;

2、全年一次性奖金优惠算法2021年12月31日前有效;

3、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抓住机会,好好节省一大笔钱吧

假定小明同学每年收入扣除基本免征额60000、三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是900000,也就是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900000。年终奖和工资怎么分配最划算呢?

我们开始来帮小明同学筹划吧,Let's go~

第一步:900000/2=450000,45万作为年终奖,45万作为工资,计算个税。

(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表:全年一次性奖金/12,查找对应税率)

年终奖:450000/12=37500,对应税率30%,扣除数4410

年终奖个税=450000*30%-4410=13059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全年工资个税=450000*30%-52920=82080

全年个税总计=130590+82080=212670

税后收入=900000-212670=687330

第二步:

将年终奖降低一档税率,重新分配。第一步中年终奖450000时对应的税率30%,降低一档到25%的税率,意味着年终奖最多420000,工资就是480000,计算个税。

年终奖个税=420000*25%-2660=102340

全年工资个税=480000*30%-52920=91080

全年个税总计=102340+91080=193420

税后收入=900000-193420=706580

第三步:

第三步,将年终奖再降低一档税率,重新分配。将年终奖再降低一档到20%的税率,也就是年终奖最多300000,工资就是600000,计算个税。

年终奖个税=300000*20%-1410=58590

全年工资个税=600000*30%-52920=127080

全年个税总计=58590+127080=185670

税后收入=900000-185670=714330

从表格中得知,个税总额最低的是第三步的情况,年终奖300000,工资600000。

经过筹划,多取得了收入,给爸妈买点好东西,关爱长辈,下次旅游可以去更好的地方,了解更多的文化,给女朋友买个包包,买个口红,给男朋友买个游戏机,买个香水都能使生活多姿多彩。

个人的个税优惠再延两年?

确实我国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当初颁布时候的说法,就是暂定在2021年12月31日到期,之后就取消了所有的优惠。其实在最后一个季度大家都很关心,会不会延长时间?现在政策已经明朗,税务部门暂定再延长两年,也就是说针对个人的税收优惠可以延伸到2023年12月31日。

其实针对个税的优惠政策包含了三个内容,受惠的范围包括正常上班领工资的劳动者,以及有着股权激励的那些劳动者,甚至还有着所有缴纳个税的纳税人。所以受惠面是普遍的,是受到所有纳税人员欢迎的好政策。尤其是面临发年终奖的时候,这些政策真是雪中送炭,非常之好。

我们都知道针对年终奖也就是全年一次性奖金。过去优惠政策是可以不并入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所得之中,来合并计税。国家允许将年终奖分摊到各个月的工资中,进行税率计算,有时候这个税率差别是非常之大的。有时候这个税率差别可能差10%以上。

现在给大家举几个例子看一看,看看你的年终奖在优惠前后会差多少。我们先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应税工资不是税前工资,而是对税前工资进行各种税前扣除,例如五险一金等等之后的工资,以此来进行计算个税额。

1.假如过去自己应税的工资是在5000元之内的,每月不需要缴纳个税。但是假如加上年终奖,没有优惠政策时,当月应税工资总额超过5000万元了,那么本月就需要纳税了。税率从3%到45%之间进行级差增加。如果分摊到12个月中,就是年终奖除以12再合并算税,则有可能还在免税的5000内,那么自然也不需要纳税了。

2.最大的税率增幅就是在10%到20%这一档。例如某劳动者发1.2万元年终奖,如果并入当月的工资中,那么有可能让本月的应税工资的个税税率一下子上升到20%,一下子要多交掉2400元的个税。但是如果平均分摊到全年12个月的工资计算,每月才分摊1000元,税率有可能仍然是10%,那么这样的话,就最少省下了1200元的个税。

另外,还有两个好消息,那就是每一劳动者在第2年的3~6月份,都需要做个税的上年度的个税汇算清缴,如果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结果最后算出来,还需要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也就是税务机豁免了不要了。这就是给予那些中低收入的民众真正的优惠福利。

当然还有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不过一般能享受到的都是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和骨干劳动者,一般劳动者无关。反正这些总体算下来税务局可能要少收个税1100亿元,当然如果未来经济增长之后,能持续地在提高个税起征点那就更好了,例如从5000元提到6500元,基层劳动者真正可以得到实惠了。

这月工资随下月发放?

这个问题在2019年新个税政策下,可以说不会多交个税啦,但有可能会先多交后退税。这得益于累计预扣法及年终汇算清缴制度。

一、累计预扣法。

每月计算的税款都是你年初到现在,也就是全年的应纳税额。比如3月的税款=(1-3月的工资总额)-(1-3月三险一金总额)-(5000*3)-(3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1-2月份已交税款)。

工资薪金计税方法:应税收入=年薪-三险一金-免征额(5000*12)-专项附加扣除应纳税额=应税收入*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年终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应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在次月15日内预扣预缴税款;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汇算清缴,自行进行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多退少补。

三、实例说明:

小李月工资2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功2000元。

则1月份个税:(20000-5000-2000)*3%=390元,

2月份个税:(40000-5000*2-2000*2)*3%-390=780-390=390元。

3月份个税: (60000-5000*3-2000*3)*10%-2520-780=1380-780=600元。

1、1月未发工资,2月份一起发放两个月工资。1月份个税为0,2月份个税为(40000-5000*2-2000*2)*3%=780元。可见未多交税款。

2、2月份不发工资,3月份一起发放两月工资。1月个税为390元,2月个税为0,3月个税为(60000-5000*3-2000*3)*10%-2520-390=990元。可见,2月份未交的个税,3月份会补偿回来。

3、特殊情况下,每月均不交税,但两月工资一起发放并计算就会产生税款,随后每个月均不交税。那多交的税款就会在年终汇算清缴时进行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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