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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身电视剧剧情机器猫

相信不同地方的小伙伴小时候都有一种大人专门用来吓唬小孩的神秘动物”狼在我国古代貌似也总是以负面的形象存在着。显然狼作为一种食肉动物也会吃人,可见当时狼吃人确实是常见的现象。笔者并没有找到其他野狼主动袭人甚至是吃人的记载了。值得一提的是狼是袭击家畜最多的一种动物,而中大型的食肉动物在古人眼中本身就属于高危的动物。而古人将老虎比作体型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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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身电视剧剧情机器猫,你听说过有关野狼袭人的故事吗?

狼在我们这叫“马虎”,小孩子不听话,大人只要说一句“马虎来了”或者“扔出去让马虎吃掉”,小孩就吓得不敢哭了。我小时候,奶奶就是这么吓唬我的,后来上小学了,我问奶奶才知道“马虎”说的就是狼。相信不同地方的小伙伴小时候都有一种大人专门用来吓唬小孩的神秘动物,你们那叫啥?可以分享一下。

除了用来吓唬小孩外,狼在我国古代貌似也总是以负面的形象存在着,比如许多带狼的成语,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鼠窜狼奔等等,这使得人们提到狼,就认为它们是一种阴险狡诈的食肉动物。

而且在许多地方,还流出着许多野狼袭人的故事,这导致了狼在人心目中的形象更是一落千丈,甚至打入了“害兽”一类。那么,真实的狼究竟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狼真的吃人吗?

从某种程度上看,任何的食肉动物都会吃人,显然狼作为一种食肉动物也会吃人,笔者在查阅资料时,发现了《安定县志》有这么一句记载:七年狼食人甚横,数年不止。县志往往都是真实的,可见当时狼吃人确实是常见的现象。

但是,在这句话的前面也后面分别还有一句话:五年春旱夏地震以及十一年旱斗米八钱,十三年春夏不斗雨,斗米一两尸横遍野。从完整的记载看,从五年就大旱,一直持续到了十三年。

图源《安定县志》

从这个角度看,当时的狼食人有两种情况:第一连年的大旱使得狼的食物急剧减少,而大旱时,人通常会迁徙(难民流离失所),这大大增加了狼袭人的概率;第二,当时饿死了很多人,尸横遍野,狼则去吃人的尸体。第二种情况更加符合数年不止这个说法。

除了这个确切记载外,笔者并没有找到其他野狼主动袭人甚至是吃人的记载了,而在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的每年杀人最多的动物排行榜中,杀人最多的是蚊子和人类,最后的则是狼和鲨鱼,它们的年杀人人数为10人。

由此可见,狼袭人并非常态,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狼是袭击家畜最多的一种动物。那么问题来了,狼为何会在以前人们的心目中的形象如此之差呢?它们为何很少伤人又为何频频的偷猎家畜呢?下面我们重点来解读一下这三个问题。

狼的形象为何如此之差?

狼在人们心目中形象很差的原因有很多,最主要的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01 食性。狼是一种食肉动物,而中大型的食肉动物在古人眼中本身就属于高危的动物,比如以前的人称老虎为“大虫”,显然虫子本身就不太让人喜欢,而古人将老虎比作体型庞大的虫子,这本身就是一种歧义的,所以,食性是狼不太受人待见的原因之一。

02 数量和分布。狼是整个食肉目下分布最广的食肉动物,它们几乎遍布整个北半球,虽然它们的体型没有狮虎大,但是其生态位与狮虎接近,都是食物链最顶端的食肉动物,在我国也是如此,除了少数地区没有野生狼分布外,狼几乎遍布我国大江南北。

除了分布广外,狼还是曾经数量最多的食肉动物,它们高度群居,而且能够适应各种环境,而这恰恰导致了曾经人们遇到最多的食肉动物就是狼,遭遇的多,狼又是一种食肉动物,晚上还会在以前的村落附近嚎叫,这无疑让它成为了人们最惧怕的存在。

