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名人 正文

路易基 丹查代表作品

法国盐之花一般人大概很难相信,葡萄牙RiaFormasa都出产品质优良的盐之花,盐之花与普通盐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味道层次非常丰富。盐之花并不适合高温烹饪。做刺身食用的话口感非常嫩滑“法国大溪地香草香草是一种非常名贵的香料。...

路易基 丹查代表作品,有什么国内外少见的顶级食材?

法国盐之花

一般人大概很难相信,盐也可以是餐桌上的顶级食材,成为美食家和老饕们竞相追逐的美味。它就是这世界上最珍贵的盐——法国盐之花。

盐之花产自布列塔尼南岸有上千年历史的给宏德Guérande盐田区,以其当地独有的气候水域和自然条件结晶而成的天然海盐。一般每50平方公尺的盐田才能结晶出500克的盐之花,而且必须在太阳下山之前采集,否则就会因为沾上露水而溶解。

盐之花还有一个浪漫的名字叫做“新娘之盐”,因为这种盐非常脆弱,往往由年轻细心的女孩采收。因为产量很少,女孩们只能将它们卖给一些熟悉的顾客换取一些辛苦费,攒下的钱作为日后出嫁的嫁妆。

法国的盖朗德(Guérande)、卡马格(Camargue),西班牙的西斯萨林斯(Ses Salines),葡萄牙Ria Formasa都出产品质优良的盐之花。在各种盐之花中,又尤以盖朗德的盐之花知名度最高,最受推崇。这也是唯一获得法国农业部认证为“红标”(Label Rouge)的海盐,这是法国证明农产品高质量的唯一官方认证。

盐之花与普通盐不同之处在于它的味道层次非常丰富,咸而不苦,且带有奇异的紫罗兰香味。盐之花并不适合高温烹饪,更适合在上桌后直接洒在食物上,如鹅肝、芦笋、牛排、海鱼等。在食物中稍微撒一点盐之花,就可以将食物的天然味道刹那之间爆出来,使味道更加澄澈干净而柔和平衡,给味蕾以惊艳的感觉,这就是盐之花的魅力之所在了。

河豚白子

河豚白子(Shirako),日语意为“白色的孩子”,其实就是雄性河豚鱼的精巢。在日本,吃一顿河豚宴已经是价格不菲,而河豚白子更是其中最奢侈的一部分。因为它的季节性很强,非常稀少。尽管如此,河豚白子仍被日本人视为顶级美味而受到追捧。

“白子”的食用方法一般是刺身、火锅、烧烤。做刺身食用的话口感非常嫩滑,有种吃豆腐的感觉,但是比豆腐更加鲜香柔滑。而烤过的白子外脆内嫩,吃在嘴里甚至会有爆浆的感觉。

法国大溪地香草

香草是一种非常名贵的香料,其价格仅次于藏红花。也许有人会说,我们在生活中经常见到香草冰激凌、香草奶茶,价格也不是特别贵啊。事实上,市面上绝大多数“香草”口味的食品都不过是使用人造香草香精代替,真正使用香草调味的食品只会在顶级甜品店出现。

香草共分为三种,分别产自马达加斯加岛、留尼汪岛和大溪地群岛,其中以法国大溪地群岛培育出的香草品质最佳,香气最为浓郁,但产量也十分稀少。新鲜采收的香草没有什么香味,必须要经过杀青、发酵、烘干、陈化等程序,才可激发出它的浓郁香气,这个过程一般需要半年时间。正是因为产量的稀少和繁杂的加工过程,大溪地香草被称为“奢华的香草”。

香草一般会被用于制作冰激凌、巧克力等甜品,但是有些肉类菜肴用香荚兰调味,效果也很好,常见的有龙虾、海鱼、猪肉料理。它的精髓应该是香草带来的润滑感及久散不去的香味,这种圆融的口感和丰富的层次感是人工合成的香草精无法达到的。

布雷斯鸡

布雷斯鸡(Poulet de Bresse)是出产于法国东部布雷斯地区的鸡种,这种鸡鸡冠鲜红,羽毛雪白,脚爪钢蓝,与法国国旗同色,被誉为法国的国鸡。

布雷斯鸡是第一个也是唯一获得法定产区等级(AOC)的鸡,由法国国家原产地命名局负责监控整个布雷斯鸡生产系统,并规定每年总共生产150万只。在饲养过程中的要求也极为严格,如每次不能养超过500只、场内还要有保温设备、布雷斯鸡长至5周大还要进行草地放养等,正是如此精心的照料才保证了布雷斯鸡的品质。

布雷斯鸡简直是一道超级美味!它是世界公认品质最佳的鸡肉,最大特点是肉质特别滑嫩,柔软多汁,有一种接近于“融化”的口感。在烹饪过程中,它的肉汁渗透到了鸡的最细小的纤维当中,从而保留了鸡肉的精华部分。

由于布雷斯鸡坚持自然养殖,成本极高,当然也就价格不菲,就算是法国本地的家庭也只有在年节的时候才舍得吃上一回。

蓝鳍金枪鱼

蓝鳍金枪鱼是金枪鱼的一种,俗称黑鲔鱼,分为南方、大西洋和太平洋蓝鳍金枪鱼三种,主要分布于北半球的太平洋(如日本菲律宾)和大西洋海域(如加拿大墨西哥湾)中。海明威曾经说过,如果谁能捕到一条蓝鳍金枪鱼,必能“无愧于和古老的众神同列”。

蓝鳍金枪鱼通常在水下几百米的深海活动,寒冷水域导致肉质多脂,是制作刺身的高级食材,在全世界都被视为高级食品和顶级美味。身体基本可分成大腹(Otoro)、中腹(Chutoro)、赤身(Akami)和腮帮(Hoho-niku)等几部分。大腹部位的鱼肉油脂丰厚,呈粉红色,入口即化有油脂香,价格最贵;中腹肉口味次之,颜色稍深,价格比大腹部位的肉便宜;背部的肉呈鲜红色,肉质同样鲜美细腻,名叫赤身,油脂较少,价格最便宜。在日本东京的寿司店,薄薄一片蓝鳍金枪鱼片就要被卖到2000日元以上。而它的两块腮帮肉是最珍贵的,一般都不出售,只留着自己享用或者招待最尊贵的客人。

2013年1月5日在日本东京,一条重222千克的青森县大间产蓝鳍金枪鱼以15,54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100万元)的天价成交。这是因为随着对蓝鳍金枪鱼的过度捕捞,南方蓝鳍金枪鱼和大西洋蓝鳍金枪鱼都濒临绝种,所以价格变得非常昂贵,拍卖价格屡创新高。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已将蓝鳍金枪鱼列为极危物种,专家建议禁止捕鱼,直到其种群数量恢复。

