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又进与八个丧女剧情,你是什么样的心情?
活着这本书叙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家道中落,跟着战争的队伍四处流亡,身边的至亲都相继离他而去。。但活着并不是刻意在“堆砌”悲剧,小说中主要运用用第一人称的叙述穿插着第三人称,作者也对人称的选择给出了理由:“《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多于常人的苦难,如果从旁观者的角度,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都没有;可是当福贵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来讲述自己的一生时,他苦难的经历里立刻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看活着,给人更多的感觉是生活的无奈,底层人民只有不断地接受生活所带给的一切。在福贵最开始家中有钱有势的时候,他腰缠万贯,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一旦家道中落,他与平常人没有区别,也开始接受生活的贫寒,不辞辛劳地下地种田;当他被抓入伍的时候,他跟别的战士一样,苟且偷生的同时已经接受了准备有一天战死沙场的准备;当他的亲人,从他的父母,到他的孙子都相继死去,他掩面流泪后,艰辛的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的苦难也恰恰是中国底层人民经历的苦难的缩影,当意外或者苦难降临的时候,人们都得接受,接受生活的压迫,这也是底层人民人民坚韧不拔的写照。
我得出了另一个结论是,人应该珍惜所拥有的,看到生活好的一面。福贵残酷的一生,他身边的人都是善良的。当然这一切都是在他落魄之后发现的。他的母亲从前没有干过农活,生活不易她没有抱怨地去割草,他的妻子在被岳父接走之后又回来,一生对她不离不弃,他还有懂事的两个孩子,在战场上遇到的春生和老全都是和他相濡以沫的朋友。因为要珍惜身边所有的美好,我相信这也是支撑他活下去的理由。人容易被身边的种种屏障碍住眼,看不见身边已经拥有的美丽,直到等到生活不易。要记住生活本身就是有悲有喜的。
可以说福贵经历了众多之后,人活得潇洒通透了些,他买了一头牛,也取了和福贵一样的名字,这头牛也就是他自己的写照,同伴都死去,剩下孤苦伶仃的一个人,两个福贵耕着地。正如书结尾处所说的“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她为什么回了娘家还要回来?
家珍是富贵生命里的所有“甜”和所有“苦”的来源,如果一个人没有尝过甜,那便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苦”。家珍是富贵一次次绝望了活下去的唯一精神支柱,同时也是富贵悲苦人生的“线索人物”和“见证者”。如果没有余华先生笔下的任劳任怨、不离不弃的家珍,就没有富贵一波三折的悲情人生。
余华先生的《活着》是在特殊年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与社会“大背景”的相互映照,富贵作为小说中的主人公,他在年轻的时候是一个浪子,但是到了后来却成了被残酷现实磨砺成一个命运的“强者”,因为活着是一个弱者对于顽强生命的最有力的诠释。
一、家珍是小说中的“线索人物”,同时也是富贵悲情人生的“见证者”,她给了富贵最“甜”的天伦之乐,同时,也让富贵感受到了骨肉分离的剜心之痛。富贵刚开始是一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放浪“公子哥”,却被无赖龙二设计骗去房产,富贵家从此家道中落,家珍也一气之下带着女儿凤霞,挺着大肚子回了娘家,但是在看到富贵变好以后她又一次回到了富贵身边,一家人虽然日子过得清苦却也甜蜜温暖,但是后来因为种种不测,家珍得了软骨病而死,女儿凤霞因为没有及时就医而哑,儿子因为献血而亡,女婿也被水泥板夹死,小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人生最痛莫过于“白发人送黑发人”,富贵却是看着自己最亲近的人一个个死去,这不是一般人可以经受得住的致命打击。但是如果没有家珍,富贵可能会永远做一个“孤家寡人”,不会体会到“甜”,就不会经历人生大哭大悲。也就没有《活着》这部精彩小说的问世。
二、家珍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农村妇女的真实写照,她们勤劳善良,以丈夫为自己的“天”,三从四德,“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是她们的人生信条,她们没有现代职业女性的自立与自信,却依旧散发着“母亲”般的温暖光芒,是中国社会中最普通的千千万万劳动妇女中的一员。《活着》作为一部中短篇小说,为了让“主人公”形象更加饱满,必须要有像家珍这样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劳动妇女”形象的衬托,让读者觉得家珍就是身边的某一个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老奶奶的“化身”,更加增强了故事的真实感,拉近了作者和读者之间的距离,容易让读者产生情感共鸣,所以才更加深入人心。
三、家珍对富贵不离不弃的爱,是富贵悲情人生中唯一的“星星火光”,也让读者在感叹主人公命运的同时,看到了人间真情。家珍对富贵是有爱的,一个农村妇女表达爱的最简单的方式便是不离不弃,你外出了我永远等你回来,为你生儿育女,为你财米油盐,与你同悲共喜,这些家珍都做到了。她是一个合格的妻子,更是一个伟大的母亲,她永远乐观永远勤劳,但是却也不能“拯救”主人公的悲惨人生,这也从另一个侧面点明了小说的主题,在对抗悲剧人生的道路上,可能真的没有永远的“同行者”,只有自己不屈的肉体和坚毅的灵魂相伴,唯一能够对抗悲剧人生的方式就是活着,哪怕是悲情地活着,痛苦地活着!最后还要悲怆地一笑,说一句“好死不如赖活着”!