03 文化影响。当一种肉食性的动物频繁的出现在人类居住地附近时,人们就会害怕它们,进而就会过度的去“消耗”它们,这一点从古代的许多关于狼的故事以及成语就能看出来了,受这些文化的影响,人们潜意识里就觉得狼是一种凶狠、狡诈的动物。

因此,综合以上三点,让狼成为了以前人们最痛恨的食肉动物,对它的贬低甚至超过了老虎、豹子这些更凶猛的食肉动物。

狼为何很少伤人?

虽然狼被丑化得比较严重,但事实善于雄辩,一种仅分布在非洲(亚洲狮生活在印度的吉尔国家公园中,没有伤人的记录)的动物非洲狮,它们每年都能杀死平均约100人,小小的苍蝇一年就能带走1万人的生命,看似呆萌的河马每年杀人数量高达500人,相比较而言,狼作为一种广泛的分布于北半球的食肉动物,它的伤人数量是相对较少的。

那么,狼是与人相遇最多的食肉动物之一,为何很少伤人呢?有以下两个主要原因。

第一:狼的捕食特点。狼的体型虽然不算很大,但是它们属于群居动物,群居有一个好处就是在面对强大的食肉动物时,能够靠团队的力量尽可能地与之周旋。但是,群居也有一个缺点:食物短缺。

人多是力量大了,但也吃得多,所以狼群对猎物的选择通常不是中小型猎物,而是大型有蹄类动物,比如野鹿、野牛等等。

而人的平均体重仅有60-70公斤之间,这个体型区间并非狼群对猎物的选择区间,所以狼群看到人,通常不会把人当成猎物去捕杀。

第二:直立行走的好处。虽然狼群很少选择人作为猎物,但是孤狼是有几率选择的,因为孤狼通常会猎杀体型较小的猎物。但是,人同样也不符合它们的选择,这里面有人与狼的体重差不多,捕杀难度较大(狼会权衡猎物与自身之间的差异),最关键的还是人直立行走。

直立行走的人在动物眼中要比实际的体型更加高大一些,这使得原本就以中小型猎物以及以谨慎小心著称的孤狼很少敢对人下手。

第三:“恐怖直立猿”。在野生动物眼中,人类绝对能称得上是恐怖直立猿了,因为在人类不断崛起的过程中,让许多野生动物永远的在地球上消失了,尤其是在人类居住地附近生存的动物。

虽然狼没有被灭绝,但是从狼如今的分布来看,比起上世纪初至少已经缩减了一半,而且数量上也比上世纪少了至少一半以上,这就是恐怖直立猿猎杀的结果。

正是因为这样,狼对人类的实力太了解了,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它们是不会去招惹人类的,毕竟狼成为保护动物才只有短短的几十年时间,在以前,狼伤人后通常区域内的狼会遭受灭顶之灾。这是最关键的一个点。

狼为何会频频偷猎家畜?

在以前,狼偷猎家畜也是比较少的,但是如今狼的数量少了,这种行为反而多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主动的去接近人,显然不是狼的本性,而且它们也知道人的厉害,所以会主动的远离。如此说来只有一种情况下,会导致它们频繁地偷猎家畜,那就是食物不足。

牧民家被狼咬死的羊

通过梳理近些年狼袭击家畜的事件,我发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这种情况主要集中在西北高原地区,也就是牧民较多的地区。当然,这并不是因为牧民家的家畜多,因为虽然牧民家家畜多,但是有牧羊犬和猎枪,狼是知道厉害的。

唯一的原因就是野生食草动物的数量较少,已经很难满足它们的生存需求了,因此,它们才会铤而走险的去主动地靠近危险的人类,以求生存。

总结

野狼袭人从古至今都不是常态,只不过由于狼曾经是人最容易遇到的食肉动物,再加上它们会偶尔的偷猎家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比较差,所以才有了那么多“野狼袭人”的故事而已。

真实的狼其实是一种主动远离人类,害怕人类的动物,而如今的它们已经在夹缝中求生存了,如果不是世界性的保育和保护,它们极有可能会消失。

千面神离开神殿难道是要出来招学徒吗?