罗克福尔蓝霉乳酪

罗克福尔蓝霉乳酪也可算得上是大自然的宠儿,是采用高原台地上的拉科讷绵羊奶,在法国中央山地南边罗克福尔村内的洞穴中培养而成。洞穴中极为特殊的湿度和温度让乳酪内部的缝隙中长满了霉菌——大家不要觉得恶心,正是因为这些霉菌的作用,才使得乳酪变得非常香浓润滑,具有极其圆融的口感。除了罗克福尔,世界上其他任何地方都无法生产出蓝霉乳酪,即使在罗克福尔村内,不同的洞穴生产出的乳酪口感也各不相同。

帕玛森奶酪

意大利共有400多种奶酪,然而只有帕玛森奶酪可以称得上是顶级奶酪,被人们称为是“意大利的奶酪之王”。正宗的帕玛森奶酪会被冠以Parmigiano-Reggiano一名,只有出产于意大利艾米利亚—罗马涅的帕尔马以及艾米利亚的奶酪才能有此殊荣,而其他地区出产的或不合格的只可以称为Grana。

帕马森奶酪是从刚挤出的因为重力有一点点分离的牛生乳制造。制作帕马森奶酪的要求非常严格,除了天然的乳浆、盐以及取自未断奶的牛犊胃里的乳凝素之外,其他的各种添加剂一律被禁止。提供牛生乳给帕马森干酪的牛也只能餵食草或干草,以保证牛乳的品质。整个制作及成熟过程需要24个月以上。整套制作工序一丝不苟地按照沿用了近8个世纪的传统,全人工操作,最后每440公升牛奶只可制成一件40千克的芝士,可谓极致精粹的浓缩。最后制成的奶酪色泽淡黄柔润,具有浓郁诱人的水果香味,味道醇厚,口感油润,是奶酪中的极品。

一般来说,当帕马森奶酪成熟到24个月时,它的色、香、味、硬度等各个方面已经比较和谐了,这个时候的奶酪适合添加进菜肴里作为调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菜肴的鲜味和香味。新鲜的白松露配帕马森干酪薄片是意大利餐中最奢华的前菜。而真正的极品则是成熟了36个月的奶酪,这时的奶酪由于质地干硬,香味过于丰富而不再适合作为调味品。但是将它切下一小块蘸着传统的意大利香醋来食用,我想你可以体会到什么是人间至味了。。。

匈牙利羊毛猪

匈牙利羊毛猪,也叫Mangaritsutsa猪,是一种罕见的原产于匈牙利的猪,虽然是猪,它却披着一身绵羊皮,因此被形象的称为“羊毛猪”、“卷毛猪”、“长毛猪”。这种猪是是欧洲濒危地方品种,在上个世纪初就被定为匈牙利的国宝,并且在1925年获得了布达佩斯金奖。

如今的羊毛猪是和野猪杂交的改良品种,这种猪在肥育阶段之前是采用放牧的手段进行饲养,这样它会具备强壮的骨骼,能够承受成年期快速增肥的体重。它是举世闻名的脂肪性猪,体脂肪占体重的65%至70%,在成年后,饲养员只会给他食用谷物,这样能够使羊毛猪含有更多的不饱和脂肪。羊毛猪全身瘦肉较少,脂肪多,红色的瘦肉中夹杂着均匀的白色油花,如同大理石的纹路般美妙。猪肉非常鲜美多汁,拥有同神户牛肉一样美妙绝伦的口感,烹调后入口即化,是做火腿、香肠的顶级原料。

意大利巴萨米克醋

巴萨米克醋是意大利摩德纳市的传统食品。传统的巴萨米克醋是由葡萄酿制成的,果香浓郁,酸度柔和但不刺激。这种醋需要经过12年甚至25年以上的木桶培养陈年,年份越久、浓度越高,至于50年的传统巴萨米克醋,年产只有10桶。为了保证这种珍贵的醋不被浪费,装醋的瓶口会加装一个细玻璃滴嘴,倒醋时都是以“滴”作为计量标准。

现在根据DOP 法令保护下,传统巴萨米克醋仅限摩德纳、雷吉欧-埃米利亚这两地出产。摩德纳传统巴萨米克醋公会请名设计师乔 杰托-乔治亚罗(Giorgetto-Giugiaro)作为ABTM醋瓶的设计者,100ML的圆肚方底醋瓶便成了摩德纳传统巴萨米克醋的标志。等级上分为十二年的白标和二十五年的深褐金标两种。

传统巴萨米克醋口感浓郁美妙,在意大利高级料理中经常会被用到。由于长时间的陈放,风味已经变得极为集中,口感饱满浓稠,酸度柔和,香气典雅,但力量感却依然十足。加热会使巴萨米克醋中的香气挥发掉,因此建议在上菜前加入或直接淋在盘上。

意大利帕尔玛火腿

意大利帕尔玛火腿是可以与西班牙的伊比利亚火腿相媲美的顶级美味,原产地是意大利帕尔玛省(Parma)内的南部山区。意大利有许多种火腿,但只有正宗的帕尔玛火腿可以称为“Prosciutto di Parma”并盖上五星公爵皇冠标志的烙印。据说在意大利,每年合格的Parma生火腿,只占当地火腿产量的三分之一。

帕尔玛火腿必须经过盐腌、风干、熟成三个阶段。采用传统的意大利特有猪种杜洛克猪或是长白猪,养足9个月,体重超过150公斤,这时的猪后腿每只超过15公斤,腌制时不添加任何香辛料及添加剂,仅添加粗盐,使用传统工艺制作。将腌制好的火腿挂在制作区域风干,帕尔玛地区的山谷常年有微风,而且充满了栗子树的气味,这是这样特殊的地理条件赋予帕尔玛火腿绝佳的风味。帕尔玛火腿的熟成时间一般都在一年以上,由自然的温度和湿度变化来熟成。

上好的帕尔玛火腿至少要有9公斤以上,其色泽粉嫩如玫瑰一般,脂肪分布均匀,口感于各种火腿中最为柔软。切片后有透视感,带云石纹理的脂肪,嗅起来有陈年的肉香及烟熏的气味,味道咸香,入口即化。在意大利,能否提供优质的帕玛火腿,几乎成为评价餐厅素质好坏的标准。

斯宾诺莎是个什么性情的人?

