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动听的鄂伦春族音乐文化,以及鄂伦春族听觉文化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蒙古歌曲的特点是什么?
蒙古民歌既有风格上的统一性,又有地区色彩的多样性。经过漫长的历史岁月,在内蒙古地区大致形成了五个地域性风格色彩区:呼伦贝尔风格区、科尔沁风格区、锡林郭勒风格区、鄂尔多斯风格区和阿拉善风格区。
大体上来说,呼伦贝尔民歌多华彩重装饰;科尔沁民歌旋律平和流畅、蕴藉深沉;锡林郭勒民歌苍凉而古朴;鄂尔多斯民歌旋律活泼跳荡、大起大落;而阿拉善民歌则显得沉着而有耐力。各风格区之间既有音乐风格上的重叠,也偶有交错现象。
扩展资料:
蒙古歌曲的发展历程
自古以来,蒙古人素以能歌善舞而著称。作为一个勤劳勇敢的伟大民族,他们不仅创造了自己的历史,也创造了灿烂的草原文化。在绚丽多姿的草原文化中,蒙古民歌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民歌不仅是蒙古族音乐艺术的基础,而且也是整个蒙古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蒙古民歌堪称草原上盛开的一朵最鲜艳的艺术之花。蒙古民歌反映生活深刻、广泛,具有独特而鲜明的特征,有着极其完美的艺术性,深受蒙古人民喜爱。蒙古民歌曲调优美、节奏舒展,在情感表达方式上朴实大方,深沉内在,带着强烈的抒情性和浓郁的民族风格。
蒙古族居住的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民间音乐财富。尤其是蒙古民歌,其数量和种类之多更是令人惊叹,民歌在蒙古族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蒙古族广大劳动者创造了不同体裁的民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蒙古歌曲
"高高的兴安岭 一片大森林"是什么歌
歌名叫《勇敢的鄂伦春》,是一首儿歌。
所属专辑:儿童系列;
音乐风格:民歌;
歌曲语言:中文,蒙语;
歌词:
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
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呀一匹烈马一呀一杆枪,
翻山越岭打猎巡逻护呀护山林,勇敢的鄂伦春,
鄂伦春本是受苦的人,鄂伦春今天翻呀么翻了身,
一呀一杆红旗空呀空中飘,民族平等自由幸福当呀当主人。
黑龙江的流水哗啦啦的滚,兴安岭的森林根呀么根连根,
同喝甜水不忘我们的挖井人,共产党是鄂伦春最亲的人,
黑龙江的流水哗啦啦的滚,兴安岭的森林都呀么都有根。
咱们的日子美好又呀么又快活,千年万年我们也要记呀记在心。
歌曲鉴赏:
通过鄂伦春音乐的旋律、节拍、节奏、结构特征来解析其中蕴含的森林文化;鄂伦春的音乐之中,描述着丰盈宽广的森林与狩猎生活。鄂伦春民族的森林文化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鄂伦春文化与音乐在于启示我们人与自然应有的关系。
扩展资料:
鄂伦春族是世居我国东北部地区的人口最少的民族之一。鄂伦春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黑龙江省北部的呼玛、逊克、爱辉、嘉荫等县。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勇敢的鄂伦春》是一首民歌,展现了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族人民的精神面貌。许多80、90后在上小学的音乐课上,都曾学到过这首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勇敢的鄂伦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鄂伦春族
少数民族经典歌曲
