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广西田阳轮胎收费标准,以及广西轮胎公司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 1、从河南南阳到黑龙江鹤岗邮寄4个轮胎多少钱?
- 2、北京到广西邮寄轮胎多少钱运费
- 3、跪求浙江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细则以及实施后祥细收费标准,知情的进
- 4、请问有谁知道广西百色田阳县那满吗?
- 5、广西百色田阳县好穷
- 6、李闻军现在到哪里了
从河南南阳到黑龙江鹤岗邮寄4个轮胎多少钱?
从河南南阳到黑龙江鹤岗邮寄四个轮胎的话,大概费用是一两百块钱,邮政快递来说会更便宜一点。
但是从目前的快递收取费用来说,其实都差不多,顺丰就会贵一点,因为顺丰时效会更快,贵重物品一般会选择顺丰。至于轮胎的话,其实平邮就差不多了。
拓展资料:
运费,是指在海上或者陆地运输中,托运人、承租人或其他有关方对承运人提供的运输服务所支付的报酬。
有多种分类:按支付时间分,有预付运费和到付运费;按航程分,有直航运费、转船运费、一程运费和二程运费;按运费限额分,有最低运费和最高运费,等等。
支付运费是托运人的最主要义务。通常情况下,班船运费由托运人支付。
按《汉堡规则》第16条4款规定,如果提单上未载明由收货人支付运费,应为不由收货人支付运费的初步证据。对此,中国《海商法》第69条也明确规定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运人支付运费。
托运人与承运人可以约定运费由收货人支付。但是,此项约定应当在运输单证中载明。承运人的到付运费可以投保,货主也可以把已支付的运费予以投保。
运输价格按运输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铁路运价、水运运价、汽车运价、航空运价和管道运输运价;按货物运载方式和要求的目的不同,可以分为整车运价和零担运价;按运输距离远近的不同,可以分为长途运价、短途运价;根据国民经济决策和方针政策的需要,有特定运价、优待运价等。
此外,依据运输特点和条件的不同,还有联运运价、专程运价、特种货物运价,以及区域运价等等。
可以参考下各个快递的收费标准:
1、中通快递:省内件一般一公斤之内10元左右,每超出一公斤另加2-5元,省外件一般起步价(一公斤以内)12-15元,每超出1公斤加5-8元。
2、圆通速递:江浙沪8元不限制重量,云南,四川,重庆,贵州,宁夏,吉林,甘肃,青海,黑龙江,山西,广西首重15元续重12元,内蒙古首重20元续重18元,新疆首重28元续重22元。
3、汇通快递:省内件一般一公斤之内10元左右,每超出一公斤另加2-5元,首重12元,续重10元。超出10公斤(千克)免首重,按9元一公斤计算。
4、顺丰速递:同城省内,一公斤以内收费标准起步价是12元,超出每公斤加2元省外,一公斤以内收费标准起步价是22元,超出每公斤加8元。省外,顺丰特惠,一公斤以内收费标准起步价是18元,超出每公斤加5元。
北京到广西邮寄轮胎多少钱运费
北京到广西邮寄轮胎多少钱运费;用安能物流公司(省外)收费 50-55元 。。。
安能物流公司(省外)收费:首重12元/公斤;续重4元/公斤。
一个轮胎加上包装大约12公斤(重量不同或以换算)物流收费是:首重12元+4元×11=56元,用50-55元可以搞定。
如果采用德邦物流公司收费就要贵些了。
供参考
跪求浙江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细则以及实施后祥细收费标准,知情的进
天津(津蓟高速)
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
根据车辆的车货总质量,小于14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标准计费;14吨至25吨的车辆按照0.10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7元/吨公里计费;25吨至50吨的车辆按照0.07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4元/吨公里计费;50吨以上车辆按照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者,按5吨计费。
超限运输车辆加价收费标准
1、超限运输车辆判别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部和公安部制定的国家强制标准,以货运车辆的总轴限为判别是否超限的标准。即:车辆各轴轴荷认定标准之和应为正常车货总质量,若车货总质量大于总轴限的部分即为超限。具体轴重标准如下:两轴车辆单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7吨;三轴及三轴以上车辆单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5吨;单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10吨;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10吨;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认定质量15吨;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20吨;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认定质量15吨;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认定质量30吨。
2、超限加价收费标准。按照车货总质量超总轴限的程度不同,确定超限加价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超认定质量30%以内的部分,按照规定的计重收费费率收取;
超认定质量30%至50%以内的部分,按照0.1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超认定质量50%至80%以内的部分,按照0.15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超认定质量80%至100%以内的部分,按照0.2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超认定质量100%以上的部分,按照0.40元/吨公里收取通行费。
计重收费的计算办法
1、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车货总质量×吨公里费率×车辆行驶里程。
2、超限收费额应为:超认定质量部分×超限收费标准×车辆行驶里程。
3、超认定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应为:正常质量车辆缴纳的通行费加超限收费额。
安徽
一、正常车辆的收费标准
安徽省载货汽车计重收费标准(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类别 收费标准 车货总质量M(吨) 备注
高速公路 0.08元/吨公里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3元/吨公里0.043元/吨公里;计费不足20元,按20元计收;不足5吨按5吨计。
普通开放式公路6元/吨车次
普通公路 2元/吨车次2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6元/吨车次计费不足10元按10元计收
二、超限运输车辆加价收费
根据国家有关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车辆坚持卸载并进行纠正。为了遏制超限运输,对超限运输继续行驶公路的,按照货车总质量超总轴限的超限幅度确定加收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正常质量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2)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3)超限30%-50%以内(含5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O%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5倍计收通行费。
(4)超限50%-100%的车辆(含10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通行费。
(5)超限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费。
(6)当车货总质量超规定的总质量限(一般货车40吨或集装箱46吨)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数。