【斯宾诺莎是个怎样性情的人】

(上篇)

斯宾诺莎于1632年出生在阿姆斯特丹,这是一个从葡萄牙移居荷兰的犹太人家庭;根据当时的习惯,他的拉丁文名,叫本尼迪克特,意思是“被祝福的人”。

不过,从生活的表象来看,斯宾诺莎并没有得到祝福。

他是世界哲学史上挨骂最多的哲学家之一。

莱布尼兹称他的一本书是“让人无法忍受的狂妄的文字”,是一本“恐怖的”书;康德则将他描绘成“一个理性和科学的强盗和杀手”。

其实,他在生前就频繁遭受骂名,被骂为“怕见光的写匠”、“愚蠢的恶魔”、“丧失理智的笨蛋”、“哲学无赖”等等。

斯宾诺莎的出身并不贫寒,他的祖父、父亲都是富裕的犹太商人;后来,靠替人磨制镜片来维持贫困的生活,这也是他反叛犹太教、执着地追求真理的结果。

斯宾诺莎的童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度过。

他的父亲是一个忠实的犹太教徒。

他从小就从父亲那里受到犹太教的传统教育;父亲还让他进入犹太教会学校里读书,以便系统地学习《旧约全书》等经典和教义。

斯宾诺莎天资聪颖,长于思索;犹太教会对他十分器重,把他视为“教会未来的希望”。

这个时期,由于他的父亲在商业上经营有道,家里更加富有;据记载,有一回仅半年,父亲就净赚了6万多盾,这可是一大笔钱。

斯宾诺莎从犹太教会学校毕业以后,父亲便决定让他来学习商务,比如记帐之类;不久,他的异母哥哥死了,他就成为独子,父亲更希望他为继承父业积累经验,就把他正式引入了阿姆斯特丹的商人圈子里。

但他父亲的这个愿望却酿成了相反的结局,非但没有把他铸成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他还走上了叛逆犹太教会的道路。

当时的荷兰是欧洲思想最为自由的国度,一些进步的思想家如洛克、笛卡尔等在本国遭到迫害,都相继来到荷兰避难,并从事学术活动;因此,当时欧洲的进步思想在荷兰得以广泛传播。

斯宾诺莎从事商业活动以后,与各种人来往,潜移默化地接受了进步思想。

正是在这个时期,热衷于求知的斯宾诺莎,认识了一个法国人,叫凡·丹·恩德,是一个古典语言学者;这个人将对他的未来产生重大的影响。

恩德先生还是一位宗教信条和政府的批评者,也是一位冒险者;他走出书斋,参加了反对法国国王的反叛活动,结果在1674年被送上了断头台。

他当时在阿姆斯特丹开了一所学校,给学生们讲授拉丁文。

罗马帝国早已覆灭,欧洲也再没有哪个国家里的人民,还把拉丁文作为日常用语;开办这样的学校,会有生源吗?

原来,这时候欧洲的大学以及学者们,仍然保持着一个怪传统;大学里仍用拉丁语授课,学者们搞学术讨论、撰写学术论文,用的也是拉丁语。

斯宾诺莎为了研读古典文献,也为了与当时的学者在思想上有所交流,就上了这所学校,去学习拉丁文;就读期间,他也迷上了恩德先生。

有一个传说,说是斯宾诺莎来读恩德先生的这所学校,还有另外一个目的。

原来,恩德先生有一个天生丽质的女儿,见面几次以后,斯宾诺莎就被迷得神魂颠倒;后来,恩德在给他讲授拉丁文时,他也满脑子想她。

还有另加的说法,说恩德的这个女儿,是她父亲的助教;这样,也就会给斯宾诺莎上上课了。

于是,有人就做了这样的想象:

有了这样美丽的女子来授课,即使她的口不太会讲课,可她的眼睛也会说话;她的一个媚眼,也足以令最懒惰的少年郎用心去听了。

于是,还有人引用了拜伦《唐璜》里的诗句,来描述当时的情景。

“啊,从女性的唇边和眼睛来学习

一种异方语言,那是多么有趣!

当然,我是指教的和学的人都年轻,

至少可以用我经历过的事为例:

当你说对了,她们笑;当你说错了,

她们笑得更多,其间还掺杂以

手和手的紧捏,甚至轻轻一吻,

我就以此方式学会了各种语文。”

现在,让这个传说继续讲下去。

斯宾诺莎的拉丁文知识,在一日日增长;他与这位少女老师的爱情,也在一天天加深了。

终于,斯宾诺莎向她求婚了。

但,她却重视钱财甚于爱情。

当另一位求婚者、带着昂贵的礼物到来时,她便对斯宾诺莎失去了兴趣。

斯宾诺莎对于爱情,从此也就心灰意冷了;于是专心于哲学研究,便成了大哲学家。

其实,这个故事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恩德的这个女儿克莱拉·玛丽,出生于1644年;而斯宾诺莎后来离开阿姆斯丹之时,是在1660年,直到这一年,她还只是一个16岁的女孩呢。

很有可能,当斯宾诺莎在这所学校里学习期间,他曾经十分喜爱这个天真活泼的女孩,并且说过一些亲昵的话。

也许因此之故,才引出了这个显然属于虚构的爱情故事。

不管怎样说,自从认识了恩德先生以后,斯宾诺莎开阔了眼界,看到了一个在犹太教会之外的崭新世界。

他通过拉丁文,广泛地阅读了古希腊罗马和中古欧洲的,以及其他的各种著述;他还重点研读了布鲁诺的著作,对他影响最大的,则是卡笛尔的哲学思想。

这样,就必然引起了他对犹太教教义的怀疑和否定。

1656年,他被指控有异端言论,受到传唤,来到了教会的长老们面前。

他们问:

“你是否对朋友说过,上帝也许是有形体的,亦即是物质世界,天使也许是幻影,灵魂也许仅仅是生命;你还说了《旧约》根本就没有提过永恒的存在。你真的说过这些吗?”

这些确实是斯宾诺莎后来在著作中所表达的思想;然而,面对气势汹汹的质问,年轻的他只能不置可否。

起初,犹太教会试图用金钱收买他,答应每年给他一大笔津贴,条件是必须恪守犹太教教义;据说后来,长老们又提出,只要他表面上对教会表示忠诚也行,却都被斯宾诺莎断然拒绝了。

在被教会传讯的两年之前,即1654年,斯宾诺莎的家里,还发生了一件很不幸的大事。

他的父亲有几艘装满了货物的商船,被海盗劫去了!

