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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工商分摊

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应当依法承担物管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部门应与居民形成直接的供应合同关系,代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向业主收取。...

供电工商分摊,物业如何管理供水供电?

还是不要去管理为佳。

理论上讲,居民用水用电,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之内。

《物业管理条例》也有明文规定: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此外,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管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就是说,水电气等公用事业部门应与居民形成直接的供应合同关系,一户一表,抄表到户。

这个过程以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等等,与物业公司无关。

但是实践中的各地区,主要是由于开发建设的原因,水电供应并非一户一表直供,而是只供至小区总水表及总电表终端。就是说总水表以内至各分户水表的管网,总电表至各分户电表(高层住宅一般以配电室为界)以内的电力管网,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维护,并代为收取各分户的水费电费,再汇总交至供水公司及供电公司。这就是所谓的二次转供水电。

这种模式有极大的弊端:

一、水质水压难以保障,小区越老,跑冒滴漏的现象越严重;分户用量与总水表水量对不齐时,需由居民共同分摊水费,各地经常出现天价水费的乱象。

二、配电室疏于维护,用电安全难以保障。个别物业公司借管理之便,擅自加价收取高额电费。

三、业主受制于物业,往往被要求将物业费与水电费捆绑缴纳,否则不予供水或供电。由此引发各类争议与纠纷。

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多由政府出面贴补供水供电企业,大力推行一户一表改造工作。

但上述现象短期内还将不同程度的存在。

为什么供电煤耗率会降低?

在计算供电煤耗时,供热和供电煤耗是要分摊的。供电时的蒸汽在汽轮机做功后的乏汽在凝汽器中有更多的冷源损失(主要部分为蒸汽的汽化潜热)。而被抽走去加热供热循环水的部分蒸汽没有这部分冷源损失。所以整体煤耗会下降。

需要更换这个费用该由谁出?

换电表是什么原因? 业主没有要求换的话,没有必要出钱。如果是业委会要求换的,让业委会出钱。 如果是供电部门要求换的,一般来说供电会出钱。 物业公司主动要求换的话,那就让他家自己出钱好了。 如果是确定分摊而你也答应了,当然是你自己出钱,因为房子是你的。 如果是经营者要接三相四线换大号电表,那就得经营者出钱了。

关于物业分摊电费多收?

第一:物业多收的水电费理应退给交纳的人

第二:通常物业对于水电费的收取只能是代收代缴,代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向业主收取,然后转交给供电公司或自来水公司;

物业的代收代缴,通常以电表和水表作为计量依据;收费的标准,当地物价局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可以从当地物价局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58咨询。

既然电费和水费计量有电表水表作为依据,收费标准又是有行政主管部门官方规定不变的

所以水费电费很难被多收,发现有多收的现象应及时向物业沟通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第三:引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物业员工宿舍用水电谁出?

物业员工宿舍用水电物业公司出

《根据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企业使用的向物业服务企业收取;公共使用的由业主按实分摊,具体分摊办法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开发建设单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包含上述约定的内容。 所以物业公司员工自住的,由物业公司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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