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轮胎是否可以炼油,什么样的轮胎可以用来炼油呢?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私家车的保有量越来越多,轿车轮胎绝对称得上是快消品。越来越多的废旧轮胎被随意丢弃,造成污染。在早期的时候,土法炼油因所获利润大逐渐盛行。土法炼油的生产过程不是在密闭系统中进行的,没有环境保护措施和污染治理手段。土法炼油是未经国家正式批准,不具备炼油设计资格的非法炼油装置,缺乏措施,会使裂解炉造成损坏,对人的生命也是一个威胁。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发展小炼油厂和取缔小土炼油炉的通令》(国发〔1981〕177号)颁布以来,未经国务院批准,盲目建设的小炼油厂和土法炼油设施;
未经国家正式批准,不具备炼油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设计的非法炼油装置;
无合法资源配置,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原油资源,造成石油资源浪费,产品质量低劣且污染环境,扰乱油品市场的炼油企业;
生产过程不是在密闭系统的炼油装置中或属于釜式蒸馏的炼油企业;
无任何环境保护设施和污染治理手段的炼油企业;
不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的炼油企业。
据此,废旧轮胎炼油,如果符合上述情况之一,即属于土法炼油,根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应责令关闭或停产。
“土法炼油”污染大、危害广,国家明令禁止。由于工艺简单,炼出的油品油质差、杂质多,造成了严重的资源浪费。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环保设施以及安全生产的设施,在炼制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包括二恶英、二氧化硫、苯乙烯,甲苯,甲硫醚、硫醇等石化副产品和煤燃烧副产品。人在长期暴露在这些有害气体下会有很高机会患上各种呼吸道、神经类、免疫类、生殖类等疾病、致残、致癌、致死率远高于生活在正常环境的居民。
国家环保局对废旧轮胎炼油年处理方面具体要求:
一、在土地规划上一定要符合当地的规划,不得在中大城市、旅游风景区、人口密集区、生态保护区、水资源保护区等地建设废旧轮胎处理企业,建议在工业园、静脉产业园开展建设。
二、在生产经营规模上,已经建设的废旧轮胎综合处理企业年处理量不得低于10000吨,新建或者改扩建的废旧轮胎综合处理企业年处理量不得低于20000吨,连续化设备不要求处理量。
三、在回收利用和能耗上,必须达到100%回收利用,对废轮胎中的纤维、钢丝也要做到回收利用,不能随意丢弃、焚烧和掩埋,在能耗上也要实现国家的消耗指标,热解项目能耗要低于300千瓦时/吨。
四、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工艺和设备上,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要求使用负压低温热解工艺,需要配备分离设备以及环保设备。
五、在环境保护控制上,一定要配套除尘设备、除味设备,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需停业整改。
生产要求:
(一)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和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二)企业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职工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检查制度。
(三)企业应有安全防护与防治措施,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器材与设备,避免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机械伤害。对可能产生粉尘、烟气的作业区,应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四)生产区、胎体存放区内应严禁烟火,不可存放任何易燃性物质,并应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五)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标。
监督管理:
(一)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项目应符合本准入条件。对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现有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在准入条件执行2年之内应达到准入条件规定的产品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相关要求。
(二)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当地生产企业执行本准入条件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和环保部门加强对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的监督检查。
(三)废轮胎循环利用相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对行业发展情况的分析和研究;组织推广应用行业节能减排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新材料;建立符合准入条件的评估体系,科学公正地提出评估意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行业监督和规范管理工作。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环境保护部定期公告符合本准入条件的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名单。不符合本准入条件的企业,不得从事废轮胎加工利用经营活动。
(五)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可依据本准入条件制定相应的配套监管办法。
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
(二)本准入条件自公告之日起实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求废轮胎炼油会产生多大的味道?
以前那种土炉子很远都能闻到味道的,而且是很刺鼻的味道,对人的身体健康危害很大,但是现在市场上有环保的废轮胎炼油转炉设备了,味道都很小的,一般都只能在厂区闻到一些味道,出了厂就基本没什么味道了。
废轮胎炼油是不是违法的?
废轮胎炼油项目有助于废旧轮胎的回收与利用,促进循环经济,所以废轮胎炼油完全是合法的,但是开一家合法的轮胎炼油厂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想要办轮胎炼油厂必须要办工商营业执照和通过环评。
1.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注意,要根据当地政府的项目要求选择目标用地,公司注册的类型以环保科技或再生资源类。
2.准备废轮胎综合利用项目的可研性报告,报送到发改委办理立项,立项时需要填写立项备案登记表,经发改委研究可行后方可立项
3.立项完成后,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根据发改委的立项文件,环评公司会派人到加工场地进行现场勘查。
4.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报告出来后送给环保局预审,再进行专家评审会,专家会提出整改意见,根据整改意见将修改好的报交给当地环保局,会在当地环保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会出具批复文件。
5.以上手续完成后,可以进行项目建设和设备等安装,安装好后建议单位会委托有资质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公司进行验收,通过后会出具验收报告。
废轮胎炼油的环评好办理吗?
不太容易办理,有产能要求,年处理量2万吨废轮胎以上,一般也就是6套设备,开炼油厂建议不要去环保形势严峻的地区开炼油厂,可选择四五线城市,有关系的话手续可以办理下来的。 废轮胎炼油环评怎么办理呢,其实全国的环评审批办理手续都一样。
1、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你拿着发改委的立项文件(或者是允许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以及可研报告去找环评公司,环评公司会派人到你的加工场地进行现场勘查。
2、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在环评公司编制环评报告的时候,及时和环评公司进行沟通,以保证你的环评质量。
3、环保局委托评审。报告出来后,送给环保局,如果需要评审的话,评审完了,会提出一些意见,环评编制的人员要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
4、环保局审批。你完了拿上修改好的报告书,交个当地环保局,环保局还有公示的,公示完了后会给你出具批复文件,拿到审批文件后,这样环评手续就算完毕
废轮胎炼成的油有什么用途?
废轮胎炼成的油用土法炼制的油,不能进行分层提炼,生产出来的属于多种油体的混合物,对环境污染很大,由于杂质太多,用了一段时间后车会经常出毛病。废轮胎炼油是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销售的。1、用轮胎土法熬制炼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烟尘、气体污染空气,树木遭烟熏会枯萎,废料、废油会严重污染土壤,污水流过的地方寸草不生,土壤也遭到严重破坏。
2、更严重的是,用轮胎土法炼油还会产生“二恶英”气体,“二恶英”一旦在人体中不能降解排出,有强烈的致癌性。
3、另外,废轮胎炼出来的柴油不符合国家标准,使用这种油不仅会对车辆发动机造成损害,还会给车辆运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
废旧轮胎裂解油是危险化学品吗?
轮胎炼油设备产生的炭黑不属于危险废物。炭黑行业政策需要关注政策,行业风险大。除了一般性的行业政策之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炭黑政策正在逐步出台
碳黑为工业中重要的化工原料,其染色与补强的特性,为多数塑料、橡胶制品的改质添加剂,其中轮胎用量占总体之七成至多。亚洲地区近来因中国大陆世界工厂强劲的经济成长带动下,以日本和中国大陆居二、三位,年产量约达70万公吨。
轮胎炼油设备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经过高温裂解一系列反应,得到的产物是裂解油,炭黑和钢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