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分摊协议,铁路学校包分配么?
铁路学校分配工作还是可靠的,但这个“可靠”也要打上一个引号!
笔者家族的一个表弟是在2012年考入了辽宁职业铁路技术学院,也就是老锦州人常说的当地铁路学校。这所学校是专科制,录取分数线非常低,记得当年也就是300多分。
甭管文科还是理科,这样的分数线连好一点的专科都去不了。但当年表弟还是在高考志愿里填了这所学校,一方面是他的成绩比较一般,高考模拟也就是三四百分的状态。而另一方面,大家未来肯定要图一个稳定的工作,而当地这所铁路学校对外的说法就是:毕业后包分配,并且是正儿八经的铁路单位!
所以表弟被这所学校录取后,最开始也比较高兴,毕竟未来能有一个稳定的工作,但他真正进入这所学校,尤其是几年后等待分配的时候,他又发现情况没有他想象的那么乐观。
不是说学校不包分配,而是学校所谓的包分配其实并不是铁饭碗,只是招聘会一类招收员工,且毕业生拿到的通常也只是合同工一类的合同。更重要的是,这所学校分配的工作位置可不一定是在锦州老家,有可能会给你安置在几千公里之外。
例如表弟当时毕业的时候,由于表弟就是锦州本地人,他当然希望自己能得到沈铁的招聘,哪怕不在锦州但在辽宁的任何一个地点都行,毕竟离家近嘛!
可等到招聘会一开的时候,包括表弟在内的诸多同学才发现,沈铁虽然也来这里招聘,但名额相当有限,去掉特殊的关系户,基本就没剩啥名额了。众多毕业生去抢为数不多的名额,那竞争自然是相当激烈。
除此之外,其他省份的铁路单位也有招聘,并且名额较多,通常只要条件成绩相对合格,自己也愿意在外地工作,那被选中的几率基本也是十拿八稳。可问题是,那年招聘最多的单位是成都铁路,作为锦州人的表弟要去四川工作,距离的问题就直接把他难住了。由于表弟那几年在学校也没太好好学习,成绩及各方面条件都较为一般,面对诸多单位的招聘,他的条件也只能符合一些偏远单位的要求。
可他自己又不想去,最终经过多方考虑之下,他放弃了进入铁路部门工作,选择了其他行业发展。而他那一届的学生,有一小部分跟他一样,因为种种原因而选择了放弃,剩下的差不多都进了各地的铁路单位。工作肯定是有好有坏,除了极个别好的,大部分人只能在一些偏远站点工作,但好在是的确实现了“分配工作”的梦想。
几年后,表弟想换一个更好工作的时候,无意间看见网上有一家自称是北京的某铁路公司也在进行招聘,后经询问对方,对方自称是铁路单位下属的一家公司,专门负责学员培训。他们负责招聘学员并在北京进行免费培训,期间每月还有补贴,3至6个月学成完毕后,该公司可以给学员安排到相关铁路单位,甚至有极大的机率可将学员安排在自己老家的铁路单位。
可动动脑子一想,这个大饼画得也太大了吧?不收学费还给补贴,事后还能分配工作,那这家公司是靠喝西北风活着吗?
所以他们的待遇也只是个噱头,真到了他那里,培训费是必不可少的,甚至毕业后想分配工作,你也得“上点贡品”。就算给你分配了工作,由于该公司不是正经的铁路部门,顶多算是一个外包公司,员工的合同肯定要跟这家公司去签,而不是相应的铁路单位。这也就意味着,员工的工资这家公司也要参与抽成。
所以铁路学校也好,这一类的公司也罢,考虑到目前的铁路越扩越大,用工需求越来越多,他们还是可以解决所谓的分配工作问题的。只不过他们的分配工作还附加了太多的条件,综合比较之下你愿不愿意接受?这就要看你自己的实际情况了!
有什么毁三观的故事吗?