结语:家珍是富贵生命中的“太阳花”,正因为有家珍,所以富贵哪怕是怎么样依旧没有丧失做人的底线和原则,就算是命运一次又一次地把他推到了悬崖边上,他依旧选择了坚强地活着,这本身需要比死更大的勇气,和对人生更深层次思索,而这些力量来源于家珍。个人的一点小见解,希望对你有帮助。我是璞玉待琢,一个喜欢从影视作品发现现实问题的小作者,期待您的关注。
白骨精几次躲过了孙悟空的绝杀?
恨,只能生出恨……
一直以来,我们对唐僧的印象便是唠叨怕死。取经团队中,四个徒弟个个本领通天,却让唐僧做个师傅掌管四人,似乎有些不妥,些许人或许不认可。唐僧有何本事?凭啥能做齐天大圣的师傅?其实,唐僧的本事可大了去了,不说其他,《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中的白骨精便是唐僧间接打死的。
《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乃一部3D动作神话电影,由郭富城、冯绍峰、巩俐等联合主演,于2016年2月8日在国内上映。此片由古典神魔小说《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继承与发展而来。值得一说的是,影片既保留了吴承恩小说《西游记》中“三打白骨精”的大体情节,而又在这之上延续发展,有了创新。
创新最大的,是他们给白骨精加了身世。小说《西游记》中的白骨精乃白骨岭上的一具干尸,吸收多年的日精月华而来,而在此,白骨精却有着一段身世:十六岁那年,她嫁入别村一户人家,而自她来之后,村里闹了一场严重的饥荒,此时村中有了不好的言论,说是她带来了灾难,说她是“妖孽”;于是村人将她扔上绝岭峭壁,让秃鹰吃她的肉。
她活了下来,却吸收多年的日精月华,怨念深重,成了白骨精。
创新最大的,是他们给白骨精加了身世。小说《西游记》中的白骨精乃白骨岭上的一具干尸,吸收多年的日精月华而来,而在此,白骨精却有着一段身世:十六岁那年,她嫁入别村一户人家,而自她来之后,村里闹了一场严重的饥荒,此时村中有了不好的言论,说是她带来了灾难,说她是“妖孽”;于是村人将她扔上绝岭峭壁,让秃鹰吃她的肉。
她活了下来,却吸收多年的日精月华,怨念深重,成了白骨精。
还有一大创新,便是唐僧。以往唐僧不占主导地位,或是不占主要地位。台词不多,镜头很少,遇到妖怪只会躲闪,被救出来感谢悟空;然而此片却一改以往唐僧的形象!将唐僧的“取经虔诚之心”演绎得彻底。且来看看唐僧的那些台词:
取经路上的每一难皆为造化,每一步皆是修行。
就是因为害怕,所以才要取经呀。
一念迷是众生,一念觉则是佛。你眼睛“咣”一下睁这么大(用手比划一下),也是看不见路的,路是需要自己一步一步走出来的。
光阴如梭,未必是时间良药;念念相续,苦痛里都是执着。
我们两个人真正很像(对孙悟空说),佛祖才会把我们两个人安排在一起的吧。——这句话观音菩萨后面有解释:孙悟空眼睛所看到的是“白骨精是妖怪”这个真相;而唐僧所看到的是白骨精也有生命,“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这个心相。
小僧要劝你弃恶从善。
僧西去的路上绝不跨过一叶苍生。如果我就此离开,即便我过得了千山万水,我也过不了我自己。
(如来对唐僧说):你是凡胎肉体,度化不了白骨精轮回转世,若要度化,且须牺牲你自身性命,你愿意吗?唐僧:YES,I do!
