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产品分摊,前期工程成本的分摊有哪几种形式?
前期工程费的分摊方法包括:占地面积法、建筑面积法、直接成本法和预算造价法。房地产企业在分摊时,可以自行选择其中的一种方法。对于前期工程费中的具体支出项目,应具体分析,分别采用不同的分摊方法。
如果没有确实的理由,前期工程费的支出应采用统一的分摊方法,即不能人为地通过分摊方法的选择来调节各成本对象的成本。
房屋公摊面积怎样分摊最合理?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2.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各地对公摊的定义不尽相同,以天津为例。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大约在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大约在15%-20%;住宅相对来说更高一些、大约在20%-25%。题主135平米,公摊43平米,公摊系数31.85,相对于大部分商品房来说,算是比较高的了,43平米基本相当于两个比较大的主卧室了,确实浪费比较大,小编在天津16年买的房子,公摊大约在21左右,小高层,这个公摊系数算是比较合适的了。
不过凡事有利有弊,公摊大的话,一般小区的绿化,公共设施比较齐全,楼间距较大,住起来会比较的舒适,这个问题就是见仁见智了,就看题主如何取舍啦
成立业主委员会地产有空置房费用怎么算?
首先,业主委员会成立与否与地产有空置房费用的计算没有关系。如果某地产有空置房,则其费用计算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可将空置房视为“闲置资产”,并根据其所占用的面积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等计算出相应的费用。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则主要是协助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协商解决业主共同关心的问题,与空置房费用的计算没有直接关系。当然,业主委员会也可以通过和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尽快租出或出售空置房,以减少对业主的负担。总之,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能直接影响空置房费用的计算,但可以通过合理管理与协商,减轻业主的负担。
房地产管理费用如何抵扣?
(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是怎样的?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属于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如无法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应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摊基本原则: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
(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