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女儿红剧情观看,但是他们的房子成为凶楼?
杭州杀妻案已告破,但是他们的房子成为凶楼,家人还敢住吗?这个问题提得好,我认为他们的家人不敢住。
震惊全国的杭州杀妻分尸案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影响力实在太大,对他们家人也产生巨大心理影响,他们的家人不敢也不会住,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讲解分析:
一,家人指的是谁这个凶楼有继承权的家人有谁呢?分别是大女儿、儿子、小女儿。大女儿已嫁人,儿子单身,小女儿才11岁还小,估计是要送孤儿院的,题主指的家人估计是许某儿子。
二,对许某儿子影响力太大许某儿子不要问敢不敢住凶楼,他甚至连跟大家见面都不敢,有个惨无人道杀妻分尸的父亲,他连做个正常人都难了,心理压力太大。
三,许某儿子如果敢住凶楼许某儿子如果敢住凶楼,证明他的心理素质过硬,也不正常。发生这么大的凶杀分尸案件,而且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父亲和后妈,我们局外人想想都害怕,何况还是做儿子的,如果敢住凶楼,邻居们口水都要把你淹没。
四,凶楼选择出租?许某儿子肯定也是正常人,是不会也不敢住凶楼,这小区的房子又没有出售权,只能出租。但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此次案件影响力实在太大,估计出租都非常困难。
五,凶楼变空置房是最有可能的我认为许某儿子会去到一个偏僻安静的小山村过单身生活,房子将长期处于出租状态,不要说许某儿子不敢住,陌生人都不敢住,想想杀妻分尸案件都害怕,你还敢住?
据房产公司介绍,杀妻分尸案件小区都受到很大影响,个别居民已经搬离小区,空出来当出租房都不好租,那个凶楼估计出租就更困难了,谁还敢住呢?
综上所述,许某家人是不敢,也不会住凶楼,这是常理。不要说他家人不敢住凶楼,怕是见人都不敢,谁受得了天天被人指指点点,与其被人说三道四,不如远走高飞,还住凶楼干嘛,何必受这种苦,大家怎么认为呢?焦俊艳和焦恩俊是什么关系?
内地女演员焦俊艳因为长相和台湾男演员焦恩俊很像,以至于焦恩俊在出演一些角色之后,被网友们认为焦俊艳是焦恩俊的女儿,但是,焦恩俊和焦俊艳两人除了都姓焦之外,并没有半点关系。
首先,焦恩俊是中国台湾省嘉义市人,中国著名影视明星。
因为焦恩俊长相英俊,棱角分明,立体饱满,极具古典美男气质,因此,焦恩俊出演了许多古装男主角,比如:《七侠五义》中重情重义的南侠展昭;
《小李飞刀》那洒脱不羁却又饱含柔情的探花郎小李飞刀李寻欢;
《宝莲灯》中深爱自己的妹妹和外甥,但因为天条不得不处处为难沉香的二郎神;
可以说,焦恩俊不但颜值高,演技还令人称赞,而且焦恩俊对待演艺事业可谓是敬业刻苦,精益求精,本人也十分低调,可以说是德艺双馨的台湾艺人。
而内地女演员焦俊艳则是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自2009年正式出道以来,焦俊艳也出演了许多角色,比如:
电视剧《法医秦明》中嗅觉灵敏的李大宝;
电影《心花怒放》中成为耿浩的终极真爱的“阳光女孩”小北;
《陆垚知马俐》中古灵精怪,攻气十足的方灰灰;
可以说,焦俊艳是一个很有灵气的女演员,而且她性格比较低调,演技在线,可以说是近些年中比较有实力的年轻女演员。
尽管焦俊艳的长相在某些角度和焦恩俊有些神似,但是两个人确实没有任何关系,连合作都没有。
不过,焦恩俊确实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叫做焦曼婷,小女儿叫做焦宜蓁。其中,焦曼婷今年上半年还参加了选秀节目《创造101》,尽管没有成功出道,但是也让网友们认识了这个可爱的台湾女孩。
除此之外,焦恩俊也是圈内出了名的女儿奴,当年焦恩俊离婚后为了为了女儿抚养权净身出户,把自己的房产、车子都都给了前妻,甚至付给了前妻一大笔抚养费。
在焦曼婷参加选秀节目时,焦恩俊更是化身为焦曼婷第一迷弟,时不时就给自己的女儿打call! 甚至在看到自己女儿和别的男生合照,焦恩俊还在第一时间评论“那个男的手是想残废吧!”可见,焦恩俊真的很爱自己的女儿啊!
