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黄铜摩擦焊加工,两江总督马新贻被刺杀前?
坊间传闻,马新贻是“渔色负友”的不仁不义之徒,但实际上,马新贻作为刺马案的主角,最终以悲惨的结局收场,成就这一千古奇案,原本是一个品德兼优,清正廉明的清官,在百姓心中一致广泛好评,作为曾经的两江总督,他也确实不负盛名,在当年做出了应有的成绩,只不过最终遭人杀害!
出生于山东菏泽的马新贻,于道光二十七年考中进士,这一生最重要的成就就是:
东南三大政,曰漕、曰盐、曰河。
为官仕途
可以说是当时政局中,一个力挽狂澜的神奇人物,对于漕运、盐政、河坝工程,皆有所涉猎,
当年太平天国起义发生,马新贻趁其不备,夜间带领部下突围,烧毁了太平军的军营,给予当时的太平军沉重一击,只可惜,后来在与太平军的遭遇战中失败,被革职留任,好在1860年,经当时钦差大臣袁甲三的举荐,最终官复原职,1863年,因战胜太平军,顺利升迁为安徽布政史。
次年,马新贻出任浙江巡抚,在此期间,修筑了海塘,而且还上书申请减免七府錢漕,主张复兴各府的书院,正是因为如此,成功升迁为闽浙总督,1868年,出任浙江福建总督,同年八月为两江总督,兼任通商大臣。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捋一捋,身为两江总督的马新贻,究竟有哪些成就?在两江都干了些什么事儿?毕竟此时距离刺马案发生,仅仅只有两年的时间。
此前的马新贻,就致力于减漕运动,将浙江地区漕粮减额征收,不仅获得百姓的一致好评,而且也在朝廷当局顺利通过,而且对于历年来留存的浮收问题,也进一步着手解决,鄙弃成规陋习,制定新的方案,总共减去浮收486906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改革盐制
自马新贻出任两江总督以来,为了解决场商疲乏的问题,这对盐政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制措施,让当时的运盐商,提前缴纳一半的盐价,就是为了解决当时盐商资本不充裕的情况,同样如果在资本有闲余的情况之下,多缴纳一成的盐价,就可以多带一成的盐,这样确实极大地缓解了盐商的资金压力,很巧妙地解决了当时食盐产量大于销量的问题,而且实行计划给严盐,按照月份划分,如果遇上畅销的月份,就会提前预支一个月的,如果遇上滞销的月份,反之则质押一个月,这样也很好地杜绝了有些盐商为了谋取私利,大量囤积食盐的情况。
马新贻在盐政方面,不仅延续了李鸿章和曾国藩的优秀举措,而且加以自己的思想改进,实行循环给运,只不过再好的制度,终究有一定的局限性,尽管在当时看来有一定的先进性,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巨额的利润,也驱使商人们,向着利益最大化发展,后来随着马新贻被刺杀,盐政体制也逐渐僵化。
与此同时,马新贻最大的功绩那就是重视水利,不做表面功夫,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行动方案,深知欲速则不达,故意放缓速度,一方面缓解了资金压力,另一方面,也对效果有所保证。
1869年10月,发生了历史上有名的安庆教案,事件,主要是当时在反教揭帖的影响之下,安庆府院考场周边的教堂揭帖被拆毁,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当年修建教堂之时,所购买的土地为低价强拆民房所得,所以激发了当地民众的不满情绪,最严重的时候,英法两国传教士住所皆被捣毁,甚至于法国传教士,在惊慌失措之下沉船逃跑。
此事身为两江总督的马新贻,知道事态的严重性,当时面对强硬的法国政府,别无他法,尽管一再提出给传教士们提供豪华的宾馆作为住所,但是却被拒绝了,法国总领事要求,务必赔偿当时传教士所遭受的损失,而且要划拨一块专门的传教用地,对于当时的罪魁祸首严惩不贷,甚至于以命抵命。
迫不得已,马新贻最终与英法方面,签订了《南京协定》,共计赔偿5735银元,答应对方提出的所有要求。
清朝末年,是一个动荡四起,内忧外患的年代,身为两江总督的马新贻,同当年的李鸿章一样,都是叱咤风云的人物,不过他的结局却令人唏嘘不已,尽管当时的马新贻在官场混得风生水起,而且因为他是少数民族的缘故,更加容易得到清朝皇室的青睐,一生并不贪图功名利禄的他,重点兴修水利,数次为了减轻农民的负担,上书朝廷,而且进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减税措施,确实是当地百姓心中神一样的清官,甚至于在他的妻子得知他被刺杀之后,直接以自杀来祭奠这段两人的美好感情故事。
关于马新贻为什么被刺?而且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自己的总督府,确实有点令人匪夷所思,这名名叫张汶祥的刺客,曾经当过太平军,后来因为太平军被剿灭,也就投奔了匪徒,案发当天,马新贻正在检阅军队过后,走在回家的路上,就在官署后院门口,冷不丁被窜出来的刺客捅了一刀,仅仅过了一天,就不治身亡了。这件事甚至令当时的慈禧太后都想不明白。
最后官方给出的解释是刺客是受海盗指使,但是刺客本人却丝毫不承认这一点,这也是一直以来萦绕在人们心头的谜团。
会不会立马执行死刑?
曾春亮两次入狱,杀害三人,会不会立马执行死刑?这个可以很明确地说,不可能。
任何一个案件,无论是影响恶劣的大案,还是小偷小摸的小案,它都有一个完整的审判流程。从警方侦查逮捕固定证据,到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才到法院受理诉讼审理、宣判。而就是法院审判,也有一审和二审。如果要被判死刑,还必须要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这样一系列的流程走下来,是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的。
案件的审理是一个缜密而又严谨的过程,来不得一点马虎。这其中哪怕是一个小的细节上出现一点疏漏,都有可能影响案件的裁决和判断,而冤假错案的出现大多是在细节上出现了问题。这样做的目的,自然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
前几天被无罪释放的张玉环,他之所以被释放,就是因为此前警方收集的证据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所以,他才在被关押27年后,疑罪从无,被无罪释放。而他从被逮捕到判刑整整经历了8年的时间,最后才被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
尽管曾春亮是累犯,还身负几条人命,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但是他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他也拥有自己的人权。我们不能因为他是杀人犯,就罔顾法律,随意处置,这在文明的社会是绝不可能的。他可以疯狂,我们可不能没有公平正义啊。
而从目前的媒体报道和他的亲属所说的话来看,曾春亮是有着严重的精神疾病的。我们每个人都知道,一个精神病人在犯病期间犯罪是可以减轻刑罚,就是犯了死罪,他也是可以逃脱死刑的。针对曾春亮有没有精神病,警方要想固定证据,就必须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来对他进行精神鉴定。这样一来,从委托、受理到鉴定,最后出鉴定书,这又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
而一旦第三方机构真的给出了曾春亮患有精神病的话,那么曾春亮就不可能被判死刑。这虽然不是我们看到的结局,但是法律必须要尊重,我们也必须要接受。
题主提出曾春亮会不会立即被判处死刑,我能够理解——题主的意思是希望对曾春亮这样的凶犯应该从重从快惩处,以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也给当地百姓一个安心。我们相信公检法三家肯定也有这样的想法,他们也一定会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流程,尽快给出处理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