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分摊不完,孙辈需要和子女辈一起承担祖母的养老费用吗?
这位朋友,你的父亲已经去世,大伯和三叔还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由他们承担赡养你祖母的义务。
如果你父亲及他的兄弟姐妹均已去世,你的祖母无人赡养,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要由孙辈赡养,包括你父亲和他的兄弟姐妹的子女都有份。
就你目前的情况,因为大伯和三叔都在,所以如果单从法理上讲,你和大伯接三叔的子女都没有赡养祖母的义务。
但从情份上来讲,就要看你是否愿意分担一部分赡养义务了。如果你有经济能力,你的大伯和三叔经济条件不好,你最好还是分担一下赡养祖母的义务为好,亲情宝贵,量大福大。
如果你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建议和大伯及三叔把自己的经济情况说清楚,再把法理讲清楚,然后表示自己可以克服困难,量力而行,对祖母尽一份情份。可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
如果大伯和三叔的经济条件很好,你的经济条件很困难,你也可以说明情况,委婉拒绝。
如果大伯和三叔的经济条件不好,但他们的子女经济条件很好,也可以建议让大伯和三叔的子女也分担一部分义务。
至于祖母的遗产,无论她是否有可以供后辈继承的遗产,都不影响子女乃至孙辈对他尽应该尽的赡养义务。在法律上,继承遗产和尽赡养义务是两回事儿。
但继承遗产和继承债务有关联,继承遗产必须同时继承债务。如果资不抵债,可以放弃继承,同时规避债务。
人都有老的时候,祖母那么大年纪了,如果能力允许,尽量分担一部分赡养义务吧。这样你爸爸的在天之灵也会感到安慰。另外也可以给你的子女树立了榜样,为你自己的晚年积累福报。
如果二楼主管下水道堵塞?
二楼以下的主管道堵了,必须由二楼及以上的住户平均分摊疏通费用,收费的依据是:大家都在用,在找不到责任者的前提下,堵了管道大家都有责任。就算是平摊了费用,人家二楼耽误工作、打扫卫生、满屋子异味有谁理解?有好多脑残患者拿楼顶漏水说事,他认为楼顶漏水维修费也得大家平摊,请问楼顶漏水与其他楼层有啥关系?别的楼层给你破坏的?还是别的楼层给你浇的雨水?还是他指使老天爷下的雨?还是共用你的楼顶了?花了钱买了不合格产品,为啥不找卖方——开发商?我住三楼,十多年间分摊过五六次疏通费,我们全单元的都没有因为这个闹矛盾。十块八块的费用都不出,做人的格局未免太小了,深剖一下就是不讲道理、不好相处。
后期运行成本怎么算?
这个问题似乎问得不清不楚,都不知道提问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不过我觉得,你可能是想问,如果你入股某一企业,占企业20%的股权,这个企业后续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成本怎么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估计你应该是没有投资运营企业的经验,是一个有创业想法但并没有过创业实践的拟创业者。
关于创设企业后,运营成本处理的问题,需要区分具体的两种情形来分析。
情形一:企业稳健持续运营。在这种情形下,企业所产生的成本,由其运营收入来弥补,收入弥补成本后的剩余,减去其他费用与税金,构成企业税后净利润。各位企业股东,可以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利润分成比例分割利润。如果没有约定利润分割比例,则按照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企业经营收入不足以弥补全部成本,则企业发生亏损,所有亏损可以用未来年度盈利进行弥补。但不管怎么样,只要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就不存在股东分担成本的问题。股东对企业所承担的最大责任,以其出资为限,当企业因持续大额亏损导致资不抵债时,则宣告破产,除非是无限责任公司,或者是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不需要另行投入资金来弥补经营损失。
情形二:企业投资终止,或是有投资者欲中途退出。在此情形下,应按照投资终止或协议退出时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然后确定各投资者出资额对应评估值。如为企业投资终止,则各方按持股比例分割企业资产处理实际净收益。如为某位投资者中途协议退出,则可以按退出时实际评估值或其他协议价出售股权。如其他投资人不同意购买该等股权,则可以对外寻找其他接盘方,或是要求解散企业,以持股比例分回企业清算资产。从这一情形看,企业在终止或解散清算时,各投资人在形式上是以出资额为基础,在扣减掉期间运营成本的按比例分担后,收回初始投资的剩余部分。
银行的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期一般不超过?
会计上规定筹建期间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生产时一次性进入费用,但是税法上规定不少于五年摊销。
工程待摊费用如何分摊?
答,工程待摊费用的分摊是按工程进度分摊的。工程待摊费用金额大的可以按工程进度进行分摊,工程待摊费用金额小的可以直接分摊到当期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