惨重的损失令斯宾诺莎的老爸一蹶不振,整天愁眉不展,郁郁寡欢。

不料,现在又发生了儿子被教会审问的事;尤其可恨的是,儿子竟一直不肯屈服。

1656年7月27日,斯宾诺莎被按照希伯莱仪式中一整套阴森的程序,开除了教籍。

“在宣读开除教籍的决定时,一支大号角不时发出哀呜般的悠长的声音,仪式开始时点燃的所有蜡烛被一支接一支地吹灭了,——以象征被开除者精神生命的泯灭,随后全体与会者便置身于一片黑暗中。”

从此,斯宾诺莎陷入了真正的孤独!

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他脱离了犹太教;作为一个犹太人,他又与世界隔绝了。

千百年来,几乎在每一个地方,犹太人都会遭受凌辱;那些基督徒们甚至仅仅因为他们的宗教,就会夺去他们的财富与生命。

斯宾诺莎曾经在一封致友人的信中,写到过他童年时、听到的一个故事:

一个犹太人被投入熊熊燃烧的烈火中;当他知道自己即将死去之时,他开始吟唱圣歌:

“啊!上帝,我把我的灵魂献给您!”

他唱着圣歌直至死去。

如今,斯宾诺莎还被自己的族群、被自己的父老兄弟姐妹们抛弃了!

因为,被革出教门的人,任何一个犹太教徒都不能与之谈话、交往、同住,也不能走近离他四码远的地方。

这样的命运,在世界哲学史上大概是绝无仅有的了。

这一年,斯宾诺莎仅仅24岁,但他至死也没有屈服过。

他在被开除了教籍之后,就曾遭遇了一次危险。

一天晚上,斯宾诺莎走在街上;有一个暴徒突然地拨出匕首直刺,幸好他早有警觉,一转身就跑掉了,只是颈部受了点轻伤。

这个暴徒还是怀着对上帝的一颗虔诚之心来刺杀他的;这被认为是正义的行为,这更是这个刺杀事件的悲哀之处。

斯宾诺莎的父亲一度期待他在希伯来学问中、在经商中,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眼见希望落空,也迫于种种精神上的压力,催促他离开家庭。

他的姐姐也企图从他那里,骗走那点小得可怜的继承权;昔日亲密的朋友也都远离他而去了。

难怪人们在读他的作品时,总是觉得他缺乏点幽默感;然而,他的后半生,哪里还有什么幽默的心情呢?

走投无路的这一个自由思想家,终于悲哀地发现,在这个世界上,似乎很难找到一个安全地当哲学家的地方;他只能悻悻地离开了阿姆斯特丹,搬到城外奥特德克路一个幽僻的阁楼上住下了。

四年后,即1660年,他的房东搬到了一个叫作莱茵斯堡的小城,它距荷兰的大城莱顿不远。

斯宾诺莎也跟随着他们,搬到了那里。

斯宾诺莎最初住过的房子,今天还在;那条街,今天已用了这位大哲学家的名字命名。

他之所以能够在那个阁楼上住了四年,是因为房东夫妇是孟诺派的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理解异教徒,他们又都是性情宽厚的人。

孟诺派属于新教,反对原罪说和洗礼。

斯宾诺莎竟会跟随他们一起换了住处,从这件事也可看到,他与房东夫妇相处得很融洽;他与房东,都是一个情性很好的人。

房东夫妇也很喜欢他那张忧郁而善良的面孔。

斯宾诺莎虽然饱受苦难,却不是变得愤世嫉俗,而是变得温和、忧郁。

每当他傍晚下楼,与房东夫妇在一起抽烟、聊上一阵家常之时,夫妇俩总是觉得十分愉快。

斯宾诺莎生性腼腆,他留下了这样的一句名言:

“害羞是一种畏惧或害怕羞辱的情绪,这种情绪可以阻止人不去做某些卑鄙的行为。”

可是也在这个时候,父亲已与他断绝了任何联系;斯宾诺莎为了维持生活,就开始用起了从前学过的一门手艺,来替人磨制镜片了。

这门手艺,是在读教会学校时学来的。

希伯莱教规要求,每个人都必须掌握一门手艺;这真是一个可宝贵的古老的信条。

犹太人认为,学问是十分纯洁的,所以决不能拿学问去换饭吃;否则就是自甘堕落了,也会辱没了学问。

教会学校于是就教导学生们:

“用双手谋取世俗的物品,用头脑获得神圣的思想”。

斯宾诺莎到了经济如此困顿的时期,就从这一古老的信条里受益了。

我想再说一遍,“用双手谋取世俗的物品”,真是犹太人的一个优良传统,正如迦玛列所说的,工作能够保持美德,而“每一个有学问的人,如不掌握一门手艺,最后会变成一个无赖”。

斯宾诺莎在白天里磨制镜片,晚上就从事于著述。

只要收入能够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他就干脆闭门停业,集中几天时间,从事理论研究。

他这样去做,生活必然是艰难、清苦的,他必须精打细算,才能勉强度日。

他曾经自嘲地对房东说,他就像一条用嘴巴咬住了尾巴的蛇一样。

意思是说,到了年底,他剩下的只有一个“0”了。

可是,生活上的贫困,并没有动摇他追求真理的坚定信念;他依然努力地探寻着新的世界观。

从1660年到1663年,他住在莱茵斯堡,主要写了两本书,《笛卡尔哲学原理》和《知性改进论》。

前一本书,于1663年在阿姆斯特丹问世;原文是拉丁文,一年后,又出版了荷兰文译本。

请注意,这是斯宾诺莎生前,用真名发表的唯一作品。

至于《知性改进论》,当他刚想到出版之时,传来了一个坏消息。

有一个叫科尔巴赫的人,因为发表了与他有些相近的观点,被判了刑期10年,服刑18个月后,死在了狱中。

斯宾诺莎便打消了出版该书的想法。

斯宾诺莎生前发表的作品,除了《笛卡尔哲学原理》之外,还有一本1670年匿名出版的《神学政治论》,然而一出版,就被列入了禁书目录。

1663年,斯宾诺莎迁居到了海牙郊外的福尔堡小村子,1669年又定居于海牙。

在这个时期,他全力撰写哲学代表作《伦理学》;写这本书,化费了十几年的时间与精力。

1676年,他将该书带到阿姆斯特丹要出版,尚未付印,社会上就有了流言,称该书之目的,在于宣传无神论的思想;他感到了危险,于是,只得将出版的计划搁置下来。

直至1677年,他死于肺结核病的这一年冬天,这本名著,才由他的朋友出版了;但不久,又被荷兰当局视为“亵渎的、无神论的学说”而禁止发行。

斯宾诺莎写《伦理学》,他自己这样说,是为了要“考察人类的行为和欲望,就如同我考察线、面和体积一样”。

《伦理学》共分五个部分:

一、神;

