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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的录像带剧情简介

三国里的孙尚香长得非常的漂亮,正面镜头中的孙尚香简直太仙气了。《孤岛惊魂》杨幂惊魂奔跑哪怕这部电影再烂,就比如说这部号称大制作的《醉玲珑》,以前范冰冰版本的武媚娘因为尺度过大遭到剪胸,以后导演可需要在电视剧的逻辑上面多花一些心思了?很多影视制片人都为了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拍出不负责任的影视作品,毕竟穿帮这件小事映射的是影视行业中很大多...
本篇文章主要介绍偷拍的录像带剧情简介,以及和偷拍的录像带剧情简介相关的内容!

偷拍的录像带剧情简介,引人遐想并使人浮想联翩的经典镜头有哪些?

影视作品中,引人遐想的经典镜头不少,不过闭上眼睛,肯定能浮现的有这么几个镜头!

第一:三国里的孙尚香长得非常的漂亮,一袭白衣骑着马似仙女,正面镜头中的孙尚香简直太仙气了。

但等到侧面镜头时,我以为电视剧跳台了,前一秒明明是保守派,怎么到了侧面变这样了,这黑丝袜在三国时期都有了吗?不得不让人联想,刘备啊,你可真会玩。

第二:《孤岛惊魂》杨幂惊魂奔跑

哪怕这部电影再烂,也挡不住大幂幂的光芒。她身材太好了!让人忘记了这是一部恐怖片!这部电影是陈小春和杨幂主演的,我并不记得具体镜头了,大概内容是一群人乘坐的轮船即将到达荒岛的时候,轮船就遭到了不明生物的袭击,导致所有人的装备和地图全部都掉落在了大海之中,就在所有人都愁眉苦脸的。之后我们的大幂幂却对着搭档鸡哥嘿嘿一笑,然后便从胸前掏出来,啊,好大一根装着地图的管子。后面各种艰辛,各种恐怖,但是作为女主的杨幂,最后侥幸活了下来!剧中杨幂穿紧身T恤,还有泳装到处跑,身材超级很好。这部电影也彻底暴露了杨幂“大幂幂”名副其实。不过杨幂以后再也没拍过类似的作品了

第三:即使是大制作也会在道具上出现纰漏,就比如说这部号称大制作的《醉玲珑》,女主角口中说着九转灵石,手里却拿了一个鸭脖,拿鸭脖就算了还硬要给鸭脖一个特写,让观众都看清楚她的灵石是鸭脖。也不知道大制作的经费到底是花在了哪里?

第四:《封神英雄》李依晓跳舞

这也是一部烂片,没什么存在感,开播就差评如潮。但是唯有饰演妲己的李依晓让人印象深刻。她在剧中不但造型俗艳,尺度之大更是让人瞠目结舌。李依晓饰演妲己不论是白狐装,还是舞女装,无一不是露胸上阵,让人的视线从头至尾就无法从胸前移开,真是应了那一句神总结“够俗,够妖,够艳”。特别是她在跳舞的镜头,让人血脉喷张。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以前范冰冰版本的武媚娘因为尺度过大遭到剪胸,但是李依晓版本的妲己,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却相安无事,还真是奇怪了!不过也好,各位看客,趁能饱眼福的时候赶紧多看几眼。

第五:第五张图是我们都很熟悉的古天乐,他演过的非常多的电视剧质量都非常好,但是这张图中,古天乐的手被铐在一节断了的栏杆上,妈呀,这样的栏杆真的能铐得住人吗?以后导演可需要在电视剧的逻辑上面多花一些心思了。

随着影视剧的市场越来越发达,变现的方式也越来越直接,很多影视制片人都为了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而拍出不负责任的影视作品。穿帮虽然是很好笑的现象,虽然有些如今都应经成为了经典,但是也需要引起我们的思考,毕竟穿帮这件小事映射的是影视行业中很大多数的人都不用心的、特别浮躁的现状,这也是为什么好片越来越少,烂片越来越多的原因。

第二、在影视剧中,三国的孙尚香,骑着马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下一个镜头就是穿着吊带黑色丝袜,这就有点奇怪了,只能说刘备真的会享受啊,看后不由得浮想联翩啊,真的是让人尴尬脸红啊。

第三:《孤岛惊魂》杨幂惊魂奔跑

哪怕这部电影再烂,也挡不住大幂幂的光芒。她身材太好了!让人忘记了这是一部恐怖片!这部电影是陈小春和杨幂主演的,我并不记得具体镜头了,大概内容是一群人乘坐的轮船即将到达荒岛的时候,轮船就遭到了不明生物的袭击,导致所有人的装备和地图全部都掉落在了大海之中,就在所有人都愁眉苦脸的。之后我们的大幂幂却对着搭档鸡哥嘿嘿一笑,然后便从胸前掏出来,啊,好大一根装着地图的管子。后面各种艰辛,各种恐怖,但是作为女主的杨幂,最后侥幸活了下来!剧中杨幂穿紧身T恤,还有泳装到处跑,身材超级很好。这部电影也彻底暴露了杨幂“大幂幂”名副其实。不过杨幂以后再也没拍过类似的作品了

第四:《封神英雄》李依晓跳舞

这也是一部烂片,没什么存在感,开播就差评如潮。但是唯有饰演妲己的李依晓让人印象深刻。她在剧中不但造型俗艳,尺度之大更是让人瞠目结舌。李依晓饰演妲己不论是白狐装,还是舞女装,无一不是露胸上阵,让人的视线从头至尾就无法从胸前移开,真是应了那一句神总结“够俗,够妖,够艳”。特别是她在跳舞的镜头,让人血脉喷张。

不过让人奇怪的是,以前范冰冰版本的武媚娘因为尺度过大遭到剪胸,但是李依晓版本的妲己,有过之而无不及,最后却相安无事,还真是奇怪了!不过也好,各位看客,趁能饱眼福的时候赶紧多看几眼。

为何能被观众称赞为演技担当?

