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商品如何做会计处理?
一、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产品赠送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一、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会计报表和会计分录怎么做?主要做轮胎销售?
会计分录按照财政部统一制订小企业会计科目表说明使用和执行借贷记账法
编制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统一制订的报表编制说明所有关的会计报表填列
促销礼品的帐务处理?
送赠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商业折扣。
1、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2、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视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此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它通过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群体,对于所有的企业普遍适用。而且它的赠品不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在购进该赠品时,借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在赠品送出时同样是以成本价结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抵,不存在多交税金问题,所以它是最常见实用的促销方式。
企业促销活动赠送实物,如何进行会计及税务处理?
送赠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商业折扣。
1、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
2、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视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此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它通过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群体,对于所有的企业普遍适用。而且它的赠品不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在购进该赠品时,借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在赠品送出时同样是以成本价结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抵,不存在多交税金问题,所以它是最常见实用的促销方式。赠品视同销售税法没有规定销售赠品占销售额的多少,因为赠品视同销售,仍然要缴纳增值税。在确定增值税时:1、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没有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且只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