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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铜真的防惊吓吗 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

(那些未受教化而明理的)百姓可以使他们遵循理之所当然而行事:即使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为什么要去遵守这样的人伦纲常,社会秩序逐步就从遵循人的本能自然约束转向了以礼仪为核心的人伦规范,因此对圣王秘藏图法的行为提出反对的意见。...

黄铜真的防惊吓吗,你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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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答案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意思是:

孔子说:“(那些未受教化而明理的)百姓可以使他们遵循理之所当然而行事,而不能使其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去做。(因为他们尚缺乏通达事理的能力)”

一些说明

北宋时期的程颐认为,孔子立教,并不是不欲百姓家喻户晓,只是做不到而已。

儒家的最终目标,便是人人皆尧舜,人人明白四达,通晓天地常然,极于人伦纲常,达于时势变迁。然而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很难的。

由于百姓后天所习不同,无法让所有的人通晓秉承天伦之道而来的人伦之道,故而只能退而求其次,只是要求人们遵守人伦之道,这样,即使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为什么要去遵守这样的人伦纲常,但只要去遵守了,社会就依然可以按照人伦法则来运转,实现一个和谐良好的社会秩序。

我们来举个栗子吧。

就像我们每个人出行,都要去遵守交通规则,可能不是每一位交通的参与者都能够明白,为什么我们国家的车辆非要靠右行驶?为什么我们的人行道非要在车行道的两侧?为什么我们要设红绿灯而不是其他颜色的灯?为什么到了一个地方就一定要减速?但是只要我们遵守了这样的交通规则,那么交通秩序就可以得到良好的保证,我们的通行也会很流畅。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是同样的意思。

黄帝垂裳治天下之后,社会秩序逐步就从遵循人的本能自然约束转向了以礼仪为核心的人伦规范,违背了礼仪,则会被处罚,那些记载天文历法、记载天道规则、记载开天之术、定人之法的典籍,并没有广泛的向民间传播。

有人提出,这样让百姓不知而行,就会不利于移易人心,使百姓乐于行善积德,因此对圣王秘藏图法的行为提出反对的意见。

那么,圣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们在前文提到,这是百姓后天所习不同造成的。

王夫之说,天地生人之初,大家都是同样合于天道而降生的,然而后天所习,无非父母兄长的教养,生活环境的影响,而后培养出了吃饱穿暖起居生活方方面面的习惯。无论贫贱,无论是不是收到过良好的教育,很多人都会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姐妹,与朋友和睦相处,尊敬师长,爱护幼小,不去做那些作奸犯科的事情。但是你要问他人为什么要孝敬父母,友爱亲朋,尊老爱幼,人为什么不能脱离天道,人为什么不能去做那些作奸犯科的事情,这些为什么背后的根源。他很可能是无法回答的。而且即使你告诉他为什么,由于他从小没有学过这些,长大了以后也就很难相信,所以让他明理,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做到的。

践行了人伦之道,是在践行人伦之道;理解了人伦之道而后践行人伦之道,同样是在践行人伦之道。

在无法人人皆尧舜的环境中,先知先觉的圣王,以人伦之用显于天下,也足以将天下导于中正平和的状态了。

《礼记·礼运》中是这样描绘那样的美好的大同社会的: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

反观后世,道裂为百,甚或大道消隐,异端邪说甚嚣尘上,那些邪僻之人,自命圣人,要么是曲解大道蛊惑百姓,要么干脆以歪理邪说迷惑惊吓大众。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那些看起来道貌岸然,听起来言之凿凿的学说,虽然君子会嗤之以鼻,但确实让很多百姓趋之若鹜。

这时候,才知道圣王治理天下的方法,通天下之志而成其务,实在是有先见之明的。

多少个天使变成了魔鬼?

