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正文

电表显示峰谷(买辆新能源汽车)

充电却要按照商业用电的价格标准交钱,充满一次电比居民用电多花20多元家住潍坊市玄武街新元路仁和盛庭小区的刘先生是一名新能源汽车车主,新能源车充电都是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刘先生提供的山东海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仁和盛庭分公司开据的购电发票显示,而刘先生车辆充电的线路...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小杰 孙浩

买来新能源汽车,在小区内自家固定车位上装好充电桩,充电却要按照商业用电的价格标准交钱,充满一次电就要比居民用电多花20多元,这让潍坊的新能源车主刘先生颇为苦恼。而出现这样的情况,负责收取小区电费的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尴尬。2月9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车主:

充满一次电

比居民用电多花20多元

家住潍坊市玄武街新元路仁和盛庭小区的刘先生是一名新能源汽车车主,同时也是潍坊首辆新能源纯电出租车的车主。去年12月,刘先生本着新能源汽车既环保又能降低出租车运营成本的考量,购置了一辆比亚迪牌新能源纯电动汽车,并于当月完成挂牌、办完营运手续后成为潍坊首辆新能源纯电动出租车。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刘先生先后两次以0.9203元/度的价格在物业为充电桩共计购买了1950度电,实际花费1794.59元。“我也是听朋友说,新能源车充电都是按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我这天天跑出租,商业用电的话,成本一下子就上去了。”刘先生说,商业用电的价格比居民用电价格每度多了0.3653元,以他的车为例,充满一次电,就要多花20多元。

在刘先生提供的一张电费缴费收据上显示,1月11日刘先生从山东海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仁和盛庭分公司处购买了950度电,单价为0.9203,共计874.29元。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在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668号)中规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按其场所执行分类目录电价。其中,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中的合表用户电价。按照此通知中规定,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居民用电中的合表电价(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为0.5550元/千瓦时。

在购入新车两个月的时间里,刘先生共在自家充电桩上用了1821度电的总电价为1675.87元,比居民用电多花了655.21元。“本来就是冲着省钱买的新能源车,结果却用了商业用电,比预期的成本要高很多。”刘先生说。

刘先生提供的山东海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仁和盛庭分公司开据的购电发票显示,1月11日购电时价格为0.9203元/度,2月9日购电时价格为0.55元/度 。

物业:

民电线路难以负荷

才将充电桩接入商电

居住在普通住宅小区,为何家用充电桩用的却是商业用电?为此,记者来到刘先生居住的仁和盛庭小区。在刘先生的车位旁,除了一个壁挂式充电桩,还有一块独立电表。“这块电表是专门给充电桩计费的,有专门的电卡,我到物业买电之后,回来插卡就可以用了。”刘先生说。

对于刘先生反映的情况,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表示,虽然小区是普通住宅小区,但小区内地下车库的用电线路均为商业用电,而刘先生车辆充电的线路如果接入小区居民用电线路,线路无法承载如此大的功率负荷,无奈只能接到了地下车库的商业用电线路上,按照商业用电价格标准执行。

“小区当时建设时,开发商规划的地下车库里的民用电路不足以支撑汽车充电桩,但业主提出来了希望在自己车位上充电,我们也只能给他从商电的线路上接线过去。”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说。

刘先生购电的价格0.9203元/度,为《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的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的高峰电价。

记者探访潍坊多个小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发现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国家电网直供到户、“一户一表”的小区,由国家电网直接按国家规定收取电费;二是国家电网不能直供到户、业主需从物业买电的小区,物业大多表示需按实际电路收取电费。而像海峰物业这样有自己的变压器、向业主转供电的小区不在少数。

有业内人士表示,一般来说老小区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较大。在记者采访到的这类小区里,小区内汽车充电桩安装数量极少,有物业直接表示小区不满足安装条件。

帮办:

多部门协商沟通

按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2月9日,记者向负责仁和盛庭小区供电的国网山东电力有限公司潍坊供电公司奎文(高新)供电中心了解情况,供电中心表示该小区为合表小区,小区物业为转供电单位,可以向业主收取电费。但商业用电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只要物业售价符合相关规定即可。由于该物业公司没有安装峰谷分时电表,所以执行综合平均电价。

9日上午,记者致电潍坊市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物价科反映了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按规定应当收取0.555元/度的电费。

当天下午,当地发改、电业等部门人员到刘先生所在小区物业,与物业沟通解决此事。经协商处理,物业表示此后将按居民用电价格收费,然后将刘先生充电桩线路接至居民用电线路。随后,海峰物业将刘先生卡内剩余的129度电按0.55元/度进行换算后,为其补充了86度电。据购电单据显示,刘先生又以0.55元/度的价格购买了785度电,花费431.75元。

海峰物业仁和盛庭分公司负责人表示,将于一周内完成线路改造,改造完成前,物业将承担民电售价与商电成本间的差额。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