演员宁静,这几年给大家留下印象的作品,大多是一些综艺。更让人惊叹的是她特例独行,有一说一的爽直性格。其实她是个十足的演技派,说她是演技担当一点都不夸大。只是这几年不怎么拍戏了,才让大家遗忘了她曾经那些惊艳了时光的作品。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宁静的代表作,就知道她的实力有多强了。

离现在最近的代表作,应该是《大秦帝国》系列了。这部历史大剧中,宁静出演了大名鼎鼎的芈八子宣太后。同一个角色孙俪曾经也在《芈月传》中诠释过。宁静的版本更加的贴近史实,把一位战国时期的传奇女性演绎的更加全面。宁静在芈月这个人物身上,加入了更多的家国元素,芈月不再是个简单的深宫妇人,更多的是为了国家承担的一份大义。很多时候,那份隐忍从宁静的眼神中流露出来,没有一丝矫揉造作,把大家拉回了那个群雄争霸的年代。这份带入感,是宁静的出众演技带给大家的,难怪这部剧能够得到8.4的高评分。

其实,宁静是个天生的演员,她一出道的高度就已经超越了很多人。不到二十岁时,宁静出演了导演姜文的处女作《阳光灿烂的日子》,一出手就成为了当年金马奖的影后。那个年代的金马奖,含金量还是相当高的。后来宁静一路高歌猛进,接了两部大片——《红河谷》和《黄河绝恋》。一部拿了百花奖,另一部拿了金鸡奖。想想当时还没有流量加持,也没有水军的推动,纯粹靠着观众的投票和评委的审核,这种接近拿奖大满贯的女演员,还真是不多见。宁静当时也是红遍了中国,成为了90年代最红的女明星之一。

后来一段时间,宁静和《黄河绝恋》中的男主保罗相恋结婚,并生下了儿子,作品有所减产。直到她30岁的那年,宁静出演了《孝庄秘史》中的大玉儿,被观众称为“史上最美孝庄”,再次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当年这部电视剧,掀起了一轮清宫剧的拍摄热潮,之后几年的清宫戏作品中,把清代早期帝王的生活,都拍了个遍。大玉儿和多尔衮的故事,也从若隐若现的野史记载中,被一次又一次的搬上荧屏,多次在其他剧情中出现。好多女演员也演过大玉儿这个角色,比如我们熟悉的景甜和袁珊珊。遗憾的是,至今没有人能够超越宁静的版本。一颦一笑皆风情,恩义情仇两肩担,说的就是宁静版大玉儿的人设定位。特别是眼神的表演,秒杀了一众面瘫女明星。感受下图中那种眼里含情又不能表明的辛酸,瞬间传递出了人物的身不由己,让人动容。眼中满是泪水,脸上还要保持端庄,这个太后当的太辛苦,也把人物的内心刻画出了更多的层次。

所以宁静其实从出道开始,走的就一直是演技派的路子,从来没有过掉线的时候。好演员真的就像一个空杯子,装上什么就是什么味道。希望宁静把参加综艺和怼人的精力收一收,趁着这波好演员的春天,再多拍几部好作品,来回馈一直喜爱她的观众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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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柜子里的电视机顶盒接着这两线?

作为电子工程师,对于这件事,还是有发言权的

首先,这两条线不是偷拍设备,很明显一条是电视机投屏线,一条是机顶盒红外遥控接收延长线,下面说说这两条线的作用和出门在外怎么防止被偷拍,特别是女生和情侣。大男人就别在乎了,谁会偷拍你呢?

一、 先说投屏线,作用就是把笔记本电脑等的移动设备屏幕内容显示到电视机上去。

1.关于使用场景,不外乎两个:

第一,你笔记本中有高清电影或其他值得欣赏的内容(更小的电影什么的,你懂的),电视机屏幕大,欣赏起来更过瘾惬意

第二,商务出差时,多位同事要讨论方案、图纸或报价的时候,投上去大家一起看,一起提意见,一起改,就不用挤到电脑前了,更从容一些

2.关于投屏线的分类:

① AV线:也叫音视频线,标准的音视频线由两条音频线(左右声道)和一条视频线组成,共三条线,是标准的模拟信号线,这种线在90年代应用比较多,那时候电视机多是老式显像管机器,体积大,没有现在的高清接口,分辨率最高480*576

② VGA线:早些年的液晶电视机会提供VGA接口,现在一般不设这种接口了,旧一点的电脑主机和显示器连接就是用的这种接口,分辨率是1024*768,传输的是数字信号,比AV线那是清晰多了

③ HDMI线,也叫数字高清线,是现在的主流信号线,像是家里的数字高清有线机顶盒、小米盒子等各种网络电视机顶盒都用这种线,标准分辨率是1920*1080

提问的朋友图片不是很清晰,应该是高清线的母头

二、 再说红外接收器线

为什么会有红外接收线这个东西?因为,通常上点档次的酒店都会把机顶盒,以及与电视机相连的各种线都隐藏起来,不然这么高的档次,裸露在外一团线掉档次不是?

但机顶盒你还要用啊,遥控器都是红外线发送信号的,红外线这个东西不是无线电,必须在没有遮挡的情况下才能正常使用,可是上面说了,机顶盒都被隐藏起来了,还怎么遥控?于是,红外遥控延长线就诞生了,这条线一端是插头,插到隐藏的机顶盒上,另一端是红外接收头,把接收头固定到一个相对不显眼的地方,就能正常遥控机顶盒了

三、 如何防止被偷拍

当前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偷拍设备层出不穷,这些已经变得更小、更隐蔽,难以被发现的设备让出门在外的女生和情侣苦恼不已,一旦被偷拍传到网上,后果不堪设想,下面讲重点

1. 偷拍设备一般会隐藏在哪里?

