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哪些情况需要修订
安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哪些情况需要修订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发生变化时;
2、安全责任清单内容发生变化时;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生变化时;
4、安全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
5、新增或变更作业活动时;
6、安全生产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时;
7、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生变化时;
8、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时;
9、安全生产现场需要增加安全防护措施时;
10、安全生产现场需要改进安全防护措施时。
安全责任生产清单
法律分析:(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部关于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意见的通知》 一、安全生产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务必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和劳动者遵章守纪”的总要求,以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并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行政正职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应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职应负具体的领导责任;分管其他工作的副职,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内容的,也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行业)和企业都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做出显著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履行职责不好、安全生产目标计划不能实现的,应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处罚;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特大事故的,要依照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将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年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不少于4次,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和所需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动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班子成员调研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一百一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被责令改正且受到罚款处罚,拒不改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自作出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安全风险责任清单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以及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2、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工作计划及规划。
3、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组织或者参与拟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
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8、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监督安全经费的提取与使用,确保安全经费足额提取和专款专用。督促落实本单位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9、负责本单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台账和事故档案。
10、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