来自【乡野故事实验室】
十三岁的她,死于自己的孩子
时隔十年,我自认为已经忘掉了童璐。昨天夜里,忽然又梦到了她。
对于童璐,我一直有种负罪感。
因为童璐,我离开了干了九年的教师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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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一直在一个镇上当老师。
和其他乡镇一样,班上的学生大多都是留守儿童。他们对于父母的概念,可能只是过年短暂的相处和稍微充裕一点的生活费。童璐便是其中一员。
我们学校实行“三年倒”,就是初一到初三不分班,原则上也不换老师,每一位老师都会陪伴自己带的学生直到毕业。
2009年,我作为班主任,接手初一新生。
童璐的父母没有回来,带她来报名的是她的大伯。
见到她的第一眼,我以为她和其他留守儿童一样,腼腆、内敛、不善言辞。没想到的是,那个报名时一直低头看地板的胖胖的女生,几乎改变了我的一生。
初一的学生还是很好带的,那个时代没有手机,外加上学校是在镇上,大环境相对来说比较单纯。班上五十几个学生,除了操心学习以外,其他的基本上不用我管。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了童璐的不同。
十三四岁的孩子需要朋友,他们也能很快交到朋友。
开学不到一周,大家都是三五成群去食堂打饭。可是我每次看到童璐,她都是一个人。
有时候不是我的课,我去教室外面转悠,绝大部分同学都在听老师讲课,偶尔有一两个搞小动作的孩子,发现我在教室外面后,也会立马停止,然后装模作样地回答老师的提问。
只有童璐,她总是右手托着下巴,侧着头看窗外的天。即使她发现我在教室外面,也只是淡淡看我一眼,然后转头接着看天。
经过一番思考,我决定找她谈话。
她来到办公室,就像我第一次见到她时那样,站得笔直,低头看地板。
我让她坐下,她便坐下,也不抬头看我。
我问她是不是不习惯初中的生活。沉默。
我问她生活和学习上有没有什么问题。沉默。
我问她是不是不习惯住校。沉默。
不管我说什么,问什么,她都以沉默回答我。六年的教学生涯,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学生,我也没辙,只能让她离开。
她站起来,甚至都没看我一眼,转身离开。
向资历老、经验丰富的老师请教,遇到这样的学生要怎么办。大家一致认为,班上总归有一两个不想学习的孩子,但是只要不影响其他人,就随她去吧。
我认同大家的看法,童璐也没有影响其他人,便不再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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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转折发生在十一月的一个晚上。
我们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不过有走读生,家离学校近的孩子可以选择走读。如果选择住校的话,除非是有老师的假条或者放假,否则不能出校。
那时候我们学校的学生宿舍是由教室改的,一间宿舍能容纳十七八个学生。
当天晚上,熄灯过后我去查寝。大家都已经上床,准备睡觉,或者和相邻的同学小声聊天。可是童璐的床是空的,她也没在卫生间。
我问寝室长童璐去哪了,寝室长支支吾吾地说:“好像她说要去朋友寝室串门,可能待会儿就回来了吧。”周围有小声地附和。
然而,寝室长并不擅长撒谎。借着手电筒的光,从她闪躲的眼神里,我立刻看出了问题。
我把寝室长叫到走廊上,拍拍她的肩膀,让她跟我说实话。
寝室长支支吾吾地说:“赵老师,我也不知道她去哪了。她只是跟我说,如果你来查寝的话,就说她去串门了。”
看来夜不归寝是坐实了。
“这是第一次吗?”我问寝室长。
她咬咬牙,好像下定了什么决心:“赵老师,我告诉你了你不会跟童璐说是我告诉你的吧。”
“当然不会。怎么,你怕她报复你吗?”我内心一阵汹涌。
“那倒不是。童璐虽然很少说话,但是她人还是很好的。”寝室长看着我说,“她前面也有几次晚上没回宿舍,具体去哪了,她也没跟我们说起过,我们也不是很清楚。”
“好,我知道了。你进去睡吧。”我尽量保持平静。