目前已发现的偷拍设备,有以下几个区域

① 正对床头的插座

这是最常见,也是最易被发现的偷拍方式,一般插座都有防触电盖板,犯罪贩子把盖板拆掉,装入摄像头,也有可能不拆防触电盖板的,直接在上面打孔,将偷拍镜头对准安装的,鉴别方式也很简单,入住后打开手机的手电筒,仔细检查插座防触电盖板有无异样,特别是三孔插座的接地孔,因为出差在外的人很少用三孔插座

② 电视机和机顶盒

电视机和机顶盒是很容易被改装的,而且对着床头,是很好的拍摄角度,这两个设备一来取电方便,二来更不易被人发现,对于有动手能力的犯罪分子来说,没什么难度,重点关注电视机和机顶盒红外接收部分,有无异常小孔,如果不能确定,需要的时候请用浴巾将电视机和机顶盒盖住

③ 客房床正上方的烟感探测器

这个探测器正常是每隔几秒闪一下,很多女性朋友私下问本人有无问题,其实消防烟感探头正常状态下会自动巡检闪烁的,前提是没有被改装过,检查方法是仔细观察探测器外壳有无异常小孔(正在闪烁的指示灯不算),如果感觉不对劲,设法找东西盖住即可

④ 房间内的台灯、落地灯

这个容易被忽视,房间内的台灯和落地灯,如果是那种外壳架子比较大,也是很容易改装的,解决办法很简单,直接移动放到无拍摄角度的地方去

⑤ 中央空调的出风口

这是很容易忽略但其实很容易安装设备的地方,一般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比较高,看起来黑洞洞的什么都看不到,也不方便查看,建议入住后找个凳子,打开手机电筒仔细看一下有无异常

⑥ 卫生间的花洒、置衣架、开水壶

这些都有过新闻报道的案例,入住之后仔细检查有无异常,重点关注有无可疑小孔,因为偷拍设备再先进,也必须有光透进来才行

2.网上卖的防偷拍检测设备靠谱吗?

答案是:不靠谱

网上有一些防偷拍的电子设备,形形色色,比如红外接收型的(和手机摄像头一样,检测房间内发出的红外光)、无线电接收型的,说什么能接收从几MHZ到几GHZ的无线电信号,才卖几十块,基本都是智商鉴定器,没啥实际作用。

现在还有一些误导传言,诸如把灯关掉,打开手机摄像头在房间里找,发现有闪烁的亮光就是偷拍设备,其实这纯瞎扯,从原理角度,必须是那种带红外补光的摄像头才行,但那样一来设备体积就大了,还容易被发现,犯罪分子不会傻到这么干

那么,真正的偷拍设备靠什么传输信号?无外乎三种

① 不向外发射信号,你没看错,偷拍录像直接存进存储卡,平时无人不录像,有人活动才会开启录像,估计犯罪贩子过段时间会取一次内存卡

② 基于4G或5G传输的物联网卡实时传输,就相当于一部手机,只不过使用运营商的网络传输信号,犯罪分子利用后台可以随时远程登录查看情侣们的实时现状

③ 基于酒店的wifi信号,但这种可靠性没有运营商网络可靠,要是酒店网络管理比较严谨,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其实如何避免被偷拍,最关键的还是多学些专业知识,多关注那些对着床头的设备、物件。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处理,如果检查后发现有疑点又拿不准,可以直接拿被子或浴巾盖住,任他三头六臂也拍不到你

谁能给我一些法与道德冲突的真实案例?

楼主,提供几个网上找来的案例给你。希望能对你的论文或是研究有所帮助。【抱歉,有些文章的格式我不会转,且因为版面最大字数所限,做了部分删除。】

案例1:

李平诉妻子陈荣平离婚期间偷拍捉奸侵犯婚内隐私权案

(隐私权)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2002)龙马民初字第1599号。

2.案由:侵犯隐私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平。

原告:李文兴。

原告:李文炳。

原告:赵昭友。

四原告的诉讼代理人:肖未名。

被告:陈荣平。

诉讼代理人:余跃泸、赵永忠,四川泸州国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云峰。

诉讼代理人:郑静。

诉讼代理人:王剑。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万虹;代理审判员:曹德远、田静。

6.审结时间:2003年9月1日。

(二)诉辩主张

(1)原告李平、李文兴、李文炳、赵昭友诉称:二被告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被告陈荣平、张云峰停止侵权,赔偿精神损失费20 000元。

(2)被告陈荣平辩称:其行为没有侵犯四原告的隐私权。其理由有五点:第一,原告李平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非法同居,本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通过这种途径搜集原告李平与他人非法同居的证据的。

第二,摄影师张云峰拍摄的处所是被告陈荣平的住房,未侵害他人的权益。第三,被拍摄的房屋属原告李平与被告陈荣平共有。第四,本人请被告张云峰拍摄时反复打招呼只能拍摄原告李平与年轻女子张某,本人未在现场,只是在楼梯间给被告张云峰望风。至于被告张云峰拍摄到什么内容本人也不知晓,如果被告张云峰拍摄到了四原告洗澡,也只能怪四原告在洗澡时自己没拉窗帘。

第五,录像带的内容本人没看过,也没向外界散播,不存在社会恶劣影响。为此,被告陈荣平否认自己的行为构成侵权,拒绝原告的诉讼请求。

(3)被告张云峰辩称:其行为虽侵犯四原告隐私权,但没有造成影响,不应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理由是:本人受被告陈荣平的委托为其拍摄证据,并不知其需要摄制什么内容,被告陈荣平未提供被拍摄对象的照片,也没告知被拍摄对象的相貌特征,且本人并不认识原告李平,自己只是盲目地按陈荣平的要求去拍摄。

