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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峰谷用电时间表?
摘要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根据目前执行的最新峰谷电价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
【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0-8:00
【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峰段电度电价∶平段电度电价∶谷段电度电价=1.7:1:0.38。
且除居民用户外,现行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范围的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按发改委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需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标准。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8月、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尖峰电价执行时段为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执行电价为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广东江门尖峰电价时段最新调整?
自2021年10月1日起,广东执行峰谷分时调整5尖峰电价的新政策,将全天划分为峰段、平段、谷段三个时段,峰段包括10时一12时、14时一19时共7小时,平段包括8一10时,12一14时、19一24时共9小时,谷段为0一8时共8小时。峰平谷比价:由1.65:1:0.5调整为1.7:1:0.38。而尖峰电价政策执行时间为7、8、9月整月,以及月最高气温≥35度C的高温天。
江门市居民用电有峰谷时段吗?
有
属地【佛山、东莞、江门、茂名、珠海、梅州、肇庆、揭阳、汕尾、河源】的工业客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高峰:9:00-12:00;19:00-22: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
属地【中山、惠州、韶关、湛江、清远、汕头、阳江、潮州、云浮】的工业客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高峰:14:00-17:00;19:00-22: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
具体峰谷时间划分及电价详情,建议您可微 信关注并绑定“南方电网95598”公众号进行查询,点击服务咨询> 电价信息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查看详细电价表,即可查询到电价信息。
广东充电桩晚上充电优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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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根据目前执行的最新峰谷电价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0-8:00
【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峰∶平∶谷=1.7:1:0.38,执行蓄冷电价的用户峰平谷电价比价为1.65:1:0.25。
峰谷电到几月节止?
居民客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高峰:14:00-17:00;19:00-22: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
工业用户峰平谷执行时段分别是:客户属地【佛山、东莞、江门、茂名、珠海、梅州、肇庆、揭阳、汕尾、河源】:高峰:9:00-12:00;19:00-22:00;平段:8:00-9:00;12: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客户属地【中山、惠州、韶关、湛江、清远、汕头、阳江、潮州、云浮】:高峰:14:00-17:00;19:00-22:00;平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0:00-8:00。
2021年广东家用充电桩峰谷电价?
根据8月31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广东将拉大峰谷电价差,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 : 1 : 0.5调整为1.7 : 1 : 0.38。
尖峰电价在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与尖峰电价实施范围均不包括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峰谷电价价差达4.5 : 1。
该《通知》主要对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维持不变,即包括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国家和省对部分用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居民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下一步视情况将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到其他工商业用户。
根据广东省电力系统运行实际情况,全省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时、14-19时;低谷时段为0时-8时;其余时段为平段。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 ∶ 1”的要求,结合广东省电力系统峰谷差较大的情况,将广东省峰平谷比价从原来的1.65 : 1 : 0.5调整为1.7 : 1 : 0.38,峰谷电价价差达4.5 : 1。
在实施范围上,尖峰电价实施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政策一致,不包括居民用户;在执行时间上,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迎峰度夏期间的7月、8月和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
日最高气温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天19时新闻联播节目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在执行时段上,尖峰电价每天的执行时段为11-12时、15-17时共三个小时;在电价水平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的要求,综合考虑广东省电力供需形势等情况,广东省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
此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对现行分时电价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尽可能少地启动有序用电,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表示,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生产与消费需要实时平衡,不同用电时段所耗用的电力资源不同,供电成本差异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