安徽省《关于公路载货汽车试行计重征收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特别强调,对超限超载汽车的治理要坚持卸载转运,不得以收费代替处罚。
湖北省
高速公路、长江大桥计重收费标准。
1.正常装载(不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基本费率为0.08元/吨。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4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2)长江大桥(指军山、荆州、宜昌大桥):基本费率为4元/吨车次。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2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2元/吨车次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
(3)襄荆高速公路至荆州长江大桥连接线:基本费率为0.10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5元/吨公里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5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4)沪蓉西高速公路宜昌至长阳段:基本费率为0.15元/吨公里。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75元/吨公里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75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
2.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超限率≤30%的车辆,暂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
(2)30%<超限率≤100%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暂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它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4倍线性递增确定费率计费。
(3)超限率>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暂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它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确定费率计费。
普通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标准。
1.正常装载(不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一级公路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车辆按3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2)二级公路60公里以上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车辆按3.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7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7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3)二级公路60公里以下收费站:基本费率为2.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2.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2.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2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2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4)二级公路山岭重丘区收费站:基本费率为1.8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1.8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1.8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9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9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5)500米以下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基本费率为2.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2.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2.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2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2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6)501-1200米以下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3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7)1200米以上公路桥梁(含黄石长江大桥)、隧道收费站:基本费率为3.5元/吨;车次。小于10吨的按3.5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3.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1.75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1.75元/吨;车次计费;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收。
2.超限车辆计重收费标准。
(1)超限率≤30%的车辆,按正常车辆的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2)30%<超限率≤100%的车辆,该车车货总重量符合公路承载标准的部分,以及超过公路承载标准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4倍确定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
(3)超限率>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装载部分以及超过公路承载标准30%(含30%)以内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费标准收取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收取通行费。
计费取整办法。
实施计重收费后,最终费额按以下办法取整:费额零头≤2.50元,舍去;2.50<费额零头≤7.50元,归5元;7.50<费额零头≤10元,归10元。
江苏
一、正常装载车辆收费标准
江苏省采用计重收费以后,重新制定了高速公路收费的基本费率。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4元/吨公里(原定为0.05元/吨公里,现已修改)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4元/吨公里(原定为0.05元/吨公里,现已修改)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在此标准下,车辆在允许的装载质量范围内或在相同的超限区段内时,费率标准随车货总质量的增加在单位成本有所降低,这与交通部“鼓励发展高效运力”,“依法增加运量”,降低大型货车收费标准的要求是一致的。但计重收费一旦出现问题,只能按最低收费标准进行。
二、货车超限判定标准