三分之一

据《失乐园》第五卷记载,激发撒旦叛乱行为的直接导火索是上帝圣父向众天使宣布圣子诞生。

天使们听了天上全能者的御口宣言之后,又开始欢呼雀跃,彻夜轮班歌咏,在帝座周围唱着和谐的颂诗。

唯有撒旦感到再也不能忍受,伟大的天父宣布圣子被封为弥赛亚、受膏者这件事,使他那颗骄傲的心又受到忌恨的刺伤,一向压抑着的愤怒猛烈喷发出来。

于是他偷偷地召集众军,发表号召叛乱的演讲。其讲演的内容前已介绍,主要是争取平等自由。也许平等自由在人间和天上都具有同样巨大的鼓动力量,所以使许多天使动心了。

按弥尔顿的说法,滥用自由意志,走上追随魔王撒旦造反道路的天使占天国中天使总数的三分之一。天国中的天使可能比世上的人还多,所以总数三分之一的天使不啻百千万。

撒旦还找到几个级别很高的掌权的天使长作为他的助手,其中最著名的是原来级别仅次于他的大天使,后来人间称作鬼王别西卜的。他们组成声势浩大的叛军,刀枪林立,旌旗蔽天,要在战场上考验上帝的权势和威力。于是像《圣经》里说的:"在天上就有了战争"。

关于这场战争,《失乐园》中进行了生动描绘。弥尔顿说:两军在"天国北方地极的远方"相遇了,摆开阵势进行殊死搏斗。撒旦身裹金刚石和黄金的盔甲,在天使中也像高塔一样矗立,威风凛凛;米迦勒(上帝的助手)下令吹起天使长的喇叭,响彻广漠无垠的天宇。暴风雨般的战争开始了,刀砍枪击,火箭横飞、烟焰齐发。黄铜战车疯狂地滚动,两军都笼罩在火的苍穹之下,全天都轰响了,整个天宇播满战火。许多天使都受到重创,连魔王撒旦也被米迦勒的剑砍伤,第一次尝到疼痛的滋味,并从伤口流出殷红的灵液,那是天使的鲜血。不过,无论怎样厮杀,天使是不死的。因为天上精灵的躯体皆用特殊材料做成,属于灵的体质,不会受致命之伤,也不会灭绝形体;纵使受伤,不久便会自然愈合,活力又重新遍布全身。基督教教义告诉我们:天使既不生育,也不会死亡,他们的数目是固定不变的。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细节。

尽管没有死亡,撒旦军仍然被打败了。他们中的最强者都被打到,大多数人受了伤,初次受到惊吓,初次尝到痛苦。这些在安逸和欢乐中成长起来的叛逆的天之骄子,终于精神崩溃、秩序混乱,失去战斗勇气,开始惊惶奔逃。而上帝的天使军却因天真纯洁,未曾犯罪,所以在战斗时能够经久不倦,受伤也不觉得痛楚难忍,加之身穿上帝为他们特制的坚固不破的盔甲,所以战斗力强,具有压倒优势。他们保持整齐的方阵,无隙可乘的向前推进。

但事情并没有完结,又起一波三折。当"?quot;开始走上轨道,黑暗降临之后,双方都退到夜云的荫下暂时休战。撒旦率领叛军远远退到深层的昏暗地区,召开军事会议。撒旦在会上指出,这次战斗失利,主要是在武器装备上吃了亏,非战之罪也,所以应该发明一种厉害的武器。同时,他得意地宣称他已发明了一种武器,是"长圆中空"的机械,实际是后世人间所用的大炮。他和叛军连夜动手,将宇宙中黑暗而粗糙的物质用灵气和火加以锻炼,制成炮身;又将天上的土地翻起来,提取硫磺和硝石的泡沫,用妙沙调和烘焙,制成纯黑色颗粒的炮弹。

第二天,两军对阵,叛军使用大炮轰击,雹雨似的铁弹从魔鬼的机器中倾泻出来,打得天使军成千上万的倒氯ァ?/p> 撒旦和他的属下都得意非凡,尽情地嘲讽和调侃对手。上帝的天军被激怒了,他们抛下武器,纷纷奔跑向附近的群山中。弥尔顿在这里解释天上为什么有"山"说:"原来地球上的山川溪谷,变化无穷的美景,都是模仿天上的。"天使们到群山中,并不是逃跑躲避,而是想出对付黑色大炮的方法才奔向群山的。他们凭借上帝施展在他们身上的力量,把大山摇来摆去,待松动后连根拔起,将整座大山托在手里,向魔鬼掷去。巨大的山峰底朝天飞过来,压坏了三列大炮,还把许多魔军也压在山下,盔甲碎裂,插进他们的体内,痛楚难忍。魔军也很快学会用山作武器,于是半空中,山和山碰撞,往来投掷,形成极壮观有可怕的景象。天军势力强大,但叛军顽强抵抗,苦战不退,那是一场毁灭性的战争,后来如果没有上帝的干预,"整个天界早已毁坏,成了一片废墟。"

依古比古是哪个国家的?