藏族《次仁拉索》、维吾尔族《阿瓦日古丽》、哈萨克族《都达尔和玛利亚》、乌孜别克族《黑眉毛的姑娘》、塔吉克族《古丽碧塔》、回族《花儿与少年》、高山族《娜鲁湾情歌》。
鄂伦春族《鄂伦春小唱》鄂伦春族是中国东北部地区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是狩猎民族,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特点。鄂伦春族的音乐以“赞达温”山歌曲调为主,高亢清透,伴有延长音和颤音,优美动听。“赞达温”的歌词即兴添加,语言朴实,感情浓烈。
哈尼族《其多列》,《其多列》是云南哈尼族的著名民歌,亦是首儿童歌曲。这首歌是孩子们结伴上山砍柴、拣竹叶的路上唱的,通过“拣树叶”、“砍竹筒”、“衣服上的花纹多美丽”等词语,表现了哈尼儿童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的活泼性格。
侗族《蝉之歌》《侗族大歌》,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是在中国侗族地区一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合声的民间合唱形式,《蝉之歌》是侗族大歌的代表性曲目。夏日里令人烦躁的蝉鸣之声,却在侗族大歌里被模拟演唱得声声入耳,如同天籁之音。
介绍一下鄂伦春族
鄂伦春族
人口为8196人。
民族概况
“鄂伦春”这一名称于清初始见文献记载。《清太祖实录》卷五十一在一份奏报中首次提到“俄尔吞”;康熙二十二年(1683)九月上谕中称之为“俄罗春”。此后才比较统一地以鄂伦春这名称来称呼他们。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使用训鹿的人,一为山岭上的人。根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伦春族人口数为8196。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以及黑龙江省呼玛、爱辉、逊克、嘉荫等县。使用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友。没有本民族文字,一般通用汉语、也有部分鄂伦春族用蒙古文。
鄂伦春族的祖先也是“室韦”,即森林人。到了元代,称之为“林中百姓”。明代泛指为“北山野人”,游猎于外兴安岭以南、乌苏里江以东、西起石勒喀河,东至库页岛的广阔地区。17世纪中叶,沙俄殖民者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迫使鄂伦春人南迁,集中分布于大小兴安岭。然而1689年中俄尼布楚条约签订之后,直至不平等的中俄瑷珲条约与北京条约签订以前,他们仍至外兴安岭以南广大地区游猎,并且还参加清政府定期巡逻边界等活动。只是19世纪中叶沙皇俄国侵占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以后,鄂伦春族人民才丧失被侵占区域的广大游猎场所。清廷对于鄂伦春族的统治,迭有变迁。康熙三十年(1691),清廷把鄂伦族分成“摩凌阿”与“雅发罕”两部分,归布特哈总衙门管辖。“摩凌阿鄂伦春”为骑马鄂伦春之意,编入八旗组织,用以南征北战。“雅发罕鄂伦春”意为步行的鄂伦春,指失去驯鹿尚未得到马匹仍在游猎的鄂伦春族,分设库玛尔、毕拉尔、阿力、多布库尔、托河5路,路下分8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1人。每年清廷派“安达”进山一次,征取贡貂。光绪八年(1882),清廷废布特哈总管衙门,设立兴安城总管衙门,专管5路鄂伦春族。光绪十九年,兴安城总管衙门裁撤,将原来5路合并为4路16佐(阿力、多布库尔两路合并,其余未动),分属黑龙江、墨尔根、布特哈、呼伦贝尔4城副都统衙门。
军阀统治时期,只是废除了八旗组织的内容,4路16佐的机构基本上没有变动。管辖系统上,其中3路划归黑龙江省督办公署管辖,l路划归海拉尔蒙古衙门管辖。“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将鄂伦春族名义上分别置于伪黑龙江省和兴安北省管辖。