货车按照总轴限和总质量限来判别是否超重。当车货总质量同时超过规定的总轴限和总质量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1)轴载质量标准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6吨;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0吨;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重量14吨;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18吨;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重量12吨;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重量22吨;
(2)总重判别标准
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和集装箱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吨。
三、超限超载车辆收费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超限30%以内(含30%)的车辆,暂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超限30%-50%以内(含5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5倍计收通行费;
超限50%-100%以内(含100%)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通行费;
超限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的部分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费;
当车货总质量同时超过规定的总质量限(46吨)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江西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
正常装载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10吨以下按基本费率收取。10吨到40吨的车,10吨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收,10吨以上部分按0.06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3元/吨公里计收。40吨以上的车,按40吨的车计算。
超限装载的车
超限30%以内的车,未超部分按正常装载计算,超限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
超限30%到100%的车,超过30%的部分按基本费率,3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2倍到4倍线性递增计收
超限100%以上的车,30%以上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
超限认定标准
车辆的轴载重量(简称轴重)认定标准:单轴(每侧单轮胎)7吨;单轴(每侧双轮胎)10吨;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2个轮胎减4吨);
车辆的车货重总量认定标准:三轮货车2吨;四轮货车4.5吨;二轴货车(六轮)17吨;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大于等于1800mm为37吨);五轴货车43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货车49吨。
青海
正常装载的
5吨以下的车,按0.45元/公里车次计收
5吨到15吨的车,5吨部分按0.45元/公里车计收,5吨以上部分按0.03元/吨公里计收
大于15吨的车,15吨以下部分按15吨车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15元/吨公里计收
超限的车辆
1、正常装载质量的货车,实测车货总量暂记为M
2、轴超限30%以内(含30%)的货车,实测车货总重暂记为M
3、轴超限30%到50%(含50%)的货车,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实测计入M,其余超出部分按4倍质量计入M
4、轴超限50-100%(含100%)的货车,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实测计入M,其余超出部分按6倍质量计入M
5、轴超限100%以上的货车,正常质量和超限30%部分按实测计入M,其余超出部分按8倍质量计入M
以上收费计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计收,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
陕西
陕西省今年2月分也调整了计重收费标准,对于10-40吨的车辆不再实施优惠。具体标准如下: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
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合法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其通行费收取仍按省政府批准的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执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30%(含30%)以内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其计重收费标准按现行计算办法确定。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30%以上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该车车货总重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以及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类型 限载标准
二轴货车 17吨
三轴货车 27吨
四轴货车 37吨
五轴货车 43吨
六轴货车 49吨
山西
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标准装载的货运车辆计重收费时,全省高速公路(除晋焦路、晋阳路、运风路外)统一执行一种费率标准。
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到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70%或75%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4吨的,按4吨计收。
2、高速公路隧道收费标准
基本费率为0.32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到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70%或75%计收。起征点为四吨,车货总质量不足4吨的,按4吨计收。
3、晋焦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晋焦高速公路属开放式收费公路,正常装载的货运车辆暂仍按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超限车辆的正常装载部分按现行标准收费;
超限0-30%部分按计重收费的基本费率计收;
超限30-5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
超限50-10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
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
4、运风、晋阳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标准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或0.075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到49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70%或75%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4吨的,按4吨计收。
5、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道路补偿费
