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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充电桩电费标准?
首先,目前我们的用电可以分为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和住宅用电。大伙可能会以为个人充电桩就是以住宅用电标准收费,但其实充电桩的用电就归属于大工业用电,不论是个人还是商用都一样。
以广东省为例,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我省(不含深圳市)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执行并免收基本电费。如充电设施接入电压等级低于1千伏的,按大工业电度电价中1-10千伏对应的峰谷电价标准执行。
其次以广东省清远市的大工业用电收费标准为例,个人充电桩的收费分为高峰期、平段期和低谷期三个时间段。可以看出,充电时间最为划算的是晚上12点到早上的8点,相反高峰期的收费是最高的,所以车主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为车辆合理安排充电时间。
自己安装变压器电费能便宜多少?
自己原则上不能私自安装电力变压器,可以根据自己用电需求向所在地供电公司申请增容扩容申请。供电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架安装电力设施架线安装电力变压器,电价涨跌根据用电时段峰谷进行调价。用户自己安装电力变压器,供电公司原则上是不允许的!
24小时电价怎么计算的?
计算方法:
1.大工业用电电费计算方法:
电费=基本电费+电度电费+力调电费。
(1)基本电费=用电容量×基本电价
用电容量: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①(按何种方式计费由用户选择,两种选择方式基本电价不一致)
2.一般工商业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用电、居民生活用电电费计算方法:
电费=电度电量×电量电价。
电度电量:电度表计量的电量,每月按表读数。
250kVA变压器分高低谷用吗?
可以有,如果你生产活动需要用电,而且电量较大,负荷不连续均匀,用电时间可以安排在晚上0-7时,你就可以向供电局申请安装分时计量电度表。
安装分时计量电度表后,执行峰平谷分时电价,你节约生产成本,供电局则为低谷电找到销路,两全其美,不过250kVa对电网来说,影响微乎其微。
宜宾峰谷电价?
第一档
分档电量为1-180(含)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为0.5224元、1-10千伏为0.5124元、35-110千伏以内为0.5124元
第二档
分档电量为180-280(含)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为0.6224元、1-10千伏为0.6124元、35-110千伏以内为0.6124元
第三档
分档电量为280以上千瓦时/户/月
不满1千伏为0.8224元、1-10千伏为0.8124元、35-110千伏以内为0.8124元
合表用户电费
不满1千伏为05464元 1-10千伏为05364元 35-110千伏以内为0.5364元
宜宾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6853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6718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6583元;
2.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每千瓦时0.5283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083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4883元,
220千伏及以上:每千瓦时0.4683元;
基本电价
1.最大需量:39元/千瓦·月
2.变压器容量:26元/千伏安·月
宜宾市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5362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5262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5162元;
其中:
贫困县农业排灌:
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0.2482元,
1-10千伏:每千瓦时0.2382元,
35-110千伏以内:每千瓦时0.2282元
峰谷平电价24小时平均电价?
不同地区单价略有差异,单价供参考:高峰:1.3988,平段:0.8595,低谷:0.4447工商业峰平。
谷时段划分为:
高峰时段:8小时(10:00-15:00;18:00-21:00),峰时段电价为:1.2893元。
平峰时段:8小时(07:00-10:00;15:00-18:00;21:00-23:00),平时段电价为:0.8731元。
低谷时段:8小时(21:00-07:00),谷段电价为0.4570元。
夏季尖峰时段:
7月、8月11:00-13:00和16:00-17:00
因有时差原因,各地的具体时间有可能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
汕头阶梯电价是怎么算的?
汕头属于广东,广东阶梯电价第一档是260度,第二档是600度,每月电量控制在600度以下就没有大的影响每月700度按月来算的话是:原电价*260+(原电价+5分)*340+(原电价+3毛)*100即得。
希望可以帮到您。
广东物价局对阶梯电价的公告,公告原文:
广东下发《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粤价〔2012〕135号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
局,广东电网公司:
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逐步减少工商业用户对居民用户的电价交叉
补贴,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居民
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2617号)规定,经省人
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和电价确定
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考虑到我省夏季
天气较为炎热,空调用电量较大的情况,将电量分档划分为夏季标准和非夏季标准,每
年的5-10月执行夏季标准,其余月份执行非夏季标准。
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0-26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
为每户每月261-6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
每月601千瓦时及以上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非夏季标准第一档电量为
每户每月0-200千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不作调整;第二档电量为每户每月201-400千
瓦时的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05元;第三档电量为每户每月401千瓦时及以上的
用电量,其电价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上述所指的居民用电量,不包括住宅小区的电梯、梯灯、水泵等公共用电的电量,这一
部分公共电量不参与上述阶梯电价方案的计算,视同合表用户用电,按合表用户电价标
准计收电费。
二、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设置15千瓦时免费用电基数
。免费用电基数采用“即征即退”的方式,由供电企业在抄表收费时直接扣减。
三、汕头、潮州、揭阳、汕尾和云浮5市的居民电价统一降低到每千瓦时0.70元,在此基
础上实行阶梯电价。
四、居民用户在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同时,可自主选择是否执行峰谷电价政策。居民峰
谷电价政策的平段电价以各地现行居民电价水平为基础,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
(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为1.65:1:0.5;峰平谷时段为高峰时段(14:00—17:00
;19:00—22:00)、平 时 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
、低谷时段(0:00—8:00)。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的居民用户,其峰谷分时计量表计由
电网企业免费安装,用户选择实施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五、实施范围
居民阶梯电价实施范围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其中,
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
梯电价;其他“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应按供电企业抄表周期
执行阶梯电价。供电企业抄表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
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暂不
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其电价水平统一提高0.037元/千瓦时。
六、其他事项
一)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
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二)抄表周期为两个月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的阶梯基数电量按标准月度基数电量
乘二执行;跨季节的阶梯基数电量按夏季和非夏季的基数电量标准之和执行。
(三)广东电网公司应加快对居民用户的“一户一表”改造进度,进一步提高居民供电
服务质量。在对居民用户进行电表改造过程中,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
七、上述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的实际用电量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