在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期间,鄂伦春族人民奋起反抗,鄂伦春族子弟参加了东北抗日联军,英勇参战。用自己的鲜血保卫祖国和本民族的生存。1945年8月获得解放。1951年10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族自治旗建立。
社会经济
17世纪中叶,鄂伦春族的社会发展还停留在被称为“乌力楞”的父系家族化公社阶段。当时氏族组织虽仍然存在,但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已不是氏族,而是“乌力楞”。每一个“乌力楞”包括着同一祖先若干代子孙的一些小家庭。“乌力楞”的家族长称为“塔坦达”,其内部生产资料是公有的,过着共同劳动、平均分配的原始共产制生活。17世纪中叶以后,清廷对鄂伦春族的管辖制度更趋严密,鄂伦春与满、汉等族的经济交流也得到了发展,铁质工具、枪支的输入,以及狩猎产品同农牧手工产品交换的发展,逐步在鄂伦春族社会内部引起了一系列的变革。除猎场、森林、河流仍属于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产资料已由公有演变为私有,劳动组织和分配制度也起了相应的变化。由于原来孕育在“乌力楞”内部的个体家庭的崛起,终于导致了“乌力楞”由血缘组织演变成为地缘组织,氏族制度已经走到了尽头。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到1945年8月解放前,鄂伦春族的社会已进至毗邻公社阶段。
鄂伦春族人民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地势在海拔500—1500米之间,正是高寒山区,全年平均气温在摄氏零下20度左右。莽莽兴安岭栖息着鹿、狍、犴、虎、豹、野猪、熊、狐狸、猞猁、水獭等野生动物,纵横交错的河流,生长着各种鱼类。这优越的自然环境最好的天然猎场,为狩猎的鄂伦春人提供了丰富的衣食之源。建国前,鄂伦春族的主要生产活动是狩猎,辅之以捕鱼、采集和手工业。社会内部只有男女老少之间的自然分工,还没有形成社会分工。在1000多年前,就有关于鄂伦春族是狩猎民族的记载。狩猎主要是男的事情,有时妇女也随同出猎。狩猎工具有枪支、马匹和猎犬。主要采取集体狩猎方式,但已不是以“乌力楞”为单位,而是根据自愿临时组织起一个或几个“阿那格”分头进行。所获猎物在“阿那格”内平均分配,但兽肉的分配则是一直保持在“乌力楞’’内平分。同一“乌力楞”内未参加出猎的鳏寡孤独,一般比猎手分得要多。外来客人如果遇上分配,也照例可以分得一份。个体狩猎虽已出现,但为数极少。狩猎所获是鄂伦春族衣食的主要来源。捕鱼多用“挡集子”方法集体进行;也有的乘桦皮船叉鱼;用网捕鱼是从别的民族中传入的。捕鱼大都由男子负责,采集则多由妇女承担。捕获的鱼类,采集的野菜、野果,是鄂伦春族食物的一种重要补充,如一时食用不完,即把它晒干贮存起来,以备猎获物缺少时食用。
鄂伦春族的手工业主要有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多由妇女制作。对在不同季节打猎所得的兽皮,她们按其性能和部位,缝制成适宜于不同季节穿用的服装;将从桦树上剥下的整张桦皮,加工制成适合于不同用途的器皿。妇女们在这些皮毛制品和桦皮制品上面绣的或雕的各种图案。最能反映狩猎文化的传统特色。此外,男子还用手工制作骨器、木器和铁器。
近代以来,农业在部分地区的鄂伦春人中有了萌芽。清末及辛亥革命以后一段时期,政府强制推行“弃猎归农”政策,鄂伦春地区的农业有了初步发展。但从事农业非鄂伦春人所习惯,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统治时期的严重摧残,到1939年,鄂伦春地区的农业已被破坏净尽。
各个部分鄂伦春族之间由于从事着大体相同的生产,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换关系,交换多与其他民族进行。开始是偶然的,以后逐渐成为经常的,并由此打开了鄂伦春社会自然经济的大门,促进了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