寝室长回宿舍过后,我在走廊站了一会儿。说实话,我很茫然,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以前有极少数夜不归寝的,但是一般都是高年级的男孩子。那时候镇上没有网吧,只有一个简陋的游戏厅,如果他们没回寝室,去游戏厅一抓一个准,再经过爸爸妈妈或者爷爷奶奶的几顿棍棒教育,尽数都能“改邪归正”。
可是,童璐不一样,她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她家也没在镇上。我很难想象一整个晚上她能待在什么地方。
我的第一反应是反映到学校,然后联系童璐的父母或监护人。但是,我内心又有一点侥幸心理。童璐前面也夜不归寝过,可她每次都安然无恙地回来了,我觉得她这次肯定也会像往常一样,平安回来。最后,我选择了沉默,并且祈祷童璐能像前几次一样,出现在明天的早自习上。
后来,我反思过无数次,并不是什么侥幸心理,我只是自私。我害怕将情况反映到学校过后,她前几次夜不归寝的事被发现,学校追责,然后在我刚开始的教师之路上留下一个污点。
一晚上的煎熬,终于等到了第二天。
我很早来到教室,等童璐回来。
同学们吃过早饭,三三两两地进教室上早自习,可是童璐迟迟没有出现。悬了一晚上的心,随着逐渐坐满的教室,跳得更快了。
我觉得我这辈子,可能都没有那天早上,那样急切地期盼一个人能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终于,在上课铃即将响起前,童璐走进了教室。看着她在座位上坐下,我那颗悬着的心,才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平复好心情,我假装在教室巡视一遍后,叫童璐随我出去一下。
3我不敢带她去办公室,只能和她一起站在走廊尽头。因为办公室有其他同事,我想在大家都不知晓的情况下,将事情弄清楚并解决。
“童璐,我昨天晚上查寝,发现你没回宿舍,你去哪了?”
低头,沉默。
“你一个女孩子,知道晚上不回寝室有多危险吗?”
低头,沉默。
“你老是低着头干嘛?地板有那么好看吗?”
低头,沉默。
“你是哑巴吗?”说完这句话,我才觉得有些不妥。
低头,沉默。
我很愤怒,甚至有骂她的冲动,还好我忍住了。愤怒过后就是深深的无力感,我不知道我能将眼前这个女生怎么办。
“童璐,如果你不说话,我只能让你请家长。”对于绝大多数学生来说,请家长和处分进入档案绝对是老师独一无二的杀手锏。
童璐不再低头,而是看着我,脸上的笑容很不屑:“你要是能把他们叫回来,我就请家长。”
我记得开学登记的时候,她的监护人一栏写的是她爷爷的名字,就让她回去叫她爷爷到学校来。
童璐脸上的不屑更深了,也不再看我,而是转头看着远处的操场,轻轻地说:“如果我是个男的,那个老不死的可能会来。”
我明白了。父母长久缺位,加上家里重男轻女的种种行为,眼前这个十三岁的女孩,已经没有了她这个年纪的稚嫩,取而代之的是深入到骨子里的叛逆。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让她在那里等我,我回办公室翻她父亲的电话。
我将童璐的情况告诉她的父亲后,电话里面的男人只是不停地向我赔不是,然后麻烦我把电话交给童璐。童璐从接过电话到挂断,只说了一个“是”,剩余的时间,全部被我都能听到的不堪入耳的咒骂充斥。
最后,迫于无奈,我拟了一个字据,如果童璐再夜不归寝的话,就上报学校,让学校给她一个处分,这个处分会进入她的档案,伴随她走一生。
我以为童璐会拒绝这个协议。令我没想到的是,她不但签了字,还将她自己在校外伪造的出入卡主动交给了我。
那天之后,童璐依然是我行我素,上课看天,下课睡觉。不过让我感到欣慰的是,她每天都会按时回宿舍,夜不归寝的情况没有再发生过。
我以为,童璐只是我带的这一届学生的一个小插曲,他们会像以前的学生一样,一个不落,顺顺利利进入高中。
可是,后来的事,不仅仅是超出了我的预期,更是超出了我的认知,颠覆了我的三观。
4时间来到2010年。
一学期下来,童璐除了成绩有点拖我们班后腿之外,其余的倒也没再让我操心。
2010年3月19日,我可能这辈子都不能忘记这个日子了。
上午第四节课,我们班是体育课。体育课学生开心,我也开心,因为我可以一直待在办公室,守着小太阳,不用去教室外面晃悠,抓上课不认真的学生。
第四节课差不多一半的时候,办公室的几个老师一边烤火一边聊家常。