依古比古(Yggdrasil)是北欧神话中的世界之树,它被描述为一棵巨大的常绿树,连接着九个不同的世界。在这些世界中,包括了人类居住的阿斯加德、冥界尼法尔海姆和巨人居住的约坦海姆等。依古比古也象征着生命、死亡和再生,在北欧神话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据说,在依古比古上方还有一个名为鹰渊(Hræsvelgr)的巨鹰盘旋飞行,并时刻注视着整个世界。同时,在依古比古下方还有三条泉水:智慧之泉明显恩源(Mimir's Well)、命运之泉乌尔萨拉泽(Urdarbrunnr)以及毒蛇之泉哈维格拉米尔(Hvergelmir)。这些泉水都与各自领域内发生了许多故事和传说。

总而言之,依古比古在北欧神话中扮演着极其重要而特殊的角色,代表着宇宙万物间复杂而微妙的联系。

合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

今天中午跟一个大学闺蜜喝了一大气,醉醺醺的感觉让我仿佛回到了从前。听着她的诉说,有点五味陈杂,决定写出来,以解烦闷。

“没有过合租经历的北漂不是一个合格的北漂。高涨的房价让很多人买房成了奢望,别说买房,就连租个独立的一室一厅都成了梦想。毕竟有限的收入遇上高昂的房租,合租就成了唯一一个可以选择存活下来的方式。

合租,是我来北京以前没有想过的事情。我一直以为生活在一个屋檐下的人,不是一家人,至少也是亲戚朋友,从来没有想过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原来也可以生活在一个房子里,共用一个阳台、厨房、甚至共享一个卫生间。这种让人窘迫的生存状态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

跟我合租的是一个来自哈尔滨的东北汉子。我们是怎么样的居住状态呢,我和我女同事住朝阳的主卧,这东北汉子独自住在次卧。这哥们可能是做销售的(具体工作不详),由于工作性质所致,他睡得晚起的也晚,正好与我们活动时间完美错开。相安无事地住了几个月,忽然发生了一件让我囧到离谱的事。

事情发生在一个三伏天的夜晚,北方的夏天潮湿闷热,近40度的高温,外加窒息的闷热感,真让人无处遁形。要不怎么说空调是新世纪一项最伟大的发明,它拯救了如我一样生活在流火大北京的劳苦人民。每天睡觉,空调不定格在制冷25度模式下,根本睡不着有木有。正睡得香,一阵闷热感袭来,我迷糊的感觉身上湿乎乎的,怎么出了这么多汗?一看,原来空调罢工了!真是要了血命,我下意识抓起遥控去开空调,没反应,什么情况?我去开灯,这才发现,没电了!这还让不让人活。

口渴的不行,我睡意朦胧的去厨房找水喝。当我打开房门,路过客厅时,我忽然瞥见客厅沙发上有幽兰的光,在幽兰的光束下,映衬着一张硕大发白的脸,啊……吓得我大喊一声,差点跌坐在地上。沙发上的怪咖听我猝不及防的大叫,也吓得不轻,只见他噌地一下蹿起来,站在了沙发上。不站不要紧,这一站,由于动作力度太大,他围在下半身的浴巾也顺势滑落在脚下,他就那么赤条条地站在沙发上望着我,忽然自觉大事不妙,又赶紧用手去遮挡隐私……我靠着墙,赫然看着赤身裸体一丝不挂的男士站我面前捂着隐私部位,这阵势吓得我顾不上喘气,以迅雷不及掩耳嗖的一下子钻回屋里。

进屋之后,我砰的一下关上房门,还不忘反锁上。坐在床上我就听见心脏咚咚咚以每分钟120下的节奏快速跳动着,我真庆幸我心脏如此强大,竟然没当场猝死。舍友坐起身,木呆呆地看着我,说,你丫抽什么风啊,大半夜的你被鬼撵着了吗?你吓死我了,知不知道!我缓了好半天,说,沙发上有个裸体的男人跟那杵着呢,吓坏宝宝了!舍友立马来了精神,什么?赤身裸体的男人?不会吧,没看错吗?这不是挑战咱姐们的忍耐力吗?走,看看去!我一把拉住她,说,得了吧,看热闹不嫌事大。我说,刚才那么黑,我估计他也没看清谁是谁,兴许以为是你,所以,咱们就谁都不认账,权当这事没发生过,不然,以后相处起来太尴尬。

舍友说,他是不是有病!大半夜的不在屋里睡觉,在客厅装神弄鬼的,还不穿衣服,他是不是有什么怪癖?