千面神?题主这里说的应该是贾坤,但他可不是千面神, 千面神是死神,而贾坤只是无面者的一员。至于他来维斯特洛的目的我认为并不是为了招募学徒,而是为了刺杀某个大人物。而这个大大人物我认为是艾德史塔克。

从贾坤的行程来看,贾坤来到了维斯特洛后,居然进了黑牢然后去长城。试想究竟是哪个如此牛逼的人能强大到抓住一个无面者呢?答案是没有人,谁都抓不住贾坤除非他自投罗网。此外,以贾坤的能力想越狱的话,他能直接从大门大摇大摆的走出去。但他没有越狱而是选择加入守夜人,这时为什么呢?只能是他要刺杀一个守夜人,或是一个即将成为守夜人的人。

而守夜人中谁值得刺杀呢,就只有艾德史塔克,毕竟其他的糙汉子们唯一一个还有刺杀价值的就是詹德利了,而如果要杀詹德利的话完全不需要进黑牢。所以只能是来刺杀艾德的。

那么是谁雇佣了无面者来杀艾德呢?小指头培提尔,这个人是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而且他还不止是看热闹那么简单而是到处煽风点火,四处挑拨离间。而且有如此财力能够雇佣无面者也就只有小指头。

至于为什么要刺杀艾德,就是因为一旦艾德认罪,穿上黑衣去往长城那就意味着兰尼斯特和北境的战争的结束。因为罗柏史塔克南下为的就是救父,所以一旦艾德服罪穿上黑衣,这就相当于说艾德成为了罪人,而国王因为仁慈只是让他穿上了黑衣继续为王国的和平效力。此时的罗柏便不存在南下救父的理由了,他要感谢国王赦免了他父亲的罪责并为自己的冲动向国王道歉,甚至为表忠诚会带着军队和兰尼斯特一起去打史坦尼斯。

而一旦这样的事情发生的话,那么战争很快就会结束,而准备靠这场战争牟利的小指头,自然不想看到这样的结果,毕竟他为了此时此刻已经谋划了多年,如果此时艾德认罪,那么他的计划将前功尽弃,所以小指头要杀掉艾德,但是又不能直接在黑牢中杀,因为这样会做的太明显,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搭进去。

所以小指头计划雇佣刺客在北上的路上杀死艾德,这样当罗柏知道自己的老爹不明不白的死后肯定会认为是兰尼斯特的人违约,然后战争接着打。而小指头为了保险起见雇佣了最好的刺客无面者贾坤。

只不过出乎小指头意料的是,艾德认罪后不按套路出牌的千古一帝乔弗里还是砍了艾德,于是本来要离开的贾坤加入了守夜人车队,毕竟从守夜人队伍中逃离要容易很多。只不过出乎贾坤意料的是他碰到了二丫,并对她产生了兴趣认为二丫又称为无面者的潜质,于是一路坐在车里慢慢悠悠的往北境晃,并且一路上观察二丫,再后来又经历了赫仑堡,贾坤认定了二丫能够成为无面者,于是向二丫发出了offer(那枚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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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讲一个死里逃生的真实案例?