突然,传来了一个女孩子的尖叫,然后楼道里传来叮叮咚咚的脚步声。我们几个老师面面相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正起身的时候,一个上气不接下气的女学生出现在办公室门口,她指着厕所的方向,惊恐地说:“老师,厕所好多血,还有一个婴儿。”
这下,轮到我们吃惊了。不过50多岁的女教导主任立刻反应过来,她让一个比我年纪小的女老师安抚那个女学生,然后领着我和几个男老师向厕所跑去。
不得不佩服林主任的冷静。到了女厕所门口,她让我和她先进厕所看看,男老师都在外面等,怕万一里面有学生在上厕所。
那时候的厕所很简陋,只是一排坑位,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全都隔成单间,整个女厕所一览无余。
婴儿被遗弃在最里边的坑位上,紧挨着墙壁,是个男孩儿,有点瘦弱,小小的一个,肚脐上还连着脐带。
林主任小跑过去,脱下自己的衣服将婴儿包了起来,然后招呼男老师进来,将现场冲洗干净。
没过多久,镇上医院的车就来将婴儿和林主任接走了。接下来的事,就是寻找这个孩子的母亲。
几乎没费多大功夫就找到了童璐。因为她衣服裤子上的血迹在操场上太显眼了。
没错,她一个人在厕所生完孩子过后,继续回操场上体育课了。
她过年都没回家的父母,这下也不得不回来了。
童璐被学校劝退,之后再也没来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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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孩子的父亲叫秦飞。将一个13岁的男孩儿称作“孩子的父亲”,总感觉有点奇怪。
秦飞和童璐是一个小学的,小学毕业后在县里上中学。说是上学,可是经常在我们学校门口晃悠的小混混里,偶尔就有他的影子。
秦飞的父母在外面做点小生意,长年累月不在家,秦飞由爷爷奶奶照看。
按照常规来推算,童璐应该是09年5月份就怀孕了,也就是说,秦飞和童璐小学还没毕业,就已经有了性关系。
我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两个孩子。大家都还在玩泥巴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尝试做爱了。
这件事之后,秦飞的父母也回来了。他们和童璐的父母商议,最后决定孩子由秦飞的父母抚养。
而我,身为班主任,在这件事上也有责任,学校在教职工大会上严厉批评了我。
当时我觉得很委屈。童璐是入学前就已经怀孕了,而且她本来就有点胖,冬天的衣服还厚,我又不经常和她近距离接触,当然看不出她怀孕。
最后一次见到童璐,是去她家看她。
她母亲一边抹泪一边说:“老师,我怎么就生出这么个不要脸的玩意儿啊,我们以后怎么活啊。每次出去,都有一大群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我生的是个从小就会勾男人的妖精,上梁不正下梁歪,说我肯定也和很多男人搞过,女儿就是学的妈,才会从小就和别人搞。”
我无言以对。
童璐还是像上次接电话那样,不管母亲的话多难听,她都保持沉默。只是,在她的脸上和手臂上,我看到了触目惊心的淤青。
我去她家过后没几天,童璐自杀了。
尸体被人从一个池塘里捞了出来。没有任何遗言,也就没人知道她自杀的原因。
通过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论和坊间的各种论调,我大概猜测了一下。
关于童璐,有很多流言,不过最被大家所接受的,是她小小年纪就去勾引秦飞,顺带的,童璐的妈妈也成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因为只有那样的女人,才会教育出那样的女儿。童璐的妈妈觉得女儿坏了自己名声,就一直骂童璐,说她不如死了算了。
没想到的是,童璐真的死了。
她父母觉得是秦飞害死了童璐,要讨一个说法,要秦飞父母将女儿还回来。当我看到秦飞像往常一样继续在学校门口晃悠的时候,就知道这个事可能不了了之了。
有人说,童璐的父母得到一大笔钱,搬到其他地方了。也有人说,秦飞父母的后台很硬,童璐家长拿他们没有办法。还有人说,秦飞父母是混黑社会的,童璐父母被胁迫,不敢吱声。
