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正文

广东工业用电峰谷电划算吗(广东工业用电峰谷价格表)

广东省东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广东如何开通峰谷用电?最后点击提交即可"江门峰谷用电时间表?根据目前执行的最新峰谷电价标准如下:00【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峰段电度电价∶平段电度电价∶谷段电度电价=...

本文目录

东莞工业用电收费标准2021?

广东省东莞市居民阶梯电价按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并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其中,夏季标准,即5-10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三档为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电量。

非夏季标准,即1-4月、11-12月第一档为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第二档为201-400千瓦时

广东如何开通峰谷用电?

1、打开网上国网App

2、主页面点击【峰谷电变更】

3、选择【用电户号】

4、点击【开始办理】

5、点击【开通峰谷电】

6、输入相关信息,最后点击提交即可

"

江门峰谷用电时间表?

摘要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根据目前执行的最新峰谷电价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

【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0-8:00

【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峰段电度电价∶平段电度电价∶谷段电度电价=1.7:1:0.38。

且除居民用户外,现行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范围的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按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需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标准。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8月、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尖峰电价执行时段为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执行电价为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广东云浮峰谷电价标准?

云浮市电价价目表

(从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一、居民生活 阶梯电价 第一档(夏季:0-260千瓦时/非夏季:0-200千瓦时) 0.6788元

第二档(夏季:261-600千瓦时/非夏季:201-400千瓦时) 0. 7288元

第三档(夏季:601千瓦时及以上/非夏季:401千瓦时及以上) 0. 9788元

峰谷电价 高峰 1.1479元

平段 0.6788元

低谷 0.2633元

合表电价 0. 7158元

居民生活用电的峰谷时段设置为:高峰:10-12时、14-19时共7小时:平段:8-10时、12-14时、19-24时共9小时,低谷:0-8时共8小时

南方电网新能源充电桩峰谷电价?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我省(不含深圳市)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执行并免收基本电费。如充电设施接入电压等级低于1千伏的,按大工业电度电价中1-10千伏对应的峰谷电价标准执行。

高峰期为0.81元,平段期为0.5元,低峰期为0.27元

广东湛江农村用电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用电

阶梯电价

第一档:夏季(5-10月)0-260度/非夏季(11-4月)0-200度,电价为0.6002元/度

第二档:夏季(5-10月)261-600度/非夏季(11-4月)201-400度,电价为0.6502元/度

第三档:夏季(5-10月)601度及以上/非夏季(11-4月)401度及以上,电价为0.9002元/度。峰谷电价:基础(平段)电价为0.6002元/度、低谷电价为0.3001元/度、高峰电价为0.9903元/度。

合表用户:电价为0.6372元/度。

江门市居民用电有峰谷时段吗?

属地【佛山、东莞、江门、茂名、珠海、梅州、肇庆、揭阳、汕尾、河源】的工业客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高峰:9:00-12:00;19:00-22: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

属地【中山、惠州、韶关、湛江、清远、汕头、阳江、潮州、云浮】的工业客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高峰:14:00-17:00;19:00-22: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

具体峰谷时间划分及电价详情,建议您可微 信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号进行查询,点击服务咨询> 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到电价信息。

电动车家用充电桩电费标准?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我省(不含深圳市)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执行并免收基本电费。

如充电设施接入电压等级低于1千伏的,按大工业电度电价中1-10千伏对应的峰谷电价标准执行。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