我认为,全片围绕唐僧运行。唐僧是此次事件的男一号,主心骨,他给全片提供中心思想——劝人为善,度化世人。孙悟空不过是出些力,乃苦力劳动者。
影片的最后,白骨精本应灰飞烟灭,唐僧却选择牺牲自己之命而帮助她走上轮回之路。牺牲自我,成就他人,这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
我是最后生还者该怎么玩?
其实我是个特别特别怂的人,这游戏我玩了三天,里面起码有两天的时间我是蹲着走过去的。由于太怂的关系,武器也没怎么用,后期各种武器的弹药都是满的。即便如此,我依旧是能不打的架就不打,宁愿麻烦一点,浪费多点时间绕路。前期玩的时候,好几次被感染者追,我都是跑的最前面,管什么Ellie啊,自己保命要紧。中间有一次跟Ellie分开了,我内心还一阵吐槽,要去救她就得直面一群感染者,要不是剧情需要我肯定自己跑了。事实上Joel一开始似乎也是这种心态。而他之后心理的转变跟玩家的心理变化其实是同步契合的。要过大桥的那次,梯子断了,后面一群追兵,Ellie本可以跟那对黑人兄弟一起跑路的,结果她毫不犹豫地跳了下来。Joel重伤昏迷那次,Ellie为了保护Joel,以自己为诱饵,只身一人骑着马吸引走那群食人的村民。Joel被困在水下的车厢那次,Ellie明明不会游泳,但仍义无反顾地跳下来给Joel打开车窗,然后自己被水冲走了。经历过这些,我想如果我是Joel,也会愿意用生命保护这个小女孩的。所以在最后一战时为了救Ellie,我第一次非常激进地顶着枪火前行,最后杀到手术室门口时已经打了四个急救包,而且还是残血。虽然我知道游戏的设定允许我慢慢地打过去,无论我花多少时间,我进到手术室时Ellie都会是刚刚要进行手术的状态。但打到这一关时,我真真切切地有一种要去救自己女儿的急迫感。时间刻不容缓,我能争取快一秒就是一秒。最终救出Ellie时,我发现我这个谨慎小心的怂逼刚刚的行为放在现实中是有多傻逼。或许,我跟Joel一样,把Ellie当成自己女儿了吧。
《最后生还者》的故事发生在“真菌爆发”的二十年后,人类文明几乎被这种可怕的真菌毁灭殆尽,世界荒废,幸存者只能在危机四伏的土地上挣扎生存。单论生存的水平,主角乔尔绝对是一位强者,可他也有很明显的人格缺陷。好莱坞的编剧在塑造一位主角,尤其是一位英雄主角时,喜欢在主角身上设置一些缺点,这些缺点让主角看起来更像一个真正的人,更容易被观众所接受。乔尔的缺点是自私,他只在乎与自己有关的事,并不在乎别人的生死。至于拯救世界这种事,去他的吧,我连自己的女儿都没能拯救,还拯救什么世界。而乔尔的女儿在二十年前并非死于真菌,她是被一名士兵开枪打死的,而那位士兵一定认为自己所做的事,是为了拯救世界。如果不是乔尔的弟弟汤米及时赶到,他也会死在那个夜晚。这就是乔尔自私的根源,一个非常有力的理由。所以当乔尔第一次见到艾莉时,他只把这个小萝莉当成是换回武器的筹码,多一句话都懒得说。当他第一次发现艾莉已经被感染了真菌,第一反应是要杀了她,而不是思考一下她为什么被感染之后没有变异。他甚至一度想放弃用艾莉从火萤手里换回武器,只是不想去惹麻烦。以乔尔此时的心境,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愿去拯救世界的人。皮克斯编剧的22条军规里有这样一条――一个角色擅长什么,丢给他相反的事,看看他会怎么做。
一个不怕死的人牺牲自己,远没有一个曾经贪生怕死的人为了大义去牺牲自己来的震撼,这就是戏剧冲突的魅力。如果乔尔一开始就表现出拯救世界的愿望,那么这个故事就会变得没有力量。乔尔和艾莉刚刚相识时,内心是排斥的。因为他的女儿二十年前死在他的怀里,死时的年龄和艾莉差不多大,这件事是他心中永远的痛。他看到艾莉时,难免想起痛苦的经历,而他不可能改变这一切,只能选择逃避。大叔和萝莉,两人看对方都不顺眼,可偏偏天意弄人,两个人的命运因为泰丝的死被交织在一起,从此再难割舍。乔尔和艾莉一起踏上旅程的原因很简单――他们无法再回到波士顿了,而找到火萤是当时唯一靠谱的办法。虽然被迫成为同伴,但是乔尔仍旧很排斥艾莉,这种做法主要表现在不信任。乔尔一直不肯给艾莉一把防身用的枪,甚至连弓箭都不给一把。很难想象这二十年乔尔是怎样度过的,他都承受了怎样的磨难。这一点游戏当中并未细细交代,但是这些磨难在乔尔身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他变成一个性格孤僻、下手狠辣、不在乎别人生死的男人。
