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各位分享轮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知识,其中也会对轮胎厂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
- 1、即将到来的9月大检查,你做好准备了吗?这套安全生产制度,再多检查也不怕!
- 2、驾驶员的五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什么?
- 3、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 4、急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5、橡胶轮胎制造厂炼胶车间的安全管控点有哪些?
即将到来的9月大检查,你做好准备了吗?这套安全生产制度,再多检查也不怕!
5月20日,住建部发布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
7月22日,住建部通报了第一批14个省份检查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基本符合每省各一典型。
检查内容
1、建筑市场
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检查、查处情况;
“挂证”专项整治情况;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情况;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到岗执业情况等。
2、工程质量安全
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实情况;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
事故、质量问题及隐患查处情况;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等。
3、建筑节能
2018年度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检查;
2018年度绿色建筑进展情况检查;
2018年度装配式建筑推进情况检查;
2018年度绿色建材应用情况检查。
一、施工队伍入场管理
1、企业资质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红章;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B证、专职安全员的C证复印件加盖红章。
2、合同协议
在签订合同时,签订的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进场后,签订的进场总交底。
3、报审资料
有特殊作业人员,需向项目部上报其工程相应的合格有效的特殊工程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如: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司索工、起重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吊篮安拆工、场内机动车驾驶员、桩工等)。
4、人员培训
提交培训人员的花名册,培训结束后,拍照办理现场出入证(24小时出证)。
办理胸卡费用,从合工程款中扣除;胸卡押金未退还者,分包单位退场后从工程款中扣除。
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管理
三、实名制管理制度
四、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制度。
2、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施工现场各项制度、制度。
4、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5、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和法制知识。
6、执行入场教育、现场教育、岗位教育等三级教育。
教育内容:
1、新工人进入工地前必须经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
3、在没有防护设施的二米高处,悬崖和陡坡施工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4、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建筑材料和构件要堆放整齐稳妥,不要过高。
7、危险区域要有明显标志,要采取防护措施,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8、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不准随地大、小便,搞好环境及宿舍卫生。
9、特殊工种(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及打桩司机和指挥、架子工、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和易滑、带钉的鞋和赤膊操作。
1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脚手架连接铅丝或连接件不得擅自拆除,需要拆除必须经过加固后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12、施工现场的洞、坑、井架、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措施并有明显标志。
13、任何人不准向下、向上乱丢材、物、垃圾、工具等。不准随意开动一切机械。操作中思想要集中,不准开玩笑。
14、不准坐在脚手架防护栏杆上休息和在脚手架上睡觉。
15、手推车装运物料,应注意平稳,掌握重心,不得猛跑或撒把溜放。
16、拆下的脚手架、钢模板、轧头或木模、支撑要及时整理,铁钉要及时拔除。
17、不准吊篮久停空中;下班后吊篮必须放在地面处,且切断电源。
18、人字梯中间要扎牢,下部要有防滑措施,不准人坐在上面,骑马式移动。
19、高空: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患有高血压、贫血症、严重心脏病、精神症、癫痫病、深度近视眼在500度以上人员,以及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合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在平台、屋沿口操作时,面部要朝外,系好安全带。
2)高处作业不要用力过猛,防止失去平衡而坠落。
3)在平台等处拆木模撬棒要朝里,不要向外,防止人向外坠落。
4) 遇有暴雨、浓雾和六级以上的强风应停止室外作业。
5)夜间施工必须要有充分的照明。
20、不准在宿舍里使用电炉、煤气炉、煤球炉和各种电加热器,不躺在床上吸烟。
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总包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反光背心。以上由分包商申请,总包统一采购发放,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2、分包商必须统一工作服、安全鞋、反光背心、“中建”标志安全帽(一般管理人员为白色,安全管理人员为红色,特殊工种为蓝色,工人一律为黄色),每人都必须发放,损坏后要及时更换。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各级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范、规程、制度,并熟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项目部必须按照相关标准,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并必须切实有效地实施。
3、项目部要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并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施工现场的各种设备、设施、材料、构件等均要按照现场施工阶段的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保证场内道路畅通、整洁。
5、在邻近高压线和基坑施工时,要按照有关制度不随意堆放物料、不随意搭设临时设施、不随意停放机械设备。
6、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围墙和门卫,做好防盗、防火、防止破坏活动。
7、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做好现场的洞口、临边、场内通道及临时办公楼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行人和居民的安全。