坊间流传的版本,不下十个,到底哪个是真实,我无从得知,也不再有力气去追寻。
6带完童璐那一届学生过后,在老公的支持下,我选择了辞职。
因为童璐的事情过后,留守儿童还是留守儿童,并没有家长因为这件事放弃外出打工,选择在家陪孩子。而我,不可能有精力照看到每一个孩子,但是我又害怕像童璐那样的事情,再次出现在我班上的孩子身上。这些矛盾和压力,让我离开了三尺讲台。
渐渐地,我已经很少会想起她。
当我以为已经完全忘记童璐的时候,我又梦到了她。
童璐穿着碎花裙子,笑得很天真,漏出两颗好看的虎牙。
END
作者:欧慕檀
委托别人理财靠谱吗?
“股市有风险,入市须谨慎”,这句耳熟能详的话许多人常常挂在嘴边,但到操作层面,却往往忽视了投资的风险。为了让手中的闲钱升值,不少市民委托“理财高手”帮自己炒股、炒黄金期货。可是投资市场风云变幻,不少人非但没获得期望中的收益,反而赔了本金。为此不少亲人、朋友反目成仇,因委托理财而引发的民事案件也随之增多。
法律界人士提醒,投资者委托理财时一定要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的约定就是解决纠纷的唯一依据。同时必须谨记,任何投资都有风险。
典型案例
案例1 帮朋友炒股亏本法院判决赔偿损失8万
2009年9月23日,张亮拿着存有12万元的银行卡找到黎平,两人一起到证券公司办理了购股手续。当天下午,张亮和黎平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双方合作炒股,由张亮出资12万元,为期半年。给黎平30%利润,如果赔了本金,由黎平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起止时间:2009年10月至2010年3月。签订协议后,张亮没再插手购股事宜,买卖股票均由黎平独自操作。
2010年3月,张亮到银行查询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12万元变成了4万余元,而此时的黎平却躲着找不见人。看着自己的8万元钱打了水漂,张亮将黎平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黎平赔偿他的本金8万元和利息。
城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委托合同应依约履行。依据协议,黎平应对张亮在协议履行期间内的本金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黎平赔偿张亮8万元。
案例2 委托表妹炒黄金法院认定口头协议有效
2010年2月,黄女士委托其表妹邹某替自己炒金。在随后的1个月里,黄女士前后分两次从银行给邹某打款35万元。2010年9月,黄女士得知自己的钱大部分亏损,余额已所剩无几。黄女士后悔不已,将邹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本金。
城关区法院一审认为,双方之间形成口头合同。参照《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类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黄女士主张邹某返还35万元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宣判后,邹某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尚在二审阶段。
案例3 理财亏损60万法院裁决保底条款无效
2010年5月,上海商人严某与生意伙伴范某签订《委托理财协议》,约定严某全权委托范某炒股,范某可以用严某托管的100万元自主选股,买卖股票,炒股收益按6∶4的比例分成,如发生亏损,则由范补足委托金额,合同期为一年。当年8月,二人又签订一份协议,其中范某承认其操作失误,造成严某的资金缩水,并表示今后经有效操盘,负责恢复严某的委托金额等。截至2012年3月底,二人经结算发现共亏损60万余元。后严某诉至法院请求按协议约定赔偿其亏损资金。上海宝山区法院审理后,将协议中“委托方资金发生亏损由受托方将亏损金额补足到原委托金额”的约定认定为保底条款无效,最终作出亏损部分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50%的终审裁判。
