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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客站下车怎么去宜宾二医院?
公交线路:6路,全程约3.8公里
1、从西客站乘坐6路,经过7站, 到达二医院站
2、步行约200米,到达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驾车路线:全程约6.9公里
起点:西客站
1.从起点向西南方向出发,沿前进路行驶1.6公里,调头进入前进路
2.沿前进路行驶2.6公里,过两路桥约130米后,直行进入金沙江北路东段
3.沿金沙江北路东段行驶530米,右前方转弯进入西郊路
4.沿西郊路行驶250米,直行进入慈善路
5.沿慈善路行驶200米,过左侧的星星约120米后,直行进入文星街
6.沿文星街行驶370米,过左侧的医药大厦,右前方转弯进入西街
7.沿西街行驶100米,左转进入仁和街
8.沿仁和街行驶210米,过右侧的格力电器(仁和街店)约60米后,右转进入人民路
9.沿人民路行驶150米,过右侧的维多利亚大酒店-会议厅约170米后,左转进入北大街
10.沿北大街行驶370米,到达终点
终点:二医院
怎么在医院复印病例,需要什么手续?
复印病历需要以下证件: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死亡患者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其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死亡患者近亲属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
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