李红涛堪称史上最传奇死刑犯,他曾3次被捕2次越狱,临刑前一天他因发明专利被改判死缓,最后被判决有期徒刑,直至刑满释放出狱。

李红涛本是浙江大学的高材生,他之所以为人津津乐道不是因为他的高学历,而是因为他大起大落的传奇人生,他在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前两个小时,发明出“无刷电机”,绝地反转,捡回了一条命。

原本是天之骄子的李红涛,原本应该拥有让人羡慕的人生,他为何锒铛入狱?他又为何多次出逃?最终又是如何一步步由死到生的呢?他的身上似乎有太多秘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聊一聊他的故事。

光鲜亮丽的前半生李红涛的人生,有着明确的分水岭,入狱之前,他的人生顺风顺水。

李红涛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大学教师,李红涛天资聪颖,再加上父母比较重视教育,因此李红涛从小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是父母的骄傲,是家长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可以说,少年时期的李红涛走到哪里都会赢得一片赞誉,他永远是所有同龄人中最受人瞩目的一个。

那时候李红涛获得过不少荣誉,1980年,14岁的李红涛因在一次数学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第二名,被授予“优秀青年”的荣誉称号。

1984年李红涛顺利考上了浙江大学电机系,成为高材生,成了名副其实的“天之娇子”。

人们都以为李红涛会像父母一样成为知识分子,教书育人,即便不在学校教书,有了高学历傍身,他以后的路也必定都是康庄大道,然而人的性格总有两面性,表面温顺的李红涛其实内心并不安分,这不安分的因子一经催化,很容易成为燎原之火,让人粉身碎骨。

铤而走险李红涛不仅聪明,长得也是一表人才,这样的翩翩少年郎,在学校自然很受欢迎。在上大学期间他就结交了一位女朋友,两人感情一直很稳定,大学毕业后李红涛就向女友求婚,俩人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然而这段许多人梦寐以求的从“校服”到“婚纱”的浪漫爱情,却狠狠被现实击碎。婚后俩人不断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大学所有的美好都被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消磨殆尽,李红涛心灰意冷,慢慢失去了经营婚姻的耐心,不久妻子发现他和一位女大学生关系匪浅,愤怒地向他提出了离婚。

仅仅两年,婚姻就出现危机,这让骄傲的李红涛有了深深的挫败感。面对破碎的婚姻,他陷入焦虑与迷茫当中,整天借酒浇愁,无心工作。

那时他原本和妻子一起在昆明的一家电子厂上班,在别人看来,他的工作工资高、福利好,但是李红涛却并不这样想。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正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李红涛的许多同学辞去了“铁饭碗”,下海经商,赚得盆满钵满,自视甚高的李洪涛蠢蠢欲动。

恰巧此时李红涛的一位同学找到他,提议两人合开一家公司,李红涛非常心动,他觉得机会就在眼前,自己必须牢牢抓住,他可不想一辈子在体制下过枯燥无味的生活。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毫无经验的二人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缺少启动资金,没钱一切都免谈。

都说“聪明反被聪明误”,这句话用来形容李红涛再合适不过,为了获得创业的启动资金,“聪明”的李红涛决定铤而走险,他居然伪造了印章,从银行转走了8万块钱。

神不知鬼不觉地就得到了8万块钱,这让李红涛沾沾自喜,他甚至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将彻底改变他的一生。

有了第一次,自然会有第二次,当李红涛想如法炮制进行第二次转账时,被当场抓获,他被以xx罪逮捕。

出逃1

也许是年少轻狂,李红涛根本没有想过自己会被抓,当冰凉的手铐戴在他的手上时,他的第一个想法不是认罪伏法,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是想要逃跑。

当天中午他被带到看守所的一个小房间,李红涛试着来回挪动凳子,他在寻找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最终他找到一根铁丝,并且成功打开了手铐,为了避免发出声响他脱下鞋子,蹑手蹑脚地走下楼梯,随后走出了看守所大门。

李红涛若无其事地回到家,他回家的目的是销毁证据,他天真地认为只要没有证据那么自己就是“清白”的。把一切都处理干净后,李红涛躲在了自家房顶上藏匿起来。

李红涛隐藏得太好了,警C赶到他家中,竟然没发现他的踪影,虽然他暂时侥幸逃脱,不过他深知总躲在家里不是长久之计,于是他决定远走高飞,从此那个曾经人人夸赞的“天之骄子”开始亡命天涯。