宝明号风险控制中心经理提醒投资者:
随着人们对委托理财需求的日趋旺盛,各个理财机构和相关人员为抢夺市场、招揽客户,大都争先恐后地推出含有保底条款性质的理财产品。但是,关于委托理财关系仅仅在我国民法和合同法中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专门的特殊的规则,也就是说,个人之间委托理财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定。因此,在此要提醒大家,委托理财时,切不可轻信那些保证“无风险”的承诺。无论合同双方是个人还是机构,都应在合同订立之前充分认识到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委托他人炒股时,当事双方之间便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按照法律规定,作为委托人,有权利了解执行委托事项的具体情况,比如买进和卖出股票的时间、种类、数量,账面股票余额和现金余额等基本信息。如果受委托人不告诉委托人具体情况,委托人有权提前解除合同。防范委托炒股风险可事先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双方出现纠纷后往往对委托人不利。
学生打架去医院检查?
学生打架去医院,老师垫付了检查费,打人学生家长不偿还,老师只能吃哑巴亏。
1.没有受伤就好。两个孩子课后玩耍,发生言语冲突,话不投机把眼睁,一个孩子打了另一个孩子面部两拳,被打孩子到医院检查,检查费由老师垫付,可是打人学生家长不愿意出检查费,老师刘只能吃点亏,不要完事。万幸的是被打孩子没有受伤。如果孩子被打伤了,打人学生家长不出医药费也不行。孩子打人本身就是错误的,家长装呆,不出检查费。万一孩子受伤住院,你想赖账也赖不掉。就是打官司你也打不赢。
2.家长要勇于担当。孩子在学校惹的祸,家长在弄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家长要敢于面对,勇于担当。孩子犯了错误,虽然是一件坏事,但是只要你处理得好,坏事也能变成好事。孩子犯了错,你要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检查费你也应该出,你才能理直气壮,给孩子指出犯错误的危害,让孩子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以至于今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你如果捂着掖着,让孩子觉得自己好像没有犯错,以后可能还要犯类似的错误,在危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3.对孩子加强教育。孩子在学校里生活、学习,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老师要加强对孩子的纪律教育。要用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他们。一个班级几十个孩子,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约束他们,那班级还不成一盘散沙?班级中孩子们有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一些孩子不理性,用拳头说话。孩子之间出现问题,有了矛盾,要报告老师,让老师来解决,不能自行了断。老师还要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把孩子培养教育好。
孩子之间有了矛盾,要报告老师帮助解决。孩子犯了错误,家长要敢于面对,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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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家男丁数量每人分摊3000元?