根据《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国家标准规定的车辆轴荷限值,以车货总质量超总轴载的超限率计收道路补偿费。超限0-30%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超限30-5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2倍计收,超限50-100%部分按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超限100%以上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
6、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
根据《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国家标准,确定公路承载能力的认定标准如下:
(1)车辆的轴载重量(简称轴重)认定标准:
——单轴(每侧单轮胎) 7吨;
——单轴(每侧双轮胎) 10吨;
——并装双轴(每侧双轮胎)18吨(每少两个轮胎减4吨);
——并装三轴(每侧双轮胎)24吨(每少两个轮胎减4吨)。
(2)车辆的车货总重认定标准:
——三轮货车2吨;
——低速货车(四轮且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公里)4.5吨;
——二轴货车17吨;
——三轴货车25吨(由二轴汽车和一轴挂车组成的汽车列车为27吨);
——四轴货车35吨(空气悬架、轴距≥1800mm为37吨);
——五轴货车43吨;
四川
高速公路车辆分类及车公里收费基价标准
类别 货车分类标准 车公里收费基价(元)
一类车 5吨以下(含5吨) 0.26
二类车 5吨以上-12吨(含12吨) 0.464
三类车 12吨以上-24吨(含24吨) 0.936
四类车 24吨以上-36吨(含36吨) 1.326
五类车 36吨以上 1.664
① 所有载货车辆,以计重总质量对应车型分类。
② 标准计重吨位=空车质量+准载质量×(1+0.3)。
③ 对最大轴载超限30%以上的超限部分,加收超限运输费,标准为:高速公路按0.26元/吨•公里。
④ 对双排座客货两用车,按载货汽车的实施计重收费。
⑤ 对不能载货的特种车辆,按国家计委、交通部《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核定的吨位收取通行费。
⑥ 凡不按规定缴费的车辆应责令其缴纳,强行通过的,责令其补缴通行费,并按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高速公路收费站对U型车、出站无票车,按全程收取车辆通行费。
货车的卸载规定
① 对超过轴载质量100%以上的车辆,禁止继续行驶,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并卸载。
② 对超限100%以下的车辆,根据卸载通知要求,在40公里以内自行卸载。
广西
目前高速公路还没有实行计重收费,但将于今年加快实施和推进计重收费的试点工作,可能会在今年下半年开展试点。在2007年年底以前,广西将在全区高速公路以及部分国省干线收费公路上实行计重收费。
目前,广西的收费公路均是按车型分类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如下
一、货车车型分类标准:
客车 货车
一类车 ≤7座 ≤2吨
二类车 8座~19座 2吨~5吨(含5吨)
三类车 20座~39座 5吨~10吨(含10吨)
四类车 ≥40座 10吨~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车
五类车 40座以上 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二、各高速收费标准为
桂林至柳州高速公路:
一类车 0.35元/车公里
二类车 0.70元/车公里
三类车 1.10元/车公里
四类车 1.48元/车公里(货车) 、1.85元/车公里(客车)
五类车 1.82元/车公里
兴业至六景高速、南宁环城高速公路:
一类车 0.40元/车公里
二类车 0.80元/车公里
三类车 1.20元/车公里
四类车 1.48元/车公里(货车) 、1.85元/车公里(客车)
五类车 1.82元/车公里
水任至南宁高速公路、全州至黄沙河高速公路:
一类车 0.40元/车公里
二类车 0.80元/车公里
三类车 1.20元/车公里
四类车 1.44元/车公里(货车) 、1.60元/车公里(客车)
五类车 1.54元/车公里
宜州至柳州、柳州至南宁、南宁至北海、合浦至山口、钦州至防城港高速公路:
一类车 0.32元/车公里
二类车 0.65元/车公里
三类车 1.10元/车公里
四类车 1.28元/车公里(货车) 、1.60元/车公里(客车)
五类车 1.68元/车公里
山东
不超限车辆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
1、高速公路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按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3265元/吨公里的费率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计收。
2、高速公路特大桥(隧道)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714元/吨车次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10吨的,按10吨计收。
3、普通路桥计重费率
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6元/吨车次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
(三)超限运输车辆加收通行费标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不超限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计重收费车辆按车辆总质量限认定标准:
两轴车辆总质量限为17000千克;
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000千克;
四轴车辆总质量限为37000千克;
五轴车辆总质量限为43000千克;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为49000千克
宁夏
正常车辆基本费率为0.075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的车辆按0.075元/吨公里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0.075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5元/吨公里计费[费率=0.075-0.025×(车货总质量-10)÷30;大于40吨的车辆按0.05元/吨公里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4吨,按4吨计费;计费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
对于超限幅度分别为:30%—50%(含50%)、50%—100%(含100%)、100%以上的车辆,正常质量和超限30%以内的部分暂按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其余超过部分分别按基本费率的2倍、3倍、4倍加收通行费。
当车货总质量同时超过规定的总质量限(46吨)和总轴限时,按超限比例大者计费。
河北
序号 高速公路名称 收费标准(元/车公里)
第1类 第2类 第3类 第4类 第5类
1 京沈高速宝坻至山海关段 0.4 0.7 1.1 1.36 0.09/吨公里
2 京张高速公路 0.4 0.7 1.1 1.32 0.08/吨公里
3 石黄高速公路 0.3 0.5 1 1.2 0.07/吨公里
4 京沪高速公路 0.4 0.6 1.06 1.28 1.48
5 宣大高速公路 0.35 0.6 1 1.2 0.07/吨公里
6 保津高速公路 0.3 0.5 1 1.2 0.07/吨公里
7 石太高速公路 0.36 0.72 1.44 1.73 0.1/吨公里
8 石安高速公路 15 25 40 50 0.05/吨公里
9 京石高速公路 15 25 40 50 0.05/吨公里
10 京沈高速公路廊坊段 0.5 1 1.5 1.8 2.1
11 唐港高速公路 5 10 15 20 25
13 唐津高速公路 0.4 0.7 1.1 1.36 0.09/吨公里
14 唐山西外环高速公路 0.4 0.7 1.1 1.36 0.09/吨公里
15 衡德高速公路 0.3 0.5 1 1.2 0.07/吨公里
16 丹拉高速公路 9 15 25 30 40
17 邯长高速公路 5 10 15 20 30
请问有谁知道广西百色田阳县那满吗?