二、心智的性质与起源;

三、情感的起源与性质;

四、人的奴役或情感的力量;

五、知性的力量与人的自由。

此书的表述方式也是非常特别的,采用了几何学的方法,即先确立定义,提出公理,然后在此基础上,演绎出各个命题和原理;所以,书的副标题是“以几何形式所论证”。

由于他讨论问题的最终目的,是人的自由,所以取名为《伦理学》。

斯宾诺莎死于海牙,只有45岁(1632—1677)。

很多年以来,他由于肺病,由于磨镜片时玻璃粉尘的吸入,加上著述的劳累,终于死掉了。

但他的死是很平静的,似乎连自己的死亡,他也不愿意多去打扰他人。

1677年2月20日,是个星期六;下午,他在楼下同房东聊天,或许是他感到了身体异常,所以就托了人去找迈尔医生,他也就上床休息了。

第二天,迈尔医生来了。

中午,他遵从医生的吩咐,喝了一点鸡汤。

下午,房东全家去了教堂;但在他们回家的途中,却闻知斯宾诺莎已经死了。

他一生未娶,无儿无女;临终之际,身边没有一个亲人守护,一定是十分寂寞、倍感凄凉的了。

除了追求过克莱拉·玛丽这一个传言之外,他的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关系亲密的女人。

他是否有过结婚的想法?

他对女人和婚姻,持什么样的态度?

我们都不得而知了。

只知道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单身汉!

象他这样一个性情温和的人——他的平静的生活还给了我们一个印象,他绝不会像尼采那样去诅咒和拒绝女人的;他一定是热爱女人、热爱生活的。

可是,他的经济状况过于窘迫了;尤其是在生了肺结核病,他后来连养活自己,都有些力不从心了。

他明白自己会早逝,他对此也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悲哀。

他唯一担心的是,他的著作,在生前他不敢出版,在死后,会不会遗失或被消毁?

据说,他在星期六那天,感到了身体不适,就将手稿锁进了一个小书桌的抽屉里;他将钥匙交给了房东,嘱咐于死亡后,将手稿转交给阿姆斯特丹的出版商詹·里欧沃茨。

他死了!2月25日,有很多的人来送葬,可是他的墓地却是临时租用的。

(中篇)

在斯宾诺莎的声名远扬之时,据说有很多的人,从远地赶了过来,都想看他一眼;就好象来参观珍稀动物一样。

那么,他是怎样一个模样呢?

有个名叫科勒诺思的人,作了如下的描绘:

“他中等身材,面容清秀,皮肤微黑,一头深色卷发,双眉浓密,很容易看出他是葡萄牙犹太人的后裔。对于衣着,斯宾诺莎显得漫不经心,他穿得与城里最贫穷的市民差不多……”

科勒诺思还写到了一件事。

有个地位显赫的官员去看望他,见到他穿着一件破旧肮脏的睡袍,就责备了他——因为这太不符合他这时的身份了,就要送他一件新的。

斯宾诺莎却这样回答说:

“一个人决不会因为穿了一件好睡袍,就会变得更有价值。”

他又补充说:

“用昂贵的包装包裹低劣的东西,是很不合理的。”

斯宾诺莎要打磨镜片,他靠这个来维持生计,又要进行艰辛的哲学思考,有时把自己关在房内写上个两三天,足不出户;他怎么会有时间与心思去考虑衣着、行头呢?

再说,他也太穷了。

他怎么能与贵族子弟笛卡尔先生相比呢?

笛卡尔于1649年卖掉了法国的地产,有足够的钱,在荷兰过上21年优哉悠哉的生活,他那身华丽的打扮,自然会是公子哥儿的装束了;而斯宾诺莎要磨制镜片,身上还会沾满玻璃粉末呢。

人与人的种种不同,大多是由所处的具体境遇所造成的;斯宾诺莎的这一身打扮,也不是故意地要做出绝尘离俗的样子。

正如科勒诺思在写了斯宾诺莎的衣着之后、所发的议论:

“使我们变成哲人的并不是邋遢的举止和外表,故意不注重个人的外表恰恰证明了精神的贫乏,在这种人的头脑里,真正的智慧找不到栖身之处,科学也在这里只会踫到杂乱无章。”

一个人的自身价值,以及自己过得舒适与否,主要在于精神世界是否丰富;如果他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那么,笛卡尔的装束也好,斯宾诺莎的打扮也罢,都是适宜的。

黑格尔说:

“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

老黑说的对极了!

再来看几件事。

斯宾诺莎死于1677年,多数著作虽然是在死后出版的,但《笛卡尔哲学原理》是在1663年署上真名出版的;《神学政治论》虽然是在1670年匿名出版的,但学术界及社会上很多人已知道是他写的。

那个时候,他还不到40岁。

作为一个构筑了自己的独特体系的大哲学家,他的学术水平和才华,即便是教会,也是心知肚明的;否则,就不可能会有那么多的头面人物,要出来攻击他,甚至想置他于死地。

其实,他当时凭着自己的学术声望,只要肯给某一些要人的脸上贴贴金,让他们有荣耀感,哪怕只是在表面上的;他的前途,都会顺畅。

但,斯宾诺莎不肯这样做。

有一个法国人,一天来向他传话,只要斯宾诺莎肯在著作扉页上,写明他写的这本书,是献给法国路易十四的;那么,他的著作就可以在法国通行无阻地出版了。

可他却说:

“我只将我的著作献给真理,而决不献给任何个人。”

还有一次,普鲁士的选侯帝慕他的名,让人邀请他,去海德堡大学当个哲学教授。

在大学讲台上,公开讲述自己的哲学思想,这本应是斯宾诺莎长期向往的吧,也可以改善他以磨镜片为业的贫困生活。

聘请书是用了非常恭敬的语句写成的,还许诺给他“哲学研究上最完美的自由”;不过接着,也来了这么一句、也还算客气的话:

“因为亲王殿下确信您不会滥用这种自由去怀疑本国国教。”

斯宾诺莎的回信,又是怎样写的呢?