族里什么想法的人都有,有的反对,有的赞同,如果建一定要有规模,按照预算,要多少钱才能建好,按每人口分担,这些都是自愿的,可以不做,想百份百人支持是不可能的,建祠堂是好事,人家体现到族里人的团结,寻根问祖,孝敬祖辈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必须岀这个钱呀,其实大家集资的钱是小头,大老板捐的才是根本,现在修一座祠堂最少一百来万,一般都是几百上千万的,民众集资才几个钱。
当然合适了,因为女性没有Y染色体,不能传宗接代,这完全是科学的,不是什么“重男轻女”。 人类的起源,就是科学家追踪古代男性尸骨里的Y染色体的基因,才一直追溯到现代人类都是8万年前来自非洲的一群人类的后代, 其它的古人类,包括我国北京的“山顶洞人”,虽然早于几百万年出现的古代智人,可惜都灭绝了。
所谓宗祠就是一个家族的先祖安身之所,中国人都是随父姓的,随母姓的也有,那是因为母亲所在的家中没有男性了,为了打开娘家门户,生个儿子随母姓,也叫顶高婆户。即引子不引孙。意思是女婿为引的,外孙不是引的了,是真正的亲骨肉了,以后一切都有外孙行使家族的权利。
家族修祠堂,不是钱的问题,是要全家族信你的人才能做的好。有的以为我出了钱还天天当心钱有没有被贪了…我们家族的祠堂到今天破烂了,但个个都想修好,问题是谁来组织?我虽然在家族建了个群,这几年来最起码有百分之九十五的人支持我的,我的辈份在中间,上有老辈,下有晚辈,所以有啥事大家一起讨论。我虽然从不抽烟,但一来每年回家里,最少买条烟,亲人们很多抽烟要发烟,包一些一百的红包装上,每家都要去看看,顺便拍照留念我从小就爱满村跑,没少吃别人家的饭。所以要感恩,而且你今年回去见了,也许明年就没机会了,我要不是工作问题就在家把祠堂修好。
祠堂对于一个姓氏来说是一件大事,他即是脸面更是一种传承。他可以增强家族的凝聚力,同时也加强了民族团结和国家认同感。一个连祖宗都不认可的人,会有国家认同感吗?几乎不可能,比如那些台独分子,所以说修祠堂续家谱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各姓氏家族要量力而为,本是同根生,免得怨声载道,那就有背初衷了。
修祠堂,每个男丁每人交三千集资款。如果一家人中有父亲儿子孙儿三个男丁,就得交九千。对于普通农民家庭来说,不是一小数目了。如果一家父子两男丁交共六千,还得努把力。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也许问题不大。 捐款是种好方式,应鼓励族人弘扬慈善精神,有能力的多捐款,以减轻普通人的集资款数额。
按丁收钱的地方,可能往往不是那么富裕,否则一些有钱富豪各自掏点钱就搞起来了,其他乡亲适当表达一下心意就可以了。牵头搞这个事情的人一是为自己脸上贴金,二是有油水可以捞,不信可以问问承包工程和主事的都是些什么人?当地民众和地方政府要制止这种行为。
我来说一下建宗祠集资的最佳方案,因为一座宗祠会留下上百年或者几百年,有祠堂的地方一般红白喜事都在祠堂里进行。集资一般按每户最后一代有多少个男丁进行集资,是女孩的为一。长期在外的要通知也是跟这样集资,不同意也可以,不能强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如果以后回村里就不能享受。稍微大点的村里多少还有以后生两个或者三个男孩子的,但是要定一个期限,一般在祠堂完工前生下的要补交。
现在说一下说一下建祠堂会出现不愿意出钱的情况,有的人家的孩子去大城市安家了甚至去国外的,这些有的不愿意出,可以,如果他们的父母兄弟还在村里,红白喜事只能按亲戚进入祠堂,如果父母过世不能按孝子出现在祠堂,要祭奠只能跪在祠堂外。像我们村里建祠堂有一家去新加坡定居了几十年前家里就没有兄弟姐妹了,他们照样一户一万的出,他们就是考虑世道如果变了还是可以回到村里来。
以前,女儿是进不了自家族谱的,因为女儿外嫁以后,其名字或姓氏会出现在夫家的族谱上,但一般都是只写姓氏,不写名字。但现在毕竟时代不一样了,有些地方可能就不再像以前那样过分男子主义了。比如我家的族谱上,前些年重修族谱时,就把女儿们的名字都写进了族谱,娶进来的媳妇们也同样是写名字,不再以某某氏称呼了。
有人说国人没有信仰,我认为修祠堂也是一种信仰。可能你的家族的人口较少,不然不会要摊那公多钱的。每个人摊三百元就算很多了,最好家族中的富豪多作贡献,不然好事办歪了。量力而形。不能形成共识的活,自己花点小钱搞个分谱是可行的。况且不会只你一个人认为摊多了,把他们联合起来一起商量着搞好。这种事情是不能强制的,每个人摊500元以上是很难搞成功的,毕竟穷人占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