那满镇位于县境东南部,镇政府驻那满街,距县城32公里。东靠田东县,南连五村乡,西与琴华乡接壤,北隔右江与百育乡相望,若过江经百育至县城不足20公里。全镇总面积138.33平方公里,南面为石山岩溶地貌,占总面积43%。
该镇宋至清属奉议州,称那满团(乡),民国间为奉议县辖地,先属作登区,后为第三区和那满区。奉议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后,那满区先后有且例、陇光、陇残、三同、更达5乡成立苏维埃政府。解放初期为六区。1958年建立超美人民公社,不久即改为那满人民公社。1962年建区废社。1968年复称公社。1984年改为那满镇。1995年全镇有13个村民委员会,138个自然屯,201个村民小组。总户数5489户,总人口23149人,其中农业5026户,22100人,劳动力12147人。有耕地23711亩,其中水田7080亩,人均耕地1.07亩,有水库2座,水利工程处,电灌站11处,总灌溉面积6000余亩。粮食总产772万公斤,人均产粮355公斤,其中4800亩实现年亩产吨粮。种植甘蔗4837亩,产原料蔗16445吨。种植蔬菜13800亩,产量1260万公斤,产值1280万元。主要水果有香蕉1072亩,芒果20986亩,产量758吨,柑桔387亩。有林面积47274亩,森林覆盖率22.78%,其中竹林18000亩,是全县“五个十万亩”工程的竹子开发带之一。淡水养鱼882亩,产量31.6万公斤。年末存栏耕畜3994头,猪16130头,山羊饲养量6207只。境内矿产主要有黄金、煤和石油。1956~1966年,中央曾在露美村开采金矿,最高年产量191.3公斤。1995年有乡镇企业846个,从业人员1192人,乡镇企业总收入2115万元,全镇总收入4078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3元,比1978年人均纯收入68.71元增长14.6倍。农机总动力7820千瓦,每100亩耕地占有33千瓦。有中型拖拉机11台,手扶拖拉机221台,各种类型汽车32辆,机动运输船20艘,柴油机81台,电动机384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264台,动力脱粒机100台。机耕面积1.05万亩,机耙面积1.4万亩,机脱面积1.4万亩。1992年由世界银行低息宽限贷款,中国红壤二级开发田阳小流域综合处理项目就在该镇敢上村进行。
全镇有初中1所,中心小学3所,完小12所,每万人中有大学12人,高中523人,初中1825人,小学4886人。镇卫生院设有病床17张。已通汽车有12个村67个自然屯,12个村64个自然屯用上电。199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88‰。
广西百色田阳县好穷
是的。
百色市田阳县作为全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之一,全区共有贫困村6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20688户75755人。2016年以来,田阳区始终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全力开展脱贫攻坚。
田阳区,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地处广西西部,右江河谷中部,总面积2394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08785人。
李闻军现在到哪里了
他现在走到延安宜川县英旺乡了,刚才见到他了并与他合影了,他的下一站是富县。
他来借了一壶开水,又上路了
虽然走了十多年,但前边的路依然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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