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正文

建筑物的分摊

将外墙面积计入公摊是在进行建筑物公共部分的分摊时的一种常见做法,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有关规定: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

建筑物的分摊,为什么要把外墙面积计入公摊?

将外墙面积计入公摊是在进行建筑物公共部分的分摊时的一种常见做法,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 外墙面积通常是整个建筑物的主要结构部分之一,因此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维护过程中需要进行相应的投入和费用支出,包括基础建设、建筑材料、施工费用、维护和修缮费用等。这些费用通常需要由所有业主共同分摊,因此将外墙面积计入公摊可以比较公平地分摊这些费用。

2. 外墙面积所占比例通常是比较稳定且容易测量和计算的,因此将外墙面积计入公摊可以使分摊更为准确和公正。

3. 外墙面积也可以影响建筑物的保暖、防水、防火等性能,对建筑物的安全、舒适和使用寿命都有一定的影响,因此将外墙面积计入公摊可以更好地保障业主的利益和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外墙面积可能因为建筑物不同而有差异,因此在进行公摊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测量和计算。

连廊公摊面积怎么算?

连廊公摊面积是指建筑物内共用的走廊、楼梯、电梯、公共洗手间等部分所占用的面积,是一个建筑物中所有业主共同享有的公共区域。

其计算方式一般按照“实际面积法”或“折算面积法”来计算。

前者是指直接计算出连廊、楼梯等公共区域的实际建筑面积,后者则是在计算完整建筑面积的基础上,按照建筑产权比例对公共区域进行分摊计算。在购房时,购房者需要了解楼房的公摊面积情况,以此来合理评估自己的购房预算和所能承担的负担。

同时,在规划建筑项目时,开发商也应该合理规划连廊公摊面积,以满足业主实际需求,提高房屋的使用价值。

小区公摊面积的法律规定?

对于公摊面积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国公摊法?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有关规定: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

住宅按《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计算。其他建筑,按照专用建筑设计规范规定的方法或参照《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计算。

2.套内墙体面积

商品房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分为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各套(单元)之间的分隔墙、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到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按国家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5.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①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②套(单元)和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6.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7.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8.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

了解了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和相关规定,我们在购房房子时,就可以实际测量,计算自己房屋的公摊面积,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防止一些本不该消费者所承担的共同面积被计入到公摊面积中。

公摊面积多少属于正常?

题主问的很仔细,观察也很仔细,感觉也很准,明确地讲这个面积是合情合理的,18层以上的高层,合理的公摊应为建筑面积的20~30%,具体解释如下:

第一:两梯四户的高层,一般来说公摊系数在27%-35%之间,注意两梯四户的公摊系数比普通高层要大一点。两梯四户的房子除了楼房都有的核心筒,电梯,管道井和楼梯之外,还有独立的前室和逃生通道。楼梯的长宽也要比普通高层大,这是有消防规定的。假如公摊系数取比较常见的30%,套内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如下:

1、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建筑面积115/1.3=88.46平米。

2、公摊面积=建筑面积115-套内建筑面积88.46=26.54平米。

3、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面积88.46-外墙和套内墙体面积(9+10)*2*0.1-6(套内隔墙面积和阳台面积大约6平米左右)=88.46-3.8-6=78.66平米。

因此题主感觉该户型的实际用面积80平米不到是对的,感觉很准。如果公摊越大,说明你的房子的舒适度越高,因为各种公共配套都有设计,消防标准也比较严格。

第二:值得注意的是一梯两户、两梯两户、两梯三户、两梯四户等每一栋的公摊面积都不同。电梯越多,公共空间也越多,配套设施也越多,公摊面积也就越大。公摊系数只针对单一建筑,不是所有建筑的公摊系数都一样的,每栋建筑都有自己的公摊系数。

第三:国家没有对公摊系数进行标准化制定,因为房屋类型和房屋配套不同,所以公摊大小不一。公摊系数是个因变量,来源于实际的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不能简单地由公摊系数导出其应有的公摊面积或套内面积。

第四:套内实际使用面积计算公式:

1、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2、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是一栋建筑的总公摊面积与总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对于同一栋、同一单元或同一层的不同户型,其每户的"公摊面积/套内面积"可能不同,且同总分摊系数可能不同。

公摊系数是个因变量,来源于实际的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不能简单地由公摊系数导出其应有的公摊面积或套内面积。

3、公摊系数=某栋楼的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4、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五:得房率与公摊系数是完全不同的,得房率计算公式:

1、套内建筑面积=套内实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隔墙和阳台面积。

2、销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我们通常买的都是销售建筑面积。

3、得房率=(销售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销售建筑面积。

第六: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系数:多层:8%——15%,小高层: 10%——20% ,高层:20%——30%。一般多层建筑的得房率为80%--85%,小高层的得房率为75%--80%,高层建筑的得房率为70%--75%。

第七:同样的公摊面积,每一户的套内建筑面积越大,那么得房率就越高。比如公摊面积都为26平米,户型销售建筑面积115平米和户型销售建筑面积160平米的得房率是不一样的,自然而然公摊系数也不一样。

第八:楼层越高,房屋公摊面积越大,一梯两户和两梯四户相比较,两梯四户公摊较大。目前来说,两梯四户是11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比较常见,一梯两户在11层以下的小高层和多层建筑比较常见。

第九:无论是多层还是高层,商品房都有公摊面积。公摊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共用墙体: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等。公摊不包括:仓库、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管理用房等。

总而言之,2019年住建部门曾有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提法,但是目前公摊是不会取消的。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从来就没有停止过,对于公摊面积取消的传言也很多,但是公摊取消并非那么简单,更不是一朝一夕能完成的。

开发商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全楼公用建筑空间(包括整层、整幢楼门销售面积中含有的公用建筑面积)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公摊在我国发展20多年,与房地产建设标准、房地产交易、税费收取、物业费等方方面面都有挂钩,牵一发而动全身。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项目部分竣工、开发商申请对已竣工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计算,因分摊的部分公用建筑或参加分摊的其他商品房尚未竣工,需要以规划批准的建筑面积为依据的,要经国家房管部门同意,并需书面承诺:先按预售合同的约定,用先行计算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与购房人结算房价。

在建筑项目全部竣工后,与测绘部门最终实测的结果相比,面积增加的,应维持已结算的房价不变;面积减少的,售房单位应按实际售价退款。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