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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申请峰谷用电有什么要求?
城区居民办理峰谷用电,带上近期缴纳的电费发票和电费发票户主姓名一致的身份证到营业厅申请办理峰谷用电手续。
国家采用峰谷电价,谷电的价格低于峰电的价格,鼓励大家用谷电,减少峰电时段的用电负荷,这样使用谷电的人可以减少开支,电力部门也能使电力设备得到充分的利用,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和能源消耗。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吗?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
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山西省吕梁市煤改电补贴?
一、2019-2021年“煤改电”政策执行范围
1、2019-2021年列入清洁取暖改造范围且改造完成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以电代煤”供热改造用户;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农村居民家庭自行“煤改电”用户,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后,可参照执行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执行。
2、2018年执行“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的用户,继续执行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
3、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且集中供热未覆盖到的,并且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文件之前已向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的农村居民用户,可参照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执行。
二、2019-2021年“煤改电”政策执行范围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2019-2021年“煤改电”电价政策
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
(一)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的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1.峰谷时段计价。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
2.用电量计价。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额度为13000千瓦时,额度范围内用电价格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为0.507元/千瓦时。
3.平段电价计价。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0元/千瓦时。
(二)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居民家庭,以采暖期开始前8-9月份月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基础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其中: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执行。
(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煤改电”,用电单位可向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自主选择按居民家庭“煤改电”峰谷时段计价或平段电价计价方式执行。
村级“煤改电”电价政策
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采暖,采暖用电执行居民家庭“煤改电”峰谷时段计价政策。
其他电采暖电价政策
除居民家庭、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和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煤改电”以外的电采暖用户,采暖用电按照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执行,用户可自主选择参与市场交易或按山西电网目录电价执行。
目录电价执行一、2019-2021年“煤改电”政策执行范围
1、2019-2021年列入清洁取暖改造范围且改造完成的由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以电代煤”供热改造用户;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农村居民家庭自行“煤改电”用户,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后,可参照执行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执行。
2、2018年执行“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的用户,继续执行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政策。
3、未进行清洁取暖改造且集中供热未覆盖到的,并且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文件之前已向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的农村居民用户,可参照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执行。
二、2019-2021年“煤改电”政策执行范围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三、2019-2021年“煤改电”电价政策
居民家庭“煤改电”电价政策
(一)采暖用电实行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的“煤改电”的居民家庭,用户可结合家庭采暖用电实际,向所在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在以下三种计价方式中,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
1.峰谷时段计价。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
2.用电量计价。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额度为13000千瓦时,额度范围内用电价格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为0.507元/千瓦时。
3.平段电价计价。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0元/千瓦时。
(二)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居民家庭,以采暖期开始前8-9月份月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电量,采暖期内每月超出基础电量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其中:基础电量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采暖用电量按单表计量、单独计价“煤改电”居民家庭“用电量计价方式”执行。
(三)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煤改电”,用电单位可向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自主选择按居民家庭“煤改电”峰谷时段计价或平段电价计价方式执行。
村级“煤改电”电价政策
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改造使用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采暖,采暖用电执行居民家庭“煤改电”峰谷时段计价政策。
其他电采暖电价政策
除居民家庭、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和农村地区以村或自然村为单位“煤改电”以外的电采暖用户,采暖用电按照我省一般工商业用电类别执行,用户可自主选择参与市场交易或按山西电网目录电价执行。
峰谷电的时间如何分段?
这个峰谷电价各个地区实行的时段和电价是不同的,而且区分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以前主要针对工厂等用电大户,居民用电采用峰谷电价是最近几年才逐步推开的,题主匿名提问,也不知道是哪个地区的,只能大概说下。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对一天24小时、一年12个月的不同时段、月份,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一般将每天的时间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三个时段或高峰、低谷两个时段。
找了个2016年山西省的,题主参考下:
根据《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用电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段8:00-22:00;谷段22:00-次日8:00,峰段和谷段电价每千瓦时相差0.2元左右。
这个是北京的:
在北京,采用分户电采暖方式的居民家庭才会执行峰谷电价。北京市发改委2006年《关于居民分户电采暖电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北京市居民分户电采暖客户,采暖季用电价格纳入居民峰谷试点电价管理,具体为:每年采暖季(11月1日-3月31日)低谷时间(22∶00-6∶00)电价执行0.3元/千瓦时,高峰时段(6∶00-22∶00)电价执行0.4883元/千瓦时。
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哪个适合?
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计费模式,峰谷电价是指不同时间段电价是不同的,峰时用电电价稍贵一点,谷时用电电价较为便宜,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进行变更,而所谓的阶梯电价是国家为了鼓励人民节约用电而设定的电量,阶梯电价分为第一阶梯,第2阶梯和第3阶梯,处于不同的阶梯,电价也不同,这两种电价相比较还是峰谷电价比较合适。
山西太原的商业用电多少钱一度?
一度商业用电0.66元左右,在太原市某小区租赁商铺搞经营的老王从物业公司购买,得花1.1元。 老王想不通,电价是政府定价,怎么从物业公司买的电,每度比定价高出0.4元还多呢?物业公司电价标准是怎么核算出来的,是否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物业公司加价售电的行为合法吗?老王心里充满了疑问。 在太原市青年路,相隔不过200米的两家商铺,同样是一度商业用电,一家是0.9元,一家是0.8元,都高过政府定价。 在太原某小区开公司的刘先生也说,由于供电部门没有抄表到户,小区的电费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价格都比政府定价高。另外,一些出租房屋的房东也擅自抬高电价,一度商业用电电价都要卖到1元钱以上。 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在供电部门直接购电之外,\二手高价电\现象在太原市普遍存在,同城不同电价的情况已存在了好多年。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屋出租方在代收电费、代售电时,是否有权自行定价、自行加价?电价是如何算出来的?\二手高价电\现象是否合法?供电部门、物价部门对此是什么态度?带着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 物业公司和房屋出租方的理由:\因为小区的配电设施都是物业公司投资建设的,多收取的电费中包含了设施损耗等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等有一定的损耗,我们把这部分费用计入公共部分进行分摊了。\\物业管理企业在转供电管理过程中,为弥补线路损耗和管理开支,在收取电费时需要加价弥补损失。\"部分房东则称,加价是因为存在电力损耗。 供电部门的解释:凡是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直接售出的电全都严格遵守国家价格规定,供电部门不直接收取的用电收费,就与供电部门无关了。\"二手高价电\"现象只存在于供电部门直接管辖范围之内的有关单位(一般为租房单位)或物业公司的代收、代售行为中。由于受条件限制,供电部门目前还做不到对所用用户全部抄表入户直接收费,所以没办法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太原市物价检查所郝爱强副所长说,电作为一种特殊商品,采取政府定价的方式。物业公司是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单位委托,在按规定收取电费,物业公司无权自行加价。\"二手高价电\"销售行为中,电价超出了政府的定价,这种擅自加价、变相涨价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用户发现有加价售电的行为,可以向物价部门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明确规定,对这类价格违法行为,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还应当退还消费者多付的价款。 太原市目前对商业用电价格采取的是峰谷电价。对于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用户如何执行峰谷电价,郝副所长指出,用户可以和实际售电单位协商安装峰谷电表。非直接电力部门直接收取的电费,用户在没有安装峰谷电表的情况下,售电单位必须按平时电价售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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