尽管鄂伦春族在历史发展中有着许多优良传统,但由于长期以来的民族压迫,特别是日本侵略者推行的种族灭绝政策,使鄂伦春族人口锐减,到1945年8月获得解放的前夕,鄂伦春族只剩下1千余人,境遇悲惨。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东北地区的鄂伦春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权,于1951年10月1日成立了鄂伦春自治旗和多处民族乡。国家给予鄂伦春以特殊照顾,拨出大批资金,于1953年开始建筑新房,逐步实现了定居。现在绿树成荫的新村里幢幢整齐明亮的大瓦房以及学校、商店等代替了昔日的“仙人柱”。兴安岭上出现了电灯通明的新城镇。狩猎的土枪已换成步枪和半自动步枪。相继兴建了养鹿、养猪、养牛、养蜂场。每年向国家提供上千两鹿茸。农田耕作已使用多种农业机械,粮食总产量成倍增长。以往马是主要交通工具,现在筑起公路,通了汽车,铁路也通向鄂伦春的一些新城镇。过去连文字都没有的鄂伦春族人民,如今已普及了中学教育,不少青年上了大学;有了电影队、文艺队、俱乐部、广播站,本族丰富的民间歌舞搬上了舞台与银幕。旧社会鄂伦春族地区无医无药,开花、伤寒等传染病流行。患妇女病的竟达妇女总数的80%以上,而今天乡有卫生院,大队有卫生所,村有卫生员,天花、伤寒等传染病已绝迹,人口成倍增长。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鄂伦春族人民的各项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大为增加,生活显著改善。他们不仅大力发展农、牧、副业等生产,而且肩负护林防火的重任,护卫大小兴安岭森林的安全,为保障木材源源不断地运出供应国家建设作出了贡献。
文化艺术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等。
口头创作是鄂伦春人主要的文学形式。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等广泛地涉及了民族历史、社会、狩猎采集、风土人情、生活习俗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神话《伦吉善和阿伊吉伦》、《白衣仙姑》、《吴达内的故事》等,涉及鄂伦春先民对人类起源的探索及对祖先的生活、英雄人物业迹的描述和歌颂。鄂伦春族的“扎恩达勒”(民歌),多以固定的曲调即兴编词歌唱,种类繁多,风格多样。尤其是新民歌,内容更为丰富。颜语、谜语,是后期发展起来的文学形成,是生产劳动的反映,是生活经验的总结和智慧的结晶。这些口头文学丰富了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宝库。
鄂伦春族能歌善舞,他们边歌边舞,表现劳动生活的丰富内容。《熊舞》、《野牛搏斗舞》、《树鸡舞》、《依哈赖舞》、《红果舞》等都是表现猎人对野兽、飞禽的观察以及生产过程的模仿。“转圈舞”是一种带有自我娱乐性质的群众性歌舞,男女都参加,边唱边跳。“假面舞”是融进了宗教内容的由“萨满”跳的祈求狩猎获得丰收的祭祀舞。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生活习俗
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9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宗教信仰
鄂伦春族信仰具有自然属性和万物有灵观念的萨满教。这种宗教与该民族特有的原始观念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宗教形式,表现为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萨满”(巫师)是沟通神人之间的使者。萨满教信奉的神灵相当多。鄂伦春族崇拜的自然神有太阳神、月亮神、北斗星神、火神、天神、地神、风神、雨神、雷神、水神、青草神、山神等等。除自然崇拜外,鄂伦春先民还崇拜“牛牛库(熊)”、“老玛斯(虎)”图腾,鄂伦春人忌讳直乎熊、虎名、而是称它“宝日坎(神)”、“诺彦(官)”、“乌塔其(老爷)”。鄂伦春族对祖先崇拜十分盛行,而且现在亦如此。