最后,再说一句,焦恩俊和焦俊艳真的没有任何关系,希望网友们不要再误会了!
目前有两个女儿?
这个问题真是问到心坎上了!
分享一个我身边的故事吧 以前上班的时候一位同事家里有3个女儿,每次感觉家里有什么活动时候女儿女婿都都一起回来,家里十分热闹,让我这个旁人都十分羡慕嫉妒!后来有一次无意听到原来她年轻的时候一直要个儿子,结果生了5个女儿。后面因为家里经济原因送了2个给别人。有一次其中一个女儿居然到她上班的地方面试!当时她看到后那种滋味是五味杂陈。偷偷的流泪(๑ó﹏ò๑)。后面公司的老板为了避免尴尬的局面就没让她那个女儿来上班。那个女儿至始至终也不知道她面前的是她妈妈!
这个事情给我心里留下了一个信念。不管未来怎么样,一切顺其自然。或许是因为老一辈的思想,觉得儿子才是传宗接代。
本人也是前几年有了一个女儿,旁边很多人劝我赶紧再生一个儿子,我都是笑笑不说话!每次自己下班回来,女儿总是黏着我身边,那种幸福感是美上心头的。
回到题主的问题!!既然有2个女儿,以后的生活肯定是幸福的,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考虑生第三个,但是你能保证肯定是儿子吗?或者说你生活水平不怎么好,生了第三个,又怎么给他们创造更好的环境!毕竟现在的生活成本太大了。所以还是劝你要慎重考虑哦!!!
一些女人被强奸为什么不报警?
恶有恶报!
1981年春天,刘二嫂独自去大山里种地,被同村周老四欺负了好几次。
办完事情后,周老四告诉刘二嫂,如果敢告他,最多就是坐牢几年。出来后,一定要刘二嫂不好过,一辈子不会轻易放过她。
周老四还说,他弟弟周老五,也不是善类,如果刘二嫂敢让他坐牢,弟弟也会为他出气。
刘二嫂老实巴交,既担心名誉扫地,又害怕周老四出来后打击报复,更害怕他的弟弟,所以没有声张出去。
就这样,刘二嫂忍气吞声,默默接受了周老四作恶。后来,周老五也掺合进来,多次欺负刘二嫂。
1981年至1983年期间,周老四兄弟俩,有时单独欺负刘二嫂,有时共同采取行动,把刘二嫂家里当茶馆,随时进进出出。
1983年夏天,周老四兄弟俩去山上放牛,下大雨时,兄弟俩在树下避雨,雷鸣电闪后,这两个坏蛋,终于离开了人间。
据他们说,二人腹部下面,都被雷电给烧焦了。
刘二嫂为何没有声张?