8、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均要服从项目部的指挥,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制度,严禁在场内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9、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都要经过入场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技术教育,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工、电工、架子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10、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因施工需要必须移动或拆除时,必须要到项目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实施。
七、安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1、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记录在统一印制的表式上,写清交底的工程部位和工种及交底时间,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须签名。
2、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三份,交底人、被交底人和安全部各执一份。
八、工作许可证管理制度
工作许可证申请前,提前考虑周边的环境、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合格性、安全防护措施到位的情况下,分包主管人员提出申请,项目部授权人才能签发出工作许可证。
九、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1、重大危险源分类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重大危险源必须公示公告,网上申报及向公司上报。
2、项目实施前,完成项目危险源识别、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并建立危险源审批流程。
十、临时用电验收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
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2、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十一、中小型机械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含电缆、电箱)进场必须要经流程验收,验收要有验收记录和验收人员签名,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严禁进场。
2、使用前报审出厂合格证、年检报告、现场验收表;大型设备使用前报审出厂合格证。
十二、大型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项目应设专职机管员。
2、进场的大中型设备应性能良好、质量合格,购买的设备要有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的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关键部件的质保书等。
3、需要租赁设备时,要选择有机械设备出租资质和一定的设备管理能力的企业。
租赁单位要提供营业执照、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质量合格证及相应部件的质保书,所有上述的证件都应提供一份复印件上报总包,同时要与租赁单位签订详细的设备租赁使用合同。
4、机械设备进行安装、拆除时,必须要编制具有针对性的安、拆方案。
安装、拆除前必须要有针对性的安、拆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交底方和被交底方的签字记录,安、拆专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现场要有专职安全员/机管员现场监督作业。
5、设备安装、拆除时,必须是有安装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作业。
设备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必须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检测单位,出具检测合格证后总包、监理验收。验收要有书面记录,并签字报监存档。
验收的内容包括软件和硬件两部分:
软件:生产许可证、产品的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租赁设备需有租赁单位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等。
硬件:设备的机况、机貌、设备的技术性能、设备的金属结构、动力装置、电气装置及安全装置等。
6、设备正式投入运行时,要悬挂验收合格牌、准用证(检测合格证)、操作规程牌、岗位责任制牌、定人定机牌、限载牌(塔吊要悬挂“十不吊”牌)。
7、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专业操作人员,电梯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必须是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上岗;同时必须配备有效联络通讯工具(对讲机等)。
8、设备要有安全保护装置和夏季防雷措施,各种限位、防坠装置要安全可靠,严禁安全装置失灵、失效投入运行,防雷接地要接触良好。
9、设备要有专用电箱专向供电,不得挪为他用,设备和电箱要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尤其是设备的接地保护的对地电阻必须符合制度。
10、项目部应对大型设备的安全装置、结构部份、机构部份、电气部份等危险组件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并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11、按照设备的说明书及设备的保养要求,严格按要求定期与不定期的对现场设备进行例行保养,并保存好相关的设备保养记录。
12、对于日常运行中出现的设备故障,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专业单位及人员到场进行检修,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故障排除,保证现场的设备安全正常的运行,并将相关维修记录保存好。
十三、消防管理制度
1、消防管理必须建立责任制,并落实专人负责,并建立义务消防队。
2、施工平面布置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器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3、施工现场出入口的设置应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并宜布置在不同方向其数量不宜少于2个。当确有困难只设置1个出入口时,应在施工现场内设置满足消防车通行的环形道路。
4、易燃易爆危险口库房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5m,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其他临时用房、临时设施与在建工程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6、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房屋建筑过程中,临时消防设施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7、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8、灭火器的最低配置标准:
9、灭火器的最大保护距离(m):
10、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1000㎡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10000m³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120m。
11、建筑高度大于24m或单体体积超过30000m³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2、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13、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十四、基坑开控和支护管理制度
1、深基坑开挖时,必须按照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2、开挖前应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确认地下设施的具体位置,并提前至相关部门办理开挖许可证。
