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广州市民用电费要分时段计费吗?
【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10月1日起按新的分时电价标准执行!】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点、14-19点;低谷时段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段。 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范围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
广东居民电费阶梯收费标准?
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广东采用的方案是(其他省份略有不同):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
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该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
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附1,广东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多日发文为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吹风”后,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也于昨日揭开面纱,并将于7月1日起试行。
调整后的方案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其中不调价的第一档电量,夏季标准(5月—10月)提高了20度,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提高30度。
7月1日起试行阶梯电价
据悉,为促进节能减排,逐步减少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试行。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该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行为,鼓励节约用电、合理用电,这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月16日我省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会后,省物价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首档标准覆盖率超80%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结合广东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根据对我省2011年居民用户每月的平均用电量统计,5月—10月的用电量相对较高,这一期间的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度—26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度—6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度—20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我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度—4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5市居民减负4.76亿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非“一户一表”每千瓦时3.7分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提价标准从听证方案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的规定测算的每千瓦时4.71分调整为3.7分,降低了1.01分。
根据方案,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广东电网公司应加快对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注意,方案规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度基数电量乘二执行;跨季节的阶梯基数电量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数电量标准之和执行。
省物价局表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电量的逐步上升,我省还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规定,研究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基准电量动态调整机制。
广东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公布 7月1日起试行
2021年广州民用电阶梯电费?
广东省广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第一档电价仍为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三档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0.94元。
广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广州电费缴费方式
1、营业厅缴费:用户持电费单据到供电局各大营业厅,使用银联卡刷卡或以现金方式缴交电费。
2、营业厅自助缴费:用户到供电局各营业网点或供电24小时自助服务营业厅的自助服务终端,凭用户编号查询,使用银联卡刷卡缴交电费。
3、网上营业厅缴费:登录广州供电局门户网站的网上营业厅,及进入工商银行和银联的网站均可缴交电费。
4、银行划账:用户可在全市所有的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划扣电费手续。
5、银行柜台缴费:用户持电费单据,到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缴交电费。
6、银行自助缴费:用户在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自助缴费终端,输入用户编号和六位缴费年月查询,使用银行指定的卡类缴交电费。
广州市供电供电营业厅网点
从化吕田供电所营业厅地址:从化市吕田镇北街2号
花都炭步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镇中大道3号
花都赤坭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镇广源路13号
花都花山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两龙南街26号
白云西郊供电所石井营业厅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潭路250号
白云京溪供电所京溪营业厅地址:广州市京溪中路20号首层二楼
增城正果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增城市正果镇正果大道正果供电所
增城派潭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增城市派潭镇榕林路56-58号
萝岗九龙供电所萝岗点营业厅地址:广州市开发区萝岗区萝岗街萝塱路90号
番禺沙湾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3号
番禺城郊中区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西路39号
番禺石基供电所营业厅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荔新大道46号
南沙供电局营业厅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珠江中路19号
南沙南沙供电局黄阁营业厅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黄阁大道112号
备注:
1、电价标准根据粤价[2009]267号文、粤价[2011]275号文、粤价[2012]135号文执行。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44号文的规定,对大工业用户收取燃气燃油加工费2.2分/千瓦时(含税)。
3、峰谷时段设置为:
高峰:14:00—17:00;19:00-22:00;
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0:00-8:00。
4、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2〕135号)
(1)夏季标准(5月-10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2)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注明:以上内容来自网络历史信息整理,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广州居民电价调整2021年通知?
通知》依旧维持现行实施范围,同时优化时段划分,拉大峰谷比价。现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通知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下一步视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户。
时段划分: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点、14-19点;低谷时段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段。
峰谷比价: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
10月1日起峰谷电价适合居民吗?
【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10月1日起按新的分时电价标准执行!】自2021年10月1日起,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点、14-19点;低谷时段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段。 居民用户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实施尖峰电价政策,范围与上述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
深圳电费收费标准?
1、居民生活电价:
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年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一户一表居民可送择是否执行谷峰电价政策,用户选择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2、深汕特别合作区电价:
深汕特别合作区按汕尾市电价标准执行,居民谷峰平电价按照“先分时,后阶梯”计算,居民阶梯电价每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3、工商业电价:
娱乐业用户按相应类别用电平期电价执行,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的商业及其他用户执行平期电价,蓄冷空调用电谷期电价按0.21366875/千瓦时执行,3001kVA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可选择执行大量,用电或高需求用电类别。
南方电网峰谷电价最新标准?
对于每月家庭用电210度及以下的用户,电价维持不变,为0.5469元/度。第二级是每月电费210-400度的用户按第一级电价每度多收取0.05元。是0.5969元。第三级是月用电量超过400°c的用户,比第一级每度多收0.3元(0.8469元)。
一般来说中国城市居民使用电价在0.56-0.62元/度,工业用电价格就稍微贵一点,工业电价在0.86-1.8元/度。另外出租屋的电价一般在1元/度不等。每个地方的电价都不是固定的,需要按照阶梯式来计算电价的,不同的电量档次,电价就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