他本来打算坐火车前往贵阳,后来又觉得火车上人太多,鱼龙混杂,而且总是频繁检查,容易暴露自己,但是长路漫漫,单凭两条腿又很难到达,思来想去,他决定弄一辆车。

他主动和一辆奥迪车主搭讪,并且装作没见过世面的样子请求看一看车钥匙,车主好心把车钥匙拿给他看一下,不得不说李红涛是真的很聪明,短短的一两分钟内,李红涛就记住了钥匙的形状,并且自己做了一把车钥匙。他用自制车钥匙偷了一辆奥迪车,踏上了逃亡之路。

李红涛此前很少开车,车技不好,再加上逃亡心切车速过快,他的车在半路翻了,他几乎丧命,所幸他被当地农民所救。

李红涛到贵阳转了几天,也许是觉得贵阳很无聊,也许是觉得自己真的无所不能,可以轻松摆脱追捕,他决定返回昆明。和上一次一样,李红涛还是决定偷车上路,不过这一次他偷的是一辆警车,他开着警车一路呼啸而回。

回昆明后,他去看了他那位关系匪浅的女友,被在那里等待的警C抓个正着。

出逃2再次入狱,李红涛仍然不知收敛,他居然洋洋得意地放话说还会逃走,事实上他也是这样做的。

这一次他不打算单打独斗,他决定找两个合作伙伴。他鼓动两位狱友,用挖墙的方式出逃,他又一次侥幸从监狱里逃出,但他的两位同伙却没有成功,等于是为李红涛做了嫁衣。

他逃出来后,竟然给监狱长打了一通电话进行炫耀,实在是猖狂至极。

第二次的逃亡之路与第一次大致相同,他又偷了一辆车,只不过这次他运气不太好,他偷的是辆坏了的车。

身无分文的李红涛堂而皇之地把车弄到了修理店修理,师傅修好车,他不给钱而是不慌不忙地坐上车说要先试一试,刚上车他就一脚油门踩到底,溜之大吉了。

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原本以为可以一直逍遥法外的李红涛于1992年12月8日第三次被捕。

浪子回头再次入狱,李红涛终于开始思考人生,他终于认清了自己的处境。颠沛流离、胆战心惊的逃亡生活,让他觉得厌倦,再加上监狱对他的教化,他开始慢慢醒悟,他希望在有限时间里,做点什么。

李红涛大学学的是电机专业,他决定利用自己所学知识研制“无刷电机”。

当时国内的“无刷电机”研究一片空白,研究难度极大,看守所特地为李红涛提供了一间监舍做实验,李红涛整天茶饭不思,冥思苦想,反复实验,但是由于看守所实验条件简陋,“无刷电机”始终没有运转起来。

1993年,李红涛因犯xx罪、抢劫罪、越狱等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死刑。

李红涛有点着急,判决来得这么快,而他的实验还没有成功。他不断给自己的哥哥写信,把“无电刷机”的构想告诉哥哥,希望自己走后哥哥帮他实现愿望。

“我的想法就是,我这些也许微不足道, 也许对别人来说微不足道,但是我自认为还是有价值的,对社会,对今后一种创新,可能还是有价值的,我就以这种感觉,然后把这些信件写了以后寄出去。这是一 种托后事的事情,我希望我哥哥能够把这个东西搞成功。”

不甘心失败的李红涛向监狱申请,重新进行实验。监狱领导经过反复研究,同意了他的请求,并从各处买来实验器材和用品,尽一切可能全力支持他。

生死时速1993年12月,李红涛的死刑执行通知书下达了,按照规定判决书下达后,七天之内必须执行,李红涛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必须争分夺秒。