我说,是不是半夜给热醒了,出来透透气啊?

舍友说,也是,他那朝北的小窗户,没空调更没法待,估计是热醒了,洗了个澡,裹个浴巾就出来了,以为半夜咱们不会出去,就在沙发上玩起了手机。

我说,这个推断很合理。不过他也真够不讲究的,毕竟不是自己住,这不还住着两美女呢,万一出来不怕吓着谁啊!

舍友蹑手蹑脚地下床,把耳朵贴在门上听着外面的动静,外面安静极了,没有一点声响,她说,那哥们可能是溜回屋睡觉去了。

第二天,一切照旧,我和舍友起来后开始洗漱、做早饭,简单收拾着。他的房门紧闭着,不知道里面什么情况。我们出门前,他的房门依旧紧闭着。

晚上下班,我和舍友在外面吃了晚饭回来,按照往常会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但是,发生这个事情觉得挺尴尬,就干脆躲进屋里玩起了手机。大概晚上十点半左右,听见了开门声,然后是轻轻的脚步声,他回来了。以前他回来,会在客厅看会电视,然后去卫生间洗漱,大概一小时左右的时间。这次,没听见电视声,只听见厕所门关上的声音,大概不到二十分钟,就听见他房间门咔哒一下,然后外面就一切恢复了寂静。

这么持续了快半个月,大家渐渐忘却了此事,偶尔不小心碰见还是对点头打个招呼。直到有一天,我和舍友窝床上玩手机,听见敲门声,他很礼貌地过来,说想请我们两吃个饭。我们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无功不受禄,为什么要请我们吃饭?看上我们谁了?不过吃饭这件重大的事是没理由拒绝的,再说不吃白不吃嘛!

席间,他说到,他之前是做房产中介的,工作很难做,没什么业绩,他跳槽到了一家二手车销售公司,工作地点在东城,所以,他要搬离朝阳了。说这段时间,对给我们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还说,房子他转租给了他的女同事,人很随和,好相处。他补充道,和男生一起住,还是多少有些不便利,女生一起,安全的多。

饭局中,我们有一搭没一搭聊着。看着这个东北汉子,粗狂的背后还有柔情,忽然感觉心里有些微微酸。心里祝福,北漂的这位兄弟,未来工作能够顺利些,也愿更多的北漂一族们,在生活中多些快乐,少些烦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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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鸟七命的故事原版?

谁能想到,因为一只画眉鸟,竟然能让七个人丢掉性命?这个发生在北宋徽宗宣和三年的离奇大案,在今天读来,仍具有深刻的警示意义,这个案子看似离奇,却又深刻反映了人性之恶,最后通过作恶者的罪恶下场,告诫了当下的人们:人生在世切莫作恶,作恶者早晚都逃脱不了恢恢法网的严厉制裁!

张公见利杀沈秀

北宋徽宗宣和三年,海宁郡武林门外北新桥下一个叫沈昱的机户,那时候的机户是江南专门从事手工丝织业、棉织业的民户,隶属匠籍,要向官府缴纳做好的缎匹作为徭役。沈昱技艺精绝,是以家中颇为富足。他和妻子只养育了一个儿子,叫沈秀,只有十八岁。

这沈秀是独子,被父母宠溺坏了,整日不务正业,只是喜好风流闲耍,靠养着画眉鸟度日。“靠养着画眉鸟度日”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拿着这只很漂亮、很有灵性,叫声又悦耳动听的画眉鸟去各处比试,往往别人的画眉鸟都斗他不过,时常让他赢得百十贯钱。

沈秀因此对这画眉鸟极为爱惜,把它视若性命一般,为它做了一个金漆笼子,黄铜钩子,哥窑的水食罐儿,再罩上绿纱罩儿,可以说为这画眉鸟提供的全都是顶级配置。这天,沈秀吃了早点,又提着画眉鸟,摇摇摆摆进城直奔柳林里去斗鸟了。