针对这件事,我专门与她深度交流过,她说出了三个原因,让我感概万千。
〔1〕刘二嫂认为,侮辱性虽然很强,身体伤害却不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能因小失大。听到这个理由,我心里明白,刘二嫂长期被周家兄弟欺负,对侮辱已经产生了抗体,活下去才是王道,就逆来顺受吧。
〔2〕刘二嫂又认为,就算把周老五告到牢里去,谁帮她应对更凶狠的周老五呢?这个理由,确实让我哑口无言,甚至不知道怎么回复她。刘二嫂是孤儿,新婚期间就丧偶,没有娘家撑腰,婆家认为她克夫,对她的成见很大,肯定不会帮她。
〔3〕刘二嫂还认为,恶有恶报,坏人早晚会遭到报应。这个理由,听起来貌似滑稽,甚至有点愚昧。但是,对刘二嫂来说,却是一针强心剂。就因为这样,刘二嫂原本绝望的生活,每天都带着希望,希望看到老天看眼,让周家兄弟遭到报应。最后,刘二嫂心想事成,她的忍让得到了丰厚的汇报。
后来,刘二嫂怎么样了?
周家兄弟都是单身汉,二人丧生后,只留下两间房屋和一头牛。事发当天,因为周家兄弟欠债未还,刘二嫂去牵牛抵债,被周家其他人阻拦。吵闹过程中,由于过于激动,刘二嫂把周家兄弟的丑行说了出来。周家人要求拿出证据,后来,一个放牛娃替刘二嫂作证,周家人才哑口无言。最后,由村里出面调解,把周家兄弟的房子和大黄牛,全部给了刘二嫂,作为补偿。
写在最后:
善有善报!
恶有恶报!
不要质疑这个千古不变的真理。
把时间轴拉长一点,这个真理的正确性,八九不离十。
做好人,不怕打雷下雨!
古代女子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落红的话?
简单来说,看时代。
所谓落红,即是处子血,指女性在初次性行为中,因处女膜破裂而引起的流血现象,跟其他跟性有关的一切一样,被加上了隐晦的称呼。
这种方法并不科学,因为处女膜可以因运动等原因提前脱落,初次性行为也可能不脱落。但古代对科学缺乏广泛而系统的认知,这种方法反而成了验证女子贞洁的重要手段。
尽管如此,在不同朝代,人们对于女子贞洁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对于新婚未落红的反应也截然不同。
先秦时期:理论的逐步出现上古时期压根没有贞洁这种要求,当时人类族群的第一要义是生存,第二就是繁衍,甚至完善的家庭制度都可能很晚才出现。
随着时代发展,男性逐渐在生产中占据主导地位,母权制随之解体,女性地位由此一落千丈,逐步受到了男权社会思想和生理上的双重压制。
男权社会的两性关系就一个词:“男尊女卑”,其原理就是用理论的方式盖章证明男性比女性优越。
《易经》载: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到战国时期,荀子提出君臣、父子、兄弟、夫妻几种人际关系之间的道德和行为准则,女性均处于从属地位。他的学生韩非子进一步阐明这些准则,还将之纳入政治范畴。
《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主贤臣而弗易也。”与此同时,对于女性贞洁的要求也在提高。
贞洁本身就是男尊女卑的产物,是建立在女性附属于男性的基础之上的,因为男性一方的婚姻目的是传宗接代,且要求是血统纯正的男性后代,被视作生育机器的女性就必须保证这种结果,换句话说,只与丈夫一人发生性行为。
在婚姻存续期间,这种要求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并无不可,但古代女性物化的发展把贞洁观念延伸至婚前和极端化两个方向,导致众多女性的悲惨结局。
然而社会现实却与理论相悖,春秋战国时期男女野合之风盛行,寡妇再嫁也不是什么难事,秦国的秦宣太后可以公然蓄养男宠,还发布诏令让男宠殉葬(被劝回来了)。
在这个时期,除非碰上礼制的死忠粉,否则基本不会因新婚不落红受到惩罚,就算碰上,也不过是退婚再嫁,当时的社会对此不会有太多微词。
秦汉魏晋时期:三纲五常的渗透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01年),秦始皇东巡途中,在会稽刻石,其中对女性贞洁作出了要求:“饰省宣义,有子而嫁,倍死不贞。防隔内外,禁止淫佚,男女絜诚。夫为寄猳,杀之无罪。”