直到被原告李平拦截后,本人才知道了事态的严重性,即当场向原告李平家人表示道歉,并主动上缴其摄制的录像带。本人的偷拍行为虽然不当,但该录像带没向外扩散,未造成任何社会影响,故不应对四原告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三)事实和证据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查明:原告李平与被告陈荣平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而诉讼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被告陈荣平为了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于2002年9月1日晚,邀请被告张云峰为其偷拍证据,并向张云峰提供了DV格式数码录像带一盘,将被告张云峰带到原告李平与被告陈荣平的住所(龙马潭区水井坎西路11号1幢楼1单元6号)对面楼房的楼梯问,在未向张云峰提供原告李平的照片及相貌特征的情况下,要求被告张云峰偷拍原告李平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不忠实行为。

被告陈荣平为防止过路人看见其偷拍,在该楼的楼梯间为被告张云峰望风。原告赵昭友系原告李平之母,自原告李平与被告陈荣平结婚并育有小孩后一直随原告李平生活,同住龙马潭区水井坎西路11号1幢楼1单元6号。原告李文兴、李文炳系原告李平同胞兄长,2002年9月1日晚寄宿在原告李平住所。

入夜后,原告李文兴、赵昭友、李文炳、李平依次到卫生间洗澡准备睡觉。轮到原告李平到卫生间洗澡时,发现对面楼梯间有异常情况,即叫上原告李文兴、李文炳一道冲出楼去,将匆匆下楼的被告张云峰截住。原告李平等人将被告张云峰扭送到巡警岗亭,被告张云峰供认是受被告陈荣平指使,用微型摄像机偷拍原告李平家人洗澡的活动。

巡警将此事交由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处理,原告李平、李文兴、李文炳,被告陈荣平、张云峰到该派出所接受询问,派出所干警观看了录像带后告知是四原告洗澡的内容,即当场收缴了被告张云峰携带的索尼摄像机及录像带。被告张云峰于同年9月2日到红星派出所领回索尼摄像机。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四原告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保全的由龙马潭区公安分局红星派出所提取的被告陈荣平、张云峰偷拍四原告洗澡镜头的DV格式数码录像带1盘。

(2)四原告申请法院委托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技术处复制的与原DV格式数码录像带内容一致的8毫米格式视听带1盘。

(3)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出具住院治疗单据6份。

(4)(2002)泸民终字第441号民事判决书复印件,证明被告陈荣平不服一审离婚判决,于2002年8月12日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传唤本案被告陈荣平于同年9月18日听证,被告陈荣平为了搜集本案原告李平搞婚外恋的证据才实施偷拍行为的,且判决书证明了原告李平确有第三者。

(5)法院依职权调取的龙马潭区红星派出所接受案件回执单。

(四)判案理由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涉及的隐私权问题,属于公民享有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是专属于公民享有的绝对权,除司法机关的侦查部门依法享有监视、拍摄他人住宅内活动的职权外,任何其他人均负有不作为的义务,只要作为即违法。

四原告在浴室内洗澡的行为,是公民在私有领域进行的私人活动,属四原告享有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活动,二被告在未经四原告许可的情况下实施窥视、偷拍的行为,属非法侵入他人私人生活空间的行为,给四原告享有的隐私权益造成侵害,依法应承担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被告陈荣平所持的为了收集证据维护其在离婚诉讼中的合法权益以及对自己的住房内的活动进行拍摄的辩解理由,违背法律赋予的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依法不能成立。

原告赵昭友系原告李平之母,自原告李平与被告陈荣平结婚育有小孩后就一直随原告李平、被告陈荣平共同居住至今。原告李文兴、李文炳系原告李平的同胞兄长,在经原告李平允许的情况下,其寄宿在原告李平与被告陈荣平共有的住所内的行为属正当行为,故被告陈荣平所持的原告李文兴、李文炳、赵昭友未经许可到其住所居住不合法的辩解,依法不能成立。

被告陈荣平在未告知被告张云峰原告李平相貌特征,明知被告张云峰可能误拍他人的情况下,仍放任了该结果的发生,故被告陈荣平对被告张云峰的偷拍行为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被告陈荣平所持张云峰扩大偷拍范围的理由,依法不能成立。在实施侵权行为的过程中,被告陈荣平称其未在场,只是为了怕过往的行人看见,一直在楼梯间给被告张云峰望风的辩解,充分证明了被告陈荣平与被告张云峰在实施侵权行为中的不同分工,不同作用的事实,故二被告对四原告构成共同侵权。

二被告采取窥视、偷拍四原告在浴室内洗澡,侵害四原告隐私权的行为,虽然在实施侵害后未对外扩散,但确已给四原告的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痛苦,这种痛苦的程度,非受害人难以感受。二被告应对四原告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以抚慰四原告精神和心理上所受的痛苦,维护公民合法的人格权利,维护公民正常的生活秩序。

故二被告以实施侵害后未向外扩散,未造成严重后果为由,拒绝四原告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辩解,依法不予支持。四原告提出20 000元精神损害赔偿的主张,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精神受损害的程度与诉请损害赔偿数额相均衡,故此对四原告过高请求部分,依法不予支持。

(五)定案结论

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三款、第十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陈荣平、被告张云峰停止对原告李平、李文兴、李文炳、赵昭友的隐私权侵害。

2.由被告陈荣平、被告张云峰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李平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向原告李文兴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向原告李文炳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向原告赵昭友赔偿精神抚慰金500元。二被告对赔偿四原告的精神抚慰金负连带责任。

3.驳回四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六)解说

两个全靠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夫妻,因某些法律事实无法再现的原因,导致离婚之诉。结婚、离婚都是很正常的事,原本是不足为道的。但本案是个例外。在离婚诉讼的二审期间,老婆(被告)为取得老公(原告一)与他人有染的不忠证据,遂请来摄影爱好者扮演“私家侦探”角色。