不料,沈秀来得晚了,那些斗鸟的人都早已散尽,只留下沈秀一人一鸟在这空荡荡、阴森森的柳林里。沈秀把鸟笼子挂在柳树上,听画眉鸟叫唤了一阵,正打算回家去。突然小肚子一阵刀绞般的疼痛,沈秀支持不住滚在地上。原来,沈秀自幼患有小肠疝气,时不时会发作,而这一次发作得尤其凶险。

正当沈秀小肚子痛彻心扉以致人事不省的时候,有个名叫张公的箍桶匠人挑着担儿要从柳林穿过。只见沈秀躺在地上脸色蜡黄、人事不省,那画眉鸟见有人来了,叫得欢了。张公见这精致的鸟笼和极品画眉鸟,心想,这画眉鸟少说也值得二三两银子吧,顿时便起了贪念,把鸟笼提在手里,正要离开。

没想到那沈秀这时突然苏醒,眼见有个陌生人竟然要拿走他的画眉鸟,顿时急了,张口骂道,老王八,那要把我的画眉鸟拿到哪里去?张公听到沈秀骂他,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从他挑担里拿出削桶的刀,按住沈秀的脑袋,拿刀往他脖子上使劲儿一勒,那刀锋利无比,沈秀的脑袋早滚落一边。

张公慌忙将沈秀的头提起,丢进一株空心柳树之中,将刀放回挑担里,把鸟笼挂在挑担上,生意也不去做了,一溜烟,穿街过巷,径直奔武林门外而去,他要赶紧把这画眉鸟脱手。

儿子贪财杀父亲

张公挑着担儿、提着鸟笼,到了武林门外,果然碰见了一行五人,这五人正要收拾货物回去。他们都是东京人,其中有个贩卖生药的李吉,此人生平也爱养画眉鸟,眼见张公挑担上有只极品画眉,便拦住张公询问这画眉鸟卖不卖。两人一番讨价还价,最后李吉花了一两二钱银子买下了画眉鸟。

张公拿着这画眉鸟好似烫手山芋,现在脱手了这个祸根,心里轻松了很多,生意也不做了,挑着担儿直奔家中。他家在西城脚下,家中无儿无女,和老婆两人相依为命。张公一进门赶紧关上大门,把自己今日所做的歹事一五一十告诉了自己老婆。老两口得了这一两二钱银子,欢天喜地的,全不顾自己所做之事伤天害理。

临近中午,柳林里沈秀的无头尸身才被两个路过的挑粪庄家发现了,惊动了官府,官府差官吏、仵作等人前来现场勘查,并差遣捕快缉拿凶犯,一时间城里城外闹得纷纷嚷嚷。沈秀父母到天黑都没等到儿子回来,第二天天明时分,沈秀的父亲沈昱才进城在柳树林里看到了儿子的尸身,沈昱便到临安府告官,知府严令务必要尽快将凶手捉拿归案。

沈昱将儿子尸首收敛后,夫妻二人终日哀伤,便想着发个帖子禀告四方,但求寻到儿子沈秀失去的头,让儿子得以全尸下葬。便写了几张帖子满城张贴并告知官府:若是有人寻得儿子沈秀的头,愿出赏金一千贯钱;若是捉拿到了凶犯,愿出赏金二千贯钱。随即,官府也出告示:寻得沈秀的头给赏钱五百贯,捉获凶犯给赏钱一千贯,告示一出,满城轰动。

南高峰脚下有个以抬轿为生的人叫黄老狗,一生鲁拙,只有两个脑筋不大灵光的儿子,一个叫大保,一个叫小保,一家三口日子过得紧巴巴,甚至到了衣不蔽体、食不充口的境地。这黄老狗忽听得有人说,城里有财主和官府一共出一千五百贯赏钱寻找被杀者的头,他便交代两个儿子,要他们把他的头割了,埋在西湖水边,过了些日子再挖出来拿去领赏。

不久,黄老狗的两个儿子大保和小保,果然按照黄老狗的主意,割了黄老狗的头,数日后拿着黄老狗无法辨认的头去沈昱家和官府领了一千五百贯赏金。沈昱便把那无法辨认的头放入儿子沈秀的棺木中。自此过了数月,相安无事。