我摘抄于下:

“尊敬的先生:如果我曾希望到某个学府承担教授的职责,那么,巴拉丁亲王殿下通过您发来的聘书将使我得偿所愿。并且,这个邀请由于保证了哲学研究的自由,使我觉得更为可贵。……

但是,我不知道这种自由必须限制在怎样的范围内,才不致被看作触犯贵国既定的国教。……

因此,尊敬的先生,我并不想寻求除我现在所从事事业之外的任何一种世俗职位,我非常满足自己的现状;为了继续我挚爱的宁静生活,我不得不放弃您所提到的那个职位。……”

在这个时期里,肯来与斯宾诺莎交往的大人物,我再来举出几个。

莱布尼茨,是个德国的大学问家;曾任德国的外交官、宫廷顾问、图书馆长、柏林科学院第一任院长。

这人后来在世界哲学史上名声显赫,也是一个终其一生的光棍汉;但他说什么,他所生活的世界是最好的世界,一切都是好的,却做了当时德国封建专制的辩护士。

他还来访问过斯宾诺莎;相处了整整一个月,后来却声称只见过一面,还说斯宾诺莎只给他讲过几件趣闻轶事。

斯宾诺莎与他未必有多少共同的语言;但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要从这个外国名人的身上捞到些什么好处,而放弃自己的原则。

亨利·奥顿伯格,新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的秘书,在当时也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冯·谢恩豪斯,是一位贵族和年轻的发明家。

西蒙·德·弗里斯,是阿姆斯特丹的富商。

这些人,都是他曾经密切交往过的朋友。

弗里斯这个人,应该多写几笔。

他非常钦佩斯宾诺莎,先是请求斯宾诺莎接受他的一笔馈赠,却被婉言谢绝了。

后来,他在立遗嘱时,又要由斯氏继承他的财产;斯宾诺莎却说服他留给他的弟弟。

斯宾诺莎说道:

“大自然只需很少就能满足,我也如此。”

后来,这位富商去世后,人们发现了他在遗嘱上写明了,每年从他的产业收入中,拿出200元作为年金送给斯宾诺莎。

因为要尊重遗嘱,斯宾诺莎在他人的说服下,接受了150元的年金。

还必须要提到的,是一个叫詹·德·威特的人,斯宾诺莎与他有着深厚的友谊。

威特先生,是荷兰的三级议会议长、首席执政官。

他和弟弟后来在街头被一伙暴徒杀死了,因为暴徒们认为威特是一个不信基督的大坏蛋,又说他是1672年、荷兰军队败于法军的罪魁祸首。

噩耗传来,斯宾诺莎失声痛哭。

他本来是个生性温和、腼腆的人,却要冲出门去与暴徒们拚命;好心的房东,只得将他锁在了房间里。

威特的被杀,有复杂的政治、宗教的原因,说来话长;又说的是什么头痛的政治、宗教问题,读者会生厌,前因后果,种种复杂,这里也就略过不写了。

斯宾诺莎当年正写着《伦理学》,忽然搁下了不写,转过头来,花了五年时间去写《神学政治论》,就是想要为这位朋友说句话的。

他是荷兰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领袖;斯宾诺莎要为他说话,是一种道义上的声援。

威特当年曾经作出决定,给了斯宾诺莎50元的政府年金;他是接受了的。

然而。

尽管斯宾诺莎接受了这笔政府年金,也认识了这么多的大人物,他的后半生,毕竟还是靠了自己的手艺,替人磨镜片,来谋取生活费的。

他在肺结核越来越严重的情况下,也只能仍然磨着、磨着,终于是磨死了。

我写到这里之时,忽然想到要说一个笑话,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

在我国的某个地方——我没有说是在我的老家温州,或者是现在居住的宁波。

总之,是有两个妇女吵起架来了,一个妇女忍不住说出了与副镇长通奸的事实,来威胁对方;岂料对方,也忍不住地说出了与自己通奸的人,官还要大了一级,财产也要更多些。

怎么回事呢?

我写此文的原意,是想说说斯宾诺莎的高洁品质;怎么说着说着,我又说出了这种“老不正经”、“老不死”的话来?

人的思想境界,怎么会差距那么大呢?

(下篇)

斯宾诺莎曾经给一个名叫阿尔伯特·伯格的人写了一封回信。

这个人从前是他的学生,现在虔诚地信仰了天主教;就来了信,攻击他的哲学,还有很多谩骂之辞。

可是,斯宾诺莎的回信,口气却很温和。

“你以为你终于发现了最好的宗教,或者说最好的老师,并坚定地信任他们。你怎么知道他们是过去、现在、将来一切宗教老师中最好的呢?你是不是已经研究过了在这里、在印度、在世界各地普遍讲授的所有古代和近代宗教呢?就算你已经把它们全都研究过了,你又怎么知道你是选择了最好的呢?”

一个挪威人写了本书《苏菲的世界》;他写斯宾诺莎的一章,有些话写得很中肯,我也抄录两段于下:

“……很少有人象斯宾诺莎这样大力地鼓吹言论自由与宗教上的宽容精神。”

“提醒自己你只是整个大自然生命中很小的一部分,是整个浩瀚宇宙的一部分。”

作为个人,我们在宇宙中是非常渺小的,我们的一些认知还是很有限的;所以,以宽容的精神,对待各种的学说与宗教,总是比较妥当的。

我非常尊敬康德,却怎么也想不通,连康德先生也会攻击起斯宾诺莎来了,说他是“一个理性和科学的强盗和杀手”呢。

有一天,我忽然想明白了。

一个大哲学家建立起了自己的哲学体系,便会认为自己是最正确的了;小的不同意见,还可以容忍,如果与自己的体系大有不同,便会觉得他人是荒谬之极了。

因为,康德要在自己的哲学体系里,给上帝留出一个位置,所以一看到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就会很生气。

想到连康德这样的大哲,也难免有这样的臭脾气,我不禁哑然失笑。

其实,斯宾诺莎也是给“上帝”留了位置的;他的一个重要的哲学观念,是很有名气“泛神论”。

他说:

“神即自然。”

这是什么意思呢?

从比较哲学的观点来看,他心目中的上帝,与我国孔子心目中的“天”,倒是很相似。

孔子说:

“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从前的庄稼人,在大旱之时,就跪倒在龟裂的田地上,伸出了双臂,仰望着万里无云的晴空,嘴里喃喃有词,祷求老天爷下雨。

孔子所说的“天”,可不是指的这个老“天”爷;他指的是永恒的大自然规律。

1929年4月24日,纽约犹太教堂牧师H·哥尔德斯坦,从纽约发了一个仅有五个英文词的电报到柏林,问爱因斯坦:

“您信仰上帝吗?”