不料,却将原告及3个家人的洗澡场面偷拍了下来,一桩“婚内隐私权”官司由此引发。如此取证,合法否?侵权否?夫妻之间有隐私权吗?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司法解释正式施行。就如何理解《规定》第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以及如何界定“偷拍偷录”录音录像视听资料的合法取得与非法取得的法律界限,理论界论述较少,实务界的理解也不尽一致。

笔者认为: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它所包含的内容就是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我国民法未明确规定隐私权,而是采用变通的办法对隐私权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毋庸置疑,隐私权是人格权,任何人相对于他人的隐私权都是义务人,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

以偷拍偷录的行为方式侵入私人独处生活领域,如在他人房间、办公室、卫生间安装微型摄像头;潜入“第三者”家中进行偷拍偷录或对他人幽会加以录音录像等。从法律角度来说,此等侵权行为均具有违法性,其行为主要违反了权利人对自己隐私及利益的支配的意志。

应该明确指出的是,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偷拍偷录行为所引起的社会效应多是负面的,已经严重影响人民的正常生活和心态,甚至破坏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和社会生活秩序。

任何人行使权利时都不得影响他人权利的行使,这是现代法律的基本公理。偷拍偷录方式取证,最容易侵害的权利就是他人的隐私权。

而隐私权又是一种绝对权,未经他人同意而偷拍偷录,构成对他人权利的严重侵害。偷拍偷录得来的视听资料证据,或许能够证明或部分证明待证法律事实,但如果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法院仍然加以采信,势必将造成为赢得诉讼而不惜侵害他人权益的现象大量涌现。

笔者认为,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偷拍偷录行为,是不应以是否对外“宣扬”、“公布”他人隐私为前提条件的,只要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实施了偷拍偷录行为,给他人的精神和心理上造成了痛苦,就是侵犯隐私权,就应担责。是否对外“宣扬”、“公布”他人隐私,只是法院对损害后果的认定,而不是法定免责事由。

案例2:

吴英雄诉黄阳月案

(亲子鉴定)

(一)首部

1.调解书字号: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01)安民初字第496号。

2.案由:离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吴英雄。

诉讼代理人:钟志强,安溪县联谊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黄阳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谢祥明;代理审判员:梁文农、庄志强。

6.审结时间:2001年11月27日(依法延长审限)。

(二)诉辩主张

1.原告诉称:原被告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自1996年底开始分居至今。1998年曾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仍无法相处。分居以来,原告长期在外做工,被告长期住在娘家,双方未曾再有同居,而被告却于1999年生下双胞胎女婴。

现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要求与被告黄阳月离婚。婚生女吴小凤由自己抚养。

2.被告辩称:双方婚后感情尚好,未真正破裂,还有和好可能,不同意离婚。被告提出离婚是因为重男轻女,想抛弃我母女,不尽父亲责任。吴小凤长期都是我抚养,原告提出抚养吴小凤理由不能成立。

双方原有的共同财产和多年来我母女欠债7 000元,应共同分割和承担。

(三)事实和证据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审理查明:1990年12月23日,原被告双方经人介绍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并同居生活。1991年12月8日双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证字第325号)。

婚后夫妻感情一般,1992年10月8日生育婚生女吴小凤。后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1998年春节,双方又因家庭琐事吵架,被告即回其娘家居住,自此两人分居至今。女儿吴小凤则随被告一起生活。1998年间,原告吴英雄曾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安溪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双方虽于1998年春节分居,但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于1998年6月2日作出(1998)安民初字第70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双方不准离婚。之后,原被告夫妻关系仍未能改善,感情继续恶化。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黄阳月于1999年12月23日,生育女婴吴凤丽、吴凤燕(双胞胎)。

2001年2月27日原告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

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1991)安婚证字第325号结婚证,证实原、被告二人的婚姻关系。

2.(1998)安民初字第701号民事判决书,证实原、被告双方因夫妻感情矛盾曾在1998年诉讼中,被安溪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3.原告提供的户口簿及户籍证明,证实双方于1992年10月8日生育婚生女吴小凤,1999年12月23日生育吴凤丽、吴凤燕。

(四)判案理由

审理中,原告提出吴凤丽、吴凤燕(双胞胎)非其亲生女,要求作亲子鉴定,法院准予原告的申请。

但被告则称该双胞胎是双方共同生育,多次推诿、拒绝配合作亲子鉴定。虽合法延长审限并经合议庭多次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仍无法进行。

2001年11月27日,在合议庭的主持下,经再次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五)定案结论

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如下:

1。

原告吴英雄与被告黄阳月自愿离婚。

2.婚生女吴小凤由原告吴英雄负责抚养并自行负担抚育费。

3.女孩吴凤丽、吴凤燕由被告黄阳月自行抚养并负担抚育费。

4.原告吴英雄于2002年2月1日前付给被告黄阳月经济帮助款人民币10 000元整。

5.被告黄阳月放弃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

此外,还对其他债务达成分别偿还的条款。

经送达.该案法律文书(2001)安民初字第496号民事调解书已生效。

(六)解说

本案是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但该案的处理特别是在对双方意见严重分歧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双胞胎的抚育处理上,却是得当有益的。

亲子鉴定问题,我国的《婚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均未涉及,2001年颁布的新《婚姻法》也未涉及。而亲子鉴定问题却在婚姻案件中经常出现。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亲子鉴定技术已不再是复杂和困难。如果双方同意,随时都可以进行准确地鉴定。但是在一方当事人申请,另一方拒绝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却至今无明确的法律依据。

只有1987年6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的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为适用根据。值得注意的是,该司法解释强调了两点:一是男女双方都申请的.一般应准许通过白细胞抗原手段作亲子鉴定;二是一方申请的,应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双方思想工作。

可见最高人民法院对亲子鉴定的态度是谨慎的,这对保护公民的人格隐私权,减少当事人矛盾激化方面,无疑有着积极的作用。

事实上,一方要求作亲子鉴定,并提供了与受胎无因果关系的系列证据证明其申请鉴定主张的,经审查,人民法院应作出准许进行亲子鉴定的裁定。

另一方如果提不出足以推翻申请方申请鉴定理由相关证据的证据,又在行动上不配合或拒绝的,就应当按举证责任规则和证据的盖然性规则,推定由拒不配合鉴定方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责任。