鄂伦春族的传统文化艺术有哪些
以下可做参考:鄂伦春族的传统文化艺术
鄂伦春族音乐艺术
鄂伦春族无论男女老少都能歌善舞,他们常常将诗歌、音乐、舞蹈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民歌曲调种类很多,风格多样,即兴填词,随编随唱。鄂伦春族的民歌多是以山歌即“赞达温”曲调为主。这些曲调高亢圆润,略带颤音,一般都是固定的。歌词可即兴添加,曲调亦允许自由发挥,喜怒哀乐完全可以通过音调的节奏来抒发。“赞达温”的演唱方式有对唱、重唱、独唱、合唱等,演唱中常衬以“那依耶”、“希那耶”等,显得旋律悠扬婉转,动人心弦。有代表性的有《渡口情歌》等。
鄂伦春族主要分布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布特哈旗和黑龙江省呼玛、逊克、爱辉、嘉阴等县。“鄂伦春”一词有两种含义:“使用驯鹿的人”和“山岭上的人”。鄂伦春民族有自已的语言,一般通用汉语文。
鄂伦春族文学民间艺术
民间传说又可分为“氏族传说”、“英雄传说”、“历史传说”、“风物传说”和“民俗传说”等多种;其中《九姓人的来历》对鄂伦春族主要的九个姓氏的来历做了生动的解说,在民间为广大群众耳熟能详。鄂伦春族是一个富有讲故事传统的民族,历来有着许多受人尊重的民间故事家,他们所讲述的大量的“神幻故事”、“婚恋故事”、“狩猎故事”、“动物故事”、“生活故事”和“幽默故事”等,异常地生动感人。
鄂伦春族民间还有一种传统的说唱故事的形式,其中边说边唱的一种叫做“摩苏昆”,完全型的叙事歌叫做“坚珠恩”。目前由民间文学工作者搜集整理出来的说唱故事已有十篇左右,主要的篇目有《鹿的传说》、《双飞鸟的传说》、《波尔卡内莫日根》、《阿尔旦滚滚蝶》和《英雄格帕欠》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鄂伦春族开始有了自己的书面文学创作,敖长福、孟淑珍、白石等一批鄂伦春族作家已经跻身于中国的多民族文坛。
中国鄂伦春族的文学,主要是传统的民间口头文学,同时也包括晚近时期出现的新型的书面文学。
在鄂伦春族民间,自然神话、动物神话、人类及民族起源神话、萨满神话都很丰富。古老的族源神话《恩都力创造了鄂伦春人》说,创造之神恩都力莫日根用飞禽的骨肉做出男人女人,再让他们结合,于是就有了鄂伦春人。
鄂伦春族民间艺术音乐乐器
形状类似镊子,呈椭圆形。音量不大,音域较窄。吹奏时,用手指轻轻拨动琴尖,发出震颤声。它能够吹奏各种曲子,也可摹仿各种鸟鸣声。可独奏,也可合奏。鄂伦春族有自己的民族乐器,主要是“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和“文土文”(手鼓)。此外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朋奴化” :即口弦琴,鄂伦春族主要的乐器。
鄂伦春族狩猎文化
鄂伦春族狩猎文化是鄂伦春族世代从事狩猎生产,这是鄂伦春人最重要的生产活动,是他们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鄂伦春族熟悉各种野兽的习性,并能根据其特点和活动规律采取不同的捕猎,他们的狩猎工具主要是枪、马、狗,以及弓箭、扎枪等。 鄂伦春族的游猎生活并不是在茫茫的大森林中漫无边际的游动,而是有固定的范围和一定的规律。他们一般以氏族为中心,在一条或几条河的流域范围内活动。冬季的住地比较固定,春、夏、秋季随着主要狩猎对象栖息地的不同而迁徙。
鄂伦春族狩猎有一定的组织形式。大致分为以“乌力楞”(子孙)为单位的集体出猎,以“安额”为单位的狩猎小组和个体狩猎三种形式。“乌力楞”是同一父系的几代子孙,是以同一血缘关系的人组织起来的狩猎组织,在生产力十分低下,只能使用弓箭、扎枪等原始工具的时期里,人们要猎取猎物,尤其是猎取凶猛的动物时,只有靠集体的力量才有可能。
