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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居民电费阶梯收费标准?
2012年7月1日起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广东采用的方案是(其他省份略有不同):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
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
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
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6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
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该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度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
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附1,广东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继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续多日发文为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吹风”后,广东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也于昨日揭开面纱,并将于7月1日起试行。
调整后的方案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其中不调价的第一档电量,夏季标准(5月—10月)提高了20度,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提高30度。
7月1日起试行阶梯电价
据悉,为促进节能减排,逐步减少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电价交叉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省政府批准,昨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从7月1日起试行。
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该制度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行为,鼓励节约用电、合理用电,这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月16日我省在广州召开了广东省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会后,省物价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了听证会参加人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兼顾各方面利益,结合广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阶梯电价实施方案。
首档标准覆盖率超80%
调整后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规定,结合广东夏季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采纳多数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采用了体现季节性因素的第二方案,将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根据对我省2011年居民用户每月的平均用电量统计,5月—10月的用电量相对较高,这一期间的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度—26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在听证方案的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了2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1.7%。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61度—6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601度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非夏季标准(11月—次年4月)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度—200度,其电价不作调整。省物价局表示,考虑到我省冬季取暖用电和春季抽湿用电也较大,非夏季标准在听证方案基础上,第一档电量提高30度,覆盖率从80%提高到84%。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度—400度,其电价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度以上,其电价每度加价0.30元。
5市居民减负4.76亿
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度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设立了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可自主选择。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后再执行阶梯电价,降价后每年可减轻这5市的居民电费负担4.76亿元。
非“一户一表”每千瓦时3.7分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提价标准从听证方案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价水平按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的规定测算的每千瓦时4.71分调整为3.7分,降低了1.01分。
根据方案,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执行阶梯电价。广东电网公司应加快对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供电服务质量。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注意,方案规定,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度基数电量乘二执行;跨季节的阶梯基数电量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数电量标准之和执行。
省物价局表示,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用电量的逐步上升,我省还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规定,研究制定居民阶梯电价基准电量动态调整机制。
广东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公布 7月1日起试行
全国都有峰谷电吗?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34个省份中,共有16个省份发布了峰谷电价表,而在最新调整电价的21个省份中,包括13个省份执行峰谷电价,分别是北京、广东、海南、河北、河南、江苏、宁夏、陕西、山西、上海、天津、云南、浙江。在未公布的11省份中,共有3个省份执行峰谷电价,分别是甘肃、青海、新疆。
谷时和峰时分别几点?
对于峰谷平的时段,国家有规定,国家规定:7.00-11.00,19.00-23.00为高峰, 23.00-第二天的7.00为低谷. 11.00-19.00是平段. 因有时差原因,各地的具体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
居民客户和工业客户执行的峰平谷时段是不一样的,请根据所属的用电性质,查看对应时段。
广东省(不含广州、深圳)居民客户峰平谷时段分别是:高峰段(14:00—17:00;19:00—22:00);平时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段(0:00—8:00)。
电价峰谷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
【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0-8:00
【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峰段电度电价∶平段电度电价∶谷段电度电价=1.7:1:0.38。
且除居民用户外,现行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范围的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按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需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标准。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8月、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尖峰电价执行时段为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执行电价为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备注:日最高气温全省均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具体峰谷时间划分及电价详情会根据发改委所颁布的文件执行,建议您可微 信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号进行查询,点击服务咨询> 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到在最新的电价信息。
广东省潮州市一度电多少钱?
广东省潮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
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4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第一档电价仍为现行标准每千瓦时0.64元,第二、三档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即依次为每千瓦时0.69元、0.94元。
潮州市居民生活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可享受免费用电15千瓦时的优惠。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电价则提高到每千瓦时0.677元。
广州小区充电桩可以峰谷电价吗?
广州小区充电装桩可以峰谷电价的吗?
广州小区充电装桩是可以峰谷电价的,“充电桩的电价是0.519元/度,但是可以申请峰谷电价。 ”峰段是上午8时至晚上8时,谷段是晚8时至次日早8时; 申请峰谷电价后,峰段是加5分充电,谷段是减2角充电,所以一般是白天用晚上充。
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哪个适合?
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计费模式,峰谷电价是指不同时间段电价是不同的,峰时用电电价稍贵一点,谷时用电电价较为便宜,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进行变更,而所谓的阶梯电价是国家为了鼓励人民节约用电而设定的电量,阶梯电价分为第一阶梯,第2阶梯和第3阶梯,处于不同的阶梯,电价也不同,这两种电价相比较还是峰谷电价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