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分摊费用,1一6层共用一个自来水主管道?
6家全部承担,很多更换主管道的地方都是分摊,没有一家出资的道理。
一楼同意加装电梯可以分摊公摊面积吗一楼可以分公摊面积吗?
1楼同意加装电梯,但是不可以分摊公摊面积。1楼虽然同意增加电梯了,但是电梯的运营和安装费用1楼是不会出的,因为1楼用不着电梯,所以他的公摊不算在1楼的住房里面的,电梯的公摊面积一般是2楼以上才可以算的。1楼没有承担安装电梯产生的公摊和费用的义务。
高层的一楼和楼上的物业费有区别吗?
高层的一楼和楼上的物业费还是有差别的。物业费里面包括物业管理费和能耗费,同一个小区里面的物业费都是一样,区别在于能耗费,高层住宅都配备电梯和二次供水,六楼以下不用二次供水,一楼的人根本不用电梯,所以一楼二楼的能耗费几乎没有,七楼以上收费就会高一点。
该楼上所有业主分摊费用吗?
从因果关系角度观察,由所有业主分摊费用不合理。具体分析如下:
最广义的因果关系判断的前提至少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没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联性,不能认为有因果关系;同时,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也不一定有因果关系。另外,有因果关系也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
根据民法典,没有因果关系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就是如此。
如果六楼主管道堵塞造成六楼损害,能够被评价为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此可以看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责任,事实上没有过错也是因果关系的证明,楼上所有业主分摊费用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六楼主管道堵塞造成六楼损害,能够评价为抛掷物品致人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六楼损害,一楼、二楼可能不是加害人,楼上所有业主分摊费用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要求业主承担全部责任,事实上是规避自己的责任。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抛掷物品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现在新的小区一楼都是独立排水?
我是疏通、做管道安装维修工的,主管道堵塞的话应该所有的住户都应该分摊费用的,因为大家楼上的水都是经过一楼主管道排进污水井的,不过现在好多小区一二楼都是独立下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