开挖许可证应放在具体的施工部位,以备相关人员的检查。
3、挖机作业时,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指挥人员,指挥人员需穿戴反光背心。
4、开挖时,必须在基坑边1.2米的护身栏杆,防护栏杆必须刷黑黄漆;基坑边2米内严禁堆放材料或物件。
5、严禁攀登固壁支撑上下或直接从沟、槽、坑壁上攀登上下或直接跳下;间歇不得在基坑、坑坡脚下休息。
6、人工挖土两人横向间距不得小于2m,纵向间距不得小于3m。严禁掏洞挖土。
7、人工配合机械挖土,人员严禁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必须待机械停止作业后方准进入铲斗回转半径范围清土。
8、支撑就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按设计施工。
9、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十五、脚手架验收管理制度
1、脚手架由架子工(特殊工种)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GJG130》要求搭设。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方案中要严密的施工方法和工序搭接要求。
3、整体落地式脚手架,每搭设2~3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4、对于特殊脚手架(挑架、爬架)等,每挑一次或爬升一次架子,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挂牌使用。
5、电梯井、采光井内的脚手架必须按规程要求或方案中要求搭设;搭设后,必须由项目部组织人员验收合格,方能挂牌使用。
6、对于同一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总包方必须明确脚手架的管理单位;
7、结构结束移交装饰单位时,总包方应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交接验收手续,同时再次明确监护单位和监护人;
8、脚手架的任何部件严禁随意拆除;因施工明确需拆除的,必须由分包安全负责人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申请书,经总包项目部确认批准,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后,方可实施。
十六、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十七、吊装作业管理制度
1、吊车需进场时,应提前通知中建的安全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前需提交吊车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验收汽车吊是否完好,限位是否有效。
2、吊车到达指定作业位置后,采用警戒旗圈出作业范围,然后全部伸出支腿,并采用枕木或钢板垫实,调整水平度。
3、必须由专业起重指挥挂钩工来指挥吊装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穿反光背心。
指挥人员在作业时,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的指挥工作,不得做其他任何兼职工作。
4、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直接用手控制吊物,必须使用溜绳控制。
5、吊车回转半径之内的区域严禁站人,严禁在车头前方吊物。
6、吊装作业时应严格按照”十不吊”的具体内容进行操作。
7、恶劣的天气下严禁从事吊装作业,如6级以上(含6级)大风、大雾。
十八、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4、遇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5、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不得擅自拆除,确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7、施工现场进行高处作业应执行本制度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度。
十九、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1、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开工前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接受所在区、县安全生产监察局及建设主管部门的文明监督检查。
夜间施工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噪音控制到最低限度。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施工范围外不准堆放任何材料、机械,以免影响秩序,污染市容、损坏行道树和绿化设施。
市区主要马路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5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美观;在其他路段施工设置的围栏其高度不低于2米,使用材料应保证围栏稳固、整洁。
不非法占地,及时清理淤泥;运送散体、流体建筑材料、淤泥、垃圾,沿途不漏洒;沾有泥沙及浆状物的车辆不驶出工地。
工地四周不乱倒垃圾、淤泥;不乱扔废弃物,排水设施流畅,工地无积水。
施工场地道路平整、畅通;材料、机具分类,并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整齐,标识清晰。
施工人员在上一道工序完成时或每天下班时,要做到“工完料清”。
对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及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
2、施工现场场容卫生制度
施工现场大门明显处应搭设牌楼,悬挂“十牌二图”标志牌,围墙要牢固(符合文明制度第四条)。
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要平整、坚实、畅通,并有排水措施。
对在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及其他建筑材料要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场布图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立标识。对易损坏设施要有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点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施工区和生活区要分开。工地办公室、职工宿舍、更衣室要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水、污物。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工地食堂设置要符合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施工现场的卫生间要保持清洁并符合制度,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二十、治安保卫管理要求
1、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形象良好,精神饱满,跨立姿势站岗,公司领导,项目领导及业主进出行军礼。
着装整洁干净,穿戴统一。头发要保持帽檐下不超过两毫米,无胡须。
值班室要保持干净,闲杂人员不得停留值班室。爱护公共财产,确保项目财产不丢失,不损坏。一经发现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的,按原价赔偿外再做处罚。
使用正确手势,文明用语,上前询问要做到,先敬礼.先生(小姐)、联系、登记、放行。
值班时,坚守岗位,敬忠职守,做到一勤,二及时,三不准。(一勤:勤检查巡逻;二及时:发现违章及时制止,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三不准:不准擅离职守,不准上班睡觉、玩手机,不准监守自盗。)
晚班每半小时轮流巡逻并签到,每半小时报岗准时无误,不漏报,早报,晚报。
值班时,必须不定时到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各楼层、仓库等地巡逻,发现问题在保证人员,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汇报,没有特殊情况,夜间巡逻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室。
熟悉现场环境,会使用消防器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对火灾,偷盗事故要及时进行扑救报警、上报,并保护好现场。如发生火灾,偷盗处置过程中立功者,将视情况给予奖励。
