瞻仰分摊协议,分摊方式怎么填?
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赡养老人支出》表的“共同赡养人” 一栏,从字面理解其实很简单,就是指“填写与纳税人实际承担共同赡养义务的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也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 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如果离婚后,一人一个孩子抚养费如何分配?
谢邀,这个问题你问对人了。我是2013年结婚了,5年了两个孩子,一个男孩4岁,女儿三岁,夫妻没感情我要求离婚。去法庭调解的时候,我婆婆一定坚持要男孩,女儿跟我。至于孩子的抚养费各管各的,两个人都不用为对方孩子承担抚养费用。
法官告诉我:二胎开放后,现在离婚比过去容易的多,不会因为孩子抚养权归谁,抚养费如何承担而大伤脑筋,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各自承担。他说:像过去,农村女人提出离婚,不但净身出门,还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必须一次性付清,否则丈夫是不会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的。如今,一人一个孩子,再也不要为孩子的抚养费争论不休了。就像王宝强和马蓉离婚也是一人一个孩子,抚养费各自承担。
好姐妹,我们都是女人,既然我们都看不起老公提出离婚,就应该吃亏点,带着孩子自已去努力吧!女人也要有骨气,我们都要活出个人样来。你想想看,我说的话对不对?欢迎姐妹们一起参与讨论,说说自已的看法和观点。
共同赡养人是填写父母还是兄弟?
一般填写兄弟姐妹的信息,当然也有特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是独生子女的会有一个分摊协议需要填写,个人所得税选平均分摊还要填共同赡养人信息!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怎么填写?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那就直接填写个人比例100%,一般兄弟姐妹几个收入够不上缴纳个人所得税得,就由够得上交税的来指定分摊,个人承担100%。这个赡养老人首先添加老人的信息然后退出来一下在进入点添加过得信息然后有分摊方式,比例,申报方式,缴纳单位等按照要求填写
共同赡养人都要填吗?
个税共同赡养人不是必须填写的事项。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