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损益分摊,分摊应急跨省购电电费怎么算?
各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受极端高温天气影响,今年迎峰度夏期间,全省电力供应极度紧张,实测最高负荷较去年增长16.2%,比全省常规电力供应能力高出980万千瓦。为尽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保障居民生活用电,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组织电网企业根据国家跨省电力交易规则,通过省间协议、省间现货市场交易、省间临时互济、跨省应急调度等多种方式购电(简称应急跨省购电),为全省顺利通过两轮高温大负荷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保障今后极端天气情况下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现就应急跨省购电费用分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极端高温严寒天气以及突发性自然灾害时期,为保障居民、农业、工商业电力供应,确需从省外应急购电的,产生的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承担。
二、当月发生的应急跨省购电费用,原则上按当月全体工商业用户实际用电量分摊,与当月工商业电费同步发行回收,电网企业在电费发票中注明“应急跨省购电费”。考虑到用户承受能力,对数额较大一次性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签订“应急跨省购电费”缓缴协议,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缴纳,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电网企业在分摊“应急跨省购电费”时,应事先通过线上和线下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告知广大用户,确保用户知情权。实际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8月份电费应急分摊是什么意思?
1. 在极端高温严寒天气以及突发性自然灾害时期,为保障居民、农业、工商业电力供应,确需从省外应急购电的,产生的损益由全体工商业用户承担。
2. 当月发生的应急跨省购电费用,原则上按当月全体工商业用户实际用电量分摊,与当月工商业电费同步发行回收,电网企业在电费发票中注明“应急跨省购电费”。这就是s省间应急购电分摊费用。
山东工业峰谷电费最新规定?
新政提出,容量补偿电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不含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输配电价(含线损、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中的0.5倍加价部分等其他标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在浮动比例上,高峰时段上浮70%、低谷时段下浮70%、尖峰时段上浮100%、深谷时段下浮90%。
2023年峰谷用电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工商业用户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一、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及时间
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容量补偿电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价格执行分时电价政策。输配电价(含线损、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代理购电损益分摊标准、保障性电量新增损益分摊标准、执行1.5倍代理购电价格用户的0.5倍加价部分等其他标准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执行时间
分时电价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其中:不满1千伏代理购电用户计量装置具备动态调整条件前,其容量补偿电价、代理购电价格峰谷时段暂保持稳定,继续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暂不执行尖峰、深谷电价政策。计量装置具备条件后,再执行与1千伏及以上用户相同的时段划分,以及尖峰电价、深谷电价和动态调整机制。
2022年农业用电有新规吗?
2020年农业用电新规如下,①加强与居民、农业销售电价政策的协同。
居民、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保持价格稳定,电网企业为此产生的新增损益,按月由全体工商业用户分摊或分享。
②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的协同。
在现货市场未运行的地方,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代理购电合同未形成有效分时信号的,应当按照当地分时电价政策规定的时段划分及浮动比例执行。
③加强与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的协同。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与市场主体执行统一的市场规则。
燃煤发电跨省跨区外送的,送受端双方要适应形势变化协商形成新的送电价格。
四是加强与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政策要求的协同。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公平承担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