画眉鸟制造冤案

那沈昱身为东京机户,轮到他押送缎匹赴东京。沈昱到了东京,待忙完了押送缎匹之事后,取了批复的回文。心想,早闻京师景致与别处不同,何不闲逛观赏一番?于是,沈昱把东京的名胜山川、庵观寺院和有名的去处都逛了一遭。偶然从御用监禽鸟房门前经过,他也是喜爱禽鸟的,便花了点钱打点,得以进去闲看。

忽听得有一只画眉鸟叫声十分美妙,仔细一看,却发觉正是儿子沈秀养着的那只画眉鸟!那画眉鸟认出沈昱是旧主,叫得越发欢腾,又叫又跳。沈昱触景生情,不禁失声痛哭。沈昱这一痛哭惊动了掌管禽鸟的校尉,连忙喝问沈昱,这么一折腾,闹到了大理寺官员那里。

沈昱就把儿子一大早带着画眉鸟在柳树林里被杀之事,从头至尾说了一遍。大理寺官员听了,知道这画眉鸟是东京人李吉进贡来的,便差人火速把李吉捉拿到大理寺严加审问。李吉只说是自己因在杭州武林门外撞见一个箍桶的,他的挑担上挂着这只极品画眉,因见这画眉鸟叫得动听,长得又美,便花了一两二钱银子买来,进贡上用,并不知情有命案之事。

审问的官员认为李吉说不出卖主姓甚名谁,哪里人氏,分明是有意抵赖,不肯认罪,便对李吉一番严刑拷打,李吉被打得皮开肉绽,吃痛不过,不得不认罪,说是因见画眉生得巧妙,一时生了贪念,杀了沈秀,将头抛弃等等。大理寺官员将此案上报朝廷,朝廷回复按律处斩。

大理寺官员将画眉还给了沈昱,让沈昱回乡,并将李吉按律斩首。李吉就这样冤枉送了一条性命,李吉冤死之事,让那两个当初陪他同到海宁郡做买卖的同伴甚为不平,他们虽不知那张公姓名,却认得张公,于是两人一商量,决意要寻到机会去趟杭州捉住真凶张公,为李吉平冤昭雪。

沈昱带了画眉,收拾行李,星夜赶回家中,将东京遭遇告知妻子,夫妻俩又是痛哭一番。第二天,沈昱提了画眉来到府衙,向知府细说东京的遭遇。知府说,既是已将凶犯斩首,可将沈秀棺木烧化。于是,沈昱将儿子沈秀的棺木焚化了。

重情友查出真凶

再说同李吉一起来杭州做生意的那两个伙伴,恰巧有些药材要去杭州贩卖,他们处理完了生意,便决意要找到杀死沈秀的真凶,为李吉平冤昭雪。两人便满城打听箍桶之人,寻了一日,一无所获,二人闷闷不乐回到店中歇了。

第二天,两人又进城来寻觅箍桶之人。恰巧就遇到了一个挑着担儿的箍桶之人,二人便向他打听,说长得这般这般模样的一个箍桶的老儿,不知他姓甚名谁,大哥你可认得此人吗?那人便告诉他们,在箍桶这行当里只有两个老儿:一个姓李,住在石榴园巷内;一个姓张,住在西城脚下。

两人便先径直来到石榴园打听,只见李公正在那儿干活,两人见了,并不是他。接着又赶往西城脚下,打听到了张公家门口,张公妻子告诉他们,张公不在家,到外面做活儿去了。两人没有言语,径直返回,还没走半里路,恰巧远远望见一个挑着箍桶担儿的老儿,双方正好迎面撞见。张公不认识他们两人,他们俩却认识张公。

两人便拦住张公询问,打听实在了眼前之人正是张公,两人便声称有活计要请手艺老成的师傅做,是以找到张公,两人约定张公,明日再来找他。两人和张公分手后,直奔府衙,向知府告状。知府说那沈秀一案的凶犯不是已经被斩首了吗?两人这才将李吉的冤情一一向知府禀明,并苦苦恳请知府秉公作主。

知府便连夜差人将张公捉拿到案,投入大牢,第二天升堂审问。张公只是矢口否认,知府喝令打他三十大板,直打得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张公仍是不肯招认。李吉的那两个同伴当即在旁作证,张公还想抵赖,知府大怒,喝骂张公,人证物证俱在,若再抵赖,就夹棍伺候。

张公这才慌了,只得将盗取画眉,杀死沈秀之事一一招供。知府这才得知沈秀的头就在柳树林里一株空心柳树里,知府便差人叫来沈昱,押着张公到柳树林里寻头,沈昱果然从一株空心柳树里找到儿子的头。至此,坐实了张公罪行,将张公打入死牢。

