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湖北峰谷用电标准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峰谷电费标准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湖北省的工业用电什么时段是高峰电和低谷电?
1、峰谷电价执行范围
湖北电网(含直供直管县和代管县)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普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和大工业用电用户。
2、峰谷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10:00一12:00、18:00一22:00(共 6小时)
平段:8:00一10:00、12:00一18:00、22:00一24:00(共10个小时)
低谷时段:0:00一8:00(共8个小时)
3、峰谷分时电价价差
基础电价: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批准的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电度电价为基准。
平段电价=基础电价。
高峰电价=平段电价×180%。
低谷电价=平段电价×48%。
4、用电高峰季节电价
时期:1月 1日-31日、12月1日-31日。
湖北省的工业用电高峰电和低谷电分别是哪个时间段?
高峰时段:10:00一12:00、18:00一22:00(共 6小时)
平段:8:00一10:00、12:00一18:00、22:00一24:00(共10个小时)
低谷时段:0:00一8:00(共8个小时)
根据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工业局联合发文的文件精神,居民生活用电峰谷电,是在城市居民当中开展试点的一种新电价类别。它是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两个时间段,把8:00—21:00共13小时称为峰段,执行峰电价为0.55元/kWh;21:00—次日8:00共11个小时称为谷段,执行谷电价为0.35元/kWh。峰谷电能表在原来计量总电量的基础上对22:00—次日8:00期间使用的电量单独进行计算,分别称为总电量和低谷电量。
武汉居民用电有没有峰谷电价?
武汉居民用电目前没有峰谷电价。湖北电网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和两部制)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商业用电和机关、部队、学校、医院、城市公共照明等非居民照明用电除外。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等电储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武汉电费收费标准2020
武汉市居民生活用电城乡“一户一表”用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的阶梯电价,按户年均用电量分三档。
第一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每千瓦时0.558元;
第二档年用电量2160千瓦时4800千瓦时:每千瓦时0.608元;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及以上:每千瓦时0.858元;
居民合表用户:电费价格不满一千伏为每千瓦时0.58元,1-110千伏以下0.57元每千瓦时。
扩展资料:
1、湖北省居民生活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共分三档,计费周期为月。具体为:第一档电量为0至180度,电价为0.57元/度;第二档电量为181至400度,比第一档提高0.05元,即0.62元/度;第三档电量为401度及以上的电量,比首档电价提高0.3元,即0.87元/度。
2、4月1日起抄见电量开始执行的“新标”,计费周期由月改为年后,第一档电量为0至2160度(含);第二档电量2161至4800度(含);第三档电量为4801度及以上用电量。用电量按自然年度确定分档,不跨年使用。
以第一档年用电量2160度计算,平均每月为180度,与按月算的“老标准”首档封顶电量持平,第二、三档经换算情况相同。
由此可见,新旧标准中,各档位居民全年用电总量、收费标准均不变,仅计费周期由零(每个月)化整(全年)进行“打包”核算。
3、具体计费方式为,居民用户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当累计用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具体到今年,4至12月抄见电量按照第一档1620度、第二档1621至3600度、第三档3601度及以上的阶梯基数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荆楚网-湖北省阶梯电价4月1日执行新标 计费周期由月改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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