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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一、划分用电峰平谷时段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在执行范围方面,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二、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夏季为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为15:00—17:00;冬季为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为19:00—21:00。执行范围为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成都工业用电峰谷电价?
工业用电0.5元/千瓦时,基本电价20元/千伏安。
工业电价计价策略:
为了鼓励错峰用电,不同阶段收费也不一样。高峰时段用电量:每千瓦时=1.025元,平时用电量:每千瓦时=0.725元,低谷时段用电量:每千瓦时=0.425元。
工业电价的计算
1.小于315KVA变压器容量的,则按一次性用电和一次性用电执行“单一电价”电价。
2.高于315KVA变压器容量的,则执行“两部电价”。除了一次性用电和一次性用电的电价外,还应按照变压器的容量缴纳“基本电价”。
3.大于100千瓦及以上的用户,电价还会有调整。动力率不符的花会有相应奖惩制度。
宁波工业用电标准?
工业用电按用电容量划分为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类。
1.大工业用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生产用电,采用两部制电价方式计费,由电度电费、基本电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电费可选择按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或实际最大需量三种方式计收。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下的工业生产用电,采用单一制电价方式计费(不计收基本电费)。
2021青岛电费分时计费标准?
山东电价调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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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山东发改委出台《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并对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了优化。
变化一 电价下降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客户,电压等级1-10千伏,每千瓦时降低1.1分;35-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5分;110-22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6分;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降低3分。
Q:此次降价哪些客户能得到优惠?
A: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的客户。
Q:此次降价将为山东客户带来多少福利?
A:此次降价预计一年能为全省大工业用电客户节省电费数十亿元!
变化二 分时调整
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
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
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
由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
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Q: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客户有什么好处?
A:通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客户可主动通过调整生产班次等方式,及时优化用电安排,合理错峰避峰,节约用电成本。
Q: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何时执行?
A: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我们将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将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其他相关政策:
2020年6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825号)规定,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含非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最新电价表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2四川居民用电改革方案?
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峰平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执行范围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民政福利单位和城市公用路灯默认不执行分时电价,也可自愿选择执行。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具体如下: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地方电网企业,各增量配电网企业,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有关电力用户: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价改革、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结合四川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完善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峰平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二、执行范围、方式及浮动比例
(一)执行范围
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考虑商业用户用电特性,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本通知分时电价,或参照全省商业用户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执行平均电价。选择执行平均电价的商业用户用电价格=交易价格(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按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基金及附加+原分时电价与目录电价平均差额(差额水平为4.06分/千瓦时)。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民政福利单位和城市公用路灯默认不执行分时电价,也可自愿选择执行。污水处理厂可根据实际用电情况选择是否执行分时电价。用户选择执行方式后,一年内保持不变。
(二)执行方式
鼓励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合同时约定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合同约定的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本通知规定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约定用电曲线、或约定的用电曲线分时电价峰谷比例低于本通知规定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含交易电价和输配电价)应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三)浮动比例
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本电费不参与浮动。
三、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一)尖峰时段
夏季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15:00-17:00
冬季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19:00-21:00
(二)执行范围
执行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
(三)浮动比例
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其他事项
(一)将执行“居民合表电价”的充电设施用电纳入分时电价政策范围,按本通知规定的峰谷时段和浮动比例执行。
(二)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时段用电量,通过调整用电时段降低用电成本。
(三)电网企业要对分时电价执行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执行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
(四)上网侧分时电价机制、丰平枯季节划分暂维持不变。
(五)根据四川省电力负荷特性变化、现货市场建设等情况,适时调整分时电价机制。
(六)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成都工业用电夏季限电令?
高峰时段:11:00—12:00、14:00—21:00;平段:7:00—11:00、12:00—14:00、21:00—23:00;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在执行范围方面,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含地铁)牵引用电外,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专用变压器在50千伏安及以上、公用变压器在50千瓦及以上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峰平谷价差比为1.6∶1∶0.4。
二、建立尖峰电价机制
夏季为7月26日—8月25日,尖峰时段为15:00—17:00;冬季为12月26日—1月25日,尖峰时段为19:00—21:00。执行范围为分时电价的大工业用户。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
2022年工商业电价调整?
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分别降低每千瓦时8.59分、8.46分和8.32分,各电压等级降幅均超过11%。
一般工商业各电压等级目录销售电价降低后,由于实现与大工业电价同价,我省进一步对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进行了调整,将“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归并为“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归并后,原“大工业用电”执行电价不变;原“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以下的,执行电价不变,变压器容量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可以选择执行两部制电价,赋予其自由选择权,进一步降低工商业用户的电费支出。
从输配电价看,执行单一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不满1千伏、1—10千伏,35—110千伏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分别降低每千瓦时5.83分、5.70分和5.56分,助力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别用户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分享电价改革带来的红利,通过市场化机制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