案例3:

婚内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及其协调

———由一则民事案件谈起

基本案情:张某发现妻子吴某总是刻意躲着自

己接听电话、收发短信,午夜依然频繁。

遂于2006

年12月30日悄悄拿了吴某的身份证、两人的结婚

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到某通讯公司办理吴某使用的

手机密码修改业务。某通讯公司在核对审查了张某

所持有的相关证件并要求张某列出所查号码最近3

个月内的5个通话记录后,给其办理了吴某手机的

密码修改业务。

张某凭借修改后的密码在某通讯公

司的自助查询机上打印了妻子吴某2006年10月份

的话费清单,发现妻子果然与某一号码频频联系。

经核实,该号使用人果然为男性,怒不可遏的张某回

家后对妻子进行盘问。而吴某于2007年1月一纸

诉状将某通讯公司和丈夫张某告上法院,以某通讯

公司和张某共同侵犯隐私权为由要求两被告共同赔

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1 ] 。

案例4:到网上搜“中国第一例婚内隐私权纠纷案”

案例5:到网上搜索“话费清单泄隐私”

你看过最好看的电影是哪一部?

你看过最好看的电影是哪一部?为什么?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的喜好不同,你喜欢这部电影,那么这部影片就有吸引你的地方,下面我说说我觉得很好看的一部电影《战狼2》

《战狼2》是吴京执导的动作军事电影,由吴京、弗兰克·格里罗、吴刚、张翰、卢靖姗、淳于珊珊、丁海峰等主演。该片于2017年7月27日在中国内地上映 。

该片讲述了被开除军籍的冷锋(吴京饰演)本是因找杀害龙小云的凶手(余男饰演)来到非洲,但是却突然被卷入一场非洲国家的叛乱。因为国家之间政治立场的关系,中国军队无法在非洲实行武装行动撤离华侨。而作为退伍老兵的冷锋无法忘记曾经为军人的使命,本来可以安全撤离的他毅然决然地回到了沦陷区,孤身一人带领身陷屠杀中的同胞和难民,展开生死逃亡。随着斗争的持续,体内的狼性逐渐复苏,最终闯入战乱区域,为同胞而战斗。

本片以56.8亿元雄踞国产电影历史最高票房纪录。并在中国内地创下累计观影人次1.4亿的成绩,荣登“单一市场观影人次”全球榜首。

影片最吸引我的地方是“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成功激起了我的爱国情怀和热血,我想所有的中华名族同胞们和我的想法是一样的。网友们是这样评价的,“良心制作”、“够燃”、“有爱国主义情怀”等等。

在我看来影片的题材选得非常好,就展现男性阳刚、血性、纯爷儿们并且将其升华到一个更高层次:爱国情怀、国家归属感、民族自豪感。所以《战狼2》也是第一步赢在了题材上。影片主要是通过前战狼队队员冷锋前往非洲找寻女友被害线索,意外卷入非洲国家内乱遂只身前往战乱区救援华人同胞,在关键时刻得到祖国的强大火力援助、凭借中国国旗毫发无损地通过交战区,从而唤醒国人的民族自豪感、照亮国家归属感、点燃国人的爱国情怀。在这一点上做的是比较到位的,主题很简单:中国人以前很弱,你们欧美列强肆意践踏我们,现在中国强大了,你们做不到了。

其次,故事情节。电影较好地延续了第一部的故事背景,并成功地在此基础上生出新的故事脉络,影片中吴京有个黑皮肤的干儿子,而恰恰是他的干儿子引出了后续一长段故事,吴京为了去救他干儿子的妈妈和陈博士、47名中国员工进而被卷入瘟疫和更大的军事叛乱中去……这才有了后面的开车闯入医院、难民营勇斗雇佣军、自制弓箭孤胆杀敌、坦克漂移大战、与达康书记、张翰三人铿锵与敌人枪战等等等等一系列的故事情节,总而言之,情节上是没有出现漏洞的,故事的叙述也没有脱节。其中的动作戏更是让人看了热血沸腾,激情澎湃。

影片最后冷风高举着国旗站在车子的顶端,车子缓缓的通过交战区,所有的军队全部停火,风呼呼的吹着,五星红旗??迎着风飘扬着。这一刻一种莫名其妙的名族自豪感油然而生,或许这就是我很喜欢这部影片的原因吧。影片快落幕的时候还打出了这样的字幕:当你在海外遇到危险时,不要放弃,你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我想这是国家对所有中华名族的同胞们说的,祖国不会丢下我们任何一个人,任何时候,祖国的怀抱永远向我们敞开着。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喜欢一个人不需要理由,就像我喜欢这部电影一样也不需要更多的理由,喜欢就是喜欢?……

好坞女星梦露有多迷人?

梦露在世人眼里的确是“性感”的代名词,然而这个世界上性感的人多了去了,能让梦露在去世了快60年仍然时不时出现在世人的视线中,的确,不仅仅是因为性感。

我在以前,对梦露的了解和绝大对数人一样,对梦露只知其名,对她的印象除了是美国旧时代好坞的性格女星以外,就只有七年之痒的几张比较有名的剧照而已。

大概就是下面这几张,其实光看这几张照片根本记不住梦露的样子,只会对这个捂裙子的姿势印象深刻...