爱因斯坦的回电,如下:

“我信仰斯宾诺莎的那个在存在事物的有秩序的和谐中显示出来的上帝,而不信仰那个同人类的命运和行为有牵累的上帝。”(这个回电,被收入《爱因斯坦文集》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243页。)

可见,爱因斯坦心目中的上帝,指的也是森严的宇宙秩序,而决不会是一个躲在彩云后面的、长须白发的老翁。

康德也说过这样的话:

“有两种东西,我们愈时常、愈反复加以思索,它们就给人心灌注了时时在翻新、有加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头上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

“头上的星空”,也就是斯宾诺莎所指的“神”或“上帝”。

斯宾诺莎的“泛神论”,对西方文化和自然科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德国的莱辛、歌德、黑格尔,以及十九世纪的生物学家E·海克尔(一元论宗教的创始人),一直到了二十世纪的爱因斯坦、普朗克等人,无不受惠于斯宾诺莎、把“上帝”还原于大自然的这一“泛神论”的光辉思想。

比如,1947年6月18日,行将就木的普朗克,在致W·吉克的一封信中,解释了自己的宗教信仰;说他本人“一向就是一个具有深沉宗教气质的人,但我不相信一个具有人格的上帝,更谈不上相信一个基督教的上帝”。

他还说过:

“任何东西都不能阻止我们……把自然科学的世界秩序和宗教的上帝等同起来。”(转引于我国学者《现代自然科学与宗教》一文,该文刋于《现代外国哲学论集》一书,三联书店1981年9月出版。)

类似的言论,还可以举出很多。

总之,西方一些科学家、哲学家、作家艺术家,他们的宗教观,尽管矛盾与复杂,但主要也是指向一种“宇宙宗教感”;即是对秩序井然的宇宙,所怀有的一种深深敬畏,和发而内心的赞叹。

宇宙的秩序与种种神秘,鼓舞着人们去想象,去探索;也激发了人们的虔诚之念与高尚的精神。

斯宾诺莎自从掌握了拉丁文以后,他如饥似渴地阅读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尤其喜欢那些将世界统一于物质微粒的原子论者。

他还重点研究了意大利的布鲁诺。

呵,多么高尚的一位叛逆者,“高加索山上的全部积雪也无法熄灭”他的激情火焰;布鲁诺在各国之间漫游,了解了各种各样的学说,始终是“从进口处又走出来”,他不断地生疑,不断地探索。

最后,布鲁诺被宗教裁判所判决为火刑,被“用最仁慈的、不流一滴血的方法”处死了。

但,布鲁诺的思想在斯宾诺莎的心中,燃起了一团希望的火焰:

将世界理解为一个精神和物质的统一实体,并把这个“实体”视为“上帝”本身;这样,世界不就成为一个一体化的“实在”了吗?

这种想法,后来形成了斯宾诺莎的“泛神论”——“神即实体,即自然界”。

他在写给友人的一封信里,这样说:

“我并不把上帝同大自然分离开来。”

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或称大自然,或称为上帝、神,也都是可以的,它是独立的、不依赖于他物而存在的东西。

从这个“实体”定义出发,斯宾诺莎推出了两个结论:

一、实体在数量上只能是一个;这个唯一的实体,就是无所不包的统一的自然界。

二、实体既然是不依赖于他物而存在的,它的产生、发展,就只能是由自身的原因引起的,决不会是由外在的东西所派生的;这样,也就否定了由上帝派生出实体的神学观点。

“实体”是既无开端,也无终点,永恒而无限的;这个说法,有些类似于我国老子所说的“道”。

从斯宾诺莎的“实体自因说”,还引出了一个影响至今的哲学观点:

“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

可以通俗地理解为:

人的知识水平越高,对自然界的必然规律就会认识得越清楚;那么,人在自然界面前,就越会得到自由。

这个观点,经过黑格尔的进一步阐述,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被辩证唯物论者所接受。

我国一个伟人,喜欢说这一句话:

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

他喜欢游泳,把握了游泳的规律性,他也就在水中,获得了自由。

叔本华说:

“泛神论”是一种“客客气气的无神论”。

是的,确乎如此。

有一首《磨镜片的老斯宾诺莎》的诗,这样写道:

“老斯宾诺莎用那些小小的玩具一样的改锥和镊子,

将诸神一个个嵌进历史的镜片中去,

尽可能地让它们严瓷合缝儿没有瑕疵,

这样看上去和他的老作坊是那么一回事,

这样的想法让他感到很舒服,

老斯宾诺莎往破藤椅上一靠,

脸上露出一丝狡黠的微笑。”

(附记:

我对康德如此的斥责斯宾诺莎,虽然很有反感,却还是很尊敬、很感激康德先生的。

想当年,我怎么也读不懂佛书;是康德的一些话,为我打开了理解的通道。

比如,佛陀在世时,有十四个问题不作回答;比如其一,时间有始无始?

这可以与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联系起来看。

若说时间是有限的,时间就应当有开始,而时间却是没有开始的;若说时间是无限的,但未来还没有来,到了今天的这一时刻,也可以理解为时间的终点,那么,有终点就是有限了。

康德认为这两个相反的判断,都可以成立。

在康德看来,我们在肯定人的理性可以认识事物之前,必须先来剖析一下理性本身的能力。

只要把自己研究一下,就知道有些问题,不是人类理性所能解决的。

传统哲学在谈到知识时,都以理性为工具来认识事物,现在,康德要先对“理性”本身加以考察,却发现了理性的能力是有限的。

而且,现象是进入人的主观领域中的东西,都是经过了人的意识主动进行加工了的产物,早已不是事物的原貌了。

说得多么透彻呵,感谢康德先生!

生日想给老婆买化妆品?

很有心的老公哈哈哈,还知道老婆的肤质,关于日本的护肤品来说,确实比较适合亚洲人的肤质,但是也有特殊情况,我推荐几款适合油性皮肤用的护肤品,高中低档都有,供您选择。

雅诗兰黛小棕瓶精华

这款精华可以闭眼入,适合所有肤质,功效是抗衰老和修复,口碑一直很好,价格850元左右,大牌,价格也是中等,很有排面,而且很实用。

茵芙莎流金水+自律乳液

水乳加起来850元左右,所有肤质都可以用,保湿补水效果都挺好,而且可以镇静舒缓肌肤,去闭口,油性皮肤还是容易起痘痘和闭口的,流金水的颜值很高,自律乳液也是清新包装,当做礼物还是很不错的。

天气丹护肤套盒

水研套盒或者秘贴精华套盒,整套购买,性价比高,而且礼盒很大方,东西也多,很实在,作为生日礼物也够用心,水研是补水作用,秘贴适合油性皮肤使用。

衰败城市眼影盘

如果老婆喜欢化妆,可以送她一套衰败城市的眼影盘,据说女生每个人都想拥有,属于偏轻奢的彩妆,眼影盘色调都很经典百搭,款式很多,可以慢慢挑选,价格600元左右,中等价格,有新意,也很好看!