知府又问沈昱,当初那黄大保和黄小保兄弟俩又是从哪儿来的人头?于是把黄大保和黄小保捉拿归案,严加审讯,又查出他们兄弟俩杀死父亲冒领赏金之事。知府怒不可遏,悲叹世间竟有如此逆天之事,下令不要计数,将黄大保和黄小保暴打一顿,投入死牢。

随即,知府将两案上报朝廷,朝廷下令:将原审问李吉的大理寺官员贬为庶人,发岭南安置;李吉无辜冤死,赐赏钱一千贯,子孙免除差役;张公谋财害命,屈害无辜,按律处斩,加罪凌迟,剐二百四十刀,分尸五段,枭首示众;黄大保、黄小保贪财杀父,都凌迟处死,剐二百四十刀,分尸五段,枭首示众。

行刑当日,张公的老婆来到市曹上,本指望见张公一面,但当她亲眼目睹行刑之人动手碎剐,受到惊吓,吓得魂不附体,转身便走,不料被绊,重重地摔了一跤,摔伤了五脏六腑,回家当晚就死了。从头到尾,因为一只画眉鸟,一共丧了七条人命。

结语:人生在世莫作恶,作恶早晚必被捉

《喻世明言》里“沈小官一鸟害七命”这个故事,至今来看可以说仍是足够刷新三观,令人感叹一时贪念触发的人性之恶,竟然可以到这个地步!这个故事也一再警示世人:人生在世莫作恶,作恶早晚必被捉

为何感觉很少见到麻雀尸体?

吃过麻雀的人,现在还能想起它的味道吗?对麻雀有印象的,岁数都不小了吧?你们那麻雀多吗?小侄女儿7岁了,至今连麻雀也没见过,更别提麻雀尸体了。若能被人看见属于凤毛麟角,算烧高香撞大运了。

麻雀是一种小型鸟类,高寿的一般能达到10年左右。麻雀有20克的体重,怎么也称不上猛禽。对比以前作为四害(麻雀老鼠蚊子苍蝇)人人喊打的背景,如今人类并不十分关注麻雀。

其实我认为,麻雀作为四害是有点冤枉的,毕竟麻雀还有益处,比如吃害虫瓢虫等。而现在麻雀的天敌很多,适宜的生存环境也越发变得恶劣,数量已经大大减少。

我对麻雀的回忆,充满了童年的幸福。但小侄女却没亲眼见过麻雀,决定带她回山区见识一下,可三叔的一番话打消了我的积极性:

而在我小时候,麻雀数量还是很多的。我们管它叫做家雀儿,还有的地方叫做老照 等等。经常是成群结队地飞过头顶。因为麻雀总偷粮食,我们小时候又调皮,所以总拿捕筐诱惑捉捕麻雀。

捉捕到麻雀后,清洗收拾干净,用干辣椒爆炒或者直接放点油和调料烧烤,那滋味真是妙不可言。每当我与小侄女谈论吃麻雀的事情,她总是懵懂地问我麻雀是什么?因为她还没亲眼近前看见过麻雀。

为了言传身教。我决定带小侄女儿捉一只麻雀。可麻雀经常出入的地方,是农田池塘深林等地界,吃得也是很杂,小虫子昆虫草籽种子等等。在城市里还真难找得到,一直也没能实现她想看麻雀的愿望。

城市里找不到,但是农村有麻雀呀。前些日子闲来无事,我带着小侄女儿回来农村。一起上山上看望,做了20年护林员的三叔。顺便看看能否捉到麻雀。一是满足小侄女儿想亲眼看麻雀的愿望。二是想烧一只麻雀,回忆一下童年的味道。

见了三叔表明来意后,他针对麻雀所说的一番话,却令我大失所望,丢掉了那份积极。他说麻雀现在是中国2级保护动物,你恐怕是吃不上麻雀了,小孩见见麻雀还是可以的。我心想还真是金鸡变凤凰,麻雀的位置也升级了。

我说以前麻雀不是四害吗?小时候在化肥厂,看见麻雀尸体躺了一地也无人问津。为啥现在麻雀变得这么金贵了?