这个捂裙子的“梗”至今都会时不时的出现~比如之前的士力架广告啦,胡歌的cos啦等等~~

真正让我接触到梦露是在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偶然的在别人家看了一点点七年之痒,但是没看完,只开到开头大约30分钟的样子。

在这之前除了白裙这个镜头,对这部电影我是一点都不了解的。影片开头男主角的各种絮絮叨叨让我觉得这电影大概不怎么好看的样子,梦露也迟迟没有出现。

然而就在梦露姗姗来迟出现的那一刻,突然电影就变得有趣了起来。应该说梦露以前给我,或者是大多数人的感觉都是那种特别“典型的性感”的印象,不外乎就是娇柔做作或者卖弄风情的感觉,然而梦露的出场确是十分可爱的、俏皮的、生动的,当然身材是很凹凸有致。但裙子都过膝盖了,好像也没有特别“性感”啊?

出场剧照(可惜这张照片完全没有展现出梦露在戏里那种生动的感觉),独自在家的男人突遇楼上漂亮的女邻居~

随后梦露的表演也让人惊喜,应该说她带活了这个片子,只要她一出场,你就会情不自禁的看着她。

比如男主邀请梦露到家里做客,梦露发现男主家有空调情不自禁的撩起衣服乘凉的镜头~

比如梦露表演给男主看她的牙膏广告词~这一段超喜欢~

比如下面梦露弹琴男主则在旁边yy~

比如梦露讲述自己洗澡的时候为了堵住一直在滴水的龙头,把脚趾塞在了龙头里结果拔不出来了,只好打电话请水工帮忙2333~

大概就看到了这里,然后我就有事离开了。然而实在很想看下去,于是第二天我就去了网吧继续。(那时没带电脑,在外地上学没办法╮(╯▽╰)╭ )

然后千呼万唤始出来,终于看到了捂裙子的那一幕,真的很短只有短短几秒,应该说当时甚至有点小失望。因为其实如果这个镜头不是这么有名的话,我完全不觉得有啥特别的。

个人觉得捂裙子这个镜头还没有后来梦露在男主家夹鞋子这一幕有意思呢~~

梦露盼着男主家的空调,在沙发上打着各种小心思想留宿这里也很萌~~

男主最后还是忍痛(?)让梦露回去了,不过被梦露发现其实楼上楼下是有楼梯连着的,只要把钉子扒开就可以随时蹭空调啦~~

整部片看下来除了男主成天絮絮叨叨有点烦以外,还算是满出色的一部带有黑色幽默的话痨片。而且梦露的表现实在是大大出乎意料的好,让我对梦露这个人突然有了很大的兴趣。

所以很快我就开始搜索梦露其他的影片,我当时随便选了梦露最后一部未完成的影片,后来被拍成纪录片的《玛丽莲梦露:最后的日子》

然后我就被梦露的美貌给惊艳到了。



如果说七年之痒里的梦露只是让我觉得“很可爱”“挺漂亮”“演的不错”这样的印象,那么在《最后的日子》里的梦露真的是美到让我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在这部片子里我也稍稍了解到梦露不幸的身世和早逝的结局,可以说荧幕上发光的她,和私下有着各种麻烦事的她是有着极大的反差的。

幸亏我是个喜欢质疑一切的人,所以没有像绝大多数人那样,看到梦露是一个会酗酒、各种药物依赖、经常性迟到、和总统有绯闻的女人就对她产生厌恶之意,相反我反而觉得梦露这个人并不像世人想像的那么单纯,她背后的故事值得深入挖掘。

我觉得梦露再怎么说也是个演员,而评价一个演员最好的方式,不是看他的身世或者绯闻,不是看他的自传或者别人写的传记,而是直接看电影,用最直观的方式了解他、评价他。

所以我选了梦露评分最高的电影,同样是七年之痒的导演Billy Wilder导演的《热情似火》

虽然这电影是两位男性为主角的,虽然为了这两主角扮女人更有说服力,电影不得已拍成黑白片,虽然梦露在拍这部片的时候因为怀孕胖了许多,但仍然挡不住她在里面的风华绝代、生动迷人。

梦露也在影片上映后实至名归的获得了金球奖~~

感觉这我这回答渐渐变成梦露电影大简介的感觉了....

好吧回到题主的这个问题...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梦露呢?

随便举几个栗子:麦当娜,玛丽亚凯莉,gaga,打雷姐等等,仅仅歌手里梦露就有一大堆大牌粉丝。而且我发现,梦露虽然这么“性感”,而真正喜欢她的人绝大多数却是女性。

以前看过一个提问,问有哪些明星是梦露的粉丝。置顶的回复是“所有男明星和丑的女明星”。百度梦露,置顶的内容也多是什么“梦露六只脚趾”、“梦露被偷拍私处照”、“梦露天价性爱录影带”、“性感女神实际上是同性恋”、“梦露性感床照”、“细数梦露的男人”等这种玩意儿,可想而知在天朝,梦露是一个多么臭名远扬的人物。

(以上这些皆不属实,梦露没有六只脚趾,不是同性恋,没有什么性爱录影带,也没有那么多男人)

以前还看过一些对梦露的评价,不外乎是“美国流行文化的代表”、“花瓶”、“胸大无脑”这样的词语。以前对她不了解的时候,对于这些也不过是一笑而过罢了。

而随着对梦露的关注越来越多,她的电影也一部接一部的几乎都看过了,各种传记纪录片也一部不漏的看了,慢慢的,我在不知不觉间突然变成了梦露的粉丝,不是那种路人粉嚷着“哇哇好美啊女神!”的那种,而是看着她开心我也会开心,看到她悲伤也会情不自禁心痛,特别是看到不了解她的人,在网络上随意拿那些带有恶意侮辱性的词诋毁她、丑化她,甚至嘲笑她的时候,会感到无比愤怒,愤怒到忍不住去辩解,去反驳。

为什么那么多人喜欢梦露呢?特别是在天朝的这种“性感罪恶”的价值观下,被无限度黑化的梦露,究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呢?她的美丽?这是当然的。还有什么呢?