为了解决李红涛遇到的难题,监狱领导请来相关专家,对李红涛的实验进行现场指导,专家的指导使李红涛茅塞顿开。

1993年12月的最后一天是李红涛生命的最后期限,成功失败在此一举,所有的人都为李红涛捏了一把汗,在距离他被执行死刑前的几个小时,李红涛成功了,他跑赢了时间,发明出了“无刷电机”。

实验成功的那一刻李红涛等于是死而复生,因为按照相关规定,死刑犯如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是有国家级发明专利,就可以获得“免死金牌”。

实验成功后,监狱长马上向上级请示暂缓执行死刑,经过监狱长不懈努力,上级部门同意了他的请求。

李红涛的“无刷电机磁电机”获得第五届中国专利发明博览会金奖,云南省优秀发明创造一等奖。因为李红涛的突出贡献,他由原本的死刑改判为缓期两年执行。

此后,李红涛再接再厉,又先后完成多项发明,他获得三项发明专利,三项实用新型专利,他还帮监狱研发了一套防越狱系统,这套系统在当时很先进,监管人员无论在距离昆明多远的地方,只要打开手边的笔记本电脑,就可以清楚看到每一间监舍的情况。

最终他的刑期从死缓减刑到17年的有期徒刑,于2009年刑满释放,开始新的人生。

写在后面的话“一念地狱,一念天堂”,人的一生会面临许多选择,有的选择让人平步青云,有的选择让人万劫不复,不过每次选择的主动权都掌握在自己手中。

李红涛的一生很传奇,但是却并不值得颂扬,更不值得效仿,因为一开始他就选错了路。他恃才傲物,以为自己可以逾越一切法规,最终深陷泥潭,不可自拔。好在李红涛最终悬崖勒马,经过教化,他终于懂得该把自己的所学用到正确的地方。

如今的李红涛早已经销声匿迹,经过前半生的“浪荡生涯”,他此刻终究是回归了平凡。他的故事警示后人,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要把自己的聪明才智总到该用的地方。

遂与其发生关系应该如何定性?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是不违法的,但是涉及到以下8种情况是违法的,女子强奸男子,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是也属于猥亵罪,如果强奸未成年男子,也是犯法的,建议了解为妙!

男子坐电梯被女子缠住发生关系,正常情况下,如果双方是自愿的,没有追究,两个人相安无事。

以下几种情况,是女人犯法的案件。

1、女主人强奸小偷。

看新闻,一天晚上,一个小偷进了小区,走到一个楼上,看到一个大门没有关严实,就随手推开,没有听到屋里有人,就走了进去。

这家的主人是一个离异女性,一直处于单身状态,30多岁,身体健壮,经常锻炼身体。

这个时候,女主人刚刚和朋友喝酒约会回来了,看到大门没有关,就奇怪了,进去一看,有一个陌生的男青年在偷东西,这个小偷想跑,但是不是这个女主人的对手,被女主人按倒并且绑住了。

