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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2022青岛峰谷电价明细表?2021青岛电费分时计费标准?2022青岛峰谷电价明细表?青岛峰谷电收费标准?峰段早8时至晚10时每度电涨0.03元  谷段晚10时至次日早8时每度电降0.17元  根据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青岛峰谷电价最新规定?山东居民生活用电峰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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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青岛峰谷电价明细表?

2022青岛家庭用电量是阶段电费,每一档的单位电费不同,第一档每度为0.5469元,第二档为0.5969元,而第三档就比较厉害,每度0.8469元。

峰谷电是按时间划分,8:00-22:00共计14小时为峰段,22:00至次日的8:00的10小时为谷段,以第一档为例,峰电为0.6269元,谷电为0.4269元。第二档与第三档,峰谷电增加幅度为:第二档峰与谷各比第一档增加5分,第三档峰与谷比第一档各增0.3元。

青岛峰谷电收费标准?

青岛峰谷电收费标准:

峰段 早8时至晚10时 每度电涨0.03元

谷段 晚10时至次日早8时 每度电降0.17元

根据省物价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开展居民生活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试点的通知》,用电峰段为早8时至晚10时,谷段为晚10时至次日早8时。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度电加价0.03元,谷段每度电降价0.17元。

青岛峰谷电价最新规定?

家庭用电量是阶段电费,每一档的单位电费不同,第一档每度为0.5469元,第二档为0.5969元,而第三档就比较厉害,每度0.8469元。峰谷电是按时间划分,8:00-22:00共计14小时为峰段,22:00至次日的8:00的10小时为谷段,以第一档为例,峰电为0.6269元,谷电为0.4269元。第二档与第三档,峰谷电增加幅度为:第二档峰与谷各比第一档增加5分,第三档峰与谷比第一档各增0.3元。

山东居民生活用电峰谷收费标准?

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即“一户一表”用户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用电峰段为8:00至22:00;谷段为22:00至次日8:00。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含税,下同);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

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2021山东峰谷电费收费标准还没有出台,出了个征求意见稿!最高峰谷电价差7毛8!

具体链接:

近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称优化时段划分,明确浮动比例。

文件将每天24个小时分为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段。同时按季节不同对三个时段也有所调整。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结合目前山东执行的销售电价,预计此次变更后山东最大峰谷电价差将达到0.78元/kWh。

原文如下:

关于征求《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我委牵头起草了《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531-51785702

邮箱:shihuanan@shandong.cn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1月15日

关于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用户调整用电负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时段划分

结合全省夏冬两季高峰负荷分布特性,以及电力用户负荷调整预留时间,峰谷时段优化为:

(一)春秋季(2-5月、9-11月):

高峰时段: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夏季(6-8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9:00-21: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三)冬季(1月、12月):

尖峰时段:10:00-11:00,16:00-20:00;

高峰时段:09:00-11:00,15:00-22:00;

低谷时段:00:00-7:00,12:00-14:00;

其余时段为平段。

二、明确浮动比例

根据山东电网目前最大系统峰谷差率,电能量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高峰、低谷时段浮动比例继续按上下浮动50%执行;尖峰时段电价调整为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等不参与浮动。

三、其他事项

(一)分时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暂继续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例低于上述浮动比例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上述浮动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电力现货市场结算(中长期、日前、实时)电量,其交易价格、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交叉补贴)不再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三)每年结束3个月内,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向省发展改革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系统负荷曲线变化情况、系统最大负荷、峰谷差和负荷率变化情况、各时段电量比例变化情况、加权平均电价变动情况、电网企业执行分时电价收入变化情况等。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四)上述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电网企业应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应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2021青岛电费分时计费标准?

山东电价调整,

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消息

↓↓↓

11月25日,山东发改委出台《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21年1月1日起,降低山东电网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销售电价和输配电价,并对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进行了优化。

变化一 电价下降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两部制电价的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客户,电压等级1-10千伏,每千瓦时降低1.1分;35-11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5分;110-220千伏以下,每千瓦时降低1.6分;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降低3分。

Q:此次降价哪些客户能得到优惠?

A: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电价的客户。

Q:此次降价将为山东客户带来多少福利?

A:此次降价预计一年能为全省大工业用电客户节省电费数十亿元!

变化二 分时调整

12:00-13: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低谷电价

11:00-11:30由峰段电价调整为平段电价

14:30-16:00由平段电价调整为峰段电价

6-8月实施的尖峰电价时段

由10:30-11:30调整为10:00-11:00

其他时段不做调整

Q: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客户有什么好处?

A:通过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客户可主动通过调整生产班次等方式,及时优化用电安排,合理错峰避峰,节约用电成本。

Q:峰谷分时电价时段调整何时执行?

A:调整后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原则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需现场调整表计时段的电力用户,我们将统筹安排,做到调整一批、落实一批(自调整次月执行新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全部现场调整工作将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

其他相关政策:

2020年6月29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825号)规定,2020年7月1日-12月31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对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且不属于高耗能行业的电力用户(含非高耗能行业市场交易用户)计收电费时,统一延续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最新电价表

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青岛农村煤改电政策与补贴?

、设备购置补贴85%。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内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1.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

2.不执行阶梯电价。“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

《关于煤改电采暖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农村地区以村为单位通过煤改电采暖或热泵等电辅助加热取暖用电,应单独挂表计量,采暖用电与居民“煤改电”采暖执行同样的峰谷分时价格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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