在这里我说说我了解的梦露吧,在被各种不实诋毁的绯闻之下,真正的梦露的样子。

梦露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她高中都没有毕业就被迫嫁人工作了,所以一直自卑自己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她一直保持着读书的习惯,家里没有一件华服首饰,只有一大堆书。

银幕上梦露穿着华丽唱着"Diamonds are a girls best friend”,然而梦露却是个极尽朴素的人。她生前留下唯一的值钱物件只有她第二任丈夫joe给她的戒指。以前joe也给过她一条珍珠项链,不过她后来送给别人了。平时梦露从来不会穿戴什么奢侈品,也从来不上时尚杂志,她的兴趣在文化圈而非好坞钟情的时尚界,她的朋友多为作家、诗人,当然也有摄影师。

梦露是个非常聪明的女性,网上也有流传“梦露智商超群,堪比爱因斯坦”这样的流言,我个人是不太相信的啦...不过她的确聪明。

福克斯公司不喜欢她,因为她反抗自己的公司,要争取电影角色的审核权,不愿意千篇一律的扮演花瓶角色,要自己开公司,自己当制片人。

在现在这个年代,如果你惹恼了公司,公司可以直接封杀你让你永无出头之日。而在上世纪50年代,黑人还在种族隔离的年代,梦露被公司封杀之后,仍然能通过各种公关和自身魅力赢得观众的支持,最后福克斯不得不妥协她的各种要求。

这真的很厉害。

想象一下,1955年,在经历公司的封杀和离婚的冲击之下,只身一人前往纽约开公司、重新上表演课完善自己、打造一个自己满意的新形象的梦露,面对未知的前路,她是多么的忐忑,多么的不安,又是多么的自信与坚强。

1955年初到纽约的梦露

1955年,上表演课的梦露

1955年在纽约博物馆参观的梦露

梦露很爱孩子,这可能跟她从小没有父母在身边,缺乏亲情有关。她从未出名的时候就开始频繁的做各种慈善,以儿童慈善最多。然而她却因为两次流产和一次宫外孕没有自己的孩子。



梦露还是那个年代的先驱者,她支持女性解放,向世人表示女性能够自信坦荡的展现自己的身体,支持女性独立;她反对种族歧视,在1955年,梦露说服夜总会管理层,让黑人爵士歌手艾拉·费兹杰拉(EllaFitzgerald)在洛杉矶一家夜总会获得第一次表演机会(那时没有黑人歌手能在这种“白人的地方”表演),为此她承诺将在观众席前排撑足一个星期的场。她甚至还支持同性恋,不过她真的不是网上流传的双性恋啦...

写了这么多,我觉得作为题主的答案应该是足够了。

梦露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优秀的大明星;她是一位美丽、坚强的女性,她无论在哪都是众人的聚焦点。

她也有黑暗面,她不幸的童年,她的敏感自卑,她对药物的依赖甚至最终让她早逝等等,这些或许是让某些人讨厌她理由,而对我来说,恰恰这些“缺点”,却让梦露这个人更加真实、完整、栩栩如生。

比起那些被打造好的、美美的呈现出来的、看上去完美无瑕的“明星”,在那些时尚的华服、完美的妆容背后,究竟是一个平庸的普通人,还是个完全不符合他形象的恶劣的人,我们都不会知道。

梦露说:我自私、缺乏耐心和安全感。我会犯错,也常会在状况外而难以控制。但如果你不能应付我最差的一面,那么你也不值得拥有我最好的一面。

I'm selfish,impatient and a little insecure. I make mistakes,I am out of control and at times hard to handle. But if you can't handle me at my worst,then you surely as well don't deserve me at my best.

所以我觉得,大部分人喜欢梦露的原因,是因为她的真实。

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大明星,也是真正的普通人;

她体验过人生百态,她的各种喜怒哀乐也被摆放在世人面前;

她既是美国梦的胜利者,也是美国梦的牺牲者。

可能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美丽出色、名利双收的女明星喜欢梦露的原因吧。

因为她们感同身受。

有人说,男人们爱梦露,是爱她的容颜身材;而女人们爱梦露,是因为她们懂她。

可能这也是对的。无论如何,梦露至今仍然能够让人难以忘怀,绝对是有她独特的魅力,有她能让人产生共鸣的地方。

她的美丽让人惊叹,而她的一生更是让人反复咀嚼、迷恋至今。

最后,我本来想放几张梦露的美图来惊艳一下坚持看完所有的看官们的~

然而我发现我根本找不到一张可以完全诠释梦露的美,那种典型“好坞式”的完美无瑕的图片啊!!! ╮(╯▽╰)╭

她360度无死角,但是却也没有什么最佳角度啊!!!

她甚至连一张那种构图完美、造型出彩、打光高大上的杂志大片都没有!!!

所以说她根本没有能够诠释她的最美的一面的代表照啊!!(请大家帮我找找)

所以首尾呼应,放几张我最喜欢的梦露七年之痒里经典的白裙子的图吧~

拍摄期间休息中的梦露~

化妆中的梦露~

最后放上最喜欢的这张。

被人群包围,所有人都在看着她的裙子飞起,而她却淡定非常。

这一幕抓拍的实在是太好了。

她矛盾而真实。

一边以骄傲性感的形象示人,一边很怕被世人当成笑话看。

她深知自己的魅力,懂得如何在镜头前展示自己美艳的一面,拥有无数人艳羡的目光,却内心没有安全感,渴望得到家庭的关爱,渴望受到人们的尊重。

她不想被当成庸俗肤浅的花瓶,在他人不屑的眼光中去上表演课,请演戏指导,虽然被影响得有点精神崩溃,难以继续表演,还惹怒了导演。

她曾是海报上搔首弄姿的性感女郎,好坞的宠儿,名利双收的代表,举世瞩目的焦点。但当她想告诉世界,我是个演员,我也想提升演技,我也渴望被爱,我也有灵魂的时候,世界放肆地大笑。

她是一名站在街角的诗人,试图向争着想拉下她衣服的人群朗诵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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