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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峰谷电收费标准(多地延长运行补贴)

部分城市已延长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河北河北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预算的通知》。济南《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冬季分户式清洁取暖运行资金补贴的通知》明确延长运行补贴期限至2022-2023年采暖季。天津《关于天津市2020年至2023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

近几年,“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方式在减少冬季大气污染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这背后,是中央财政数百亿元的投入和地方政府接近3倍的补贴加成。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补贴持续三年,三年后,如果没有额外改造任务,中央财政补贴将退出,地方政府自行承担补贴。目前,部分城市已延长清洁取暖运行补贴政策,降低用户取暖成本,确保清洁取暖长效运行。

吉 林

吉林省财政厅公示《2021年度电清洁取暖教育示范县试点城市入围名单》,入围的试点城市(市、县、区)将开展阶段性(预计3—5年)示范县试点工作,省级财政对入围试点城市将给予定额补助,原则上每个市(州)支持1200万元,每个县(市)支持800万元。如此计算,8个试点将获财政支持资金共7200万。

河 北

河北省财政厅日前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用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预算的通知》,涉及邯郸、邢台、沧州、张家口、定州、辛集六市共13.6亿元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补助资金分配。

济 南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我市冬季分户式清洁取暖运行资金补贴的通知》明确延长运行补贴期限至2022-2023年采暖季,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电取暖补贴政策:对采用电取暖的用户,按照每户1200元的标准,在采暖期前一个月内,以村(居)为单位,统一采购电量,并充入用户电卡内。

天 津

《关于天津市2020年至2023年居民冬季清洁取暖有关运行政策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居民冬季取暖运行补贴政策。通知指出,“煤改电”运行政策,采暖期不再执行阶梯电价,执行每日20时至次日8时0.3元/千瓦时的低谷电价。同时,给予0.2元/千瓦时的补贴,最高补贴电量8000千瓦时/户。

山 西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居民家庭煤改电执行独立采暖电价政策,其中,采暖用电实行分表单独计价的用户,可申请峰谷时段计价方法、用电量计量方法以及平段电价计价方法三种模式。

执行峰谷计价、电压不满1千伏的用户,晚8点到次日早8点时段电价为0.2862元/度,其余时段0.507元/度。

执行用电量计量方法的用户,在用电量额度以内,用电价为0.2862元/度,超出额度,用电价0.507元/度。其中,用电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

采用平段电价计价方法的用户,不受峰谷以及电量额度限制,电价统一为0.477元/度。

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未执行分表计量的用户,以8-9月份月均生活用电量为基础电量,超出部分视为采暖用电量,采暖用电量电价按分表计价用户用电量计量方法执行,即在规定用电量额度以内,用电价为0.2862元/度,超出额度,用电价0.507元/度。

运 城

《运城市2020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中指出,在运城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三年示范期(2018年8月-2021年7月)内,按如下补助标准执行:

(1)中心城区及县城“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000元/户。

(2)农村“煤改电”项目。市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100元/户,县级财政一次性改造补助2500元/户。

忻 州

《忻州市2020年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中指出:

(1)户内供热设施由居民用户自行改造,经办事处对村组织验收合格后,区财政按1000元/户给予一次性补助。

(2)对供热企业给予亏损补贴(居民用户现行标准为12.5元/平方米/一个采暖期)。支付时间为每年供暖开始前支付50%,供暖满一个月支付30%,供暖结束后依据供暖质量评定结果支付剩余20%。

咸 阳

对于已实施热源清洁化改造并承诺不再使用散煤取暖的居民用户,咸阳市每个采暖季(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每户按实际用电、气和生物质燃料量进行补贴,每户补贴上限500元/年。补助资金只作为购电、气和符合环保要求的生物质燃料补贴,不发放现金。其中,采暖期电每度补贴0.2元,每户最高补贴电量2500度。

宝 鸡

农村清洁取暖补贴:

(1)设备购置安装补贴:对达到替代标准要求的初装建设和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煤改气每户1300元,煤改电每户1000元,农户只能选择一种替代方式享受补贴。

(2)运行费用补贴:对完成农村清洁能源替代改造,签订了《农户清洁能源替代协议书》,并实际运行的农户,可选择一种补贴方式,给予运行费用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300元,补贴时限暂定从2019年10月底至2022年10月底止。

(3)对达到清洁能源替代标准的农户,可申请享受峰谷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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