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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损分摊程序

这样财务人员和股东都没有私底下的复杂关系,对于查账时间也必须做出明确约定,一定要提前约定好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2、公司亏损时股东之间应该怎样承担?公司的利润或亏损的承担方式,在费用分摊问题上要秉持:...

亏损分摊程序,应如何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

我做了十多年的财务工作经验,期间兼职了很多家公司,也经历过这种朋友合伙创业的公司,现在把我总结的经验告诉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朋友合作创业的,很多后来翻了脸,生意也没做成,朋友也断了联系,两败俱伤。

举一家的例子:几个发小一起合伙开了个钢构厂,开始分工明确,A负责联系业务,B负责厂里生产管理,C负责办公人事管理,D作为机动人员,没有安排具体的事。

刚开始还好,大家彼此和气谦让;慢慢的谁都想全面管理,哪一块都想插手;后来又开始彼此不信任,觉得自己付出那么多,还没什么收益;每个人都想干涉财务,生怕财务和哪个股东走的近,做假账,影响自己收益。

最后结果可想而知,厂倒闭了,大家的投资都没收回来,赔了钱,多年的发小,成了仇人似的互不联系,非常惨痛。

朋友合伙创业,要想走的长久走的远,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前约订好,根据出资比例,分配收益,并且记入公司章程。

约定好,出资多的多得收益,出资少的少得收益,具体按出资比列分配。

如果有人以劳务,技术出资,也要提前约定,看看劳务,技术占比例大小,但是按照这个约定的比例分配收益。

二、如果出现亏损,也需要按比例承担损失。

如果需要追加投资,根据追加额,再次按比例计算承担亏损。

三、财务人员必须公开招聘合适人选,不能任用任何一股东的亲戚、朋友。

这样财务人员和股东都没有私底下的复杂关系,能够增加彼此的信任度。

四、账目公开,定时查账。

对于查账时间也必须做出明确约定,比如每月几号,或者每季度几号公开查账。不能谁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那样对工作都是不利的。

五、每个人具体负责什么,必须提前约定清楚,不得越权。

总之,朋友合伙开公司,彼此信任很重要,一定要提前约定好按出资比例分配收益,承担亏损,这样才能既做好生意,又做好朋友!

公司亏损时股东之间应该怎样承担?

公司的利润或亏损的承担方式,经济法有相关规定,在合股时签订的协议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摊,出资比例不能明确划分的,由各股东平摊。

自驾游如何合理地分摊旅途费用?

首选,牵扯到均摊费用的自驾游,一定要选择好同行的伙伴。一般来讲,自驾游出行的费用主要构成有以下方面:油费、高速费、住宿费、餐费、门票费、车辆保养费以及车辆磨损费。在费用分摊问题上要秉持:账目公开清晰、事先务必说明的原则。

如果是自己人出行不牵扯这个问题,主要是有朋友一起同行或者参加自驾俱乐部有拼车人员的时候,就要牵扯到费用问题了。

基本上我们出行如果有拼车人员,那么车费就是油费加高速费除以车上人数,这是基本费用,另外像车辆磨损和保养费就是按照大约数了。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是车上人员通过本次活动一见如故,相见恨晚,通过自驾游成为了好朋友,很聊的来,车主一般都会不要保养和磨损,也有连油费和高速费都不要的。另一种情况,很认真的一类,费用精确到小数点,这个也很正常,无可厚非。前提条件就是实现一定要讲清楚费用的分摊方式。

像朋友之间一起自驾游,最好指定一个财务专门管钱,负责支付,留好单据,返程以后详细列出费用明细,按照各自开销承担费用

如同开始我说的,一定选择好同行的伙伴,朋友之间自驾游是很小范围的旅行方式,一旦遇到奇葩,会影响所有人心情。钱不钱的放在后面不说,糟蹋了心情不是多少钱能买回来的。

总之,本着一个大原则去看待自驾游费用分摊的问题,就是:事先把费用讲清楚,账目弄明白,选好同行伙伴。

如何饭店核算盈亏?

如果你按照营业1年来算:成本6000+转让3000=9000,每月分摊9000/12=750元按照你第一个月的情况来看,费用总的是750+2500+3400+3100=9750元,收入按前6天的情况来看,本月收入大概是1900/6*30=9500元,这样算下来,你是亏损的。但是这些数字都不是准确的,所以你按照实际数字再算算吧!

各股东的实缴资金亏损如何分配?

您好!我是股权一号。我来聊聊公司解散时投资款是否应该分摊,以及如果需要分摊,该如何分摊的问题。

先聊清楚一个问题,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的出资一旦投入公司,就变为公司资产,至于公司经营亏损多少,与股东无关,不存在股东分摊公司的损失问题。对股东而言,至多出资款全部损失,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另外,出资是股东的义务,不要以为认缴制下随意认缴就不用再实际出资了,这是个误解。再多说一句,股东只要出资到位,对公司债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即是说,清算时,只要没缴纳的出资一律提前到期,都需要缴纳到位。

但是,从题目中看,没有交代清楚股东是否是按持股比例确定出资的,就分两种情况聊一下。

第一,股东出资是按照持股比例确定,那么,清算时,出资尚未缴纳的股东首先应将出资缴纳到位,再和公司其他财产合并到一起计算公司剩余资产,既然公司没有外债,就可以按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资产。

第二,题目中股东的持股比例和实缴出资数额是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那么,如果没有实缴到位的,先实缴到位,再计算清算前的公司总资产,再按持股比例予以分配;如果实缴到位了,方法同前。

总之,按股东约定出资没有全部到位的,先实缴到位后,核算公司全部资产,在没有外债的情况下,按持股比例或股东之间的特别约定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没有剩余财产可以分配,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手续即可,亏损的104万投资款无需股东再次分摊,那是投资的正常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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