长期的游猎生活使鄂伦春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仅每个猎人精骑善射,而且对各种野生动物的习性和活动规律也都了如指掌,掌握了一套独特的狩猎方法。一个成熟的猎手见到野兽的踪迹后,就能看出此动物所走的方向、时间长短,甚至判断出公母来,准确地判断出动物在什么方位,根据山形、风向去寻找,十有八九能猎到。狩猎具有一定的季节性。春季的二、三月份为鹿胎期,夏季的六、七月份为鹿茸期,秋季的九、十月份为鹿尾期,落雪后的冬季为打皮子和打肉期,是打猎的黄金季节,统称为“红围”期。鄂伦春人的狩猎方法有很多种,对每种动物都有一套猎取方法。
狩猎文化是鄂伦春族文化的重要特点,他们的宗教信仰、衣食住行、风俗文化都体现了狩猎民族的特征。如鄂伦春人的服装,虽然受环境和自然条件的制约,比较单一。但是鄂伦春人民靠勤劳和智慧,创造了独特、完美的狍皮文化;头戴狍头皮帽,身着狍皮衣裤,脚穿狍腿皮靴,这些皮制服装做得实用、美观,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鄂伦春族传统的食物主要是野兽肉和鱼,其中食用最多的是狍子肉,其次是鹿、犭罕 、熊和野猪肉。鄂伦春人的传统住宅是“斜仁柱”,即撮罗子。交通工具有滑雪板、爬犁、马匹、桦皮船、大轱辘车等。
鄂伦春族是我国历史悠久、勤劳勇敢智慧的典型狩猎民族,也是人口最少、定居最晚的民族之一。鄂伦春族狩猎文化表现方式为崇拜自然、游动迁徙的生存方式,是自然环境与社会生活环境的产物。2008年,“鄂伦春族狩猎文化”被批准为第二批黑龙江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鄂伦春族舞蹈文化
鄂伦春族自古信仰原始“萨满教”,北方深山中的黑熊是他们敬仰的图腾。他们认为:远古时期,鄂伦春人与熊有着血缘关系而把熊称为“祖父”和“祖母”。鄂伦春民族是个性格爽朗、豁达,喜爱歌舞的民族。他们的民歌多为自编自唱的即兴歌曲,而舞蹈内容和动态也因生活地域及方式的特殊,形成了以模拟动物姿态和生活动作为主的特点。多是反映狩猎和采集生产的。
如“依哈嫩舞”,表现猎人打到野兽以后,高兴地把猎物往马背上驮的情景。红果舞表现了妇女采集红果的劳动。也有模仿鸟兽动作的舞蹈,如“黑熊搏斗舞”,“野猪搏斗舞”和“树鸡舞”都是模仿这些飞禽走兽的动作或吼声而创作的舞蹈。舞曲常以“介回、介回”、“额呼德呼”等衬词,还以“哲嘿哲”、“加嘿加”等作节奏呼号。其舞蹈大体可分为娱乐舞、氏族舞、宗教舞三种。
“依和纳仁”舞
只在三年举行一次的氏族会议上跳的舞蹈。是一种祭祀性的氏族舞蹈。一般由11人跳,10人围成一圈,有1人站在圈中央。舞蹈开始后,大家先开始蹲着做小蹦跳的动作,之后站起来,外围的人手拉手边跳跃边向左围绕圈中央的人转,中间的人边舞边唱,外围的人随声应和。跳这种舞时,男女老少都参加,并着节日的盛装,有的还要带上假面具。(农历网)
“黑熊搏斗”舞
是模仿黑熊搏斗的一种舞蹈。多有3个人跳,不分年龄和性别。双膝半蹲,上身稍向前倾,双手扶膝,双腿连续蹲跳,摇摆头和双肩。口中不断发出“哼姆!哼姆!”模仿熊的吼叫声。整个舞蹈刚劲有力,反映了鄂伦春人剽悍、刚韧的个性。
“树鸡”舞
鄂伦春族的另一个《树鸡舞》,也是充满无限情趣,可供任何人,尤其是儿童参与的竞赛类游戏舞蹈。开始时,参加者列一横排,双手放在深蹲的双膝上。裁判在距起点大约10米处进行裁决。一声令下,起点的人们先齐声高唱:“谁要是最先到达终点,谁就是梅花鹿;谁要是半路逃跑,谁就是兔子;谁要是跳到一半就发笑,谁就变成臭李子;谁要是落在最后,谁就是又胖又笨又懒的树鸡!”歌声一落,人们便开始以双脚用力向终点跳去。蹦跳在前边的佼佼者,在途中还可以两臂的上下摆动、快速蹦跳、旋转等姿态模仿“树鸡”,以显示自己的能力和取笑落后者。但真正谁是又懒又笨的“树鸡”,要在游戏最后的欢笑中才能揭晓。
此外,鄂伦春族在庆祝狩猎丰收时,一定要跳模拟狩猎过程的《依哈嫩舞》。这个舞蹈可由双人或多人进行,动作的前半段由参与者,模拟狩猎过程中的牵马、扬鞭策马奔驰、了望、下马、射击、拣拾猎物、返回住地等系列动作。然后,所有在场的人们伴着优美的歌声,围成圆圈做沿逆时针方向的侧步行进舞蹈,以此来表达人们的和谐生活与欢畅心情。
中国第五十个少数民族叫什么?