女主人拿起手机准备报警,小偷苦苦地求饶,女主人有点醉意,看到小偷眉目清秀,就起了色心,要求小偷配合她发生关系。

小偷拒绝了,但是女主人要挟小偷,不然就会报警,并且强行和小偷发生关系。

完事以后,女主人警告小偷,不要报警,不然她会反告小偷偷东西。

小偷回家以后,感觉很委屈,没有偷盗东西,还被女主人给强奸了,越想越生气,就报警,告女主人强奸罪。

警察把女主人传讯到公安局,女主人主动承认了,但是警察判定这个女子不属于强奸罪,而是猥亵罪。

小偷不满意,质询警察,警察告诉小偷,我国的强奸罪是针对弱势群体女人设立的,对男人不存在被强奸这个罪名。

《刑法》第236条规定: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奸罪。

因此该女子没有犯强奸罪,只是猥亵罪,而小偷偷窃也是犯法的。

2、女子强奸未成年男孩。

看新闻,四川一个农村,李娅,38岁,女,留守家庭的妇女,平常作风不好,丈夫到深圳打工了。

一个邻居家夫妻双方全都到深圳打工,留下家中一个男孩,小明,16岁,初中三年级,平常上学成绩不好,家里没有大人看管。

邻居把儿子托付给李娅照顾。

有一次李娅过生日,这一天恰好是周末,小明也在家里,李娅叫上小明一起过生日。

由于心情比较好,李娅和小明都喝醉了,李娅看着小明眉目清秀,一时兴起,就抱住小明,小明年轻不懂事,以为李娅喝醉了,就把李娅送到卧室,李娅到了床上,抱住小明非礼,小明拒绝,但是在李娅的诱惑下,小明被李娅给强奸了。

小明遇到这种事情,会更加影响学业。

有一次小明爸妈回家,拷问孩子的学业,小明告诉爸妈这件事,爸妈知道以后,找李娅问罪,李娅说是小明自愿的,拒绝承认错误,小明爸妈报警处理。

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警察根据案情,警告李娅已经犯罪了,李娅找到小明爸妈求情,小明爸妈和小明原谅李娅,但是还是受到应有的惩罚。

男人和女人发生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也是犯法的。

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

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

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 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约会,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出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常约会,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吸食毒品、打针成瘾的,除以上处罚外还要强制进行戒除,强制戒除后又吸食的可以进行劳动教育,在劳动教育中进行强制戒除。

3、男女同伙贩毒到酒店开房,发生关系。

贩毒是违法的,一旦被抓到,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与军人的配偶发生性行为。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比如我们生活中,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的,这种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 力、胁 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 行为的,构成强 jian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6、与有精神疾病的妇女发生关系。

我国的法律有明文规定,男人明明知道该妇女有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症状,还故意和她们发生关系的,无论她们是否自愿,都是按照强奸罪处罚的。

看新闻,一个男人把有精神病患者的流浪汉女子带到自己家里,多次和她发生关系,被该女子的家人找到,起诉该男子,按照强奸罪处罚的。

因为精神病患者没有正常的防卫能力,很容易被人欺骗而发生关系,没有能力进行保护自己,也没有能力报警处理。

8、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

两个人被一起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打电话给他老婆,他老婆接到电话后很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

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异性男女之间涉 及卖 yin和piao 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 yin和piao 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 piao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以上这8种情况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惩罚的。

一个深圳派出所的民警朋友 ,碰到有人举报,就去查房,抓到两个人,首先问双方是什么关系。

只要双方能熟悉姓名,没有金钱交易,就不是piao 娼,警察不会为难的。

假如有一方证明不是朋友关系,就是piao 娼。

要亲属去派出所领人,但是要交一定的费用,但是这种情况最怕夫妻知道,引起家庭不和谐,通常都是找朋友或者同事帮忙签名领走。

提醒大家,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从重处罚。

写到最后。

1、男女自愿发生关系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果涉及到以上8种关系是违法的。

2、如果遇到警察突击检查,一定要主动配合,不可威胁和暴力方式阻碍检查,这是犯法的。

3、女子强奸男子,虽然不属于强奸罪,但是也属于猥亵罪,如果强奸未成年男子,也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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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网络。

热播刑侦剧燃烧中的徐佳桐最后会和高风在一起吗?