以上只是要求,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予以制止。
汉朝时期,董仲舒杂糅诸子百家的学说,把自己的“儒学”推销给了汉武帝,并被立为独尊学术,“夫为妻纲”作为三纲之一,也属封建伦常的核心,而且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收紧。
不过至少在隋朝以前,还没收紧到贞洁这方面,官府提倡女性要从一而终,但并不禁止女性改嫁,上至皇家、下至百姓,都对此颇为包容,二婚当皇后之类并非谣言,汉武帝的母亲王皇后就是生了一个女儿后才嫁给汉景帝的,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更是两次改嫁,至于后面的曹魏好人妻、纷争南北朝,为了人口增长,理论也得服从于实际。
隋唐时期:禁止改嫁的出现隋文帝开皇十六年(596年),第一道明确禁止寡妇改嫁的诏令颁布:“诏九品已上妻、五品已上妾夫亡不得改嫁”。
这道诏令在民间的影响并不大,一是隋朝时间比较短,二是唐初为了恢复人口,直接颁布相反诏令,唐太宗下诏任凭妇女、寡妇改嫁。
唐朝皇室更是以身作则,各种把贞洁当废纸踩。
宋元明清时期:贞洁的高度收紧到了宋朝,贞洁的发展有了新的突破。程朱理学把发展了一千余年的三纲五常进一步演化,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观念。
这种观念强调两方面,一个是不准寡妇再嫁,从为亡夫守节;另一个是婚前贞洁,即处女要求,这就跟新婚不落红挂上钩了。
此等观念发源于宋,兴于元,极盛于明清,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到明清时期,就连公主也不可能改嫁(清朝入关前不算,那时候清朝仍保有渔猎民族的传统)。
明清时期所谓节妇的数量更是暴涨,仅安徽休宁一县,明朝有节妇近五百人,而清初至道光三年就多达两千二百余人,背后的守寡节妇、殉节烈妇可以说是极其悲惨,甚至有些未婚女性因未婚夫的离世,也要被迫守节,这个社会都形成了对女性的恐怖压抑。
在这个时期,女性新婚不落红的惩罚可就重了。
首先是官方层面,官府当然不可能立法要求女子新婚未落红就去死,但也明确表示对这种情况的谴责,那就是女子去留由男方定,留则女方返还一半彩礼,不留退人还彩礼。
其次是民间层面,这就简单了,大概就一句话:你怎么还有脸活着?
新婚不落红的女子将同时受到来自夫家的毒打谩骂、娘家的埋怨乃至毒打谩骂和社会的指责谩骂,心理重压下要么只能嫁给门不当户不对的人,即群众所谓脏人嫁脏汉,至于人家要不要,还是两说;要么直接逼上绝路,自杀。
至于浸猪笼这种事,并不会发生,因为律法不允许。律法允许夫家杀死奸夫淫妇,前提是捉奸捉双,否则就是故意杀人,惩罚很重。所以一般夫家在发现新婚妻子不落红后,会采取毒打逼供奸夫的措施,一旦捉到奸夫,不管是退人拿钱还是告官,都是稳赚。
电视剧红高粱里为什么余家能接受男女主角那么明显的通奸?
电视剧《红高粱》里为什么余家能接受男女主角那么明显的通奸?题主的这个余家指的是男主余占鳌家吗?如果是的话,就其实也不难理解,男主余占鳌起初是个“吃杠子饭”的轿夫,属于是出苦力换取劳动报酬的普通人家,没什么社会资本更无权无势的,作为家里的老人家都一样儿子可以早点娶媳妇生娃,然后子孙绕膝,然而想必余占鳌的父母是没有这个能力让儿子娶到媳妇的。后来余占鳌开始变成“吃拤饼饭”的人,还杀了单氏父子,那么意义上就不一样了,成了杀人犯每天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就更没有谁家的闺女愿意嫁了,所以余家也就默认了两个人在一起。这只是个人观点,时隔几年电视剧我也是断断续续的没看几集,纯粹分析而已,有高见请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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