按照民族人口数量排序第50个是鄂伦春族,人口数量8659。(单位万)
少数民族人口排序,(根据我国2010年第六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普查):
1、壮族16926381
2、回族10586087
3、满族10387958
4、维吾尔族10069346
5、苗族9426007
6、彝族8714393
7、土家族8353912
8、藏族6282187
9、蒙古族5981840
10、侗族2879974
11、布依族2870034
12、瑶族2796003
13、白族1933510
14、朝鲜族1830929
15、哈尼族1660932
16、黎族1463064
17、哈萨克族1462588
18、傣族1261311
19、畲族708651
20、傈僳族702839
21、东乡族621500
22、仡佬族550746
23、拉祜族485966
24、佤族429709
25、水族411847
26、纳西族326295
27、羌族309576
28、土族289565
29、仫佬族216257
30、锡伯族190481
31、柯尔克孜族186708
32、景颇族147828
33、达斡尔族131992
34、撒拉族130607
35、布朗族119639
36、毛南族101192
37、塔吉克族51069
38、普米族42861
39、阿昌族39555
40、怒族37523
41、鄂温克族30875
42、京族28199
43、基诺族20,899
44、德昂族20556
45、保安族20074
46、俄罗斯族15393
47、裕固族14378
48、乌孜别克族10569
49、门巴族10561
50、鄂伦春族8659
51、独龙族6930
52、赫哲族5354
53、高山族4009
54、珞巴族3682
55、塔塔尔族3556
此外,未识别民族人口640101。
扩展资料
鄂伦春族是中国东北部地区人口最少的少数民族之一 ,是狩猎民族,因此他们的衣食住行及歌舞等方面都显示了狩猎民族特点 。
鄂伦春族主要居住在大兴安岭山林地带,使用鄂伦春语 ,鄂伦春语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没有文字 [在长期的狩猎生产和社会实践中,鄂伦春人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有口头创作、音乐、舞蹈、造型艺术。
音乐
鄂伦春族的音乐以“赞达温”山歌曲调为主,高亢清透,伴有延长音和颤音,优美动听。“赞达温”的歌词即兴添加,语言朴实,感情浓烈。仅有的一种乐器是叫“彭努哈”或“卡木斯堪”的口弦琴,音量虽微弱,但能吹奏出各种曲调。
乐器有“朋奴化”(铁制的一种口琴)、“文土文”(手鼓)。鹿哨、狍哨既是生产工具,也是早期的乐器。鄂伦春族在载歌载舞时,常有这些乐器伴奏。
舞蹈
鄂伦春族的舞蹈分仪式舞、娱乐舞、宗教舞三大类,共同特点是边歌边舞。动作由慢到快,动作激烈至高潮时结束。代表性舞蹈有“依和讷嫩”、“依哈嫩”、黑熊搏斗舞等。
“依和讷嫩”是三年一次的氏族大会上进行的全族性舞蹈,十几人为一组,一人居中央,其余人手拉手围成圈儿跳。过去一个氏族集中起来传家谱和族谱时跳这种舞。
流传于鄂伦春自治旗三人表演的黑熊搏斗舞,模仿黑熊搏斗嬉戏的内容,极富鄂伦春族传统文化的特色。表演时互相吼出“哈莫”、“哈莫”的声音,先由两人表演搏斗,最后第三者上来劝解。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少数民族
百度百科-鄂伦春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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