确定以及肯定,高风和许佳桐不会在一起,最后和高风在一起的是刘青叶。

两人渐行渐远,已成没有交集的平行线

高风和许佳桐在学生时代曾互生情愫,分手的原因和祖辈的恩怨有关,后续剧情会有揭示。

许佳桐回到龙湾后,高风追尾许佳桐的车,两人第一次相见,看得出两人关系已经比较冷淡。

两人还有一次重要交集,就是许佳桐约高风吃饭。

要注意的是,许佳桐约高风的真正目的并非旧情复燃,而是想打听“四零五案件”情况。

在这次饭局上,两人也话不投机,一开始高风就语带讥讽,以许佳桐的聪明,哪里会听不出来?所以她特意嘱咐老爸许军假装给她打电话,好让她从饭局上脱身。

吃饭都吃成了这样,可见两人的关系已经形同陌路。

周浩宇追求许佳桐,也表明高风和许佳桐的关系难以回到从前

周浩宇是高风的堂弟,也知道高风和许佳桐曾是一对恋人。浩宇追求许佳桐并大胆表白,也是确定了高风和许佳桐已经彻底斩断情丝。否则,品性善良的浩宇不会有这样的行为。

饶有兴味的是,周浩宇、许佳桐都把表白一事告诉了高风。高风是什么反应呢?

高风明确告诉浩宇,他和许佳桐是两条平行线,没有交集的可能。言外之意,浩宇可以大胆追求许佳桐。

当许佳桐问高风如何看待浩宇对自己的表白,高风的态度是:浩宇是自己的好兄弟,他做什么都支持。

显然,高风对许佳桐已再无牵挂,对学生时代的那段感情早已放手。

许佳桐对高风的态度,似乎有点失望,但并没有太大反应,说明她也在让自己忘却那段情路。

流水既无意,落花也无情,两个人还怎么走到一起呢?

许佳桐逐渐黑化,高风和刘青叶走到了一起

本剧故事情节错综复杂,后续剧情冲突十分强烈。龙星集团黑幕重重,身为总经理的许佳桐为了家族利益,被亲情蒙蔽了眼睛,逐渐走上了黑化之路,站在了高风的对立面。

许佳桐的黑化,让她和高风走到一起的可能性彻底丧失。最后和高风走到一起的,是刘青叶。

你们信命吗?

《命就是自己,自己就是命,相信自己就好~》

透云阳辉晒,亮照天下白;

风雨会有遇,人生有雾霾;

强大艳与色,炽热心与怀;

美丽昼到来,便恒不会改。

《韧云》

不动如山定,云立九天庭;

时已至黄昏,暗已现踪影;

压下终阳君,烈晒终止停;

凉爽之任务,完美成已经;

柔弱之己身,汽雾之体型;

风吹即飘动,烟般无重轻;

不弃却己心,不断积充盈;

灵气奋蓄纂,提升恒心境;

让成今仙界,御阳唯一行;

命是由心定,非看种与形!

《红日》

清晨时已至,红日东方出;

展我耀身姿,炫我火艳舞;

倾我彩光束,绽我靓颜值;

人生锦绣图,当绚美丽涂。

《红日往事》

拼命往前冲,骄阳竭所能;

云浪亿万重,又加烈猛风;

可是见红尘,乃己之所梦;

怎能跑无踪,困难一遇碰?

九炽烈火功,运已到顶峰;

可阳雄伟身,犹觉愈寒冷;

护体神火焰,也变愈暗朦……

不知尚多远!前方的路程!

自己的体能,已是无所剩!

腿若灌铅重,身似山岳沉!

无数利风刃,割砍着己身!

若非火神功,神妙在支撑;

恐怕是已经,晕倒在云层……

神术万里纵,最后的一腾!

骄阳咬牙关,往前猛一蹦;

美丽的红尘!笑如娇花盛;

出现在眼前,美伦美幻萌!……

坚持多一分,竟能美梦成!

骄阳感概想,奇怪的人生!……

《活力夏风》

凉爽浇洒挥,天地荡来回;

夏风跑欢快,迈开大长腿;

娇云欢抱抱,俏蝶乐追追;

羞花窃窃香,美雀斗斗嘴;

撩撩亲逗逗,秀丽艳阳辉;

瞅瞅戏搂搂,妩媚山河水……

人生会郁闷,若无热情随;

且尽展活力,天下漫卷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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虫儿欢歌灯欢绽,即便在暗夜凡俗;

身为美丽靓仙姝,人生锦图自奋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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