每周一、三、五开会训练,不得无故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告知队长或班长,当班不得酗酒,做无关工作之事,服从上级领导管理安排。
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服从管理的,一次谈话,二次警告,三次及以上的处以两百以上处罚,严重者将视为目无公司规章制度做以开除。
如发现监守自盗,合伙他人里应外合投机倒把的,轻则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重则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做好访客登记工作,正确填写访客人员会客单。所有来访者进出时保安人员要有详细的进出记录,做好人员及物品进出台账。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做好交接班记录,有物品须当面点清,双方签字确认交班。交班不清如有东西丢失,算当班人员负责。交班清理好工作岗亭。
做好运输车辆进出的登记工作,注明车辆装载的货物及数量。车辆进出时必须检查车辆及车辆上的人员,包括驾驶室。要告知车辆上人员进场现场的基本要求。
保安人员离职要办理(保安人员离职手续)。离职须提前15天书面辞职书形式上报批准。
2、项目门禁(大门、闸机)管理
3、进出人员管理
施工人员经过安全培训的后统一发放胸卡,佩带好胸卡的施工人员才充许进入现场。如遇冒用胸卡者,当场没收。
严格检查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身份,安全帽、胸卡不全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访客或开会人员必须出示个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驾驶证),先到门卫处登记,电话联系被访人,经警卫人员同意并发访客卡后方可进入现场。同时,访客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也要佩带好基本的劳保用品。
所有来访者进出时,警卫人员要有详细的进出记录,做好人员及物品进出台账。
外来人员未经项目领导许可不得留宿工地。
4、进出材料及车辆管理
分包材料进出门必须严格按《材料进出入制度》执行,出门单必须由总包相关人员(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批准,保安会同其它相关人员(物资部门、责任工程师)核对好物品型号及数量后方可放行。涂改或手续不全者,不得放行,警卫有权扣留。
车辆进入施工区域时必须限速5KM/小时,进入施工区域时必须有专人指挥。
大小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实行统一管理,不得堵塞通道,影响现场的正常通行。
严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工地;(如施工需要,必须通知总包安全部,经检查验收通过,防护措施齐全方可进入)。
凡是轮胎上有泥车辆没有经过清洗均不能放出场地,确保道路清洁;车辆出入施工现场时,做好防尘防遗漏措施。
驾驶员的五个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什么?
道路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汽车维修管理规定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汽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4、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5、汽车进厂检验制度6、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7、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8、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9、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10、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11、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12、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13、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14、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15、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16、轮胎拆装机、平衡机操作规程17、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18、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19、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20、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21、汽车修理作业环境保护条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急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年度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深圳市交通局核准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分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本文出自《中国交通执法论坛》——网址,原文地址:
橡胶轮胎制造厂炼胶车间的安全管控点有哪些?
一、目的
1. 进一步加强炼胶车间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工作;
2.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二、适用范围
适用本公司炼胶车间所有人员。
三、控制办法
1. 所有炼胶作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岗操作方法及工艺规程;
2. 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整齐, 袖口要扣好, 加入粉料种类多时必须带上口罩;
3.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4. 新进人员必须由主管或班长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再安排给指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 且不得独自操作设备;
5. 新进员工或换岗员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岗操作;
6. 新设备投入生产时, 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学习;
7. 作业过程中, 作业区域除作业人员外, 其他人员不得靠近;
8. 开炼机启动前必须检查辊筒间有无异物;
9. 炼胶作业必须使用专用割刀, 不得使用美工刀等易断裂刀种, 防止铁屑进入胶料中;
10. 开炼作业时手不得超过辊筒上方挡板切线, 必须在辊筒中心水平线处下刀, 且刀刃必须向下;
11. 用手推胶包辊时, 手指方向必须与辊筒运转方向相反;
12. 向辊筒内推胶, 要用拳头或手指向掌心弯曲轻推, 不得用力过猛, 严禁伸开手推胶;
13. 密炼机启动前需检查混炼室转子间有无异物;
14. 密炼机排胶时不得将手伸进密炼室清理余胶, 必须清理时则需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15. 炼胶设备运行时, 作业人员一律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6. 在生产过程如出现异常或安全事故时, 需立即按下紧急停车按钮;
17. 炼胶作业正常停车时, 不得使用紧急停车按钮, 必须按正常操作进行停车;
18. 切料作业时, 作业人员不得取刀口下方的胶料, 在确认设备停机状态下方可取胶;
19. 严禁将明火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炼胶车间;
20. 严禁酒后或带病情况下进行炼胶作业;
21. 日常生产过程中需保持设备、场地清洁、通道畅通、胶料摆放有序;
22. 下班后或设备长时间不用时, 须切断电源, 并清理设备上的物料, 整理工作现场;
23. 加强安全生产及事故管理 , 形成主管对炼胶车间安全生产负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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