在乔尔和艾莉的旅程中,我们看到他对待敌人是相当残忍的,当然,这也是他能活到现在的主要原因。在第二幕,乔尔和弟弟汤米相遇后,汤米曾对哥哥有一句评价――他以前就是个混蛋。我想这是客气的评价,真正的乔尔,绝对是一个冷静又残忍的人。乔尔有足够活下去的本事,可是他缺少了一样东西――存活于世的希望。他只是活着,却从未思考应该为什么而活,或者活着是为了什么?直到他与艾莉的隔阂慢慢消除,两颗孤独的心终于彼此依赖,乔尔的心中才重新燃起希望。这种希望其实并不是拯救世界,而是希望艾莉能够好好的活着。乔尔痛苦的根源是丧女之痛,因此他有意无意地逃避艾莉,是怕被这个小姑娘戳痛了内心的伤口。可艾莉和乔尔实际上有一条关系纽带,这条纽带就是乔尔的女儿莎拉,也可以理解为父爱。
身为一个父亲,却失去了疼爱女儿的机会,这是非常悲惨的事。而父爱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谁也无法将其抛弃。所以不论乔尔怎样克制,艾莉最终还是走进了他的内心,并代替莎拉成为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而一对新的父女关系将乔尔带出了二十年不堪回首的生活,这个饱经沧桑的男人自此拥有了爱与希望。但他们仍有一项重要的使命需要完成――带着拥有免疫体质的艾莉去火萤总部,去拯救世界。这一路并不轻松,可以说是九死一生。乔尔和艾莉在旅途中遇见了形形色色的人,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仅仅是活着,苟活于世。这个世界最可怕之处不是孢子、不是感染者和变异体、而是失去了人类社会的规则。因为失去了规则,人也失去了底线,只要能活下去,什么事都可以做,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为什么《汉谟拉比法典》在人类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因为它是人类所知的最早的成文法典,它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法律的出现。
法律约束人的行为,它也保障了人类社会的规则,是人类文明蓬勃发展的基础。当规则与法律崩溃时,人类其实得到了某种意义上的自由,可是这种自由是危险的,是残酷的。它让人类失去底线,于是世界进入了真正的崩坏,孢子不会将人类赶尽杀绝,但是人类自己会。当乔尔和艾莉遇见山姆兄弟时,山姆让弟弟放下枪,他认定乔尔不是猎人一伙儿人,原因很简单――猎人不会带着小孩儿,小孩儿是他们的累赘。这是一个隐晦的情节,却让人心底发凉。尽管世界崩溃了,可仍旧有不少小孩儿顽强地活着。而猎人组织中没有一个小孩儿,那也就能想象到他们是如何对待小孩儿的,这种事情已经完全丧失人性,这就是规则崩坏的产物。在末日之中,胖子比尔选择逃避、山姆兄弟选择前进和争取、猎人首领大卫选择杀戮,用别人的性命换取自己的生存。实际上他们都没有得到好结局。在世界末日面前,人类的力量孱弱不堪,所谓的挣扎都深陷于泥潭,怎么努力都使不上劲。这个时候再看看乔尔和艾莉所背负的使命,未免太沉重了。
大家觉得成龙的演技如何?
如何评价成龙的演技?
看你拿什么来衡量了,和那些老戏骨当然是比不了的,但对于动作片而言,成龙的表演水平当然是绰绰有余的。不过这几年大哥的电影事业遇到了瓶颈期,想转型又转的不彻底弄得不上不下很尴尬(参考警察故事2013和天将雄师),拍打戏又力不从心(参考绝地逃亡和邻家特工),这大概是作为动作片演员的终身宿命吧。
另外,我一直觉得(新警察故事)是成龙演技的巅峰期,无奈也是他最后一次提名金像奖影帝。在这个连彭于晏凭(黄飞鸿)都能水到影帝提名的时代,真是替他叫屈。当然,成龙也是历史上拿金像奖最佳动作设计最多的人,也算是平衡了一下。
每部戏有每部戏的特殊情况,《绝地逃亡》很明显就是导演太水了。话说成龙好像还真没有和大牛导演合作过,可能是他个人风格太强烈,很难和一个有才华有想法的导演磨合。也是挺可惜的。所以在他的作品集里,他自导的相对而言都是上乘,其他导演的作品还是差了些。就拿警察故事系列说,1和2都是经典,而唐季礼导演的3和4只能说勉强还可以!