祖马龙香水

推荐蓝风铃,一款很清新的香水,不会感觉到很刻意,没有攻击性,体现出女性的温柔和知性,很多女生都喜欢的味道,参考价格520元

欧舒丹护手霜套盒

欧舒丹的护手霜套盒很实用,好闻又好用,色彩丰富,多种味道,而且真的是很好用,走哪都能带着,参考价450元/8支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哈,祝愿你们天长地久~感谢大家关注!

张家界景点怎么样?

一、介绍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张家界市境内,1982年被批准成为中国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1992年因奇特的石英砂岩大峰林被联合国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二、吴冠中与张家界

上世纪八十年代,此时张家界并不出名,老先生在这里遇到此美景写下一篇美文《养在深闺人未识》跃然于世,从此张家界这个失落在湘西的璀璨明珠才展现在世人面前。人常说“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足见伯乐的重要性。

三、景区风光

①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

小学课本上的,体现了山的不同种类,与众不同。

②阿凡达的取景地

③游玩路线之一

金鞭溪—水绕四门—百龙天梯—袁家界(景色最美)—丁香榕村(住)—老屋场(看日出)—天子山—十里画廊—出

张家界景点还是非常值得逛的,可以感受大自然的鬼斧神工,感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的仙境。如果你是阿凡达钟爱粉,可以近距离感受一下取景地这个地方。

拿破仑攻打的第一个国家?

历次反法同盟时间成员国拿破仑指挥的著名战役结果 第一次反法同盟1793-1797年英国、奥地利、普鲁士、荷兰土伦战役、镇压保王党战役、曼图亚战役法国取得胜利 第二次反法同盟1798-1801年俄国、奥地利马伦哥会战法国胜利,法奥签订《吕内维尔和约》

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英、俄、奥、普、丹、瑞、土乌尔姆战役、奥斯特里茨战役俄、奥战败,签订《普莱斯堡和约》

第四次反法同盟1806-1807年英、俄、瑞、普耶拿战役、艾劳会战、弗里德兰战役法胜,法、俄、普签订《提尔西特和约》

第五次反法同盟1809年英国、奥地利瓦格拉姆战役法胜,法、奥签订《维也纳合约》

第六次反法同盟1813-1814年俄、普、英、瑞、奥、西班牙、葡萄牙莱比锡战役拿破仑战败,法国与同盟国签订《枫丹白露条约》,拿破仑被囚禁于厄尔巴岛 第七次反法同盟1815年英、俄、奥、普滑铁卢战役拿破仑再次兵败,被流放到圣赫勒拿岛 最有名的当属土伦之战——成名战,奥斯特里茨战役,弗里德兰战役,莱比锡战役,滑铁卢战役等。 拿破仑在1799年成为第一执政,1804年成为皇帝,你问的在位期间,自己看一下上面就行了。希望有所帮助。

张三丰到底活了多少岁?

张三丰究竟活了多少岁?张三丰国人大抵都是通过小说了解到的,但历史上却确有其人。那么张三丰生活在什么年代,他又活了多少岁呢?

我们所熟知的张三丰,是金庸笔下那位仙风道骨的张真人,他拥有高超的武艺,是武当派的创立者,在江湖上享有很高的地位。张三丰此人在历史中是真实存在的。根据记载,张三丰是南宋末年至明朝初期的道士。

有一说法是张三丰生于1247年,卒于1458年;另一说法是张三丰生于1264年,卒于1458年。张三丰是南宋末年著名的道士和儒士,擅长书法和绘画,在文学诗词方面也有颇高的造诣。因为张三丰不在乎自己的穿着形象,于是江湖上人称“张邋遢”。张三丰擅长丹道修炼,他创造了很多武当学派分支,比如隐仙派、蓬莱派等等,后人对张三丰的评价颇高,认为他是一位天地造化者。

张三丰一生还有颇丰的著作,比如《玄机直讲》、《张三丰先生全集》等等,都是张三丰提出的道家思想,备受道家学士的推崇。除此之外,《无根树》是张三丰所作的词曲,他将深奥的道家思想用朴实直白的语言描绘出来,读起来朗朗上口。

明代初期,张三丰的事迹广为流传,为此,朱元璋派遣大量的人马,寻找张三丰。他们去了武当山寻找张三丰均不见下落,有人又说在山东青州一带看见了张三丰的踪迹,这些人又马不停蹄的赶至青州,还是不见张三丰人影。朱棣当上皇帝后,下令在全国寻找张三丰,想向张三丰讨教养生之术。后来,张三丰还是没有被他们找到。

张三丰究竟活了多少岁

张三丰是一位长寿者,而他的年龄成为了一个未知之谜,目前有两种说法,一说是1247年,一说是1264年。如果张三丰生于1247年的话,享年211岁,如果生于1264年的话,享年194岁。

张三丰真人墓

张三丰长寿的秘诀应该与他常年练太极有关。张三丰对道家思想有很深厚的兴趣,并主张“福自我求,命自我造”。张三丰一生创立了内家拳和太极拳,张三丰认为拳法是一种增强体质,陶冶人性情的活动,通过拳法可以感受武功的博大精深。在练内家拳和太极拳的时候,需要调理气息。平稳心情,张三丰创立拳法的目的是“内以养生外以却恶”常年练习这一拳法,可以抵抗外界暴力,又能修身养性,这也是太极拳经久不衰的真理所在。

明代时,张三丰的事迹在社会广为流传,期间明太祖朱元璋和明成祖朱棣,都曾派人寻找张三丰的踪迹。朱元璋先后两次派人探访张三丰的踪迹。朱棣当上皇帝后,掀起了寻找张三丰踪迹的热潮,根据明史记载,朱棣先后派遣胡广到武当山寻觅张三丰踪迹,结果胡广却没有把张三丰认出来,后来,朱棣屡次派人寻找都没有结果。朱棣为了见张三丰一面,下令让胡广必须找到,要不然就会将他处死。根据《张三丰外传》记载,张三丰169岁时,前去会见了朱棣,另一种说法是,张三丰知道朱棣找他的目的,于是便写书一封派人送给朱棣,里面写的关于是长生之道的秘诀。

张三丰一生充满了神秘感,所以他也成为了武侠小说中的绝世高人。

在电视剧《少年张三丰》中,张卫健饰演张三丰,

这部电视剧讲述的是张三丰年轻时候的故事。张三丰小时候被父母送到清风观修行,随后张三丰和武林盟主易继风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在爱情和友情、阴谋之下,张三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理想,日后开创了武当派。

张卫健刻画的张三丰是比较活泼年轻的形象,在后来与奸臣秦桧的斗争中,张三丰一步步走向成熟。

本文转载自互联网,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