三叔说此一时彼一时了。四害那都是老黄历了。原来麻雀偷吃粮食。而粮食产量又少。与人争嘴。能不消灭麻雀吗?那时候麻雀偷吃化肥死掉,大家是拍手称快的,麻雀尸体横七竖八躺了一地也没人大惊小怪。

可现在环境变得越来越不适合麻雀生存了,你们城市里高楼大厦,麻雀活不下去。而在我们农村或者山林里。麻雀的天敌实在太多了。山猫老鹰蛇都捉它,加上狩猎盗猎的,鲜活能见的麻雀数量已经越来越稀少了。

何况麻雀存活率本来便不高,虽然繁殖率挺高,但孵化育雏期间要死一半幼崽,到了冬天再死一批,寒冷的冬天再死一批,能有百分之2存活不错了。即使死了的麻雀。尸体也被山里的动物吃掉了。麻雀体型那么小,几口便吃没了。

我附和三叔说:我确实在城市里,也看见过清洁工人打扫麻雀尸体,城市里一般不是正常死亡。三叔感慨地说。别说在城市。即使我们的偏远山区。能寿终正寝自然死亡的麻雀也非常少。正常麻雀能活10年。现在能活到3~5年,便算是幸运的。我心想这小麻雀过得太不容易了,一不小心便能把命丢了。

我好奇不解地问三叔,即使麻雀数量变少。那也总归能见到麻雀尸体,现在为什么几乎看不见了呢?

三叔告诉我,你看麻雀身上的颜色深,很难被人发现。但动物鼻子好使着呢,个头又那么小。死了马上被别的动物吃了。即使没有动物吃麻雀,有个10天到1个月,麻雀自己便被分解干净了。特别是在马路大道上,死麻雀几天便被细菌氧化分解掉了。

再说有几个像你这样惦记着看麻雀的,谁关心麻雀?体型个头那么小,毛发颜色灰灰绿绿的。即使麻雀在你眼前。你也得仔细看才能发现。更何况死了一动不动的,更没人注意的。三叔又说:麻雀的气性很大,被人抓住后养起来,它会不吃不喝,拿出绝食的气势,能养活得很少见,宠物几乎都做不成。

三叔喝口水继续说:麻雀的生活习性也很怪,很多动物都这样,越是机灵,死后尸体你越难发现。有的麻雀知道自己要死了,便飞到人找不到的隐蔽地方等着死亡到来。你是见不到的。这些栖息地都是远离人口密集的地域,人迹罕至。上哪看见麻雀尸体?

我说那岂不是以后看不见麻雀了?三叔坏笑着说:你等着打雷下雨的时候,看看麻雀有没有被吓死的吧。麻雀胆小机灵,一声炸雷吓抽筋一片叽叽喳喳的麻雀,这种意外死亡的麻雀,可能是你还能见到的希望。

小侄女着急了大喊:你俩麻雀麻雀的,我要亲眼看见摸摸麻雀啊,快带我去捉麻雀,我都要急哭了。我和三叔哭笑不得。回程三叔把一只小猫崽送给了侄女,略表没看到麻雀的歉意。

由我带侄女看麻雀的经历,可知为什么很少见到麻雀尸体:看不见麻雀的尸体。主要原因是麻雀数量日益变少,自然麻雀尸体也变少了。体型太小又有保护色容易和环境融合,同时人类也不关注麻雀,所以看不见麻雀尸体很正常。麻雀身上肉少,死后很容易被动物吃掉。暴漏空气中,被细菌分解速度很快,人当然不容易看到。正常死亡的麻雀,会寻找隐蔽的栖息地,人类很难发现,自然看不到麻雀的尸体。

总的来说:我认为题主之所以问这个问题,是与我一样对麻雀,抱有回忆的情感。也是对生态环境和麻雀数量变少的议题,进行的一种思考。

从护林员三叔的一番话中,根据麻雀数量,发现难易程度,麻雀死后归宿以及生物特性4个角度分析,知道了很少看到麻雀尸体的原因,能见到实在是凤毛麟角,可称得上烧高香撞大运了。

我认为,从麻雀的历史过往和经历来看,保持生态系统的平衡是至关重要的。数量过多或过少都会带来麻烦问题和生态干扰。在此希望每个人,都能积极地参与保护生态环境中来。也让每个孩子不再把看见麻雀当成一种愿望。这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你老家是怎么称呼麻雀的?童年也很少有人敢吃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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