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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与土家族文化有着什么样的关系(土家族的古老祭祀仪式是如何形成的)

实际上成了亡灵升为祖灵的一种转折仪式,才可以进入祖先神龛进行祭祀。在土家人最初关于灵魂归宿的说法当中,土家人相信人死后灵魂的去处有三个,而是通过祭祀祖先来保佑活着的人!烧社是土家族祭祀仪式当中的重要内容”二、二次土葬习俗对烧社的影响土家先民有火葬、二次土葬、岩棺墓二次葬等习惯葬法。土家族丧葬中的火葬、悬棺葬等习俗逐渐被土葬取代。而当今...

烧社即“社日”烧纸以祭亡灵,土家族地区岁时祭祀习俗。然服丧之家则需于此日祭新坟,扫墓,俗称之“祭社”。

老人亡故后的第三年的社日,俗称“满社”,一定要对亡灵祭祀。其女婿家必于这一天牵一只羊或一头猪以祭。

届时牵上羊,带上纸钱、香烛等祭品,上坟扫墓烧奠,也有的在这一天“烧灵屋”或“烧封包”,故称“烧社”。羊或猪要在坟前宰杀,以便血祭(亦有在土地庙宰杀者)。

据称,死者经过“烧满社”后,就已经成为祖灵,可以在神龛上加以祭祀了。因此,“烧社”实际上成了亡灵升为祖灵的一种转折仪式。现流行于恩施、酉阳等土家族聚居地区。

烧社与吃社饭是土家族人过社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了一种独特的习俗。

而酉阳地区烧社的习俗不只是囿于土家族,部分苗族也有此习俗。并且在名称上恩施称为拦社,酉阳称为烧社。那么烧社的习俗是怎么形成的呢?

一、烧社的文化根源

烧社是在社日,家中有新近三年新坟的人家中才进行的仪式。在土家族的观念中,逝去亲人的亡灵只有通过“烧满社”过后才能成为祖灵,才可以进入祖先神龛进行祭祀。

这其中最核心的观念是灵魂不灭。灵魂只是脱离肉体,但是不会毁灭。在土家人最初关于灵魂归宿的说法当中,灵魂只有一种去处,就是回归自然。

《梯玛神歌·巴 总卡》中唱到:“祖公祖婆啊, ( 这是) 儿孙的屋,不是 祖先的屋,火床上莫坐,你可以走了; 在四方堂屋里 的也要出去,大门小门里的都要出去,天井坪里的也 要出去,八字朝门里的也要出去,十字路口、隔着篱 笆的也要出去,隔着十二个山堡也要去,在悬崖坎的 也要去,在天脚下的都要走,感谢啊! 感谢啊!”

后来受到道家、佛家和儒家的影响,土家人相信人死后灵魂的去处有三个,分别是升天、回归自然(深山)、进入祖龛或者是升天、进入祖龛和下地狱。

土家人祭祀祖先并不是为了祭祀而祭祀,而是通过祭祀祖先来保佑活着的人。

所以,烧社是土家族祭祀仪式当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土家人联系亡者,祭祀先祖并祈求保佑的重要途径。

二、二次土葬习俗对烧社的影响

土家先民有火葬、二次土葬、岩棺墓二次葬等习惯葬法。

夏鼐先生在其《考古论文集》中论述:“二次葬是初民的一种原始信仰, 他们坚信灵魂不死, 并能超越血肉存在。所以人死后,须待血肉腐朽脱落, 遗体成为干净的骨骸,才能作为正式的最后的埋葬,使其灵魂进入鬼魂世间。”

明清时期,在外来文化冲击、经济因素及政府的导向性作用下,土家族丧葬中的火葬、悬棺葬等习俗逐渐被土葬取代,并一直延续至今。

而当今的烧社习俗可以说就是二次土葬习俗在不同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制度下的变形,或者说是二次土葬的遗留。

