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遵守严格的家庭制度是非常重要的,所谓“尊卑有分,长幼有序”,特别是身份上天然等级区分,量你有天大的本事,在等级森严的制度,该低头就要低头,该呵腰必须呵腰。古代大户人家可以娶三妻四妾,子嗣众多,虽然都是亲兄弟但不一定是一母所生,古人讲究长幼有序,也讲究嫡庶之分,无论是继承还是当家都要按照顺序来。
古代是嫡长子继承制,家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定是嫡长子,嫡长子也就是正妻生的第一个孩子。在古代的大族人家里,假如长子去世了,长孙和次子谁的权利更大?
过去的大户人家大都是一妻几妾的,妻生的子为嫡子,妾生的子就是庶子,如果分家,按规矩嫡子庶子应是均等的,如果继承名位,那就嫡子优先了。如果嫡长子先于父亲逝去,那就看嫡长孙和嫡次子的年龄了,如果嫡长孙已成家,祖宗牌位就传给嫡长孙供奉,族长很可能就由年纪大的嫡次子继承。
“立子以贵不以长”的意思是:王位的继承人都是自己嫡亲的儿子,但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并且可能王后的儿子不是长子,这时就有“立子以贵不以长”这一条来确定继承人: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妻所生的长子。如果哥哥的母亲为妾(妃嫔),但弟弟的母亲为妻(王后),只要有妻(王后)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妃嫔)的儿子为太子。
以明朝为例,明朝有制“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大明令.户令》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以明代荆王袭爵为例,第二代荆靖王朱祁镐有三子,嫡长子朱见潚袭爵,嫡次子朱见溥为都梁王,庶三子朱见澋为樊山王。当袭爵的嫡长子因罪削爵时,嫡次子已去世,庶三子尚存,荆王爵位由朱祁镐嫡孙、朱见溥嫡长子朱祐橺承袭。所以,这一案件说明,嫡孙的地位是高于庶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