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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谷电价收费标准河北(河北省峰谷电价标准)

本文目录石家庄峰谷电价怎么算的?河北峰谷电价与正常电价区别?石家庄峰谷电价怎么算的?一、居民用电电费阶梯价格不满1千伏时“石家庄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商业电执行峰平谷电价;1、峰时段电价为,002、平时段电价为:303、谷段电价为:石家庄施行峰谷电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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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峰谷电价怎么算的?

一、居民用电电费阶梯价格

不满1千伏时“一户一表”:

第一档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的用电量,平段每度0.52元,高峰0.55,低谷0.3;

第二档每户每月为181度—280度的用电量,平段每度0.57元,高峰0.6,低谷0.35;

第三档每户每月为281度及以上用电量,平段每度0.82元,高峰0.85,低谷0.6;

1-10千伏及以上“一户一表”:

第一档每户每年2160度及以下的用电量,平段每度0.47元,高峰0.5,低谷0.27;

第二档每户每年2161度-3360度的用电量,平段每度0.52元,高峰0.55,低谷0.32;

第三档每户每年3361度及以上的用电量,平段每度0.77元,高峰0.8,低谷0.57;

合表:

不满1千伏:平段每度0.5362元,高峰0.57,低谷0.31;

1-10千伏:平段每度0.4862元,高峰0.52,低谷0.28;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单一制:

1.不满1千伏:平段每度0.5644元,尖峰0.8886,高峰0.7805,低谷0.3483,双储0.2942;

2.1-10千伏:平段每度0.5494元,尖峰0.8646,高峰0.7595,低谷0.3393,双储0.2867;

3.35千伏以上:平段每度0.5394元,尖峰0.8486,高峰0.7455,低谷0.3333,双储0.2817;

两部制:

1.1-10千伏:平段每度0.5629元,尖峰0.8862,高峰0.7784,低谷0.3474,双储0.2935;

2.35-110千伏:平段每度0.5479元,尖峰0.8622,高峰0.7574,低谷0.3384,双储0.286;

3.110千伏:平段每度0.5329元,尖峰0.8382,高峰0.7364,低谷0.3294,双储0.2785;

4.220千伏及以上:平段每度0.5279元,尖峰0.8302,高峰0.7294,低谷0.3264,双储0.276;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元/千瓦/月):35,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月):23.3

三、农业生产用电

1.农村到户电价:0.6155元/千瓦时

2.不满1千伏:0.5215元/千瓦时

3.1-10千伏:0.5115元/千瓦时

4.35千伏及以上: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5015元;

其中:贫困县农业生产用电:

1.不满1千伏:0.4655元/千瓦时

2.1-10千伏:0.3095元/千瓦时

3.35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3045元;

4.110千伏:电费价格为每千瓦时0.2995元;

石家庄峰谷电费收费标准2021?

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商业电执行峰平谷电价,具体标准为:

1、峰时段电价为:1.2893元

时间为:8:00---11:30 18:30-----23:00 2、平时段电价为:0.8731元

时间为:7:00---8:00 11:30-----18:30 3、谷段电价为:0.4570元

时间为:23:00---7:00

2021年12月石家庄有新的电价吗?

是的,自12月1日起,石家庄施行峰谷电价,具体为:

1.第一档每户每月180度及以内的用电量,平段每度0.52元,高峰0.55,低谷0.3;2.第二档每户每月为181度—280度的用电量,平段每度0.57元,高峰0.6,低谷0.35;3.第三档每户每月为281度及以上用电量,平段每度0.82元,高峰0.85,低谷0.6;

2021年12月1日河北省电价如何调整?

11月10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实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这项措施有利于合理用电,提高错峰用电率。

沧州居民阶梯用电时间划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沧州市开始实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峰段为8时至22时,谷段为22时至次日8时。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可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供电企业免费安装峰谷分时电能表。执行时间以年度为周期,且不得少于一年。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的。

目前,我市阶梯电价是第一阶梯居民户月用电量内,不满1千伏用户电价每度0.52元(居民用户电压一般为220伏),实行峰谷电价后具体价格为: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度0.55元、谷段电价每度0.3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千伏至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度0.5元、谷段电价每度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分别加价0.05元和0.3元。执行合表电价的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度0.57元、谷段电价0.31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千伏至10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度0.52元、谷段电价0.28元。

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上述对应的峰谷分时电价。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的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度降低0.015元。

河北峰谷电价与正常电价区别?

峰谷电价是一天24小时里,高峰用电时电价高一些,而大家晚上都睡觉时用电量少,你这个时间段的用电优化并综合利用了电力资源,电价就低一些,也是鼓励居民多消费低谷电。谷价的时间范围在晚上10带到第二天8点,执行的是谷价。

正常用电就不区分峰谷了,每个时间用电按统一电价。

12月河北电价怎么收费?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冀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要求和省政府第133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求,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化分时电价信号,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

二、完善机制

(一)明确实施范围

我省工商业电力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即电网企业供电营业区域内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除外,见附件)均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其中:对两部制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单一制用户实行尖峰电价。

(二)优化时段划分

1.夏季(6、7、8月)

河北电网:低谷0—8时;平段8—11时、18—21时、22—24时;高峰12—16时、17—18时;尖峰11—12时、16—17时、21—22时。

冀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10时、12—14时、18—19时、21—23时;高峰:11—12时、14—17时、19—20时;尖峰:10—11时、17—18时、20—21时。

2.冬季(河北电网:每年12月及次年1—2月份;冀北电网: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份)

河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9时、12—17时、22—23时;高峰:9—12时、19—22时;尖峰:17—19时。

冀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8时、9—10时、11—14时、20—23时;高峰:8—9时、10—11时、14—17时、19—20时;尖峰:17—19时。

3.其他季节(河北电网:每年3—5月及9—11月;冀北电网:每年2—5月及9—10月)

河北电网:低谷0—8时;平段8—9时、12—15时、20—24时;高峰9—12时、15—20时。

冀北电网:低谷:0—7时、23—24时;平段:7—9时、12—15时、18—19时、21—23时;高峰:9—12时、15—18时、19—21时。

如遇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由省统一调整峰谷时段。

(三)调整浮动比例

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四)明确市场化电力用户执行方式

完善中长期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市场主体签订中长期交易合同时申报用电曲线、反映各时段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本通知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结算时购电价格应按本通知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我省电力系统用电负荷特性变化、新能源消纳等情况,各地要动态掌握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深入评估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研究解决。

(二)电网企业要对峰谷分时电价收入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产生的盈亏在下一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时统筹考虑。

(三)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电网公司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解读电价政策,强化舆论引导,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附件:河北省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范围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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