由于社会环境不允许将死者遗骸再挖出来清洗骸骨再重新下葬,所以土家人用烧社或者拦社的方式代替二次土葬的形式。

烧社的过程除了不设灵堂,不请端公开道场做法事,不在坟地打井壅棺,其它与死人后的葬仪无二,故民间有“重埋一道人”之说。

虽然丧葬形式改变了,但是二次土葬中使亡者的灵魂进入灵魂世间的意义仍然没有改变,只是变为通过烧社使亡者的灵魂进入灵魂世间,即通过“烧满社”使亡者的灵魂成为祖灵进入祖先神龛。

三、儒家思想对烧社习俗的影响

土家族是一个重孝的民族。

唐人张鷟在《朝野佥载》记载:“五溪蛮,父母死, 于村外阁其尸, 三年而葬。打鼓踏歌, 亲属饮宴舞戏, 一月余日, 尽产为棺, 于临江高山半肋凿龛 以葬之。山上悬索下柩, 弥高者以为至孝, 即终身不复祠祭。初遭丧, 三年不食盐。”

土家先民早年的二次丧葬习俗中,也是将死者装在棺木内,搁置于村外,三年后,再将其尸体或骨头进行岩棺葬。但是此后就不再祭祀。

随后在汉族入土为安的思想影响下,土家族古老的火葬、悬棺葬等葬式葬法逐渐被土葬所取代。烧社也作为二次葬的变形出现。

尤其体现在第三年的烧社当中,第三年最为隆重,同时可以砌坟立碑, 挂红布祭幛,称圆坟。

并且在改土归流以后土家族深受儒家孝亲思想的影响。无论是葬礼还是祭礼, 土家人都要按照严格的礼数进行, 不能违犯。

三年祭祀与儒家“三年之丧”的说法也是相吻合的。所以,烧社的时间的确立,既是土家先民习俗的遗留,也是儒家思想影响的结果。

四、宗族观念对烧社的影响

烧社过程中主要是女婿家牵一只羊或一头猪祭祀。在恩施,送花锣鼓班子和纸扎的旗、伞、宝盖等,都由女婿出。这与女儿、女婿在土家族丧礼上的特殊地位有关。

一般情况下,亡人女儿女婿回家祭奠都会专门 延请“走场师”。“走场师傅”队伍的基本建制是 8 人,其中尤以皮鼓、唢呐、锣、钹为整个乐队的核心,其他如釵、喇叭、乙子、箫、铛等乐器,根据孝女孝婿的家庭经济情况而定。举行“破方”或者“破湖”仪式中所用到的灵房也由孝女、孝婿置办。

在改土归流以前,土家族中招婿婚姻很普遍。招婿的地位相当于儿子,可单独继承家产,甚至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也允许儿子去女方入赘的现象。

因其较淡薄的宗族观念、较平等的性别关系。使得女婿能够获得较高的地位,拥有财产的继承权。同样的在丧葬仪式花费中分担部分花费。

但是,随着改土归流的影响,朝廷流官也正是通过整饬宗族使土家族招婿婚姻受到冲击。

如毛峻德称土家族无子家庭立异姓为子的行为为 “恶俗”,“乱宗渎伦, 莫此为甚”,要求 “嗣后有无子者,照律先立同胞子侄,次于嫡堂从堂,再从堂依序立侄为嗣。如无侄可立,方与远房及同姓中,照世次择立,承奉宗祀,传授产业”。

宗族观念的加强,使得女婿失去财产继承权。但是女儿、女婿在丧葬仪式中分担花费的传统并没有就此消失。

到现在即使不是入赘的女婿,在烧社中也是扮演经济承担者的角色。这既是土家族传统孝亲思想的体现,也是改土归流前,宗族观念淡薄的遗留。

五、结语

总之,酉阳土家族烧社的习俗源于土家先民二次土葬的丧葬习俗,在明清时期普遍流行土葬以后,以烧社的形式代替二次葬。

其中三年祭祀的时间既是土家先民二次葬的遗留也是儒家孝亲思想影响的结果。

而仪式中女婿家的作为是改土归流前土家人宗族观念淡薄的遗留。并且也体现了土家传统的孝亲思想。

酉阳的烧社与恩施的拦社仅仅是因为时间上的不同,但是其核心与实质都是一样的,都是土家族人祖先崇拜和孝亲思想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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