龙叔是能打又能演的电影全才,连庄过两届金马奖,演技肯定没说的。成龙和李小龙一样,都是打中有戏的代表人物,他们两个都有招牌动作,肢体语言和面部表情都很丰富。
成龙的英伦对决怎么样?
英伦对决?成龙?难道又是打打闹闹的动作喜剧片?
相信你也跟我一样,看到成龙的名字就会产生这样的联想。
《英伦对决》是由中国、英国联合制作的动作惊悚片,由曾经执导过007系列皇家赌场的新西兰导演马丁·坎贝尔导演,根据史蒂芬·莱瑟1992年出版的小说《中国人》改编,讲述了生活在英国的华人关玉明的小女儿在爆炸中不幸遇难,想为女儿讨回公道却四处碰壁,最终独自走向复仇之路的故事。
接下来,哥斯拉就来为大家盘点一下电影的几大看点。
电影的第一个看点是成龙的走心演出。
电影中成龙饰演的是一名60多岁的华裔英国人关玉明,曾经参加过越战,并且在美国当过特种兵。昔日虎虎生风的成龙大哥在这里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中老年人,头发花白,岁月在脸上留下深刻的痕迹。
一开始,关开着车送女儿去商店挑选毕业舞会要穿的裙子,然而女儿刚刚走进店里,一声巨响,留给关的就只有心碎。
悲痛欲绝的关多次去警局要求工作人员告诉自己投放炸弹的凶手是谁。原来,女儿是他在这世上最后一个亲人了。在越南的时候,他的两个双胞胎女儿被匪徒杀死,妻子在生第三个女儿的时候难产死了。他没能保护所有的亲人,对自己的自责和绝望,促使他决定手刃仇人。
这一个镜头里,龙叔穿着深色的衣服,抱着纸袋蜷缩着坐在空荡的长凳上。泛红的眼眶里依旧有泪光,悲痛到绝望以至于沉静的表情,使他不同于以往不是打鬼子,就是夺国宝的形象。不搞笑,也不站在宇宙中心呼唤爱的龙叔,彻底变成一个孤胆独行的复仇者。
电影的第二个看点是主角炸弹技术和打戏的结合。
关在多次上访警局甚至爱尔兰高管仍然无果之后,毅然决然开始采取自己的方法来逼问出凶手的身份。
他先是在政府大楼的洗手间制作简易延时炸弹向知情高官示威,紧接着凭借自己出色的追踪技术和炸弹制作技术不断向高官施压。
电影虽然是动作戏,但并没有被过多的动作场面充斥,气氛的带动和节奏的把控比较到位,主要还是归功于导演马丁·坎贝尔(所以龙叔还是少自己上阵导演好好演戏吧)。关的炸弹技术和追踪技术也成为电影的一大亮点。
电影的第三大亮点在我看来是故事背景。
故事改编的小说出版于1992年,但是结合当今恐怖袭击频繁发生的大环境,和最近多动荡的英国社会可谓十分契合。
故事涉及的是爱尔兰和英国政府组织之间的冲突,在我看来也总有含沙射影表现当今社会的意味。
某川Dotard(某三月半为了反Diss给某川普取的外号,在推上引起国际网友的一致关注和叫好)上台之后实行严重的人种歧视政策不仅引起了米国本国社会的激烈变化,也或多或少影响了国际上外交局势,造成国际贸易政策的动荡。
世界各国多地频发的恐怖袭击、难民危机等也开始让世界意识到,我们的社会或许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般和平。
扯远了,回到电影本身,虽然在剧情上还是有些bug,比如60多岁的老人稍微锻炼一下又可以以一打十还是有点勉强。最后的boss不能免俗还是被大家基本都猜到了,但是政坛的水有多深,内里有多少秘密和黑暗,可不是一部电影就能说明白的。
此外,国内外观众对成龙的这种戏路转变还是比较接受和认可的,很多YouTuber也纷纷出了对这部电影的反应视频,看这几个哥们看了预告片的震惊又兴奋的表情,就知道龙叔这次的转型观众们还是很买账的。
最后还是着重表扬一下龙叔吧。撇开这些年来闹得沸沸扬扬的个人私生活以及坑爹的龙太子,成龙本身还是一个很敬业的演员,如今的地位也实打实是用命拼出来的,虽然岁数大了,还是希望以后可以多接一点这种走心的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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